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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师兄来了-第26部分

小说: 师兄来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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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三水点头,忽然扬天哈哈大笑:“是了,没有一个林如岸,还有千千万万个林如岸,我明日就下山绑两个公子上山当压寨相公,我一个,姐姐一个。”
  秦桑抽了抽嘴角,毫不给面子的摇头:“我不要!”
  楚三水可怜巴巴的看着他,秦桑笑眯眯地道:“你把自己送给我吧。”
  “什么?”楚三水面色涨得通红。
  秦桑笑了一下,何其无辜:“我家有个兄长,与我长相性情相似,妹妹要是不嫌弃的话就许给我兄长,可好?”
  楚三水瞪大眼睛,不敢相信。
  秦桑眨眨眼睛:“如何?”
  楚三水猛点头:“好!”
  秦桑忍俊不禁,眉梢眼角都带着笑意。
  为了防止秦桑反悔,楚三水连忙将挂在脖子上的玉佩,塞进秦桑手里:“诺,定情信物!”
  秦桑垂眸看着手中的玉佩,顿了顿,在楚三水巴巴的眼光中,将头上的发簪取下。他的一头长发,随即散落在肩头,此时的他却不见半分阴柔妖娆,显得温和而稳重。
  他将发簪插/进楚三水的发中,眼神平和而温柔:“定情信物,记得收好。”
  楚三水闻言,不禁有些发愣,呆呆地望着秦桑。秦桑的手贴在她的额头,察觉到额头传来的温暖,楚三水终是回过神来,落荒而逃!
  秦桑站在原地,幽深的眸子安静地看着她慌乱的背影,唇角不觉勾起一抹笑容。
  楚三水心慌意乱地骑着小毛驴飞奔出了白马寨,白马寨众土匪啧啧感叹:“当家必是下山打劫去了,有如此老大,夫复何求!”
  楚三水漫无目的地走了半日,方才醒悟过来,与秦桑交换定情信物,之所以会脸红,定是因为她与兄长摸样想象。面对自己一张同自己未来夫君一样的脸,会脸红心跳乃是常事,何必惊慌呢!
  又一次自我洗脑的楚三水,再次平静地回了白马寨!
  一个时辰之后,楚三水提着一壶梨花白并着一包卤肉去找秦桑。
  秦桑正坐在躺椅上看书,不知何时,他换了一身男装,一头青丝只用一根木簪挽住。听到楚三水的声音,他缓缓抬起眼,唇角带笑道:“怎么舍得回来了?”
  楚三水看着男装的秦桑,舌头一时打结:“你你你”
  秦桑挑了挑眉:“你穿得男装我就穿不得男装?”
  楚三水憋了红了脸,心中焦急:“心又跳了,心又跳了。”
  秦桑好脾气的笑了笑,嗓音低且轻:“我这样你才晓得我兄长是何摸样,嫁给我这样英俊威武的男子,妹妹心头欢喜不欢喜?”
  楚三水听出他话中的取笑之意,嘻嘻一笑:“自然是欢喜!”
  秦桑轻笑起来,楚三水又有一种晕乎乎地感觉。
  她在心中暗骂一声“色胚,连秦姐姐都不放过。”稍一晃神之间,却是被秦桑拽了一下,楚三水脚下一个踉跄,跌进秦桑怀中。
作者有话要说:  我怎么有一种秦桑番外会越写越长的感觉= =

  ☆、阚自珍番外前传

  阚自珍从一出生,因着身边的宫人受了他父皇母后的命令,天天在他耳旁唠叨:“小王爷你与当今太子是嫡亲的同袍兄弟,你要好好的与太子殿下相亲相爱,江山有太子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
  听得多了,阚自珍就晓得,他家有他太子哥做主,他命中注定是个闲散王爷。每每瞧着他太子哥苦逼地学习,连吃饭上茅房的时间都得规定,阚自珍便觉得将来坐着江山的人幸好不是他。
  是以,十五岁那年,苦逼的太子半夜抱着行囊来他的寝宫,神秘地告诉他:“我要离家出走。”阚自珍摸着鼻子看了他哥半响,问:“为何?”
  太子苦着脸吐槽:“我欢喜掌灯的宫女阿烟,今日送了她一朵桃花,晚上阿烟便被母后贬去洗马桶了。”
  阚自珍那时励志将自己养成一个温润如玉的公子,折扇从不离身,连困觉都放在枕头边上。他“唰”地一声将折扇展开,甚有风度地扇了扇,与他兄长太子道:“没了个阿烟,还有奉茶的阿梅,你若是喜欢,莫要送花,直接拉上床便是。”
  太子从小到大所学的都是治国策论,对于儿女私情不甚了解,当即不耻下问:“为何?”
  阚自珍唇角挂着淡笑:“自古君王薄情,要的便是博爱二字。你对阿烟可是上心的紧,我记得从小到大你除了要她侍奉之外,旁人进不得你身。母后将阿烟贬走,却是在帮你。”
  太子恍然大悟,抱了抱阚自珍:“阿弟,谢谢你。为兄晓得了。”
  阚自珍温和一笑:“自家兄弟,莫要客气。”
  从此以后,太子便在博爱的道路上越奔越远!
  第二日,皇宫大乱!
  因为逍遥王爷失踪了,只留下一封书信,美其曰是要替兄长太子去见识见识他的大好河山,让父皇母后并着太子哥默念!
  皇宫少了个王爷,民间便多了个书生。
  阚自珍一路游山玩水,结交了不少狐朋狗友。
  其中有一好友祖上是茅山道士的外门弟子,家中有很多关于关于精怪的传奇书本。阚自珍连看了十本,便对其向往。
  无意间听这位朋友说,九华山上的捉妖师乃业内第一,更加向往之!
  在这位朋友家中小住几月,将所有藏书都读完之后,阚自珍踏上了寻找九华山捉妖师之旅。长途跋涉三千里,终于到了九华山境内。
  阚自珍花光了盘缠,为了生计只好做了当地富贵人家的西席。
  他的学生是个年方二八的小姐,总是拿着一副粉面含春的模样羞答答地瞧着他。阚自珍自诩翩翩贵公子,对小姐持礼以待!
  三日之后的一个早上,他出门买海棠糕,遇到了一个粉衣少女。
  粉衣少女被人群挤在他怀中,蓦然抬首,一双湿漉漉的双眼照进了阚自珍的心底。他只觉沉寂了二十年的一颗心,瘙/痒的厉害。
  “你见过我羡央师姐么?”粉衣少女如是问道。
  “你师姐作何模样?”阚自珍唇角勾起一抹微笑,反问。
  粉衣少女的脸庞在他的注视下慢慢变得通红,只好低头诺诺道:“我师姐好比那带刺的蔷薇花一样好看。”
  阚自珍闻言只觉面前的姑娘天真可爱的紧,遂带着她四处寻找她的师姐。后来在河边找到了粉衣少女的师姐,却因授课的时间到了,阚自珍只好匆匆离开。
  那时,他教着小姐念书,粉衣少女的脸庞总是在他脑中徘徊不去。
  他很懊恼,他欢喜那个姑娘,却连那姑娘的首末都没弄明白!
  后来,第二次见面,比想象中要早上许多。
  那个少女同他的师姐到金主家除妖,他也第一次晓得,原来所谓的妖精,空有一副美貌的皮囊却无一颗人类善良的心。
  “别怕,那个妖精想迷惑你。”这是那姑娘第二次见面与他说的话,保护意味浓浓的一番话,瞬间将他的心浸暖。
  后来的后来,一如书中所写的才子佳人一般,念情诗,讨姓名。
  他的粉衣姑娘名为——时歇!
  时歇,时歇,他翻来覆去的念着她的名字,细细品味,慢慢咀嚼,只觉满心满腔都是美好的,一如他的兄长太子讲起那个叫啊烟的掌灯宫女一般!
  他在九华山下搭了间茅草屋,只为了他的姑娘一下山,见着的第一个人只是他!
  却没想,他的姑娘如此害羞。
  只会偷偷地跟在他身后,永远不敢上前与他搭话!
  无法,他只好每日上街摆摊替人写信。
  他的摊位支在胡同口,那里有一颗茂盛的合欢树。
  他替人写家信,他的姑娘便蹲在树上偷偷地瞧他。
  每每他一抬头,便能瞧见树丛间那一截粉色的衣裳,他便觉得心底满满的。
  “时歇,时歇。”他总是在空闲的时候,将她的名字写在纸上,一遍又一遍。
  第二年的春天,百花盛开。
  他没去街上支摊写信,只静静地坐在院中看书。
  时歇便也偷偷地趴在他的屋顶上,偷偷瞧他。日落黄昏之时,他备茶赏月,看似闲情,却在心里暗自着急。昨夜他将屋顶的房梁换上一根朽木,只是想打破这种你追我赶,你藏我找的窘境。
  “为何还不掉下来?为何还不掉下来?”
  “难道是他的姑娘太轻,所以没法压垮房梁?”
  “还是,他的姑娘有腾云驾雾之术,所以才掉不下来?”
  阚自珍在心底自问一百遍,终于在沉不住气的时候,时歇掉下来了!
  理所当然的,他替她做了肉垫。
  时歇摔在他身上,他听着自己心跳如鼓,他听着自己小心翼翼的开口:“没事儿了,莫怕。”
  她怯怯的从他怀中抬起头来,夕阳的光辉映在她的眸中,是这天底下最美的风景。
  顺其自然的相恋,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你晓得情为何物吗?”某一天,一个娇艳的红衣美人站在阚自珍面前笑问。
  阚自珍掉书袋,唏嘘答:“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红衣美人捂唇娇笑:“那你的答案呢?”
  阚自珍脑中当即闪过时歇巧颜倩兮的脸,当即笑答:“与有情人,做快乐事,这便是爱情。”
  “与有情人,做快乐事”红衣美人反复沉吟此话,待回味过来,朝阚自珍弯唇一笑:“原来这便是爱情!”
  阚自珍抬头,蓦然望进一双翦水秋瞳的眸子,含笑的眼在他身上掠过:“那,你可愿意同我做快乐事!”她看着他,眼中隐隐重彩,阚自珍恍然被她一双幽目吸引,只觉心荡神驰,满脑满心都是眸中人的倩影。心思不受控制,只想与那红衣美人儿亲近再亲近。
  如胶似漆的三日之后,时歇下山来寻他,只见他将一朵花插在那红衣美儿的鬓中。时歇的脸瞬间变色,她小心翼翼地看着他,阚自珍却对着宣绯盈盈浅笑。
  时歇默然上前,扯着他的衣袖,抿唇固执地问:“你爱我吗?”
  阚自珍将头低下,垂眸凝视着她。与时歇相处的一切,他都记得。只要想到她,便从心底泛起一股温柔的情感,只是每当他撩眼见到宣绯唇畔的笑容时,那股缱绻的情感便被压制。他觉得他对宣绯的爱意,不知所起,却一往情深,纵然是一场飞蛾扑火也在所不惜。
  阚自珍将时歇的手甩开,唇角勾起笑意:“现在不爱!”
  “你骗我对不对!你是骗我的对不对!“时歇睁大了眼睛控诉,阚自珍看向身旁的宣绯,他握住她的手,满目情深。时歇直直盯着他,一步一步朝前走,再次扯住了他的衣袖,泪珠从眼眶掉落,一滴一滴地砸在地上,口中喃喃自语:“你骗我的,对不对!对不对!”语气脆弱,极近祈求。
  阚自珍这才撩眼看她,眸中漆黑,唇角勾起凉薄的笑意:“我爱她,却是不爱你。”
  一瞬间的静默,她唇抖着,不敢相信!
  “哦,或许以前是爱过的!”他再添了一句话。
  时歇沉默片刻,手指缓缓地合拢,紧握成拳,她目光渐渐黯淡,慢慢低下头。萱绯侧头勾起唇角,笑意自唇边泛出却到不了眼底。阚自珍搂着萱绯离开,枝头海棠开的艳丽妖娆,像是滴在心头的朱砂痣。时歇缓缓地抬起手,却最终无力垂下。
  时歇在那里站了许久,直到送菜的大叔路过她身旁,唤了她一声:“我瞧你站在这里怕是许久了,快些回家,我今日送了好些甘蔗上山,你回去吃!”
  时歇这才反应过来,望了望天,对送菜的大叔道:“大叔,若是心上人跟着别人跑了,该当如何?”
  大叔语重心长道:“俗话说,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
  时歇想,她初初思慕阚自珍时,将将用了一年才追到手。如今他虽被别的女子拐走,她却是不该就此气馁,拿出愚公移山的意志再将阚自珍追回来。
  斗志高昂的时歇当即随着阚自珍白天离开的方向追去!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这里,就和33章和34章节的真相对接上了。
  

  ☆、师傅醇风番外

  醇风真人小时候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童,那时候山上只有醇风和师傅相依度日。
  某一日,师傅下山,带回了两个孩子,告诉醇风:“这是你师弟师妹。”
  醇风在山上闷的快长蘑菇了,好不容易多了两个小伙伴自是欣喜万分。心地善良的醇风,见小伙伴邋遢无比,好心分享了师傅给他新作的道袍。
  经一梳洗打扮,两个脏兮兮的泥人居然长得很漂亮。
  师弟芳鸣是个胆小怕事的小鬼。
  师妹琴弗是个害羞娇俏的女孩。
  从未见过其他女孩的醇风,觉得师妹琴弗是天底下最可爱的最可爱的女娃娃。他暗自下决定,长大了要取小师妹做新妇。
  醇风听送菜的大爷讲,对自己的媳妇儿要言听计从,自己的家当都要交给媳妇儿保管。醇风苦思冥想了半日,喜颠颠从床底下拖出一个藤箱,交给琴弗,并且严肃认真的道:“琴弗,师兄的一切都交给你了,你可莫要辜负师兄的信任!”
  彼时,琴弗正在替芳鸣缝衣裳,只点了点头:“晓得了,师兄!”
  醇风觉得琴弗为了芳鸣忽略了自己,当即生气,一把扯过琴弗手中的衣裳,丢在地上狠狠的踩了几脚。事后,他高贵冷艳地哼了一声,拿过自己的藤箱回了屋。
  琴弗很无辜地与芳鸣对视一眼:“师兄怎么了?”
  芳鸣嘴角动了动,低头:“不不晓得。”
  自那以后,醇风将芳鸣当做情敌,处处与他作对!
  芳鸣是咒术天才,为了将芳鸣远远摔在脑后,醇风每日只睡两个时辰,辛勤练习术法。皇天不负有心人有心人,在第一次比试之时,醇风大胜芳鸣。
  芳鸣当即红了眼眶,一直倔着没哭出来。
  琴弗与芳鸣是一同上山的孩子,见芳鸣被大师兄欺负了,一颗心愤愤不岔,真心觉得大师兄是在欺负他们新来的。
  不明所以的醇风偏还美滋滋的跑到琴弗跟前,挤眉弄眼:“小师妹,师兄厉害吧!”
  这一下子,芳鸣的眼泪终于落下!
  芳鸣哀怨地瞅着醇风,心中委屈:“师兄。”
  醇风回头竖目:“何事?”
  芳鸣诺诺摇头:“无事。”
  醇风嘿然一笑,腆着脸凑近琴弗,双眼亮晶晶:“师妹~。” 
  琴弗狠狠瞪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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