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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花氏孤儿-第24部分

小说: 花氏孤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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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者,归也。

初尘一看便知是谁人杰作,一时气他不成,饶他不甘,却都化成了一声笑,又一声叹:终于还是没追上啊

落日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最是少年游完】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卷结束,男女主角即将进入成长篇,嘿嘿~~~

请大家支持,O(∩_∩)O谢谢

从王征

【章一】从王征

骊驹驰雪漠,慷慨荡山阿。

玄衣复玄甲,金羁与金戈。

击西北兮连云海,击东北兮接苍穹。

男儿从王征,卷芦即做笳。

平城破虏战犹酣,马革裹尸安可惜?

男儿从王旋,意气正风发。



《从王征》,玄都儿郎的战歌!

左骥不意竟在此处听到了玄都的歌谣:他随家人离开丈雪城时才只十来岁,并无极深印象。不过每每父亲酒酣兴至,弹剑而歌,却常提及昔年跟随王上,也即当今陛下征战时的豪情。鬓微霜,亦何妨?慷慨激昂不逊从前。

马上的青年将军举目望去,却被白刃般的日光刺得两眼生疼,一阵晕眩。左骥急忙稳住身形,又行了几步,才以手遮阳,抬头望向道边。不远处的大树上一人脚蹬树干,头枕双臂,躺在斜生的粗枝上。他白衣清爽,斗笠遮面,旁若无人的轻吟战歌,似要在树荫下偷得浮生清闲,一晌小憩。只是他头顶上方两根树枝充当剑架,横着一柄长剑,昭示着他有些特殊的身份——剑客?或是游侠?

凤都六月,遍地流火。路的尽头,尘土被骄阳蒸腾起徐徐上升的薄银色水汽。待到走近,却只剩黄土。一纳一吐,喉间的水分便□燥的空气掠走一分,连呼吸都变得极为艰难,不得不轻吐轻纳,小心翼翼。更休说周身如被火烤,铁盔铁甲,铁辔铁镫,铁枪铁戟,甚至虎贲军引以为傲的钢铁意志,都似要融化。

而那悠扬的歌声却如从青山绿水间蜿蜒而出,携着草的清芬和泉的凉爽,在人心头激起串串水花,游走于全身经络,昏困浑浊的神智为之一爽。左骥眼前勾勒出一幅图画:山木扶苏,清流其间,悬瀑如练,飞雾似雪。

听到家乡的军谣,众人莫不动容,甚至有人和着歌声低低吟唱,渐渐的,附和之声越来越大——“平城破虏战犹酣,马革裹尸安可惜?”

左骥急忙下令全军禁声,非是他不理解士兵们想要鼓舞士气的心情,只是如此酷热难耐的天气下,容不得他们在别的事情上多浪费一点力气。虎贲军治军严谨,令行禁止,左骥一声令下,全军缄默,便又只听得那一人的歌声了。

左骥打马出列,驰马小跑两步来到树下。那人似是听见“嘚嘚”接近的马蹄声,也不用手撑扶,脚下稍一用力,上身弹起,身体柔韧无比。他摘下斗笠,挂在旁边的树枝上,对左骥微微一笑。

左骥吃了一惊,没想到竟是个比他还年轻的少年。少年用一截细枝挽着头发,“发簪”上犹还带着两片叶子,随着他起身时带起的风轻轻摇摆。

略显玩世不恭,略显疏懒狂放,又略显随性豁达。

左骥骑马立在树下,却不知该问什么,虽然大军经行此处,但尚未进入敌境,也不妨碍别人在树上休憩歇息,况且那少年又是如此姿容卓尔,俊朗干净,竟令人恍惚觉得那该是手持给雨支风敕,暂向人间借路行的天都郎官。

“将军是要带兵去打焱部。”左骥踟蹰间,少年倒先开口了。

“正是。”左骥答道——虽然那少年的口吻完全不是询问。

少年呵呵一笑,手指了指天,对左骥道:“烈日炎炎,将军的部下重甲玄衣,恐怕还没遇到敌人,倒要先败给这日头了。”他话音刚落,便听“通”的一声,又有人中暑落马。少年耸耸肩,无辜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清朗的孩子气,似在说:你看,被我言中了吧。

左骥回头望去,有人将晕倒的士兵抬了下去。他微微蹙眉,已不知道这是第几个病倒的了,如此下去,恐怕这三千先锋未遇敌军便要自折一半——真如少年所说,他们现在最大的敌人不是焱部,而是凤都的天气。

其实发兵之前左骥心中已有准备,但不想能热到这种程度,况且还不是最热的时候,听说连凤都的老人都说今年的夏天来的异常的早,也异常的热。

左骥微不可察的叹了口气,问道:“依小兄弟看该当如何?”

“卸去铠甲,换下缁衣,最好着白色。”少年亮开双臂,展示自己的白衣,又道,“透气吸汗的棉布最好,麻布也可。”

左骥低头一笑,神情间不以为然:他们是来打仗的,可不是来享受的,没有铠甲如何护身?况且白色,黑甲军忌讳这种颜色,这忌讳沿袭到如今的虎贲军,因为军中只有死人才着白色。纯洁的白色是对英灵的尊重,亦充满了对死亡的敬畏,所以活人最忌着白。然而对少年的善意提醒左骥并未当面反驳,只是笑着问他,“小兄弟是哪里人,怎么会唱玄都的战歌?”

“我?”少年潇洒一笑,“我是孤儿,无处为家,又四处为家,曾在玄都呆过四五年,颇知道些风土人情。”

少年伸手握住长剑,从树上跳了下来,如一片树叶落地无声。

左骥对少年的身手由衷赞叹,也扳鞍下马。

“将军,我是来投军的。”不长的句子简洁而有力。

左骥一怔,虽然那少年的话里挑不出什么破绽,人也的确性情爽朗,讨人喜欢,但他毕竟对他的底细一无所知,又怎么敢随随便便收入帐下?

左骥问他,“为什么要投军?”

少年剑不出鞘,随意舞动了几下,直言不讳道:“男儿在世,当搏一个‘名’字。”没有为国尽忠的冠冕堂皇,也不需要任何遮掩——他就是为了成名!

左骥的目光在少年的剑上停留了片刻,玄铁剑鞘纹饰古朴,剑身较之一般的剑更长更宽,确乎很适合战场拼杀。他直觉那是把好剑,就如同面前的少年,此刻锋芒隐于鞘中,善良无害,一旦出击,却必然锋锐无比,同时也危险无比。

然而,只是为了成名吗?青年将军的神情倏然严肃,直视少年,少顷,他哈哈一笑,拍着少年的肩膀道:“你太小了。”说完翻身上马,扬鞭而去。

少年没有追过去,他目送左骥远去,便又蹿回到树上,找个合适的姿势躺下,将斗笠半遮在脸上,依旧轻吟《从王征》。

“骊驹驰雪漠,慷慨荡山阿。玄衣复玄甲,金羁与金戈”

歌声飘入左骥耳中,少年来历不明,他不能轻易将他纳入军中,况且他们雄兵二十万,也不独缺一人。但平心而论,这首从青山碧水间飘然而出的战歌,听不出壮烈,听不出豪情,却有一种心胸可容天地而不取一毫的淡泊,令人折服。

前方依旧是炎炎烈日,清泉般的歌声却渐行渐远了。左骥用力握了一下缰绳,心中轻吟:平城破虏战犹酣,马革裹尸安可惜?男儿从王旋,意气正风发。



这样取巧的出场方式倒并非倾之所创,而是得自初尘的启发。

那还是在春天,庭中的樱花开了一树,初尘闹着上树玩耍,倾之拗不过她,只好将她抱到了树上,找了处枝干粗实,又多支撑的树杈将她放好,嘱咐她不要乱动,自己则随意捡了根能承体重的树枝躺下。透过粉白色的樱花,和煦的阳光照在脸上,一片暖洋洋的疏懒惬意,而不像现在,需得用斗笠遮住刺目的强光。

初尘见他躺在树上,吞声一笑。倾之坐起来,问她为何发笑,她便说想起了一个很老的典故。那典故说海都有名士,求仕不得,便在海都王的车撵经过时,卧于大树,高唱招贤歌,后得重用。

讲完掌故,初尘便笑着总结说:“你若有天想出名了,就也跑到树上去唱歌。”那轻描淡写的语气和慧黠的神情仿佛随便什么人爬到树上扯一嗓子都能封侯拜相,高官厚禄似的。

倾之看出她在取笑,便回她一句,“我不已经在树上了吗?”也是对被“逼”带她上树的小小抱怨。

“那你唱一曲啊。”初尘得意的扳着身旁的树枝,无意间摇落樱花如雪,更衬得她一笑百媚,美丽绝伦。

虽然眼前鲜肤何润,秀色可餐,但倾之仍是十二万分后悔勾起了初尘听他唱歌的兴致,他皱了皱眉头。

“下面又没有谁的车撵经过。”不唱。

“可上面有渤瀛侯的女儿呀。”唱吧。

一个想着虽然自己的嗓音着实不赖,但对着初尘,若让人听见看见,怎么都像是在唱情歌;一个却正在兴头上,非要听倾之一展歌喉。两人争了半天,倾之到底没唱,只被初尘罚了次日陪她骑马踏青。

倾之躺在树上,恍恍惚惚,困意袭来,心想着,当时就算唱了,就算被人瞧见了又如何?只要她开心就好。现在他不在,该没有人陪她上树了吧。六七月间淡紫色、玉白色的梧桐花开得正盛,初尘从樱树上下来的时候,还兴致勃勃的约他一起看梧桐呢。不正是眼下的时节?他却是爽约了

“你打算在树上过夜吗!”树下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气急败坏地叫嚷起来。

倾之从树上弹了起来,伸手抓起破晓跳了下去,上前两步道:“大哥,二哥。”此时左骥领的左翼先锋早已走远。

去罹哼了一声,别过头去不理倾之;行已却似松了口气,说道:“我们等了许久都不见你回去,还以为你出事了呢。”约好了倾之去见左骥,他和去罹在树林等着,可倾之迟迟不归,着实令二人担心了一番。

倾之理亏在前,并不辩驳,只作个揖,赔罪道:“有劳兄长挂心。”

行已扯扯去罹,后者瞥了倾之一眼,嗯了一声,算是受了他的礼,不生气了。

行已笑笑,算是揭过这小小的不悦,转问倾之道:“你见到左骥了?”

“嗯,”倾之道,“我虽不能询问他的姓名,不过看衣甲、年龄和在军中的地位,应是左都次子,此次南征的左翼先锋不错。”

行已点点头,去罹却纳闷道:“不觉得奇怪吗?兵贵神速,左都一旦接到诏命应该日夜兼程南下破敌才对,这都快一个月了,怎了连先锋军都还没跟敌人交上手?”这也使得他们坐观形势的打算完全落空。

倾之沉思片刻,如实道:“不知道。”

去罹眼眸微眯,瞄着自己的三弟:这世上还有你不知道的事?

倾之眨了眨水亮的眼睛,煞是诚恳:我又不是神仙,洞悉天地,无所不知。

然而去罹是不会相信倾之的,无论后者作出多么无辜的表情。

好吧,倾之承认他确实有一种还算合理的推测——“除非”他捏捏下巴,“除非左都并没有及时接到诏命。”至于中间的曲折,是商晟又有犹豫反复,还是传诏的虎贲军遇到了意外,是有人从中作梗,有人诚心怠慢,还是单纯的有人疏于职守,出了差错,他就当真不得而知了,但总不外乎这几种原因吧。

行已却并不十分在意左都大军因何姗姗来迟,他更关心的是——

“三弟,依你看,左骥若与焱部交手,能有几分胜算?”

倾之叹了口气,下了定论,“恐怕毫无胜算。”

平城破虏战犹酣,马革裹尸安可惜!

左骥仰天长啸,银枪横扫,逼退了围攻上来的敌人——彤梧守军采取坚壁清野的策略,弃地烧粮,坚守不出;焱部久攻不下,便绕过彤梧,继续北上,与南下凤都解彤梧之围的虎贲军前锋在彤梧之北狭路相逢。

提前遭遇敌军主力,左骥难免有些意外和准备不足,然而出身军功之家,“兵无常势,水无常形”的道理是从小耳濡目染的。战场之上,瞬息万变,没有随机应变的能力,也就没有资格成为独当一面的大将。他虽是第一次领兵出征,却自袭了勇猛家风,更兼有年少无畏。

左骥从容淡定,指挥应敌,身先士卒,一马当先。起初他们也还稍占了些优势,毕竟遇到这样一支与凤都守军有天壤之别的精锐之师也令对方颇有些措手不及,一时乱了阵法,况且左骥冲锋在前,骁勇善战,也大大鼓舞了士气。

然而形势在僵持中渐趋不利,身边的同伴越来越少,敌人却越来越多。左骥知道士兵们因水土不服,天气炎热,病倒了不少,坚持上阵的也大都被酷热的暑气折磨的疲乏不堪,连他自己不也只能使出七分不盈的力气,遑论普通兵将。

坐骑被乱刀砍伤,左骥跌下马来,翻了几个跟头,堪堪避过乱刀乱箭,却又见一人举刀来劈。左骥手腕一拧,一枪刺穿了那人的胸膛,迸出的鲜血喷在他脸上,仿佛带着太阳炙烤的温度,将皮肤重重灼伤。

那些面涂红色,□上身的焱族人不但击之不退,反而愈战愈勇。汗水血水流进眼眶,睁眼不得,左骥心知早已脱力透支,不过是凭着常年训练的敏锐感觉和求生的强烈欲望如困兽般杀退一波波的敌人罢了。然而又一次横枪退敌之后,身后传来破空之响,他却已无力回护。

力,终有竭时。

最后的一念竟是三天前,白衣斗笠的少年轻轻吟出的战歌。

马革裹尸安可惜?何其壮哉!

身后一道寒如□的剑气劈下,干脆利落地斩断了那支对准他心窝,几乎能要了他性命的飞矢。

凛冽的剑气,在如此酷热的天气里。

随后眼前恍惚间只见白光闪烁,左冲右突,扬起漫天血色,夺命的璀璨。左骥看不清来人的兵刃,却觉得若有二龙缠绕其上,苍龙沉仁,银龙妖冶,生死毫发之间,他居然还不忘赞上一句:真乃不世神兵。苦笑。

来人的解围暂时让他松了口气,左骥提枪再战,直到再次力竭。但是他并没有倒下,腰间一紧,只觉身子一轻,便已被人大力提起,担在了马背上。耳畔响起一个清冽坚毅的声音——“左先锋,我与你杀出敌阵!”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读了一个关于写作技巧的帖子,对比之下深觉得自己在情节设计方便还有不小的缺陷。

比方说故事一上来不够引人入胜,不能第一时刻留住读者,毕竟现在信息量太大了,俺这剥洋葱似的,剥了好几层还没剥到主角身上的写法很可能会磨光读者的兴趣——俺见过有作家抱怨过这种现象,不过作为网络小说,吸引读者还是硬道理啊,没办法,小透明之杯具哉。

可能因为在自己的设定过程中已经爱上了主角,所以情节是不是一开场就惊险刺激吸引眼球对自己来说就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以自己的爱写自己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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