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氏孤儿-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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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度入林,只收获了些山珍野味。颜鹊喝了口茶,心道:早知道这三个小子飞鹰纵狗的心思——不过有荷叶蒸鹧鸪、山菇野鸡汤封口,也着实不好多说什么。
第三天,已探好了山中水源分布的三人分头行动——此处草木丰盛,容易隐蔽,但马要饮水就必定要找水源!
黑马,钉有马掌,不是野马,三蹄雪白,一蹄乌黑。倾之从树上跳下来,摸出腰间结了扣的绳索,悄悄靠近——不错,就是它了!
飞索套马,用力一拉,倾之借力飞身上马。黑马猛被套住,忽又有人骑在背上,一惊之下大发脾气。它前蹄腾空,昂首嘶鸣,原地打了好几个转儿,企图摔下背上的人。倾之双腿夹紧马腹,抱住马脖,就像粘在了马背上一样。
“脾气不小啊。”倾之紧抿双唇,却也露出棋逢对手的笑意——他早已不是那个骑术不精,在雪地里吃足了苦头的花倾之,这几年,玄都的野马烈马也见识过不少,还从没有他驯服不了的。
黑马使足了力气前抬后蹬左扭右拧,倾之勒紧绳子,顺势起落转摆,始终安坐马背。黑马甩不掉倾之,长嘶一声,狂奔起来。倾之一手握紧绳子,一手抓紧马鬃,暗道:看你能耐我何?
然而终究还是大意了,当倾之意识到一人一马离地腾空时已不及下马。
崖头不高,下面是一片湖水,倾之心惊——他不谙水性!
“通”一声巨响,溅起巨大水花。
一马一人落入水中,倾之抓住绳索,可马却已从绳扣中逃脱。
水流携着巨大的压力从口耳灌入,胸口像插了把尖刀,疼得厉害,似要炸开。白色的阳光透过水面,倾之眼前一阵恍惚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正式更名(笔名)“青黛青山外”,感谢今今的建议,感谢责编青容O(∩_∩)O~
请大家注意,不要不认识俺了啊,呵呵
再遇
【章十一】再遇
田田荷叶,鹅黄莲蓬,一片红蕖飘落,激起清圆水晕,惊走了游弋的一双鱼儿
倾之悠悠转醒,惨白阳光刺得双眼生疼,又一阵晕眩。他双手遮目,按了按额头,溺水瞬间的回忆飞流直下,水石相击散为烟雾。
依稀记得有一双手将他托出水面,是谁呢?
身下的卵石被午后的阳光晒得暖烘烘的,倾之长长出了口气,索性也不起身,躺在湖边望着澄秋无云的天空,心情亦如蓝色般平静。
盈盈一水间,渌水为镜,荷塘做屏。
素衣白纱的少女侧卧湖上,一手支颐,一手挑逗着两尾花鳍鲤鱼。鱼儿轻啄少女的手指,“吻”香而醉,痴痴流连。少女长发未绾,眼睫低垂,眉间如落花闲散,两颊似明珠莹泽,唇边的微笑似有还无,似浅还浓。
因童年遭逢不幸,经历坎坷,倾之素来冷静机警,不论何时何地何种境况都能沉着本心,洞察安危,可面对隔水的少女,少年的心却分辨不清了。
少女见倾之醒来,眼眸一亮,分明溢出了喜悦。她起身跑了几步,却又折回,俯身拾起几根蒲草,这才身姿轻盈,分荷凌波,到了岸上。
“你醒了?”她手握着青青蒲草,褐色蒲槌一颤一颤。
精巧如玉的双足就那样□裸地站在倾之面前,粉嫩的趾甲莹如花瓣,更衬的白玉小脚灵巧可爱。十五岁的少年,恍惚间意动神摇,脸已滚烫。
“你看什么?”少女顺着倾之的目光也看到了自己□的双脚。她脸色一变,丢了手中的蒲草,到湖边拎起鞋袜,头也不回地跑了。
倾之被蒲槌“当头一棒”才醒过神来,懊恼自己失礼,心绪更是从未有过的慌乱:也不知她还会不会回来,该是生气了吧
三人约好日落前回家,行已、去罹都已无功而返,独倾之晚归。
行已见倾之精神不济,上前拍拍他的肩膀,本意鼓励他不要丧气,却惊觉手下潮乎乎一片,便问道:“三弟,衣服怎么湿了?”
“衣服?噢,”倾之的谎话从来编得极快,“我在河边看见踏云,和它较量了一番,不想那小子还真是火爆脾气,把我摔在水里就跑了。”
行已不疑心,喜道,“至少踏云就在林中,不至我们无的放矢。”又道,“我去烧水,你洗个热水澡,别着了凉。”
抱臂旁观的去罹见大哥走了,凑过来,扫一眼倾之手里的蒲棒,戏谑道:“三弟不是在拔蒲草的时候弄湿了衣服吧?”伸手想抽一根,“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
倾之却将蒲草往身前一护,不令去罹碰到,横了二哥一眼,一句话不说回了自己的房间,留去罹独自讪讪。
踏云脾气暴躁,只可智取,不可强攻——欲想献马,先需借马!
次日,行已、去罹到在侯府说明身份、缘由,借来了母马“紫鸢”,紫鸢是踏云的母亲,性情极是温良。
果然,踏云见到母亲,不顾一旁的陌生人冲上去又是亲昵摩挲,又是撒欢蹦跳,生生羡煞旁人。去罹失怙丧母,只剩一人,行已离家五年,有家如无,所幸倾之并不在场——他推说身体不适,留在家中,恐也是料到如此,害怕触景伤情。
行已、去罹牵着紫鸢,不费吹灰之力把踏云引回了侯府,渤瀛侯大悦,赞其有勇有谋,随后专程派人上门送帖——三日后,请赵却师徒府上赴宴。
“榴花红,梨花白,芙蓉水中生,芍药大如捧”小花儿正学着描花样、配颜色,半个身子都趴在了绣架上,嘴里念着儿谣,叨叨不停。
初尘翻箱倒柜,挑拣出一堆衣服,却都没有称心的。抖开一件粉衫,花样不错,比了比,却明显小了,皱皱眉头,也不记得从前穿过,罢了,她随手将衣服一丢,坐在床头歇息。瞥一眼也不过来帮忙的小花儿,心里怎么也不明白她为什么喜欢绣花。要初尘说,若能像哥哥那样挥戈跃马,才叫痛快。
可惜她是女孩儿,爹爹定然不许,初尘托着腮痴想了一阵,叹了口气。
“爹爹今日请了四位客人,说你若想去就一起去。”
小花儿抬起头,分明一愣,“我?为什么?”她不过是个丫头,虽然小姐说她“欺主”可她哪里有?
“我哪里知道,”初尘随手扯过件披帛比划,“反正爹爹说话时一本正经,像是极重要的客人,还特意嘱咐我好好打扮,不要穿得乱七八糟。”不服气地把披帛往膝上一搭,初尘颇为愤愤,“我平时穿得不像样子吗?”
小花儿极认真地想了想:小姐男装穿得规矩体面,女装却从来喜欢乱穿,侯爷的话,其实一点儿也不冤枉她
“这件怎样?”初尘终于翻出件合心的,比给小花儿看。
小花儿却嘟起嘴来,一脸不高兴,看得初尘很是莫名,“怎么?”
“你不是答应这件送给我了吗?”
初尘这才想起这套鹅黄襦鸭绿裙她确实答应过送给小花儿,可实在懒得再挑,便讨好她道:“反正你现在穿着还大,我就只穿一次。”
小花儿倒不说不好,只是委委屈屈,像是初尘欺负了她。
初尘好个气闷,“好好好,不穿就是。”又嘟嘟道,“总是看着别人的东西好,要了来,过两年你又嫌是几年前的式样,不肯穿了。”正瞥见那件粉衫,忽想起那就是两年前小花儿爱不释手,两年后冷落箱底的一件,初尘拎起“罪证”,“你看看,这件就是。”她可一没点冤枉她。
“小姐,我我去前面瞧瞧。”见势不好,小花儿拔腿走人。被丢在房中的初尘独自气闷,叉腰来回踱了几圈。
“小姐,我看到那四个人了。”未几,小花儿气喘吁吁跑了回来。
哼一声,“是吗?大惊小怪。”初尘决定用爱答不理的态度惩戒小花儿。
小花儿见初尘漫不经心,急道:“就是我在街上误认的‘盗马贼’!”
“是他们?”初尘倒是有些好奇了。
“嗯,”小花儿狠狠地点了点头,瘪嘴道,“我不去了,多丢人。”
初尘见小花儿的模样,心觉好笑,便逗她,“我可听说有从海上快马送来的蟹子呢,肉多黄满,最是肥美。啧啧,你真不去了?”
小花儿左思右量,咽了口口水,甩头,“不去!”
傲参与颜鹊闲聊,目光却有意无意地打量倾之——颜鹊并未对他隐瞒倾之的身份——即便有所隐瞒,傲参也能看出一二,花倾之的长相,尤其他目深鼻高,唇形极好,像极了他的父亲。倾之抬眼一笑,甚至令傲参心脏漏跳:花少钧
从四人进门,傲参一直关注花倾之——锦都王遗孤,他想知道,能背负起“百羽铩尽,花开连城”八字预言的,该是怎样一个少年。
他随了母亲,眼似桃花,却随了父亲,瞳如黑夜。倾之七岁的时候,颜鹊觉得将来那会是一双朦胧醉人的桃花眼,可倾之长到十五岁,眼眸依然黑白分明。
风流妩媚似与他并不相关,谦谦君子亦与他仿佛无缘,他有的是风骨,是眉宇间的英然。果然,有着锦都花家和玄都商氏两样血统的孩子,就同时拥有了精致如玉的脸庞和渊嵉岳峙的气势吗?尽管,才只有十五岁
倾之感到有目光在自己身上徘徊,略觉不自在,抬头正与傲参四目相碰,渤瀛侯轻咳一声,若无其事地问长子天俊,“初尘怎么还不来?”
少年温文尔雅,面如冠玉,对父亲道:“已令人去催了。”
“爹爹。”少女的声音将众人的目光吸引过去。初尘姗姗来迟,向父亲和客人分别行礼,在哥哥天俊下首的位置坐下,微微一笑,落落大方。
傲参忌惮颜鹊当年的“恐吓”,本不欲女儿给他留下好印象,便任初尘胡来。可即便他早早“心中有数”,仍还是对初尘这身衣裳瞠目结舌。
颜鹊的微笑也不禁有些扭曲:这是什么打扮?
初尘看见爹爹目光古怪,故意张开手臂,问道:“不好看吗?”她上身套了五件薄衫,红粉橙黄绿,里大外小,层层叠叠,颜色倒极是鲜亮。
傲参一愣,“好好看。”他的女儿穿什么能不好看?
初尘笑道:“女儿觉得往年的衣裳还都崭新就不能穿了,很是可惜,爹娘教导孩儿一针一线来之不易,当爱如血汗,所以女儿才想出这样的法子,不使织纺工匠日夜辛苦轻易浪费。爹爹觉得好吗?”
“好,好,初尘有心,为父甚是欣慰。”傲参心道:她倒总是有理,怎么不说好好的裙子,罩纱也剪成一条一条,摇摇摆摆,柳条一样?他有时也甚奇怪,初尘这脾气,既不随他,更不随青羽,到底是像了谁?
有一个人傲参不敢想——初尘的性格其实最像她的爷爷:性喜随意,不拘常理,看似无所谓却颇自负主见,心下那些“坏”主意、“坏”心眼儿随得更铁。
“你看呢?”初尘又问颜鹊。
颜鹊笑得实在不太自然,毕竟大姐白凤,二姐青羽,举止之优雅,衣着之高贵在他眼中从来完美无瑕,有如神女,可初尘着实意外。
初尘的目光扫过对面的行已、去罹,两人虽不敢恭维,却出于礼节的点头微笑。她故意不问倾之,直接转向自己的大哥,天俊对妹妹的“奇思妙想”早已见怪不怪,倒是笑意满满,全是宠爱——若无外人,他定要勾勾小妹的鼻子。
倾之想初尘定还为那日之事气恼,她不待见他,他也在意料之中,但见天俊、初尘兄妹情深,不禁想起了窈莹,不知她在钰京一切可好
傲参为众人引荐,宾主寒暄一番,宴会开始。
有丫环斟酒,颜鹊笑对傲参道:“小徒青儿还不曾饮酒。”
倾之已年满十五,只是颜鹊知道花少钧酒量不好,所以一直不敢让他喝酒。傲参会意,毕竟当年锦都王三杯即倒的酒量众人皆知。他笑笑,“无妨,就跟初尘一样稍喝些果酒吧,这酒极淡,不醉人。”
不能饮酒?初尘眼珠儿一转,招呼了身后的丫环水华,附耳道,“你取胭脂醉来”如此这般。
胭脂醉因泡过桑葚而呈红紫色,故得名,其本身并非果酒,而是烈酒。传说斑鸠吃了桑葚就会醉,故而胭脂醉的本意其实是“红颜如酒,耽之兮,不可脱”。
不过初尘尚不知有这层含义,她只是知道,胭脂醉,是烈酒。
傲参举杯,“来,这第一杯酒我要感谢各位帮侯府寻回踏云。”
众人齐饮。颜鹊笑道:“倒不知这马有何特别,侯爷如此上心?”
傲参摆摆手道:“也无甚特别,不过是匹难得的好马,但我已打算将它送给犬子,故此上心。”
倾之看向天俊,那少年与他一般年纪,英华内敛,性格沉稳,大类其父。
“侯爷,请恕我直言,这马恐怕不适合送给大公子。”
“为何?”傲参不解。
倾之道:“此马尚未驯服,性情火爆,恐怕伤到大公子。”
傲参听倾之如此说,便道:“不瞒各位,踏云虽是家生家养,可性格却比野马还烈,渤瀛城的驯马师父没有一个能制服它的。”
“若侯爷信任,不妨将踏云交给我。”他少年心性,争胜好强,猛兽卷荼在他脚下尚乖顺如猫,失手败于踏云,怎能心甘?
“难道渤瀛城那么多有经验的驯马师父都不如你吗?”初尘插话,润粉双唇一开一合,轻轻吐出几分不以为然的傲慢。
傲参沉声道:“初尘,不得无礼。”
倾之看一眼初尘,对傲参道:“赵青愿以三月为期,必定驯服踏云。”
傲参笑道,“如此甚好。”举杯,“那我先行谢过。”
“不敢。”
初尘瘪嘴,心道:竖子狂妄。
傲参与颜鹊高谈阔论,宾主推杯换盏,频频敬酒干杯。得了初尘授意的水华出去一会儿,回来与倾之身后的丫环嘀咕两句,换了位置。
见倾之一杯见底,水华福身为他添满。宴席间,丫环仆从进进出出,少有人在意,可倾之却看得清楚:方才初尘与这丫环耳语
正思索间,却听傲参扬声道:“干。”
倾之端起酒杯,瞧那酒色与之前不同,举到嘴边,酒香馥郁。看一眼初尘,后者举杯虚敬,眉眼笑弯,先干为敬,亮了杯底。
倾之只好硬着头皮喝下,那酒入口干爽,初觉甜,后觉苦,接着一股辛辣从喉咙烧到胃里,火苗又从胃里窜到喉咙——若非早有防备,恐怕早一口呛了出来。
而初尘此时则“心安理得”地忙着对付一只红壳巨蟹,先用腰圆锤在蟹壳边缘轻轻敲打,再用长柄斧掀起肚脐、蟹壳,蟹壳掀开,露出金灿灿的蟹黄
水华又添一杯。倾之瞧那玉壶流光,桃色瑰丽,他不曾饮酒,但也听说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