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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衣服脱掉-第1部分

小说: 把衣服脱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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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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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部分 第一节
(更新时间:2006…8…9 23:29:00  本章字数:6724)

自序
我不知道该怎么向大家介绍我的作品,以及我这个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垃圾。说是垃圾,因为我总被人们抛到九霄云外,他们说这样可以给他们自己留下一片明朗的天空,清新的空气,好让他们自由的呼吸。

当我不自觉的从人群中被挤出,我最终沦为社会的蛀虫,本着“见缝插针,无孔不入”的原则,在文明人的掖窝和裤裆下生活着,还时不时在他们最为放松和得意的时候叮上那么一口。闻着他们身上发出来的腋臭,我大吐特吐,用各种尖酸刻薄的语言吐在他们脸上,就像他们以前吐我一样毫无保留。

我曾经以为我是一个有修养的人,到后来我发现我竟然连矜持都学不会。每当遇到漂亮的女人我就会手足无措,样子显得十分滑稽,还猴急的把自己展示一番,再低着头尴尬的离开。

我曾把自己看作一匹千里马,寻找可以让我平步青云的机会,可是伯乐始终没有出现。我把自己当作伯乐,却怎么也找不到千里马,于是我得出一个结论:千里马即是伯乐,伯乐即是千里马。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在他这种精神的鼓舞下,勇敢的在唾沫四溅的人群中突围,想要像他说的那样走出一条自己的路来,可走了一段时间我才发现,原来像我一样标新立异的大有人在。后来我又听很多自称是“过来人”的人说:世上本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没了路。我瞻前顾后,回答我的是进退两难。

我的低调并不是源于我的消极,而是源于我对生活的自我认识。我并不要求读者朋友接受我的这些浅薄的认识,只要大家知道在这许多垃圾中,有我这么一号,大家权当是深入生活即可。

这个社会分了太多的层面,没有人可以面面俱到,我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甚至是最不起眼的那部分,那么,我也只有做我这一部分该做的事,尽可能完整的把我这个层面的世界展现给每一位读者。我会再接再厉,将反叛进行到底。如有意见相左者,尽可把我的话当作放屁一笑置之。我只希望能让读者朋友看到我们,包括我们背后的那片黑暗。

初次执笔,仅以此为序

木子辉

我今年23岁,23岁——一个充满活力的年龄,这个年龄的人斗志昂扬,无所畏惧,只是我不是。不知从何时起,我渐渐遗忘了那个曾经被我称之为“理想”的东西,开始在茫茫人海中漂流着。我喝着可乐,抽着雪茄,甚至学人家在女人堆里出没,并且乐此不疲。我渐渐忘记了自己为了什么来到这个世上。每天所做的事都没有什么目的,只是为了做事而做事。每当新的一天到来,就会不记得前一天做过什么。

我喜欢写作,在每天不停的工作后,为了向人们证实我是有思想的,不管在别人眼中我这算不算胡思乱想,我都要写作。甚至于写一些俗不可奈的东西,比方说爱情。

我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也不想知道,因为这个年代没有安全感,所以我更喜欢情爱,打心眼里喜欢,因为现实是悲哀的。

1

我打开抽屉,里面有我读书时的影集。我无聊时总会翻看以前的照片,这也是唯一能够让我记起曾经做过什么的东西,包括曾经和哪个女人谈过恋爱、上过床。在感情方面,如果用世俗的眼光看,我自认不是一个专一的人,当然我也不随便。

专一是什么?在我心里它的解释是:在某个时间段对某个人的感情的一致。在我的理论里我认为自己应该属于专一的一类人,因为我每一次都当真,都非常投入,分手的时候也是非常的痛苦。不过我很快就会使自己相信“分手总是难免的”。我就这样在分分合合、若有若无、半睡半醒之间生活着。既无聊又快乐,既喜欢又恐惧。总之,没有人会理解,我也不想被人理解。

在这个人人都在呐喊“理解万岁”的年代里,理解就好象把衣服脱掉,站在所有人面前,理解就是赤裸裸,任别人去碰触你的每一条神经,去撕磨你的每一寸肌肤。

打开影集,我信手翻了一页,一个青纯亮丽的面孔出现在眼前。张晓颜——我的人生第一个女孩。不知道是一见钟情还是什么别的,只是一次眼神的接触和一个天真的笑容,我就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16岁的我感觉应该和她发生些什么,在我还没有想到答案的时候,我就稀里糊涂的在不知不觉中给她写起了情书:

亲爱的颜:其实老早我就已经注意你了。让我做你的男朋友好吗?

爱你的哲

我居然在不久后就收到了回信:

亲爱的哲:谢谢你的爱!!!你的 颜

一切来得那么容易和顺利,于是乎我恋爱了。我和她来回传递着信息,也写了一大堆情呀爱呀之类的。或许当时的我们还没有弄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她在信里写着“我听过你的歌,我的大哥哥。”,我写着“我一定尽力用最美好的旋律伴你左右”。顺便说一下,当时我的歌已经唱的不错了。

接下来的学习开始变得乏味,在老师口水四溅的课堂上,我寻找着自己最喜欢的歌词,用在给张晓颜的信里。现在想起来那简直不是恋爱,而是在对歌词,只是我们那时还不明白,而且还很陶醉于这种可以说是无聊的行为。

2

就在我和张晓颜“对歌词”的时候,另一个女孩;也就是我的第二个女孩;到最后对我的未来起到一定决定作用的女孩——宿晓明出现了,那是很简单也很直接的一次眼神的碰撞。听人说:“爱情不是一颗心去撞击另一颗心,而是两颗心相互撞击迸出的火花。”。我似乎感觉到了这种火花,可是我并不知道这对我而言是对是错。

我想我应该先介绍一下我的同位章祥吉,我和朋友都叫他吉仔。吉仔是一个忠厚老实的人,不太喜欢玩心眼,为人率直,也就是没有多少花花肠子。如果我猜得不错,当时他应该是喜欢宿晓明的,因为他要求我陪他看宿晓明。结果我陪他看了,因为我们是兄弟。只是从此以后我们再也没有提起过这件事,因为宿晓明从此喜欢上了我。

我不知道对我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只是从那以后我见到宿晓明、张晓颜、章祥吉中的任何一个都有些不自在。我不知道是我见异思迁还是真的像张晓颜以后的信中所说“见一个爱一个”。总之,我的心里很烦,烦的同时又似乎有些高兴。乱了!我知道这真的乱了!我是一个经常在女孩子中间出没的有着多种爱好和特长的男孩,但我自信没有处理多个女孩的经验。

张晓颜走了,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所以就没有说。

我记得当天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张晓颜的眼神和笑容,也梦见了宿晓明的眼神和笑容,两者极为相似却还有些不同。笑容是美丽的,心却有些冷。自始至终我都亏欠了宿晓明很多东西,因为我什么都没有为她做,甚至连我喜欢她都不曾对她说过。我和张晓颜至少是在平等的交往,而宿晓明却是被动的。

我其实很喜欢她,只是不愿意接受我是个见异思迁的人,或者说我很在乎别人把我当作见异思迁的人。就在我犹豫的时候,宿晓明也走了,确切的说是离开了我,跟了一个追了她很久而她却并不喜欢的人。

我想我当时一定是很难过的,因为那晚我睡得非常早,或者说早早的就躺在床上了,也没有多说话。她也许真的决定放弃我,也许是气我,更有可能是借此引起我的注意,最后的结果是我退缩了!

理由是我要更好的向前走,理由是天涯何处无芳草,理由是我是个男子汉大丈夫,理由是我要拿的起放的下,其实我根本没有拿起来。

我找了千万个理由,也渐渐相信理由是客观存在的,决定是正确的,可她却始终在我的脑海里抹不去。

我握着张晓颜和宿晓明的照片,回忆着过去的种种遥不可及的生活片段,已经不象以前那么让人心潮起伏,反而平静了许多,平静得似乎那些事根本就与我无关。

我不是君子,也不是一个高尚的人,所以我从来不喜欢亏待自己。尽管当时为了惩罚自己的错误,我选择去了部队。生活中的痛苦有时可以靠肉体的折磨来宣泄。

我不想见到张晓颜和宿晓明,我躲的地方也绝对安全,然而直到我退伍时,我才突然发现,原来我躲的是自己。

现在我们都有了各自的生活,张晓颜有了新的男朋友,宿晓明进入高等的学府进行深造。只有我这个老师眼中的“尖子生”还在做着一些漫无目的的为了生活而不得不去做的无聊工作。生活的无聊吞噬着我的灵魂,也使我的灵魂在疼痛的刺激下,片刻的清醒。

3

作为大千世界中一个平凡的工作者,没有目标、没有追求,每天的生活就象一塌糊涂,却还能寻找各种撩以自慰的借口使自己快活,使自己有理由活下去。比方说,在女人堆中混。

俗话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我想我正是在女人堆中寻找在沉默中爆发的力量。也许所有人都不会相信,但至少我知道我是这样子的一个人。

我喜欢被女人爱,也喜欢被女人恨,因为不管她是因为爱还是因为恨,她都会记住我。我讨厌被人们遗忘,尽管我经常遗忘很多东西,尤其是一些男人最不应该忘记的东西。比如:自己的女人的生日;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地点和时间。

女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她总是在意那些微不足道的东西,否则就是你不够真心。所以要欺骗一个女人,只需要把握一些小问题就可以了。

女人很少考虑大局,她们更迷信自己的感觉。所以男人要得到一个女人,只需要让她有感觉,至于你自己,只要假装很有感觉就可以了。

酒,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听人说当你越不想醉的时候越容易醉,越想醉的时候却越清醒。我喜欢喝酒,只是每次都喝不醉。即使喝不醉也要喝,因为除了喝酒我实在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或者找几个狐朋狗友一起吃饭、唱K。

4

说到这里,我就不得不提一下我的一个死党,他叫贾顺德。在我的狐朋狗友里他被称作老贾或者博士,说他是博士因为他戴了一副三百多度的近视镜。

我跟他是唱K的时候认识的。当时他坐在一个最不起眼的位置上,而我则亮相似的站在人群的最中间,我们唱的都是摇滚,只是他唱得比较惨。其实他本来不需要坐在角落的,因为他只要一开始唱歌,所有人就会不约而同的寻找声音的来源,然后就是那些人脸上内急无法排泄时的表情。

老贾是一个生活不太讲究的人,他的这种不羁也为他赢了不少女人,甚至后来我身边的女人的增加,也是在他身上获得的一点启发。记得我在离开所有的以前的女人后,一个人跟他在一块混。因为他有女朋友,因为我没有了女人,至少是身边没有。他很语重心长的劝我找个女朋友,还给我介绍了很多可能的途径。

其实他当时还不太明白我也是花丛中的好手,看着他跟他那位陆云娜卿卿我我,我着实有些生气。在女人方面我是清高的,所以我很快就有了几个女朋友。这或许刺激了他,他曾经很长一段时间跟我没有太多话,当我一一跟我的女人分手,他的话明显的多了起来。我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非常标准的男人,包括男人的虚荣心。

因为离开部队以后忙于寻找工作岗位,几年的部队生活又和从前的朋友失去联系,现在的我几乎是寡人一个,为了有私人空间,为了不影响工作,我自己租了间房,还找了份业务的工作,原因是业务的时间机动灵活。业绩不是很好,只能够我一个月的花消,当然中间也有一些小文章赚到的一点稿费。

刚开始的生活平淡无味,房间里只有桌子、椅子、沙发、床、电视、电脑。我每天只有四件事可以做:出去吃饭;回来上厕所;在床上看电视、休息;在桌前写作。既枯燥又乏味,就这样持续了两个月,一直没有什么改观,直到我认识了沈小茹。

5

说心里话,认识沈小茹只是一个意外,也许用现代人的语言来说应该叫做缘份。每个人的知识量都是非常有限的,尤其对于写作。写小说要掌握各种知识,所以我也经常去书店找寻我需要的资料,沈小茹就是那个时候出现的。她头上扎着两个小辫,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让我心动不已。

我当然不是君子,我只是个男人,而且是个心理和生理都非常正常的男人。在很多时候我都这样看我自己,所以我没有让辫子离开我的视线。

她和另一个女孩选着小人书,我有时真怀疑她的年龄,或许这跟女人总希望自己年轻有关系。她的小辫子让我以为她是单纯的,这或许是我对自己说的最大的一次慌。是我先开口的,因为男人应该先开口。

“你好!”她的声音很柔、很轻。我本来想好的许多借口都不知跑到那里去了。“怎么了?不想说话吗?”她冲我眨眨眼睛。

“哦!不是!是不知道说什么!”我不是没有见过世面,只停顿了一下,便恢复了原来的健谈。

“不会吧?我看你是有话想说呀?”她的笑总是让我感觉她很小。

“本来想说的,只是突然忘了!”我干脆来个置之死地而后生。

“你的记忆力很差吗?”她半开玩笑的说,我发现她的女同伴也在笑着看我。

“不是很差,只是刚才有些差!”

“原来你是个很有意思的人!”她把小人书递给她的同伴,回过头来,好象很认真的看着我。

“是吗?我只是觉得两个人要成为朋友总要有一个先开口!”

“假如那个人不愿意呢?”她略带捉弄意味的望着我。

“那至少总要问过了才知道!我想你不会拒绝我吧?”我喜欢有趣的女人,有趣的女人就有情调,有情调的女人就不会让人感到乏味,我喜欢和有情调的女人聊天,沈小茹就是一个这样的女人。

“那可不一定哦!”

6

第二次与沈小茹见面是星期六的下午,沈小茹没有课。接到她的电话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扮了一番,然后叫了个“的士”,直奔她电话里说的地点。

其实沈小茹下午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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