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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部分

重生之爵门嫡女-第68部分

小说: 重生之爵门嫡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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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奶奶,大哥今日过了子时,已经回府了。只是”
  “此话当真?”老太太浑浊的双眼蹦出几分神色,难以置信地追问。
  “孙女不敢拿这事开玩笑。”
  “哈哈好,华哥终于赶回来了。快,带我去见他,忒的不孝,回府竟然不知道来看看我这老太婆。”说着就要往外走,这步脚真与她嘴中的老太婆出入颇大。
  “奶奶稍后您就这么披头散发地出门?”
  老太太揪了揪头发,夺过于珊手里的篦子,一把塞到秋菊的手里:“别让珊丫头添乱,你快些。”
  “快不得,就按照一品诰命的装扮来梳。今天,怕是要领旨的,没道理另外三个爵府满寿都有赏赐,独留咱们于府。奶奶也不希望梳洗两遍吧?”于珊不等秋菊答话,抢先否定了老太太的提议。
  “两遍就两遍”可看了看于珊眼里,半似请求半似强迫的神色,“算了,按珊丫头的意思来吧,不急在一时。”
  于珊也是怕没打招呼就让老太太看到于华,到时就不只有喜,更有惊了。
  “正巧也有事要跟您说道说道”
  老太太见于珊稍带凝重的神色,便以为于华不肯以于爵府继承人的身份参加寿宴,让于珊来当说客。
  于珊很多次张开嘴又无奈的合上,直到老太太那繁复的妆容都上了一半了,她才有些口干地问:“哥哥的脸上多了道疤痕”
  秋菊一直当个旁听者,在老太太与于珊意见相左的时候都没有开口,可听于珊这么说,她受惊之下,手上有些控制不住力道,扯疼了老太太。
  而正是这份疼痛,使得老太太确认她没有听错于珊的话。
  “怎么回事?”老太太突然沉寂了下来,脸上焦急的神色通通收了起来,在那一瞬间,老太太从担忧孙儿的祖母变成了于府的另一边天。
  看着老太太丝毫不露的神色,一时半会的,于珊竟猜不透老太太在想什么。
  “孙女也不是很清楚。昨晚哥哥回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子时,我看哥哥满身尘土,也就没有多问。”
  “可严重?”
  “自左耳一直延伸到左边的嘴角。”
  “好了,此事我已知晓,可还有别的事?”
  于珊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交代道:“哥哥不是自愿回京的,是孙女请了谢表哥帮忙强行将他绑了回来。”
  老太太听罢,失望之余,却是神色一松,说不出为什么突然放了心。可能是放心于珊不曾有任何事欺瞒与她,也可能是放心于华并不是自暴自弃,灰溜溜地借坡下驴。
  老太太将府出身,比于珊更了解将士这个物种。若是于华在容貌已损的情况下还自愿回京,虽然可也说是对老爵爷感情深,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有些失了将士的骨气。
  在老太太看来,于华四年不回京,定是想着能拖一天是一天,而之所以肯这么想,是因为于府里的老老少少还是他最在乎的人。另一方面,怕也是想着功成名就后,用成就遮掩关心他的人的伤痛。
  想及此,她忍不住轻笑起来,只是不论于珊还是秋菊春香,都不能忽视老太太眼角的眼泪。
  “罢了,他既然已经留在了府上,一时半刻怕也跑不了,让他休息吧”
  天色还早,于华又是子时后才睡下,她们这边以为于华还未起身,实际华院的于华早就起了身。于华自小就磨练出了‘闻鸡起舞’的生物钟,便是四年前还待在于府的时候,他醒后就不会赖在床上。
  身边没人伺候,于华也不需要别人伺候,便自己打了冷水洗漱完毕,穿上夜间备下的淡紫色衣衫,出了院子闲闲的溜达。
  于府今日很热闹,他走着走着便到了外院,一路上碰见不少忙忙碌碌的丫鬟小厮,看着于华都有些反应不过来,于是于华就在一路不敢置信地“大少爷?”的问候声中,到了外院。
  “对,再高一些,右边的矮一些好,好,就这样!”
  “寿字贴歪了,把右边的边角扯直了不是这样,不是算了,让我来,你去将红绸扯开”
  于华到正院后,正见于简指挥着仆人挂彩绸,他站住脚,抬眼看去,只见于简亲自上阵,将寿字扯的高高的,只他还没有寿字宽,拉扯间有些捉襟见肘,好不容易贴平了,矮梯子却晃荡开了。
  于简这两年也是抽长,身长一米七八,这些年倒将大半的时间用在读书上,武学上的造诣,便连九岁的于通都不如。他的所有的才华和心智都长在了‘文化课’上。
  时至今日,于华已经不会看不上文官,也不会不喜喜文之人,行行出状元,想来小时候的他的确偏激了。只是,便是与军营里的军师相处,也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深交不了。
  于简去年就已经考取了秀才,名列前三,陈先生已为他报了院试。因于简已经有了功名,所以穿的是青色孺衫,越发显得文质彬彬。
  于华看着于简,却有些神色复杂,虽说徐姨娘的事怪不到于简身上,可他心里还是存了疙瘩,演不来兄友弟恭。正待抽身,就见于简放开了扶手,接过红绸就要去挂。
  “二少爷小心!小心!”于简自小习武不精,底盘不稳,这些年没人逼着,越发疏忽了武学,眼下梯子不稳,小厮仆人看的很是胆战心惊。
  于华光听这稀里哗啦的声音就有些嘲讽,他嘴角微撇,若是由他来挂,不过是分分钟的事。不过他也没准备相帮,左右那么多小厮,还扶不起一个于简,挂不好一道彩绸?
  只是凡事都有例外。
  其中一个小厮左扶右看间,就发现一个颇似于华的少年站在门口。
  “大少爷?”
  于华听这不伦不类的问候已经一早上了,没什么神色的点了点头,就转身要走。
  “二少爷!”
  于简听到小厮的话,不顾脚下不稳就转身去看。若是平地上当然不要紧,可他这会站在梯子上,所有人都忙着看于华,直到于简摇摇晃晃跌了下来才有人发现。
  于华正对着正室,倒成了第一个发现于简险境的人。他眼见于简果真要坠下,没什么犹豫地将衣袍撩起,借力院子里的圆桌,飞身而起,在于简落地之前拽了他一把,好歹没让他直直倒地。
  “大哥”于简落地前用手支了一下,手上磨破了皮,除此之外倒没受什么伤。
  却说于华听了于简的称呼眉头一挑。四年前,他走之前,于简对他的称呼一直是于华;这让他很难相信,四年后,于简潜意识里开口的第一句称呼竟是‘大哥’。
  果然是酸腐孺生,守规矩的很!
  初秋的太阳出的很早,眼下微暖的阳光照在于华的脸上,那伤疤在他小麦色的肌肤上,凸显地越发明显了。
  “大哥,你的脸?”于简的声音带了些颤抖。
  “于简,几年不见,你倒多事了!”
  说完也不管于简的脸色,扯开落在地上的红绸后对着正堂一比划,气运丹田,一跺脚飞身而起,一瞬间就将两端不偏不倚的挂在了寿字当头。
  于华稳稳落在地上,拍了拍手上并不存在的灰尘。于华的气质几近冷冽,脸上还是无喜无忧。可他这一手耍的帅气,只震得众人目瞪口呆。
  “好!”
  寂静无声中,倒是从院门的位置传来了一阵铿锵有力地叫好声。
  于华背对着门口,听到这个声音几乎落泪。他转过身,很好的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很大方地行了一个军礼,由胸腔发出一句肺腑:“祖父!”
  老爵爷哈哈笑着,拍了拍于华的肩膀,像是没有发现于华面容的任何不妥:“好,有男人味了!”
  这会子于华倒是不好意思了,他摸了摸脑袋,憨憨地笑了:“去西北的时候,碰上刚入伙的三流土匪,一时大意,被伤了脸。伤口不深,也不知怎的留下了疤痕”
  本以为再想起这些,就算不痛苦也会有些难受的,可他站在老爵爷面前,听着老爵爷一句‘男人了’便轻而易举的放下心结,那解释的话都不用想就出了口。
  “嗯,没事,活着就好!”老爵爷将后怕与心疼都藏在心底,面上很欣慰。不经历苦难,于华永难成长,在他看着于华挎着几件冬衣离府而去,他就知道,于华以后的路虽然会越走越宽,却也布满荆棘。好在,他还活着,这就够了!
  “都不用忙活了,先吃饭。简哥,你也一起!”
  几个小厮回过神,慌忙去扶于简。于简的神色很尴尬,看着于华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没有再拿热脸去贴,反倒向着老爵爷请罪道:“祖父,我,我还是改日吧!”
  老爵爷微敛了欢喜的神色,看了看于华,没有说话。
  “扭扭捏捏像什么样子!”于华在军营跟莽汉处惯了,虽然心里不再看不上文官,可于简这般又是行礼又是作揖的,他很不适应。
  于简苦笑一声,想反驳却无从开口。他不了解西北的风土人情,只是京城从没人说他扭捏,夸赞他有文士之风的倒是不缺。
  于是,相互妥协的结果就是,老爵爷带着于华于简到了静安堂

  ☆、第88章 :

  如果说军队是个神奇的地方;那在那神奇的地方历练出来的军人就是一个很神奇的物种。
  那里有军师那种接近文人的;不论春夏秋冬都扇着一把扇子;饱读诗书兵法;看上去就极有学问;也有纯武将的那种;像谢爵爷;在边关士兵堆里浸淫了近二十年;将京城贵人的优越感褪了个干干净净;唯余豪爽大气;这种人;若是不懂行情的人来评价,只能得个粗鲁野蛮;而文武双全的人也不是没有;像谢昆和于华;不过他们的表现形式完全不同。
  谢昆极好的融合了文人的风骨与武将的大气,他的气质偏于中和,较之文人多了豪爽,较之武人又多了几分文气。便是在军营那般严肃的环境里,跟士兵开着玩笑都不觉得突兀;至于于华,有种动物最适合拿来比喻他——变色龙。他有的时候是纯武将,在军营里,他比谢昆严肃,比谢昆爷们,整日肃着一张脸,为人处事很严谨,说白了,就是比谢昆更像谢爵爷的儿子;可有的时候,他却只是一个京城的贵公子哥,比谁都守规矩知礼仪。
  四年的沉淀,谢昆遗传自他双亲的两个极端,很好的融合了。
  而于华却将天生的本性分裂并进化了。他性子里的鲁莽很好地转成了军人的直爽大气;与生俱来的细心与温柔却化成了他最不愿意承认的‘娘们唧唧’。而这‘娘们唧唧’的个性,却是最先体现在了饭桌上。
  于珊早就知道于华回府的第一顿饭,肯定会在静安堂陪着老爵爷和老太太的,所以刚起床就叮嘱了小厨房,除了日常早饭之外,再多做些点心,只是不好只做于华喜欢的,便各色各样的都定了一些,光材料就摆了满满一桌子。
  所以,当老爵爷果真带着于华到静安堂时,她并没有惊奇,只是对于简的到来表示了一点点惊讶。不过她认为,老爵爷肯定是有自己的思量,她不好过问,反正对她来说也就是多准备双筷子罢了。
  当她看见老太太含泪地拉起拜倒在地的于华时,她就很知趣地以准备早饭为借口,将空间留给了他们,自己拉着杨宇楠又去了小厨房。
  两人刚出门口,于珊就停下了,解释道:“小厨房那边都已经吩咐好了,咱们去弟弟那里坐一坐,他这个懒虫,想必还不知道哥哥回来了。”
  杨宇楠看着于珊明媚的笑容,戏谑道:“不抱怨大少爷心狠了?昨天整整抱怨了半夜,真是可怜了我的耳朵。”
  于珊的笑容微敛,解释道:“他还是心狠的,是被谢表哥绑回来的”
  杨宇楠先时有些愣怔,之后恍然大悟,她转了转眼珠子,佯装恼怒的甩开了于珊的手:“怪不得昨日向我抱怨谢表哥的不靠谱,好啊,你有后招也不告诉我一声,害我白担心!”
  “我总要整点保险的手段才能向爷爷奶奶保证啊”
  “也就是说,你担心我提前跟爷爷奶奶说了,抢了你的功劳?”杨宇楠的眼睛瞪的圆圆的,眼球水灵灵的,像是第一次认识于珊。
  “不是,不是,我也没想到哥哥真没准备回来,而且昨天那么晚了两人都没回京,我真以为他们赶不回来了。那时候再跟你说有什么用,白让你跟着担心”于珊见杨宇楠‘含泪’的双眼,急忙摆手,唯恐杨宇楠真的误会她。
  于华离京后,这两个小姐妹的相处方式有些特别,颇有些革命友谊的意思在里面。
  于珊步步为营,掌家的过程中总有不少烦心事,而杨宇楠一直一来都尽职尽责的当着于珊的垃圾桶,只要于珊愿意说,她就出上一双耳朵去听;如果于珊不愿意说,她也从不会强求。
  只有极少的情况,于珊愿意将不开心的缘由告诉她,逼着她帮忙想法子;而大多时候,于珊只是抱怨,不需她插手。就像昨日夜里,于珊就反复的抱怨谢昆办事不牢,却没有将缘由告诉她。
  本来这事很正常,与以往没什么不同,可杨宇楠就是不肯听于珊解释,愣说成是她不把自己当自己人,有事瞒着她。
  两人站在左偏院争论了许久,杨宇楠才开恩一般松口道:“我原谅你也可以,但我拿你书信的事就扯平了。”
  于珊在与杨宇楠的争论中,就发现杨宇楠反常地纠结着不相干的事,早就起了疑心,所以在杨宇楠提出如此不合理的要求后,她的反应很快,严词拒绝道:“不行!你那不是拿,你那是偷,不告而取视为偷盗,再说那事已经翻篇了”
  于珊的话还没有说完,杨宇楠的眼圈就真的红了,她颤抖着身子,用很受伤的眼神看着于珊,却一句辩解的话都不说。
  于珊很没出息,剩余的话就再也说不下去,因为她知道,自始至终杨宇楠都是站在她这一边的,连‘偷’信也是如此。
  杨宇楠之所以拿于珊的信,是因为于安那小子相求,她若是不心软点头答应‘帮’他,谁晓得于安会不会走弯路真的去偷,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的道理谁都懂。她拿到书信后,不肯交给于安,也是存了让于安接着去求于珊的念头,或者转个弯去求老太太,让老太太命令于珊同意,反正总要于珊知晓了,她才肯交出书信。
  于珊很明白,杨宇楠这一举动很好的将‘偷’这个字背在了自己身上,让于安再没有机会亲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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