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侠秀秀-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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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还不能确定我娘是不是三姑娘。”秀秀犹豫了一下,“还是等我找到她再说”
“这位是?”声音尖尖的小老头忍不住问。
“她是我外甥女。你这儿的银票放在哪儿?先借我一些。”二姑娘应了一声,又对秀秀说:“这样吧,你先去家里看看,没准儿你妈跑回家里去了。”
“家?”
“就是栖凤山庄,你妈妈和姨姨们小时候住在一块的地方,在杭州西湖边上。”二姑娘说,“我有好几年没回去了,要不是赶明儿还得去长白山找个人,真想陪你回去看看。”
小老头搬来一箱子银票,二姑娘抓起一把塞到秀秀手里:“春节快到了,这是姨姨给你的压岁钱。”
走出皇城,秀秀依依不舍地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目送着她的二姑娘,然后决定,马上就动身南下。
“是不是该去跟孟虎、夏白白还有苗苗他们道个别呢?”小丫头自言自语,竟似乎把江洋给忘了。
请继续期待《游侠秀秀》续集
' 内容简介 '
腊八清晨,京城的大风雪总算住了,压抑了一天一夜的节日喧嚣也在这一刻爆发,达到了沸点。冲着招亲大会从五湖四海蜂拥而至的武人们早早起床,怀着无限的憧憬,奔城北会场方向而去。
~第十六章 镖局又恢复营业,秀秀要开帮立派了~
腊八清晨,京城的大风雪总算住了,压抑了一天一夜的节日喧嚣也在这一刻爆发,达到了沸点。冲着招亲大会从五湖四海蜂拥而至的武人们早早起床,怀着无限的憧憬,奔城北会场方向而去。晨光下的南城门口银装素裹、天地一色,看不到太多行人,除了一驾缓缓出城的客运马车。
孟虎把扛在肩上的大酒坛放在了马车上,对身边一袭红装的秀秀说:“以后要没什么事想找人喝酒,到人多的地方喊一声‘秀秀要找孟虎’,我很快就来,知道不?”
秀秀微笑着踢了他一下:“没准是想找你打架,嘻!”
孟虎眉毛一扬,瞪眼道:“还想找死!就算你大哥我打不赢你那天下无敌的爹,却也是天下第三四五六的,你这辈子都不是我的对手。”
秀秀嘻嘻,蹦上车,钻了进去,拉开帘子:“孟大哥你记得帮我跟夏白白和甜儿说一下,我要去很远的地方,将来我会回来看他们的。咱们也后会有期啦。”
“少罗嗦,去吧。”孟虎朝秀秀做了个凶巴巴的鬼脸,示意车夫启程,然后转身走了。
那招亲大会想必热闹,这么多武林高手聚到一起,又打架又结婚的,一定是精彩纷呈、妙趣横生——但从皇城出来后的秀秀却不愿多留一天,一心只想赶紧南下杭州,去寻找传说中的栖凤山庄。
当然,除了身世,也许还有别的什么原因,这点也许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
马车轮碾在厚厚的雪地上,嘎吱嘎吱。
秀秀怔怔地看着前方的茫茫雪海,心绪忐忑而纷乱,只因那最大的谜题至今还没法解开。
破剑和三姑娘如果真是秀秀的生身父母,为什么要抛弃她呢?如果他们不是,那么,这可怜的小丫头又将到哪儿才能找到自己的归宿?——秀秀正在长大,生活开始让她品尝起忧愁的滋味了。
古人冬天出门,交通工具以马车为上选,可挡风御寒,也比较舒服,就是贵点。好在秀秀已不必再为钱的事烦恼了,在皇宫的藏宝库里,二姑娘塞给她的那叠银票压岁钱每张都是惊人的数额,即便使劲挥霍,都能花上一辈子。这样一来,秀秀成了衣食无忧的有钱游侠,只要她愿意,叫上成群的马车也不在话下。
当然,客运马车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太慢,而且不走夜路、不走长途,通常只在白天里于邻近的两个城市之间往返拉客,所以秀秀每到一个地方就得找个店住上一晚,等天亮再另外雇车,很耽误时间。
既然无法着急,索性把这寻亲之旅当做游山玩水。于是,秀秀南下的路程似乎也变得格外漫长,时间在不经意中流逝。
冬雪飘飘,越来越小。眨眨眼,垂柳落花,已到早春时节。
置身怡人春色,秀秀早坐腻了马车,改为徒步。想起以前骑着毛驴的日子,却也格外怀念,就是一时还找不到什么地方有卖坐骑的。
小丫头没有方向感,在中原上四处瞎走,不想这天到了平原镇——在江湖上兜了个大圈,又回到初出江湖时经过的第一站。
好不容易走到一个“熟悉”的所在,秀秀感觉像回了家,莫名兴奋,也不理睬城门外拉客伙计们的罗嗦,径直跑进了以前住过的那家归燕客栈。
客栈的生意依然不错,里面的客人对秀秀的红色打扮却不像第一次见到时那样大惊小怪了。这点秀秀可能不知道,百晓堂把她排在新人榜首,又到处传诵一些有的没的“事迹”,于是火凤凰在江湖上很快就妇孺皆知。再于是,到处都有女游侠效仿她的这种打扮,人们也就见怪不怪了。秀秀在那两个来月的行程里没碰上什么人拦路找麻烦,显然也是拜“万里江湖一片红”所赐。
小伙计没认出秀秀,只觉眼熟,以为主顾,招呼得格外周到。秀秀叫了酒菜,忽听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敢问姑娘,可是一人?”——哈,这声音是平原镇的地痞老大钱老光!
回首前尘,秀秀忍笑不语,也不回头,暗自琢磨着怎么吓他一吓,却听身后传来另一个熟悉的声音:“走开走开,你的嘴巴臭死了!”
这声音“苗苗?”秀秀啊地蹦了起来,转身看,果真是苗苗,就坐她身后的桌子。
苗苗旁边站着的正是钱老光,原来刚才他是在和苗苗说话。被绿衫小丫头顶了一句后,该地痞老大满面青红似要发作。但看见秀秀后,两脚登时一阵哆嗦,连退了好几步:“你你你”
苗苗没理钱老光,撇着嘴对秀秀说:“叫什么?早看见你了。”
秀秀见她神色里似乎不甚亲善,多少猜到怎么回事,于是笑盈盈,跑来跑去,把酒菜都搬家到她桌上,说:“哈哈,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是不是又把宋小玉给弄丢了呀?”
苗苗闻言立觉气窒,夹着菜的筷子在半空中悬了一会儿,便“啪啦”一声丢在桌上,双手撑起下巴,小嘴撅得老高:“哼!还不都是你害的!”
“啊?怎么又怪起我来了?上次人家不是说清楚了,跟他跟他没什么的嘛?”秀秀辩解。
“唉”苗苗神色幽幽,唉声叹气,“亲了人家的嘴巴又不喜欢人家,宋小玉这个大坏蛋!”
秀秀正想找点什么话安慰她,眼角却瞥见钱老光慌慌张张奔出客栈大门,走得急拌在门槛上,摔得稀里哗啦,不由“扑哧”一声,笑得花枝乱颤。
“哼!哼!你还笑你还笑!我就知道!气死我了!”苗苗皱起鼻子,大瞪其眼。
“不是不是,哈哈,我不是笑你。”秀秀捂着肚子,连忙抿起嘴强装严肃。
“我就知道你会幸灾乐祸,那坏蛋比较喜欢你。”苗苗愤愤不平。
“是吗?那那可怎么办呀?”秀秀想了想,假装有点过意不去——其实挺得意,女孩子听说别的女孩子喜欢的男人喜欢自己,没有不暗暗得意的。
“什么怎么办?我已经被他亲到了嘴巴,你还什么都没有过。你别想跟我抢!哼。”苗苗仰起头,做出绝不妥协的姿势。
秀秀掩着嘴又笑,连忙给妹妹夹菜:“谁会跟你抢,人家又没说喜欢他。”
“那就是说,你不喜欢他啦?”苗苗问。
“也没”秀秀本想说“也没说不喜欢”,见苗苗面红耳赤的样子,赶紧改口,“是啊是啊,我不喜欢他,我讨厌死他了。”
“啊?”苗苗还是面红耳赤,“你你,你凭什么讨厌他?宋小玉又没得罪你!他可好了,你干吗不喜欢他?!”
“什——么——嘛”秀秀觉得这妹妹真让人头大,“算了,我不跟你说了。快吃饭,吃饱了才有力气追人。”
苗苗撅了撅嘴没再说什么,拿起筷子。
走出客栈,秀秀见苗苗牵的毛驴好面熟,不由“咦”了一声。
苗苗白了她一眼:“咦什么?是你自己忘在我家的,借我多骑几天别这么小气。”
“哦!”秀秀点点头,“你要去哪儿?”
“当然是去找宋小玉啦。”苗苗顿了顿,“不行,你不能和我在一起,万一宋小玉被你抢走了多不划算我还是自己找,你,你不许找,知道吗?”
“好啦——真讨厌,谁要抢你的宋小玉了?”秀秀也瞪起眼来,挥挥袖子,“去吧去吧。别把我的毛驴弄丢了!”
从平原镇往西,沿着河边的小道走百余里,可见到另一个小城镇,倚着山,名为小山镇。那是秀秀小时候住的地方,小丫头一直都想不起它叫什么——在离开小山镇以前,世界在她眼里被简单地划分成两块,镇里和镇外。
转眼一个秋冬过去,飘过万水千山的那双大眼睛,虽然看尽世界的宽广精彩与生命中的辛酸无奈,却仍然美丽如初、纯真依旧。
银光粼粼的河面上,倒映着一个红色的身影,欢快地飞纵于绿树清风之中。
春光无限好,秀秀拿着一枝糖葫芦,踩着随风摇动的树叶,忽然想起初出江湖时陪她走夜路的那个好好憨憨的强盗大哥,当下举目张望,盼望他从某棵树后突然跳出来,囔囔道:“可爱的小姑娘,你带钱了吗?”
我一定跟他说:“我现在可有钱了,臭强盗你快来抢吧嘻嘻~”秀秀眼睛骨碌骨碌直转,得意洋洋地自言自语。
前边最近的一棵树后面,竟然真的探出了个头,抬起大眼睛迷惑地看了看飞着的秀秀,然后晃晃乌黑长发,又缩了回去。秀秀不由好奇,扔掉手中的糖葫芦棍,跳了下来,跑到树后面,见是个女孩,蹲在地上,身上也穿着红色的衣服,于是觉得亲切,就问:“你好,你在这里干什么呀?”
“嘘~~~”红衣女孩着急地在嘴唇上竖起一根手指,“别说话,我在捉兔子。”
“兔子?”秀秀把头转过来转过去,正想说哪有兔子,红衣女孩拉住她的袖子,小声道: “躲过来点儿,别让它看见你。”
红衣女孩长发及腰,乌黑闪亮,泛着怡人的淡香。秀秀蹲在她旁边,被这芬芳围绕,心窝泛起一丝暖意,再看她的脸白里透红、吹弹可破,大眼睛上的睫毛微微翘起,忍不住小声说:“你真好看。”
红衣女孩转头,可爱的嘴角上笑容微微一现,应了句“你也不赖”,然后又竖起食指:“嘘!来了。”
什么来了?兔子?秀秀听见瑟瑟响动,好奇地探出头,果见一只洁白如雪、毛球般的小兔子正朝这边蹦过来。不巧,兔子正好看见了秀秀,受惊跑掉。
“哎呀呀,瞧你瞧你,把它吓跑啦~~~”红衣女孩奔了出去,看着消失在草丛中的小白兔直跳脚。
秀秀站了起来,咬着嘴唇,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为什么要捉小白兔呀?”
“好玩嘛,这叫守株待兔唉,真是的。”红衣女孩嘟着嘴,眼珠直转,看上去却也不是很沮丧,“你有很多钱对吗?赔给我一点好不好,我的快用完了。”
“好。”秀秀想也没想,从怀里取出所有的银票,递到女孩面前,“给你。”
女孩在秀秀手里挑挑拣拣:“还真是不少,这么大张用起来好麻烦。”
“我也这么觉得,可惜全是这样的。”——银票太大,到处都找不开,拿一张到钱庄里兑出来的银子又是好大的一堆,根本拿不动,秀秀也觉得这样挺麻烦,“你要现成的银子不?我包里有几十两,怪重的。”
“好啊!我帮你拿一点吧,不过这个大票我也要两张,可以买好多东西呢,哈哈。”——女孩很开心。秀秀也很开心。
女孩问:“你要去哪儿?”
秀秀答:“前面,以前我住过的那个镇。”
女孩说:“那你去吧,我再守守看还有没有兔子。”
秀秀应:“好,后会有期。”
用轻功赶路,百余里很快走完,太阳尚未落山,秀秀回到了伴随过自己十六年的小镇。熟悉的城门熟悉的大街,还有大街上熟悉的行人。有认出她的还会打招呼“秀秀跑哪儿玩去了”、“秀秀好久没见了,长高了”、“秀秀找婆家了吧”秀秀笑眯眯,连摇小手,蹦蹦跳跳,只觉开心无比。
——不知道以前的镖局现在变成什么了?开心中的秀秀想起死去的镖头,心里顿感失落。脚步不停,不自觉走到了以前的家。
“不对呀”秀秀咬着手指,满脸疑惑地站在镖局门口,东张西望,然后又抬头看了一下大门顶上写着“凤凰镖局”四个红色大字的崭新牌匾,“咦?我家的镖局又变成镖局了?”
门没关,一个镖师打扮的汉子推门而出,猛见秀秀,惊叫:“啊!这不是秀秀吗?”
秀秀一怔,认出是牛三,笑道:“牛大叔,你又回来当镖师了?”
牛三又惊又喜,点了两下头,转身大叫:“二当家!二当家!秀秀回来了,秀秀回来了!”
二当家?难道是孟大哥?秀秀正疑,大门里风风火火奔出一条彪形大汉,满脸大胡子,胸口敞着,破旧汗衫却甚整洁,再看腰间,别着一柄大斧。秀秀认出正是刚才在路上还挂念的“臭强盗大哥”。
强盗欢天喜地地扑上来,抓着秀秀的肩膀:“哎呀呀我的小姑奶奶,可把您老人家给盼来了!”
“是强盗大哥!”秀秀乐坏了,“你跑这里做什么呀?”
“什么强盗大哥,我现在不做强盗了,哈哈。”强盗大哥摇头晃脑,“走,进去再说!”
“是呀,你这位大哥现在改行做镖头了。”牛三笑着接过秀秀的包袱和佩刀。
“啊!不是吧”
强盗变成镖头在古代算不上什么离奇的事情,不少厉害的镖头一开始都是做强盗的。因为做过强盗的镖头很了解强盗的手段,知道他们对抢劫时间与地点的选择,这样走镖的时候就能轻易避开麻烦。万一凑巧给遇上了,还有可能是以前的老朋友,互相拍拍肩膀拉拉家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