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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绝对不要惹我-第4部分

小说: 绝对不要惹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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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跟龟息、冬眠的那一类动物一样,可以忍耐超乎常人的打击。你必须杀了他们,不能伤他们,因为无论多重的伤,他们都会好得奇快,快得不可思议。”
  张傲爷在下命令的时候这样严厉的提醒方怒儿。他派温心老契跟军方怒儿一起去进行杀人的任务。“万一你又中了“癣毒”,身边毕竟还有解毒的人。”张傲爷说。
  ——看来,张傲爷对独臂的方怒儿仍“不太放心”。
  方怒儿用了十七天杀了“妖神”战聪聪。
  温心老契好不容易才跟上了战聪聪的梢,好不容易才等到他落单,好不容易才在一处给砍伐过的断柯残林下手,“十亏九空”中的十五人包围了战聪聪,激战之际,方怒儿却只观战,不动手。
  “叛徒!”温心老契似是怒极,就在他气得像要下决心日后回“豹盟”时要揭发方怒儿是个“叛徒”之时,方怒儿忽然出了手。一剑刺在一段断木上。
  “断木”惨叫、急跃、反扑。——原来他们围攻的“战聪聪”不是战聪聪。真的战聪聪“化身”成了一块木头。
  战聪聪终于死在方怒儿剑下。
  回到“豹盟”,张傲爷马上晋升方怒儿为“豹盟”七路香主,然后又给了他第二项任务:——杀“残骸公子”战貌貌。
  “你要对付的是“生癣帮”中的绝顶高手。“生癣帮”的顶尖儿高手,武功练到极致,身上会结上一层斑癣,有的长在指间,有的长在脚底,有的长在脸上,有的长在头上。功力越高的人,结癣越厚,掌力不能透,利剑不能穿——却不知你的剑?”张傲爷这番话,已比十七天前他吩咐的语态温和多了。
  他还问:“你到底是怎么知道战聪聪会化身成一段断木?你是如何使出那“刺木一剑”的?”“我不知道,”方怒儿淡淡地道:“我只知道非此不可的刺出一剑。”
  方怒儿杀战貌貌,用了廿七天。回来时他已筋疲力尽。温心老契在回来向张傲爷报告的时候,语音是充满佩服之情的:“方怒儿一早就找到战貌貌,总共行刺了他廿七次,廿六次俱剑中他的要害,可是都刺不进去。战貌貌全身都结满了厚厚的癣,根本没有罩门。到了第廿七天,方怒儿却不用剑尖去刺戮,而用剑穗绳丝一刺,就刺入战貌貌胸膛里——”
  张傲爷大笑。他为方怒儿设宴、递酒、观舞、赠帛,锦衣玉食三十三天,先升了方怒儿为十二路坛主,还在方怒儿耳边悄悄的说了一句话。“爱花虽然嫁了给我,但她仍坚持要住在“楼上楼”里,”他挟了一只眼睛——像他那么一个狮子般的老人,忽然做出这种动作来,未免有点滑稽突梯,“她怪寂寞的呢。”而三十三天以来,方怒儿所有的仅有倦意。
  到了第三十四天,忽然,在张傲爷一挥手之下,音乐停了,舞停了,戏班停了,嬉闹停了,人也散去了,然后张傲爷又颁发下第三个任务:——杀“大雷神”战渺渺。
  “你要对付的人是“生癣帮”副帮主战渺渺。战渺渺虽是生癣帮的人,但却艺成于“大孤山派”,他精擅的是“神手大劈棺”的绝技,那是用来克制我“大折枝手”的一种武技——别的我都不必多说了,如果你杀得了他,“豹盟”副盟主的位子就是你坐的。”
  方怒儿杀战渺渺,用了三十七天。他一回来,就昏死了过去。
  这次温心老契的转述是充满了恐惧:“我我看见他们的决斗太快了,太可怕了太我把他们给追丢了”
  张傲爷高兴的猛梳胡子。他向来一高兴,就梳胡子。“你杀了战渺渺了是不是?”张傲爷在方怒儿一口气死去又活过来之际劈面就问:“好!要得!你是怎么杀他的?”
  “他是个杀不得的人,战渺渺,”方怒儿有气无力的说,像一个醉酒的汉子多于像一个筋疲力尽的人,“我只能把他逼落“万丈崖”。”
  “那就够了!”张傲爷高兴得胡子和鬓发都搅在一起,他大力去拍方怒儿的肩膀,使他和他都几乎隐约可听到肩胛要碎裂的声音:“好!以后你就是我的好帮手!”
  但他绝口不提原先答应过要擢拔方怒儿为“副盟主”的事。方怒儿也不问。——他们两人,好像都忘了此事。吃痣
  他在初遇杜爱花的时候,她在呕吐。他在初见小指的时候,她在流血。呕吐和流血,对方怒儿来说,就是杀人的感觉。他是个杀手,杀了人心后,对方难免要流血,如果他自己不流血,就会有呕吐的感觉。有些人闻到一种香味,就会想起某个女人;有人看到某一种花开,就会想起某一场约会。方怒儿则不然。呕吐令他想起美得明目张胆的杜爱花,流血使他想起清丽得见血封喉的小指姑娘。
  那一次,他上楼上楼找杜爱花,本来想告诉她:他刚接下了三项张傲爷交代下来的任务,近日不一定会有时间来看她。
  可是那天楼上楼的楼下,聚集了一大群看热闹的人,杜爱花走下来的时候,人群里只有少数人抬起头来看她。
  这是很少有的事。就算杜爱花走过街上,恰好遇上有人跳楼自杀,人们还是想多看这漂亮的女人几眼,而情愿错过那生死一霎。方怒儿却不是多事的人,他也不想多管闲事。
  他迎上杜爱花,杜爱花在站得比他高两级的阶上说:“你去看看那小姑娘吧,她在流血。”方怒儿从上面往下去,就这样看到那小小女孩的嗔、喜、笑、怨、怒、忿、悲,看见那小女孩手指上淌血,脸上流泪,但不管流血还是流泪,她都美得让方怒儿心里感悟到陌生,惊觉到熟悉,而且乱得七零八落,无可收拾。看见这女子,他隐约觉得心底深处发出了一声狂喊。他在看她唇上那一颗慧黠小痣的时间,还多于一切,所以他看了许久,听了许久,还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事。杜爱花问他:“你怎么了?”
  方怒儿如梦初醒:“她怎么了?”方怒儿问了才知晓:原来“楼上楼”除了烟花之地,也设有庖厨,客人也可以在此饱餐美食,大快朵颐。今天,刘片雪的次公子刘之恶来此寻欢,先到水阁选一条清蒸作肴的鲜美肥鱼;刘之恶点了一点,却恰好遇上这小姑娘也极喜欢这条鱼——这小姑娘是要回去养的,而不是杀而烹之。于是跟刘之恶起了冲突,刘二公子见她天真漂亮、年幼可欺,便要占她便宜。小姑娘却是跟几个汉子一起来的,也不甘受辱。小姑娘硬把那尾鱼夺了回来,置回缸中,不料,却给那鱼往她食指噬了一口,登时指头流血。小姑娘见大鱼恩将仇报,便哭了,很伤心。刘之恶一夥便乘机调笑她,维护她的汉子便与刘家的人冲撞起来,但不是刘之恶的对手,于是他更加放肆的调戏这小姑娘。
  方怒儿问:“这小姑娘你认识?”杜爱花欲言又止,只说:“她是好女孩。不要让他们为难她。”
  方怒儿马上就跃了下去,挡在小姑娘面前,挥手推开了几名前来调戏的恶仆。“你们少惹她!”他说。刘之恶怪叫道:“你是什么东西?”
  方怒儿冷冷地道:“你们最好也不要惹我。”“我岂止惹你?”刘之恶尖声道:“我还要揍你哪!”
  这句话说完,刘之恶便走了。因为他缺了三只门牙。
  ——他的手下们,也没有一个是“完整的”离开“楼上楼”。
  赶走了这些恶客之后,小姑娘很好奇的问他:“你是谁?”
  方怒儿忙说:“我是方怒儿。”又问:“你的手指怎么样?”小姑娘给他看小指头。手指小小的,秀秀的,伸出来,血正在上头冒着,红得美丽绝伦。方怒儿从来也没见过那么美丽的红色,而且,这小小的手指竖在那儿,像要他保住一个甜密的密多于像一次受伤。
  方怒儿手忙脚乱为她包扎伤口,像一个从未见过伤口的人。“你怎么只有一条手臂?”小姑娘毫不讳言的:“给人砍掉的时候一定很痛的吧?那真是个大坏人。”
  方怒儿一时不知怎么回答是好。他看着这小女孩子的眯眯眼,他的眼也有点眯了起来。“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拨了拨额前的浏海——也好像不是浏海,而是恰好以美丽的弧度垂下来的秀发——伸一只手指竖在他的鼻前,笑嘻嘻的望着他,不说话。
  方怒儿说道:“怎么?”
  小女孩笑嘻嘻的道:“我就叫这个。”方怒儿笑道:“小指?”小女孩顽皮的笑起来,又用皓牙去轻咬她下唇上那个狡狯的痣。
  方怒儿担心她咬着咬着,终有一天会不小心吃掉她唇上的痣。——也许到那一天,他还可以去问她:“你唇上的痣好吃吗?”
  她或会一时听不懂,他就可以很得意的告诉她:他从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知道她嘴馋,一定会吃掉她唇下的那颗痣。
  一恍惚间,他的幻想已从许多年月里转了一趟,然后才如大梦乍醒般的问下去:“姓什么?”小女孩收了小指,把手收到后面,说:“不告诉你。”
  方怒儿像哄小孩子的说:“那我就叫你做小指姑娘罗?”“由得你。”小指姑娘又去看自己受伤的小指,然后迳自去骂缸中的那尾鱼:“好没良心的东西,我救你,你咬我,真伤我心。”方怒儿笑道:“你怎么当它是人。”
  小指姑娘灵灵的眼一眨,“你不当它是人,它才不当你是鱼哪!”
  方怒儿就是生气不起来,只说:“好厉害的小嘴!”那几名跟着小指姑娘前来的大汉,都上来谢过了方怒儿,要小姑娘跟他们回去。
  方怒儿真的有点急了,怕这一别,便没有再见之期。人生里有许多事都是这样,一旦失去了,便永不再来了。他跟这小姑娘才一阵子,便觉得整个人都清爽了起来,这是他从未遇过的事,从未有的感觉。他急着道:“你”一急,下面的话,反而不知怎么说下去了。
  小指眨了眨眼,等他说下去。
  他还是说不下去,只看着她唇边的痣,说不出一个字。小指笑问:“你吃不吃鱼?”
  方怒儿老实的答:“吃。”小指姑娘认真的说:“你再吃鱼,我可不睬你。”
  方怒儿也认真的答:“你不给我吃,我便不吃。”小指姑娘粲然的笑了起来。她笑的时候有一种清香的味道。“改天我带你去看我养的鱼。”随后她说了一个地点。
  她说完便走了,走了之后,余音彷佛还在那里。方怒儿决定以后再也不吃鱼。他还特别买下了“楼上楼”那尾“会咬人的鱼”——他觉得那条鱼并不是“忘恩负义”,而是“知恩图报”:报答的方式就是让他结识了小指姑娘,小指姑娘认识了他。
  他跟杜爱花说话的时候,才发觉衣襟上沾了点血迹。——那定必是小指姑娘的血。
  这样想的时候,食指彷佛也微微在痛,而心里却有温馨的感觉。杜爱花的态度却很冷漠。“你今天来有什么事?”她问,“你一向都是没有特别事就不来的。”
  “我是想向你说一声,傲爷交给我三个任务,我至早也要在三天后才能回来。”方怒儿这才想起他来的用意。“哦。”“怎么?”
  “没什么。”杜爱花即说,“你什么时候走?”方怒儿这才发现他已太迟,“——现在得马上出发。”——张傲爷交给人的任务,自然都不好办,但也不得不办,不能不办。
  “我本来有话要告诉你的,是关于那小指姑娘的,不过,”杜爱花笑笑,“一切等你把事情办完之后再说吧,反正也不过是三天的光景而已。”于是方怒儿便走了。
  带着他衣上的血渍而去。——这襟上的血渍,彷佛就成了他最得意洋洋的沾沾自喜。
  杜爱花望着方怒儿匆匆来去,但在匆匆之间,却像完全脱了胎换了骨,这使她除了感慨之外,还感到悲哀。无论是感慨还是悲哀,有一点,她觉得是有必要告诉方怒儿的:小指姑娘姓盛。——她是“生癣帮”帮主盛一吊最小的女儿。
  杜爱花以为在三天之后她就可以告诉方怒儿这件事。——那也不过是迟了三天而已。可是三天之后,方怒儿没有来。
  她打听到他已把事情办完了,而且回来了——甚至在事情还没有办完之前,他每次办好了一件,立刻晨昏的赶了回来一趟,次日又赶去把接下去的任务继续。
  他那么赶,显然是为了要见一个人。三天后他没有来,三十天后仍没有方怒儿的踪影。
  ——一向不失信、不失约的方怒儿,竟对她失信、失约了。
  第三十一天,杜爱花找到了方怒儿。她告诉了他小指姑娘的身分。“没有用了。我是在跟她一起第三天后便知道了这件事。”方怒儿坚定而悲哀的说,“如果在我还没下去救小指前先知道她的身分,也许还有点管用。”他自嘲的笑了笑,“现在,一切都不重要了。”他常笑,神情不大忧郁了,笑容也跟以前不同。
  杜爱花想问他:有没有想过盛一吊会怎么想?但她没有问。她知道方怒儿当然会想到——就算方怒儿没想到这一点,盛小指也一定会想到了,并且早已遇上了这些难题。
  她也想问他:可知道张傲爷会有什么反应?可是她也没有问。因为她知道方怒儿也不在乎。“很好,”她说,“这件事,既然已知道一切后果,就去干你们最想干的事吧。请别顾虑我。我只是你的好朋友。”“我一向都会干我要干的事,”方怒儿对她充满感激的说,“有时候,我不是个杀手,只是个疯子。”
  他开朗的说:“只有现在,我是个幸运的疯子。”一步不让让一步则亡
  幸运的疯子跟不幸的疯子有什么不同?幸运的疯子是天才,而不幸的疯子是白痴,如此而已。
  ——这样的话,到底方怒儿是天才还是白痴?他的作为是笑话、愚行,还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他对杜爱花是感恩,对盛小指才是感情。有一种恋爱,叫人遇上了,不惜生死以之,不理后果前因。方怒儿遇上了,他觉得他的幸运,也是他的在劫难逃。可是这太大的、太满的、太盈的幸运像慧星一样,紧随着许多不幸:首先,是盛一吊发现了这件事。
  他把盛小指抓了回来,严禁她外出。方怒儿不顾一切,独闯“生癣帮”。——他杀过“生癣帮”的左护法“妖神”战聪聪,杀过“生癣帮”的右护法“残骸公子”战貌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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