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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预定的媳妇-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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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他!他居然打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 张青励
作者有话要说:  背景提要:张青励多年的暗恋对象林天意要嫁给男神叶石唯啦,忧桑的张青励不想看到这一幕,就外出旅游去袅,接着就遇见了善良美丽的沈依夏啦~~
  本章是张青励的内心独白及情感的转变,里面涉及一丢丢《如此天意》的内容,想了解的亲可以看下。虽然他在本书里只是个路人甲,但作为《如此天意》里的男二,石头还是把他的感情线索稍微说一下,也算是对他的一个交代。
  不喜欢的亲可以跳过,不影响阅读哈。
  把所有的琐事丢开,一个人徒步远足的日子是快乐而惬意的。回到S市,已经是几个月后,从机舱里出来,呼吸到熟悉的空气,我的心情放松而又自在,像鱼儿又回到了大海,重归自由。
  这种情绪在接到母亲递过来的请柬的刹那不翼而飞,面对母亲遗憾的目光,我无言以对,好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事后我都无法想象,我当时是用怎样的力气堆出了笑,恍若随意地告诉她:“哎,我早知道他们结婚啦。这不在外面玩呢,就没赶上。”只记得当时心里想的只有一句话,求求你,别拆穿我,别拆穿我。
  我没有把请柬扔掉,而是等心情平复了又把它拿了出来,一个人坐在书房里静静地看。请柬是金边的,黄金分割点的位置用毛笔写着两个名字。
  叶石唯,林天意。
  光是把我们的名字并排着放在一起,我就觉得我的心都疼得要撕开了。从来没有哪一刻,我这样深刻地意识到,我们之间已经隔着不能跨越的鸿沟。
  我有时候也会怨愤,我们为什么要认识这样久,久到遗忘她就像是割去我一半的人生一样。我曾想,如果十五年前我没有去H市念书,如果十四年前我没有做她的同桌,如果两年前我没有与她重逢,那么,我们此生是不是就不再相识,即便是路过也只是陌路。
  这样,我现在是不是就不会这样难受。
  呵,我突然自嘲地笑起来,少自欺欺人了,张青励啊张青励,你舍得?
  是,我不舍得。
  即使很多时候,有些过往的记忆都已经模糊了,那些不同的场景、动作与话语通通混在一起,杂乱的分不清先后顺序,可相处时的那种感觉还在。其实也不是那么想她,少不了她,但只要一不小心想到了,触动了那块记忆,我必定是一夜失眠。
  那些或久远或新鲜的回忆不甘被淡忘,被遗弃,于是就像个调皮的孩子一般,时不时地偷跑出来拨动我的心弦。揪一下,又揪一下,初觉是酸的,慢慢地就感觉到了甜,我并不排斥这种感觉,渐渐地,也习惯了这种难言的滋味。
  朋友都说:“青励,男人点,往前看吧。”我认同地点头,理智上也是这样想的,可从不真正展开实际行动,因为我知道,我在内心深处,对此,始终是甘之如饴的。
  其实我也期冀着有一天我能真的走出来,至于能走出条什么路来,我还没有兴致去想。
  倒是没有想到,在这次的拉萨之行中,我会遇见这样一个女孩,像火一样的,热烈地,狂野地,让人充满了往前冲的激情。
  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沈依夏,听着就有种清凉的舒服的感觉,在干燥的沙漠中,光是念几声她的名字,就有解渴的效用。
  我一直觉得女孩子要眼睛大才好看,就想林天意一样,大大的,有神的,好像有她自己的灵魂。她的眼睛并不算大,平时看着也不觉得特别,但她一笑起来却特别的亮,跟有光折射出来似的,格外的吸引人。
  但我不是因为这一点才对她上心的,而是因为我从她的目光里看到了自己,那个曾经眼里只有一个人时的目光。迫不得已,我加上了“曾经”这个词。因为我知道,我马上就没有这个资格了,我得赶紧适应起来,把与她有关的字眼分到过去式的行列中。
  事实证明,我的预感是正确的,这女孩确实对我有意思,虽然,她一直在努力遮掩,但我怎么能看不出来。对此,我并不排斥,却也不热衷,就这么跟她不咸不淡地处着。
  本来我们处得很好,在这个漫长的旅途中相互结伴,说说笑笑,谈天说地,又谨慎地保持这一定的距离,不会让我感到压迫,也能自在地说话。这一切直到那一天,发生了意外。
  那一天,她结婚,而我,在旅行。
  其实也说不上有多难过,也没有跑到婚礼现场去截人的冲动,只是心里像有根刺竖着,滋滋的疼,不做点什么就不痛快。
  本能地不想出门,不想见人,于是,我买了度数很低的啤酒,一个人安静地窝在旅馆里喝酒,翻着她从结婚现场拍的传到微博上的照片,从我们三个人的初中一直回忆到现在。
  从最开始的叶石唯与林天意,到包大人与林小牛,再到叶律师与林老师,直到如今的叶先生与叶太太。
  看!不管他们的身份如何变化,从始至终,都没我什么事。
  我算什么呢?我什么都不是。
  我又想笑又想哭,好像真的喝醉了,都感觉不出来自己究竟是开心的,还是伤心的,下意识地摸了摸眼睛,是干的,又碰了碰脸,嘴角竟然是咧开的。
  好样的,张青励,笑起来,再笑得更开些。
  其实我控制情绪的能力还行,只要一个晚上。真的,我发誓,明天,我就会好的。
  可是她进来了,她还看到了我这副买醉的混账样。我很不高兴,在我缅怀着什么的时候,我讨厌有人在我身边,这让我不自在。
  结果,真正让我不自在地还在后面,她突然亲了我,在我完全没有准备,且全身上下都透着股颓败气息的情况下。
  轰的一声,酒气全往头上冲去,脑子都乱了。
  
  再次醒来是在第二天早上了。地点不是在床上,而是在洗手间。
  捋了半天记忆才恍惚想起,我好像逃进了卫生间,然后——睡着了。真是丢人到了极点,本来还纠结着再见面时该怎么跟她说,是道个歉,还是装什么事都没有,好在她看着跳脱,其实人很宽厚,一点儿也没追究的意思。
  但尴尬从来就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情绪,这种气氛来了就不容易走,一直到旅途结束,我们分离,不善交际的我还是没能打破这种氛围。
  回到家的瞬间,有想过要不要给她报个平安的,似乎,好像,理论上来说,我们也算是有一段了吧,怎么着也该画个句号,或者,省略号。
  只是,一见到她的结婚请柬,我就什么都忘了。再想起这事的时候,已经是几天后了。这一段时间里,她没有发任何消息过来,电话也没有。她就跟我偶然做的一个梦一样,梦醒了,就不再存在。
  我就想,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相忘于江湖。
  那么,就这样吧。
  我看了看自己编辑好的短信,又一个字一个字地删去,也删去了这一段过往。
  
  时隔一年,再次看到沈依夏,就像做梦一样,心莫名地漏跳了一拍。
  这种感觉有点奇怪,平生未有。
  不同于与林天意重逢时激动的心跳澎湃,我的心脏毫无加快的趋势,也没有咚咚乱跳的感觉,但我可以很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心跳,缓慢而沉稳,它有力地跳动着,用力地告诉我,眼前笑颜如花的女人属于真实。
  隐隐的有种所谓欣喜的感觉,又习惯性地被掩住,记得当时我只微微朝她点了下头。这次会面非常尴尬,比一年前有过之而无不及,是真正的疏离和客套。
  很奇怪,我有点不知道该怎么跟她交流,大约真的是分开的有些久了,对我才相处过几个月的我们来说,所以才会连最普通的招呼都自然不起来。
  我忽然就想起,曾经我跟林天意见面的时候,就从来不会这样,我们可以很放松地从任何一个话题,任何一个角度切入,却不会感到局促,不会担心没有了话题,也不会担心说错话。
  好在沈依夏是个很热闹的女孩子,我不善说话不要紧,她会说,我不会在冷场时制造话题也不要紧,她会想。于是,慢慢地,我们又熟悉了起来,但也始终达不到去年刚认识时的那种自然的感觉。
  那时候,我们还不熟悉,确切地说,只能算是同路人。两个远道而来的游客,与神秘的拉萨相遇,是运,也是缘。
  我们曾相约,骑着骆驼穿梭在广袤的沙漠中,在敬畏着这个世界的宽广的时候,欣赏都市看不到的广袤风光。我们也曾坐在金碧辉煌的布达拉宫中,共同聆听着喇嘛的谆谆教诲,然后低头相视一笑。
  记得她曾调皮地称呼我“栗子”,说我外表看着随和,其实最是顽固,就跟栗子一样,用坚硬的壳包裹自己,不让人进入。
  虽然这个比喻不太好,但其实我很高兴,这辈子,还没人给我起过这种外号。林天意号称“林小牛”,叶石唯是“包大人”,他们都有,很多人都有,唯有我,永远只是严肃的“张青励”。
  这些事,我从不说,但一直记在心里,从未遗忘。
  我那时还不明白,后来才恍悟,原来,在感情上,我真的是个白痴。与过去一样,我又走慢了一拍。多浅显明了啊,我一次次不自觉地把她跟林天意做对比,一次次不经意地观察起她的举止,这不是在意又是什么?
  现在回想起来,这几次意外的见面,我的表情一定很冷淡,印象中,我似乎连个笑容都吝啬于给她。这样的我,哪里值得她炙热的倾慕。
  怪不得,她会哭得这样凄惨,好像天都要塌下来一样。
  在我面前,她似乎连皱下眉都不曾有过,整天都是笑嘻嘻的。这本是我好奇的地方,难道,她就没有烦恼的事情吗?
  我有想过,她父母离异,各自结婚后又不管她,她有两对父母,却比只有一个还要可怜。她独自求学,父母也不给经济帮助,一个人靠着勤工俭学才勉强度日。毕业后又没找到理想的工作,低三下四地跟父母要了最后一笔钱才开了家自己的咖啡店。她一个人支撑下来把它做好,期间一定碰到过很多麻烦。
  跟我相比,她实在是苦太多了。可是为什么,她还是这样快活。
  现在我明白了,她也是会难受的,只是她隐藏的能力好,或许也是我不够关心她,而没有注意。
  这样的她,让我心疼。
  温吞已经害过我一次,我不能再傻第二次。
  我掐掉烟头,回到房间,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拿起了电话。
  手机很久都没人接,但我并不着急,只静静地等着。因为我知道,幸福离我只有一步,而我,终于迈出了这最后一步。
  沈依夏,我想你。
  
  ☆、第 57 章
  人算不如天算,原以为要到绝境的事突然有了回旋的余地,整个一神转折。
  “他该不是个抖M吧?”何羡仙又惊又奇,跟小尾巴似的围着穆玉团团转,“都被骂成这样了,他还前面都一声不吭的,这被骂了一通难道还打通他的七经八络了?阿玉你确定你没听错,他真要过来接人?不会是过来打人的吧?”
  穆玉肯定地摇摇头:“我看不像。”又轻叹一声,“她大概是苦尽甘来了吧。仙仙,你误打误撞做了件好事。不过以后可别这样了,今晚上绝对是走狗屎运了。”
  “切,我是谁,百年难遇的天才啊,怎么可能会把事搞砸。”
  
  歪在沙发上等了许久,两人可算是把那神秘男人给盼到了。
  面如冠玉,温文尔雅,举止优雅,气度不凡,莫怪能把沈依夏那姑娘迷得七荤八素的。
  穆玉站在门口看着那男人抱着沈依夏进电梯的背影,不自觉地点点头:“难怪,我看到现在,都找不出什么明显的缺点来。”不管是一进门就跟他们道歉的做派,还是抱起沈依夏时的小心翼翼,行为举止都让人挑不出错来。
  何羡仙听她这样说就不乐意了,踢上门捂住她的眼就把她往里带:“这种人模狗样的人有什么好的,不许你看他!”
  “你吃醋了?”穆玉噗嗤一笑,拍掉他的手掌。
  “是又怎样?”何羡仙光明正大,“我就是不高兴你看他啦。”瞧她盯得眼睛都不转了,他的夫威何在!
  穆玉抿抿唇,声音低下去:“我压根没怎么留心看,你就不高兴,你刚才都看见”
  “看见什么?”他立即追问。
  她嗔怪地看他,半天才支支吾吾地憋出一句:“她,她的衣服都被撩起来了,你会没看见?”
  刚才沈依夏哭得厉害,揪着自己的衣服下摆就往脸上抹,那小肚腩小腰都露了个精光。在那样的情况下,穆玉自然是不好吃这种莫名其妙的干醋的,但这会儿听他这样说,也忍不住小小埋怨了一下。
  何羡仙脑袋里闪过无数个问号,思索半天,忽然恍然大悟:“哈,哪有,我没看见!真的,我真没看见!”
  他的眼里溢满真诚:“再说了,就她刚才那样子,谁耐烦看了,一点花头都没有。”
  穆玉唇一抿,眼刀立刻飞来,何羡仙警铃大作,十指相合忙告饶:“啊我错了,我错了,她再好看我也不看啊。我真不看,她求我我都不看啊。”
  “嗯哼。”穆玉不置可否。
  何羡仙又腆着脸黏过去,脸蛋红红,别别扭扭地诉衷肠:“其实你真的想太多了啦,我只要看你就够啦。”
  这下轮到她脸红了,潜在的情敌一夜之间成了别人的人,她心头多日来暗藏的阴郁也一扫而空,心里不觉暖意洋洋,一派轻松。
  危机过去,何羡仙又开始动坏心思,眼珠子一转,就攀着穆玉往里赶:“这下总可以睡觉了吧。哦我不管了,我快困死了,明天我必须要请假,就没这么折腾的。”终于能名正言顺地请假了哈哈!
  他边说别打哈欠,看起来真是困得不行。
  “又请假?你回来这几天都请了几次了?”
  “那我不管,反正我明天不去。”他说着还眨巴眨巴他极具欺骗性的无邪大眼,撒娇地蹭她,“阿玉,好不好嘛,再请一回,就一回嘛!”
  穆玉被这磨人精弄得没辙,没骨气地妥协:“好啦,最多半天,不许再跟我讨价还价。别压着我,背上都是汗了。我现在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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