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生繁景-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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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撒欢一般的逃得几十里开外了。
那楚国将军大怒,想着夜色这般,他们也逃不了多远,想当年自己领着三万大军也照样打赢敌军十万,现在一万人居然死死伤伤没了大半,这屈辱如何也不能够忍受。就要领着后面援助而来的大部队穷追不舍,可是部下又来报,将军!大事不好了!南边的粮草房起了大火了!
等到不知道过了多久,那楚国将军知道了自己放过的居然是南朝堂堂的太子将军和娄大将军家的小公子,而烧了自己粮草房的是洛御史家的二公子——真真是气得老泪纵横,悔不当初,颜面尽失!
那不过只是三个十三岁的娃娃!甚至不过区区几百人的士兵!他还有何颜面回去见自己的皇帝啊!
如此长江后浪,让前浪们情何以堪?!
正文 第四十二章 牡丹花糕
——————————【粒子可是节操君啊,莫名其妙被吞了章节,没了一个月全勤也不断更的节操君啊/(ㄒoㄒ)/~~】
“你居然敢如此放纵于他们,还做了他们的同谋。。。。。我的小闺女啊,这倒是出乎你阿爹我的预料了呢。。。。。。”
小封懒懒道,虚空的身子飘飘摇摇,但上半身却是化为了实体,比珠玉润白的修长指节轻轻地摩挲着手中的青花镶玉瓷杯,漫不经心的模样。
我一窒,张口本想要说自己并没有想到冬漓会亲自领兵上阵。心跳一缓,不禁自问,我是真的不清楚么?不,我很了解冬漓的性子,他是绝对会去冒这个险的,好在后来洛茗命人烧了楚军的粮草房,否则,谁也无法预料到事情会演变成什么模样。
可是,为什么我明明知道有危险,还是放纵了冬漓和娄欢一起去冒这个险呢?!
却是连我自己也不知晓了。
小封见得我这般模样,有些无趣的挑挑眉,便要转移话题。他素来不喜欢和我谈论关于冬漓的话题,这也不奇怪。“呐呐,这个给你。。。。。。你上次改写了那个蛇妖和人间男子相爱的故事,我便将这故事带给酆都那些闲得慌的女鬼们瞧了,没想到出乎预料的受欢迎呢。。。。。。”
小封说起别的事情,面色便恍然间就增添了许多的活力,再不复方才那般懒散的模样,兴冲冲地在自己虚幻的身子里面掏啊掏,这场面看着真渗人。
我有些好奇小封会给我一些什么,至于说起那个被我篡改了的故事,却是受到了那些个女鬼们的喜欢,这倒是有些让我受宠若惊了。忽而有想着,愿意滞留在酆都,迟迟不肯投胎往生的女鬼们,大都是因为生前情爱之事未曾圆满无憾的,见着这凄凄惨惨的故事却被我改成了这般欢喜的结局,想来也是乐得其成的。
小封不愧是小封,见得他有些得意的从虚空的身子中掏出了满满的一沓冥币,我是真真的要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了——这得要有多大的魅力,多大的牺牲,才能够从那些个口袋捂得比什么都要紧的女鬼们身上捞到银子。
小封本是得意至极的模样,再恍恍惚惚中不小心瞥见了一眼的我表情,顿时气得炸毛:“我的闺女啊!你这是什么什么眼神。。。。。。喂喂喂,这带着的同情色彩又是怎么回事!哎呀!你给我站住,你阿爹我的贞操什么都还在的,放心放心!。。。。。。”
我本就是故意的,见得小封这般的模样,心情大好,忽悠忽悠的便在房间里面跑开了,小封在身后穷追不舍,只是虚空飘渺的身子却老是不经意蹭到些什么——被异物划过身子的感觉真的很战栗,我是知道的。
小封垂头丧气:“闺女啊闺女,你不是身为堂堂花家大小姐么,怎的还住着这般小小的房间呢,我随处转个弯都会撞到东西,真是寒碜。。。。。。”
我默然无语,环视了一圈这六十坪大小的房间,里间和外间被隔开,但一个里间也有四十坪大小了,我一个十岁的娃子是得住的多大呢!
小封却是忽然就又咧开嘴笑了,嘴角的两个酒窝深深的,很是荡漾:“闺女啊,说起这些,你阿爹我就又想起了一件事情——你昨晚允诺给那张掌事的六万量银子呢,现在可是已经有着落了?”
好吧,小封果然是特意来找我麻烦的。
花家虽然富贵,我每个月也有笔不小的俸银可以领,但是毕竟不过一个十岁的娃娃,3万两银子已经是我的极限了,至于允诺给那张掌事的银子我是不能向母亲讨要的。昨晚的事情我还得要好好的瞒着她呢。
冬漓,娄欢和洛茗三人自然是回来了,但是早早的便被叫去了皇宫接见,大概这一整日都是没有时间来找我的了,想来此事虽然冒险,但也的确是大功一件,想来皇上也不至于生了怒气,说不定之前对冬漓的禁足之令也会给收回去了的。
我踌躇,脸色终于是难得的有了一丝羞稔,这下可该如何是好?用法术变一些出来么?或是去皇宫还是哪家为富不仁的大地主家的金库里面剥削一些出来?拜托!别开玩笑了,我是鬼,又不是贼,鬼也是有自己的职业操守的。
再看的小封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我便只能悻悻然的焉了下去,这厮是富贵大金主啊!这厮问了这话不就是等着我向他开口嘛!
小封倒也是爽快的很,他的本意就是让我求求他,我只是开了口他就豪气万丈的答应了下来。见得这般,我便马上的见风使舵想要好好拍拍他的马屁,先将他捧得不知东西南北再说,但今儿小封却根本就不吃我这套。
他伸出手,一把压住了我的的肩头,将我使劲撑出来的笑容给憋了回去:“闺女啊,话说,你活了这么多年,可是最喜好吃什么啊!”
我刚想张口说我活了并不久,我死了才久,小封便像是未卜先知一般,狠狠的瞪了我一眼以示警告,我这才悻悻的回答他:“小封不是知道的么,自然是那西街上元寺边上的陈家百年糕点铺子啊。。。。。。”
小封这才满意的点点头:“我的好闺女啊,这六万两银子,阿爹就替你付了,还可以再支援你一万两放在手边应应急,毕竟这大家大院的,虽然是你家,要打点的事情还真真不少,万万是缺不了银子的。但可是有条件的啊!阿爹我已经从那陈家将那牡丹花糕的秘方给买来了,闺女你可得学会来,做给你阿爹我吃才行。。。。。。”
他的尾音拉得长长的,身子轻飘飘的的又飘到了我的床上,大模大样的躺着,凤眸半阖,嘴角是浅浅的酒窝,温柔而满足的模样。
像是一道暖流,顷刻间注入了我的心扉,是了,小封的性子我怎么还能不了解呢,怕今日的本意就是来专程给我送那秘方,以及帮我还了那六万两银子的债务解去后顾之忧的。偏偏还要这般东折西折的绕了好大的圈儿,真真是,非要让人感动到骨子里去方才罢休!
*
乃们不能霸王粒子的,呜呜,该支持的都来点咩~~
正文 第四十三章 手凉没人疼
三个年仅十三岁的少年,仅以三百兵力,造成楚军一万士兵死伤过半,不可不畏奇才。
皇上自然是有褒奖的,在朝堂上将几个少年狠狠的夸赞了一番,大臣们也无不啧啧称奇,三个少年风光无限。
只是私下里,除了洛茗,冬漓和娄欢都吃了些苦头。
娄欢我能理解,娄老爷子和他向来有仇一般,揪着一点小苗头就会随时发生大火灾,更何况这次娄欢这么胡闹,要是真出了事情——娄欢可是娄家最后一个独苗苗了!娄老爷子不稀罕他能不能茁壮成长,只要能成长就行,真真恨不得将娄欢那厮做成布娃娃,天天搁里屋放着,这才是最安心的方法了,现下这个又是叛逆的年龄,免不了闹心。
而冬漓却是被他皇伯伯给一气之下扔在了南郊围场,直至秋猎,再不许回来。
我越来越有些搞不懂洛茗他皇伯伯究竟是怎样一种想法了,前世似乎发生过很多可谓机关算尽,勾心斗角的事情,冬漓受了这个为皇位不惜一切的皇伯伯苦头可是不少,怎的这一世。。。。。。莫不是因为年代太久远,我真的记错了?!
罢了罢了,想不明白也终究只是空烦恼,走一步算一步就是了。
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
我终于还是见到了娄家姐姐,脑海中再散不开这句以前一直只能放在心底用来想象,用来品味的话语。
的的确确是见了一眼,便情不自禁想要再看一样的美人!娄家姐姐长娄欢两岁,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再温婉可人不过了。
我轻声赞叹,见着美人仿若四周喧哗不存在一般,安安静静的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端起眼前的白玉瓷杯轻轻的抿了一口茶水,那规范好看到不行的尺度和动作,真真就好像是用墨规量过的一般精致!一绺如云的黑发挽成云髻,浓淡适宜的柳叶眉,一双美目细长明媚,娇俏的琼鼻,粉腮含嗔,吐气如兰的唇,鹅蛋脸蛋娇羞含情,如雪玉般晶莹的雪肌如霜如雪,身姿婀娜,真真才是大家闺秀的气度和风范!
猛然间,一股子不可抑制的自卑感由心底而发,蔓延至了全身,一发不可收。
什么花家大小姐气度不凡,什么花家大小姐温婉大方,真真胡乱给我戴了高帽子。。。。。。我如何比得上这娄家姐姐!
忽而,又猛然间想起来一些什么,连忙像是碰到了烫手山芋一般的扔开了挽着洛茗的手,心口压抑着,有些些难受。
“小花儿,怎的了?莫不是身子不舒服?”身旁传来洛茗有些担忧的话语,轻轻的声音,小心问道,几乎是下意识的又强行抓过了我的手,试探着那终年寒凉的温度究竟有多么刺骨。
一缕小小的电流从那手上传了过来你,我语塞,总是不能告诉他我突然想到我现在正在挽着的少年,将来会是对面那位绝色美人的夫君,因而觉得有些促狭不安。。。。。。
想着,却也忍不住想要旁敲侧击一下洛茗的意愿,软下了嗓子,笑得无辜:“小表哥,我没事的。。。。。。对了,小表哥,你看,那可是娄家大姐姐?生得这般俏丽动人,真真好看。”
洛茗略略迟疑的松开了我的手,确认我是真的没事,这才缓了一口气儿,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接着便点了点头,应答于我:“恩,是娄家姐姐,闺名清荷,娄清荷。”
清荷,娄清荷。。。。。。我缓缓的重复着这个名字,心底的仰慕之情更是增添了几分,美人便是美人儿,就连这名字,也是念来格外的动听。却是见得洛茗的表情中规中矩,温温和和,也可谓是波澜不惊。我呐呐的,觉着不好意思,便又收回了眼中的热切,只是怪道——小表哥啊小表哥,你莫不是念书念成痴了,要知道对面那位绝世美人儿将来可是你的妻子啊!
唯一的妻子啊。
想了想,心底的躁动又平息了一些,想来洛茗和娄欢那般要好,定然是见过娄家姐姐很多次了,这般坦坦然然的,倒也不奇怪了。
我呆呆傻傻的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面,洛茗这时候却偏过了头,和我咬耳朵:“早知道小花儿是枚色女,却是不知竟然也喜欢女色,哎。。。。。。”
尾音那长长的一声叹息,像是因着多大的无奈才会发出来了,我的肩头一颤,嘴角抽抽,却是无法反驳。
好吧,我的确是枚色女。
多么揪心而又无法辩解的事实,我想自己迟早会被自己的色心误了终身的,而现在,我的色心再次无法控制的让我的视线随着场地中间那个少年的身上转悠了过去,再也收不回来了。
冬漓是我活了几百年,见过的最好看的人!
这句话直到现在,依然还是不假的,纵然我们这些没有参与狩猎的千金小姐,或是无意于竞技的公子们坐在高高的高台上远远的俯视着场地上的那些人,并不怎么看得清楚每一个人的面容,却是见得那个少年,一身白色劲装,骑着枣红色的汗血宝马,银色的披风在风中猎猎作响,风将他束得一丝不苟的发丝打乱了来,却是更加显得少年的风采卓绝,昂扬挺拔。
似乎是察觉到了我的目光,我便总是有些自作多情的愿意将那归为宿命的缘分与巧合——只见得少年骑着马走了几步,潇洒的英姿惹得高台上那些待字闺中的小姐千金们娇笑连连,含羞带怯。我却是见得了他的眼眸是看着我的,然后他将手放在了自己的嘴旁,做着口型
——等我的狐裘暖宝。。。。。。
是了,应该是这句话没错的。
真是难得的傻气呀!
冬漓,冬漓,为何突然要待我这般好,真真是太让我受宠若惊,以至于患得患失了呢,心底的不安与日俱增,却更是眷恋而不舍得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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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四章 娇客(更晚了,大家抱歉)
(稿子是一早存好的,每天傍晚开始码字——粒子时速2000—5000不等,呜呜,今天累惨了,7点的时候想着先眯一下,结果醒来一看窗外黑漆漆的,还以为第二天早晨了!万般不情愿的一翻手机,呼呼,万幸万幸,连忙来更新了——!)世家们之间的联系是必不可少的,但我毕竟终年挂着一个花家大小姐的名号,又以讹传讹的以秀外慧中,温婉贤淑之名见长,便是常常不能和大家见面的。这次一来,见着个个都是亲熟的人,好不欢喜。
母亲身子还没有养好,自然是留在家中带着以冠,而父亲又去了边疆,我本是不便来的,却是四叔听闻父亲得子,从匀京赶了过来道贺,也因着许久未曾回家见过老奶奶了,这是特意前来孝敬的。
因此,这次秋猎,我是随着四叔一起来的。
四叔本是和父亲同门拜师,可是四叔却是衷心於药理,後来便学了医术,自是极有名气的。当年皇上要将他召进皇宫封为御医,偏偏四叔的性子受不得这些束缚,宁愿浪迹天涯也不愿留在皇宫。似乎中间还有过一小段恩恩怨怨,使得後来皇上一气之下将四叔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