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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部分

剩旨到!-第68部分

小说: 剩旨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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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还是一个人…”沈苏离说道。
    “但你不是,”江淑华笑着抬头看向他,“但是你不是一个人,苏离,能在多年后与你再次重逢,我已经感到很满足了,但是,我们都已经老了,我也不想再介入你的生活。”
    “可是…”
    “苏离,只要我们都记得过去,心中有爱,那就够了…”
    
      江淑华站在斜阳下,看着沈苏离的车缓缓地驶去,直到小到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
      她微微地一笑,转身往回走,生命的颠沛流离,让她更明白,人需要的是,哀而不伤,心有留恋。
       是谁说过的话,爱比遗忘厚,比回忆薄…


薄暮之舞(沈越洋篇)
更新时间:2010…10…26 22:56:37字数:3691

   我多么喜欢,在光阴马不停蹄地流转过多年后,我看见你的时候,你会回过头来和我说,呀,是我啊,还是我啊!
                                             摘自 沈越洋的博客
       沈越洋,到现在依旧还记得他十三岁的那年,经常爱离家出走的弟弟又上离家出走了。
       虽然弟弟这样的戏码基本上是一个月一次,但是家里的人却依旧着急,每一次的离家出走就和他第一次出走一样。
       沈越洋边看着急得团团转的父母,一边靠在沙发上看电视,对于他来说,弟弟的出走就像一场游戏一样,他想回来,总是会回来的。
       不过,他有时候,也会想,如果他离家出走了,家里会不会也像现在这样的着急呢?
       这个问题是没有答案的,因为他不会离家出走,他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呢?他从小就扮演了一个好孩子,好哥哥。
       那他以什么样的理由出走呢?
       
      “先生,先生,有人说,在游乐园附近见过二少爷,”弟弟消失了一天,管家在气喘吁吁中终于带来了有关他的消息,“他现在,似乎,似乎就在那个游乐园里!”
      父亲和母亲立即赶去,当然顺便也带上了沈越洋,因为每次越泽被找到的时候,都是不肯回来的,最后都是他给劝回来的。
      
      遇见常发财的时候,沈越洋正坐在父母的车里。
      他透过车窗看出去,自己的弟弟正拉着一个比他高出半个脑袋的女孩子的手吵嚷着说要娶她。
      沈越洋不由得笑起来,也开始仔细地打量起那个女孩子来,他看她的时候,她正咧着嘴在笑,大概是换牙的缘故,笑起来的时候还露出了那缺了一颗的门牙。
      一点儿也不漂亮。
      当时的沈越洋就是这样评价常发财的,掉了一颗门牙,笑起来嘴巴还长得这么大。
        
      在他十三岁的世界中,见过很多父母朋友的小孩子,他们是他的玩伴儿,其中也不乏有许多女孩子。
      她们都比较文气,要是谁换门牙的时候,就一定不会像眼前这个女孩子一样笑,少了一颗门牙笑起来,该有多难看。
     
      但是那时候的常发财是不知道的,在她周围的世界中,大家就算是一排牙齿都掉光了,依旧可以张大嘴巴哈哈大笑。
     
     沈越洋有些扫兴地收回目光,外面的沈越泽还在吵吵嚷嚷地不肯回来,那个掉了门牙的女孩子还学着大人腔调说着话,让他回家。
      
      最后,在一声相机的“咔嚓”声中,越泽还是上了车,这是第一次,弟弟在没有他劝说的情况下上了车。
      一路上,他就靠在车椅背上听着弟弟不停地说着,发财,发财。
      这个世界上竟然还会有叫发财的女孩子,还姓常。
      常发财?
     沈越洋摇了摇头,这还真是一个奇怪的名字。
     在十三岁的沈越洋心中,奇怪的不只是常发财这个名字,还有叫这个名字的女孩子,咧着少了一颗门牙的嘴大笑,却还要学着大人说话。
      多幼稚啊…可是他却忘记了一点,他自己也不过是十三岁,可是因为他是哥哥,比别人都懂事,他似乎从来都不允许自己有幼稚的时候。
              
       如果没有弟弟的改变,或许他和那个奇怪的常发财的际遇也就是那一天,他在车内,她在车外。
       但是生活总是这样地爱开玩笑。
      弟弟从那次离家出走以后,便好像换了一个人,变得愈发地听话起来,按时吃药,看医生也不会乱跑。
       重要的是,他再也没有离家出走过。
       只是他经常会拿着与那个奇怪的女生一起的合照发呆。
       有时候,沈越洋也会好奇地去看那张照片,照片里的她就和那天他看到的她一样,笑得张牙舞爪,怎么看都还是奇怪。
   
       后来越泽因为病情需要去了法国,记得他出国的时候的前一晚,他跑到沈越洋的房间。
       他从弟弟那犹豫中看出,他要说的是那个奇怪的女孩子常发财。
       果然,当他开口的时候,他说出了那个他猜测的人。
       什么?!帮他收集有关于她的信息,再告诉他!虽然猜到了他提到的人,但是沈越洋却还是被自己弟弟的话给讶异了一下。
      不过,毕竟是他的弟弟,而且也没有求过他什么,最后他还是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常发财最近留了长发,牙齿都长齐了,当了班长,最近开始骑脚踏车上学了…
      常发财升初中了,又剪了短发。。。
      常发财初三了,头发又长了,好像有点变胖了,读书比以前似乎用功了许多,但是还是每天会迟到…
      常发财中考结束了,进了一所省一级重点高中,修了刘海,一个暑假,似乎又瘦了…
  
       发给越泽的邮件,所有关于常发财的一切就结束在了这一条。
       常发财早恋了,有了一个叫顾子陵的男朋友。
       这一条沈越洋始终都没有发出去,他说常发财突然转校,一下子没有了消息。
       
       但是一个人长期这样关注着另一个人,总是会有产生一种异样的情愫,很多时候,沈越洋会觉得,自己和常发财很熟。
       她也变得没有那么地奇怪,相反,有时候他会觉得她很可爱,比如叼着早餐跑着去上课的时候,发现穿错了鞋。
       比如没把书包拉链就拉好出门,还蹦蹦跳跳地跑着走,放学的时候,会和外面卖小吃的摊贩厚着脸皮说要多一点肉。
       
       她的身上有一种他身边的女孩子所没有的气场,让他在接下来的日子,即使没有再继续向自己的弟弟提供她的消息时,却还会依旧忍不住继续关注着她。
        发财今天偷偷溜了晚自修和男朋友在操场约会。
        发财开始学着其他女孩子一样绣十字绣。
        发财开始学织围巾。
        发财上了大学,他们还是没有分手…
        发财毕业了,回了自己的城市,他们依旧没有分手…
        这些记录不再被发向在异国的弟弟的邮箱中,而是被留在了他的个人博客中。
        
         这些关注发财的日子,他也有喜欢自己的人,她很美丽,很年轻,说话的时候很轻,很柔,不像常发财,说起话来,隔着十几米就可以听见。
         但是他却不喜欢她。
         尽管他知道,她很爱他。
         利用喜欢自己的人,这个是很可耻的一件事,他明白这个,但是,发财快准备和那个男人结婚了,那种嫉妒,让他有些无法冷静…
         他想拆散他们…
         而夏晓便是他可以利用的棋子。
         那个爱他的女人。
         原来要拆散一对情侣这么简单,几乎没有费太大的力,他们几年的感情便已经分崩离析。
         可是那一天,当他看着她一个人失落地从餐厅里走出来的时候,他突然觉得有些心疼。
         她或许什么也不知道,她知道的只是和自己在一起五年的男朋友背叛了她而已。
         接下来的三年,他看着她变得愈发地坚硬,埋头工作,她工作的大厦离父亲的公司并不远。
         有时候他处理完公司的事情的时候都已经快半夜了,她才从公司出来,然后一个人坐夜间线回家。
       这三年,他看她相亲了好多人,每次都是失望而归,很多时候他都想上前去主动和她说些什么,但是每次都犹豫,等到决定的时候,她早就以已经消失在他的视线范围内。
      
       有时候他会想,他这样捣乱了她的生活,如果她知道了,会不会恨他?
       还有他的弟弟,到现在也没有找过一个女朋友,每次打电话发邮件的时候,依旧会不住地询问她。
       这么多年来,即使没有了她一点地消息,他还是依旧没有忘记过她。
      很多时候,他也是矛盾的。
      
       但是,所有的矛盾最后终止在那一份已经被拟定好的遗嘱上。
       他在帮父亲放一份重要合同到保险箱的时候,竟然发现了一份已经被父亲拟定好的遗嘱,而上面江华的继承人,写着的不是他,而是他的弟弟,沈越泽!
        那一刻,他真的很难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些年来,是他一直都跟随在父亲身边,公司里的事,也都是他一直在协助父亲打理,为什么到最后,继承江华的人,不是他,而是他弟弟?
        为什么从小到大,懂事的人是他,听话的人是他,为什么得到的爱却远远不及那个从小爱生病的弟弟?
       为什么同样是他们的孩子,他弟弟却可以得到那么多,而他却不可以?
      
        沈越泽从法国回来,他竟然又再次与发财相遇。
        当他从自己弟弟的口中听说这件事的时候,他突然觉得这个世界是那么的可笑,那么的不公平。
       明明他们都已经失去了联系,为什么还是会再相遇?
       当一切都变得偏激起来,他告诉自己,要拿回来属于自己的东西,这些努力是他所付出的,那本该就属于他。
       他发短信给发财,不停地和她提顾子陵,不停地提夏晓,他不能让她爱上越泽。
       他知道,她早就已经忘记了当年和弟弟的约定,而弟弟似乎也没有同她提起过这件事,所以,他要将他们之间的感情都扼杀在摇篮中…
       因为之前的背叛,他知道,常发财是不会再轻易开始一场新的恋爱,一定会小心再小心,谨慎再谨慎。
        而这样的弱点,便是最好的切入点…
        
       但是他却不知道,真正相爱的两个人,是不管多久,都不会被时光所冲散,真正的感情,是没有人能够动得了手脚的。
       就如同沈越洋同常发财。 
       
       
       清晨的第一道阳光照在罗兰疗养院的时候,一对已经头发花白的男女缓步走向沈越洋,在他身边还有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男人。
        大概是男人多年的牢狱生活,他显得比边上的人又稍微的老了一些。
       “华霄…”他们停下脚下的步子,轻声地叫道。
        沈越洋转过头来,看着眼前这两个和自己在眉目上有几分神似的男女,沉默了片刻后,忽地扬起一抹微笑。
       “你们是我的父母吗?小水告诉我,今天我父母会来看我。”他边上边笑着指了指站在自己身边的小护士。          
         华霄笑着,又看向他边上的人笑着说道,“谢谢你,沈先生,不知道我是不是以前也来过这里,我很喜欢这里。”
        “喜欢就好。”沈苏离点了点头。
         为什么会将他转到这个疗养院,并不是因为江淑华曾经在这里住过,而是因为,他在后来收拾沈越洋的东西的时候发现他的手中,还有一个罗兰疗养院。
         这个是疗养院,早在多年前因为濒临倒闭,而已被他所买下来,而后来的疗养院,也只有住了江淑华一个人。
         这些年来,他有让他寻找过江淑华,但是他却从来没有给他过任何消息,如今才知道,他早就已经找到了江淑华。
       
        但是却一直没有告诉过沈苏离,而且从他的做法上看,他似乎还想保护住这个秘密。
       或许那时候的他,想保护的是他的母亲吧!
       但是这一切也不重要了,该相遇的人也已经再次相遇,他看着眼前的沈越洋,不对,应该是华霄微微一笑。
      我们,都不应该和时间去计较过多吧! 
给读者的话:
看完这个有什么感想?哈哈,就是,爱要大声说出来,藏着掩着,没用的。HOHO

曾几青春时2
更新时间:2010…10…27 0:23:37字数:1160

 早上我涂指甲油的时候,JAMES李一脸诡异地看了我半天后,终于还是问了一句,“你去相亲?”
          其实我就等着他问我,凭借他那万年小受,一有八卦恨不能扑水过去的性格,我知道,他一定会问我的。
          “恩,是啊!”我吹了吹自己的指甲,故作对他的问题蛮不在意地说道。
          “哎哎哎,你这个指甲油怎么涂的啊你!都涂到手指上了!”可谁知道他一不问我和谁相亲,直接毫无保留地指着我的指甲一脸嫌弃地说道。
         “我靠!不涂在指甲上难道还涂在脸上啊!”我不甘心地反驳道,这个死小受,要么说我脸干裂地跟黄土高原一样,要么就说我手大脚大,脸黑得和包公一样!
          从来就没有说过一句好听的话!
          
          “指甲油是涂在你的指甲上的!指甲你懂不懂,你看看这里,看看这里,这个叫指甲吗?啊?这里是你的指腹好不好!”他看着我,一脸朽木不可雕地摇了摇头,“我真没见过有人涂指甲油还能涂到指甲上去的…”
           他边说边摇头,“算了算了,朋友一场,我来帮你吧!”
           JAMES李很不给我面子的摇了摇头,拿起我的手又不停地批判起来,“诶,我说你的手怎么跟枯树皮一样啊!你不就是天天就玩个游戏么!”
          “我靠!你有完没完!”我抽回我自己的手,突然觉得自己战略失误了,就算今天要见李西仁,想咨询一下细节问题什么的,那我也犯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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