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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影子恋人常欢-第1部分

小说: 影子恋人常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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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恋人(原名:常欢)(出书版手打完结)
作者:人海中

畅销书作家人海中年度纯爱力作,关于初恋、勇敢、一见钟情。闺密顾漫、明晓溪暖心推荐。

编辑推荐
  ★闺蜜顾漫、明晓溪暖心推荐
  《骄阳似我》《杉杉来吃》作者顾漫、《泡沫之夏》作者明晓溪,言情界畅销书大神暖心推荐。
  ★畅销书作家人海中
  《影子恋人》的作者人海中已经出版了十几部作品,其中《钱多多嫁人记》(影视名:《多多的婚事》,由知名演员李小冉和韩国人气演员朴海镇主演)、《我的经济适用男》(由知名演员佟丽娅、李光洁、杜淳、戚薇主演)已改编为电视剧、话剧、网络剧等形式,成为社会热点话题。
  ★年度限量版纯爱力作
  《影子恋人》中集合了初恋、一见钟情、勇敢去爱。献给为爱左右为难却依然不放弃的恋人们。我们都曾爱过一个人,也曾为爱小心翼翼,只要不放弃,终有一天会找到另一半温柔。但是,如果当你发现只是他的影子恋人,会全身而退,还是继续沉沦?
  ★《影子恋人》中对爱情矢志不渝的男女主角
  他说:“如果我真爱一个人,在她之后,我不会再有,也不希望再有爱情。”
  她说:“我爱他,我才不管他以前爱过什么人,是死是活,我就是爱他,我就是要跟他在一起!”

内容推荐
  人的一生会产生许多不同的感情,有一种感情只有一次,那就是初恋。
  常欢在学习之余,找了几份家教和兼职的工作。有一次家教完路过一家葡萄酒廊,遇到了严子非。
  初见时,严子非温文儒雅,举止绅士,让常欢对他一见钟情。
  品酒时,那轻轻碰杯的声音,摇曳的红酒,何尝不是她幸福在心底荡漾?
  大年三十,她悲痛欲绝,他第一时间赶到她身边。她和他一起守岁,一起看烟花,得到了他意味不明的拥抱
  在往后的岁月里,他一次次地温暖了她的生命,谱写出了一段纯洁无暇的美好时光。
  她以为幸福不过如此,哪怕他从未说过那句“我爱你”。
  然而,她不知道,有时候,美好就像一场幻影,想伸手触碰,却瞬间破灭。
  那些她不知道的事,到底藏了他多少的秘密?
  当秘密被揭晓,他们还能不能回到最初?

网络版文案
  比小说更小说的,是生活
  写这个文的时候,一直问自己,差距这么大的两个人,怎么会在一起?
  关于过去的一些隐痛,还有所谓的似曾相识,许多的巧合,都是为了找一个理由,即使大家觉得牵强,但在我觉得,比小说更小说的,永远是生活。
  我们总是反复爱上同一类型的人,有些男人,终身追逐不肯回顾他一眼的女人,有些女人,不停换具有相同特质的男友,这些都是一种人的本性中的偏执,即使事实证明,那一定会失败。
  我的女友,她的第一个男友笑起来有些坏,抛弃了她,但她所找的第五任男友,笑起来仍有些坏,大意就是如此。
  但这是一个故事,故事里的常欢会长大,会被潜移默化,会改变,至于她最终得到了什么,那要看她改变了多少。
  我始终认为,如果你要得到一样非常好的东西,那么最先要做的,就是让你自己变得非常好。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常欢,严子非,袁宇 ┃ 配角: ┃ 其它:

☆、第 1 章
  我的户籍是上海,但实际出生在内地的一个小城,父母在同一个工厂工作,整个厂都是从上海内迁过来的,生产重型机械。
  工厂很大,大部分技术类职工都是上海人,带着自己的家属和全部家当举家而来。厂里有生活区,幼儿园,小学,甚至自己的菜场,许多人的一生都是在那里度过,很长的一条路贯穿厂区南北,路面被大型卡车压得平直,两边随处可见锈成黄黑色的巨大铁块,路口竖一块牌子,406厂一路。
  数千人的大厂,除了随厂内迁过来的那些人之外,剩余的工人大部分的都是从附近城镇里召来的,过去务农,后来务工,所以清一式的黑瘦,憨厚乐天,上下班穿同样的工作服,面目模糊,很难分辨。
  在这样的环境里,父亲就更显得鹤立鸡群,他是随着内迁而来的唯一的大学生,浙大毕业之后被大手一挥,支援内地,直接落到了这个地方。
  厂里没有人不记得他,常志柳郁郁不得志,常志柳性格偏激,常志柳愤世嫉俗,常志柳注定从云里跌到泥里,而且一辈子都要在泥里。
  我们一家三口住简陋的小宿舍,吊灯昏黄,窄□□仄,墙角的木制书橱里堆满了书籍,厚薄纷杂,翻开来多是复杂的图形和数字。因为常年不见阳光,很多内页都已经发黄,凑近了可以闻到一股霉气。
  父亲带着它们来到这个地方的时候一定满怀凌云壮志,但是后来他发现自己来到的是一片流沙海,更可怕的是,他还没有能力走出去,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里一日日沉没下去,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消失,最后没顶。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和母亲结婚,她只有小学学历,娘家是那个小城城郊的农户,年轻的时候长得好,在那个年代能够在几千人的大厂里脱颖而出,嫁给唯一的城里来的大学生,我想她一定是骄傲过的,但她很快就发现这个决定的错得有多离谱。
  家里的气氛是阴郁的,这种不快乐从父亲身上不停歇地散发出来,感染到每一个角落,然后在我出生之后变本加厉。
  童年的时候我甚至不敢与他同在一个屋里待着,害怕他突然爆发的怒气,还有憎恶的眼神。我书读得不错,但他从未露出满意之色,看着我的成绩单沉默,然后丢回我面前转身离开。
  作为一个孩子,在对一切能够取悦父亲的方法绝望之后,我开始逃避与他的相处。所幸母亲天性很乐观,一个人承担所有家务,对我温柔照顾,她文化不高,喜欢坐在我书桌边默默看着我写字,冬天攒下鸡蛋与红糖一起炖了端过来,看着我喝的时候喉头滚动,接过空碗的时候微笑。
  再后来父亲回城无望,开始酗酒,喝醉以后眼神阴沉,操起手边任何一样东西丢向我们,最可怕的一次是过年,母亲在厨房用圆铁勺做蛋饺皮,他在屋里独自喝酒,酒瓶空了,叫我进去,我正埋头搅肉馅,没有听见,抬头看到父亲双目血红,空的酒瓶从三尺外砸过来,当胸一记。
  妈妈扔下铁勺跑过来挡在我们之间,我扭头跑出去,屋外冰天雪地,胸口痛得发闷,跑出大门的时候风像刀一样割过肌肤,十数步之后又扭头跑回去,正看到他们扭做一团,母亲瘦小的身体好像狂风中的一片叶,扭曲着怪异的角度,竭力抵挡父亲要冲出来的疯狂。
  我拉着她一起跑,然后在河边哭叫,说了很多十几岁女孩子绝望后会冒出来的歇斯底里的蠢话,而她默默流泪,最后抱着我的头说会好的,那是你爸爸。
  我内心一直有一种朦胧的感觉,父亲恨我,还有这个家,不过没人告诉我原因,到后来我也不再关心,高三时填报高考志愿,我选择回到上海,祖父祖母早已逝世,姑姑一家住在老式弄堂房子里,空间窄小得转不开身,看到我们去的时候目光冷硬。母亲陪我在一个闷热的小旅馆住了一个月,高考结束之后才回到厂里,也是在那年夏天,母亲突然病逝。
  她曾经是那样一个年轻健美的姑娘,死时却已经变得消瘦单薄,下葬那天外婆哭天抢地,咒骂不休,说父亲狠心,不就是没了一个娃,居然这么狠心,恨一辈子。
  我终于知道那个埋藏多年的秘密,母亲在我两三岁的时候曾经又有过一个孩子,父亲梦寐以求的儿子,但是她怀孕三个月的时候,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独自坐车到城里将孩子做了人流。回来以后面对暴怒的父亲只说了一个理由,“我想小欢过得好。”
  我叫常欢,妈妈起的名字,我大了以后常觉得这个名字起得好,因为就算我被人戳着脊梁逼到角落的时候,别人一声咬牙切齿的常欢,也能提醒我这名字的本意,至少给我起这个名字的人,是衷心希望我常常欢乐的。
  家里的条件只有这些,母亲早已料到弟弟出生以后面对我的是什么,又知道父亲对儿子的渴望和热切,所以竟用了这样决绝的办法成全了我。
  父亲想要一个儿子,他对自己这一生早已感到绝望,只想要一个儿子来承载所有的梦想,走他走不到的路,去他想去的地方,我的出生是让他失望的,母亲的行为又给了他致命一击。或者在他眼里,我才是刽子手,我的存在就是原罪。
  一切的憎恨和厌恶终于有了解释,我拒绝再与父亲说话,再也没有开口叫过他。拿到录取通知书当天我便开始整理行李,收拾东西的时候看到他走过来站在我旁边不说话。
  我没有抬头,眼角余光看到他垂在身侧的一只手。常年酗酒,他双手早已开始颤抖,这时更抖得厉害,我不出声,他也不说话,最后蹲下来,把一样东西放在我的皮箱上,然后转身走了。
  那是一张存折,写着我妈妈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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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本故事低调拉开帷幕,请不要被开头吓到,大家和我一起期待极品出现吧,嘿嘿嘿
  旁白:新的故事开始了,请大家撒花,投票,留言,另,给我一个拥抱
  作者有话要说:

☆、第 2 章
  就这样,我拖着一个简单的皮箱,坐火车来到上海,住进了大学寝室。
  我的成绩很好,进的是上海最好的大学。安顿下来之后我仔细盘算了存折里的金额,给自己找了几份家教和兼职的工作,用以维持生活。那时候我的梦想很简单,顺利毕业,在上海找一份工作,然后就这个城市里安身立命,永远忘记过去的一切。
  成绩是我唯一值得骄傲的东西,除此之外,我的大学生活乏善可陈。同学大部分是上海土生土长的女孩,穿着时髦,我与她们格格不入,同寝室的费春妮也是从小城出来的知青子女,好歹与我有点共同语言。春妮在上海有叔叔一家,但她和我一样不受欢迎。
  那个时代城市里每个人的生存空间都是逼仄的,一代人接着一代人出生,老老小小拥挤在一起,仇视每一个可能会侵占掉一丝空间的外来者。当时觉得人性令人齿冷,现在的我却完全可以理解,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生活空间都不能保证,那又拿什么去要求他们善待外来者?
  春妮性格比我活泼,很快对这个城市熟悉起来,休息日拉着我去人民广场地下逛街。我们都不是有钱人,其实就是赤贫,不过她兴高采烈,而我一直把双手插在外套口袋里微笑。
  我也爱美,不过我已经打定注意,不再靠家里的一分一毫,所以现在还不是时候。
  春妮买了生平第一双长靴,花了一百三十五元,将近一个月的生活费。她在店里就迫不及待地换上,也不舍得脱,将旧鞋放进鞋盒里拎了回来。
  进校之前我笑她老鼠不留隔夜食,一天都不肯等,穿那么漂亮回来给门房老伯看吗?她抓着我的手臂说,“常欢,我不想等了,我就是要打扮得漂漂亮亮,要和城里的女孩子一样,我一天都不想等了。”
  那是个周日,周末回家的上海女孩都已经回到寝室,春妮的靴子立刻被注意到,其中一个张口说了句,“新靴子啊。”
  她们平时很少与我们搭话,春妮笑开来想回答,但她没有停下脚步,端着水盆与我们擦身而过,“人造革的吧?硬得跟纸板一样。”
  春妮在原地僵立,我心里也觉得凉,但仍是拉住她的手劝,“别理她们,我觉得挺好看的。”
  她猛地甩开我的手,叫了一声,“你觉得好看有什么用!”
  第二天春妮对我说抱歉,我那时候正要去图书馆,对她笑笑说没事,又问她要不要替她占个位置。
  我们的友谊好像又恢复了,但我再也没有见她穿过那双靴子,它就这样昙花一现,凭空消失了。后来春妮开始经常晚归,衣着打扮渐渐不同,再不去街边小店。两个月以后的一天,她通宵未回,查铺的时候我的心怦怦跳,所幸她睡上铺,走之前又把被子扯开,居然平安无事。
  第二天春妮是被一辆车送到学校的,脚下已经换了柔软的黑色羊皮靴,手里的包皮面柔软,金色的把手闪闪发光。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春妮也不说,一次与她走出校门的时候又看到那辆车,有个男人停下车按下窗笑看了她一眼,目光笔直,即便在光天化日之下也让人觉得是赤裸裸的,而她后退一步,好像眼前有白昼生鬼魅。
  这件事对我的冲击太大,当晚回到寝室之后根本不能入睡,后来在黑暗里强迫自己闭眼睛,朦胧做了梦,惊醒之后一身虚汗,翻身下床去找皮箱里的那张存折,一直到摸到那个皱皱的表面才惊魂初定。
  存折里的钱有一半付了这个学期的学费,余下的刚刚够我付清下学期的,我不会为了一双羊皮靴和一只包羡慕任何人,但如果它空了。
  如果它空了
  我在黑暗中打了一个寒噤。
  我从入学以来一直在打工,做家教,还有去麦当劳兼职,常常对付完顽劣的初中生之后便立刻赶到二十四小时的快餐厅做晚班。
  麦当劳时薪七块五,晚班有补贴,九块,我一直申请做晚班,这样能够在有限的单位时间里增加收入,而且有免费的汉堡吃,省一顿晚餐。
  家教二十元一小时,不稳定,有次我去一个初三男生的家里,他家在松江,我倒了三部车才到那里。他一个人的房间比我全家住了十几年的那间宿舍大两倍,窗外可以看到青翠的佘山山景,他跷着脚打游戏,斜眼看我,最后在我讲题的时候突然把手伸过来,伸进我的衣领,我给了他一耳光,然后被他妈妈推出他家大门。
  即便是这样,两项打工加起来的收入,也只是堪堪够我的生活而已,我又想到了春妮,我当然不会因为一双靴子一只包便改变自己,但是我需要钱。
  再次睡着前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找一份报酬更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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