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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重生之若锦年华-第54部分

小说: 重生之若锦年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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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食堂,发现洛凌那边也是寝室四人一起。
  那戚弋然见到简墨,便扬了扬手,笑着招呼:“哟,妞儿过来。”让若锦意外的是,简墨竟也听话地过去了,虽然是手插裤袋,一副酷酷的样子。她一开口。便是理所当然的吩咐:“小戚,我把那套jurlique给我妈用了,你再给我弄套。”
  若锦恍然。好么,原来是这么回事儿。那边戚弋然顿了一下,笑得更灿烂了,揉了揉她头发道:“好。”
  李婧和姚珺见到四个帅哥,都有些腼腆。于是几人安静地吃早餐。期间大致说了说各自的专业,舍友等情况。
  今天洛凌还得去教务处解决一下选课问题。他一边帮若锦剥着水煮蛋,一边对她说:“工科院有几个项目不错,我想去看看什么时候可以加入。”
  若锦抬头:“怎么也要大三吧?这种项目,应该多数招的是研究生吧。”
  洛凌微笑:“嗯。我大致了解了一下,材料和能源方面的大概不行。但投资和it方面的项目管理,明年我就可以去试试。多点经验总是好的。”
  若锦不太懂,于是想着晚上上网了解一下这方面的事情。她可不想到时候连洛凌说什么都听不懂了。
  食堂里人不太多。但若锦他们一行八人还是备受瞩目。
  班会的时候,若锦和简墨终于见到了那个轰动了整栋楼的女孩子。她也是法语专业的,名叫徐娆,穿着橙色荷叶边无袖雪纺衫,下搭浅咖色高腰短裤和银色细跟凉鞋。刘海翻卷夹在头顶,微微隆起。自我介绍的时候抬头挺胸,声音娇嗲柔细,但气度上似是颇为骄傲能干。大概也是因为不熟悉,给人一种傲气疏离之感。
  法语专业今年新生一共十七人,而所有本科生加起来也才五六十人。班上同学大部分是女生,男生中则有李英男的男朋友向阳。用他的话说,他的精力都要贡献给音乐的,再加上搞音乐的人通常都有点语言天分,所以这个专业最合适了!
  班会上确立了班干部,李英男是班长,丁婕是团支书,徐晓文是组织委员,班干部几乎都出自她们寝室了。若锦则忙于珠宝公司的事情,并未竞争。
  简墨从头到尾都没怎么抬眼,偶尔靠着椅背仰脸看看台上情况,面无表情的。她一出现的时候就引起注意了,高高瘦瘦的女孩子,短发有型,穿着上品银紫色衬衫和浅灰色铅笔裤,手插裤袋,整个如日剧last…ds里面上野树里饰演的岸本瑠可的形象。
  若锦这一世则一直留着长发。如果按照《米娜》杂志上面版块的分类方法,她在美妆方面,也就是beauty这一块,是属于森女系,黑色长直发,皮肤眉眼不加修饰。而在服装方面,即这一块,则比较多变,有时是小奢侈,有时是日系小清新,又有时是男孩风。
  今天她穿着earthmusicecology的薄荷绿色复古雪纺衬衫,搭配湖绿色短裤和墨银色英式尖头皮鞋,长发高高束起,倒有些帅气。两人一出现时,全班仅有的几个男生都将眼光放在她们身上了。
  相比起之前高调出现的徐娆,她们俩却是完美演绎了低调奢华感。两人又不约而同,表情缺缺地往后坐,无意间释放出生人勿近的气场,引得男生们和一些女生下意识地转头去看。
  若锦实则是收到应傲的信息,说昨日税务局来人突击审查【锦瑟】的账目了,导致她有些担心。这里面肯定不单纯,她只希望苏爸爸能快速搞定。她的公司实际上归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而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就是说国家不给她抵扣进项税,但她的销项税率比一般纳税人低一点。
  她的情况,有点类似于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但是,有些知情人难免眼红,因此会去举报。她虽不怵,但难免烦恼。之前她就碰到过这种情况,是她店里的一个比较有经验的销售。但她肯定不能不请这样的人,因此管理方面还是让她有些头疼。
  应傲去年考上了交大工商管理,算是一边学习一边实践中。莫贝今年也考上了交大,还是最好的专业之一生物与医学工程。他们俩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可就多了去了。所谓女追男隔层纱,若锦不需要担心,还时常被莫贝的奇招弄得啼笑皆非。
  军训很快就过去了。其间徐娆和徐晓文出具了医生证明,一个低血糖,一个右膝盖半月板缺损,不得参加剧烈运动,得以逃脱。
  有趣的是,众人从徐晓文口中得知,这两人还是堂姐妹,虽然已经出了五服。这也解释了,徐娆家人都在京城,徐晓文家却在上海。
  徐晓文特意告知众人这件事,可见她家人也想通过女儿促进与本家宗族之间的往来。毕竟看起来,徐娆家在京城很有些关系。
  众人军训的时候,她俩还是要在场的,只不过是坐在树荫下,看着同学们流着汗晒太阳。
  军训到第五天的时候,徐娆的姐姐来看了她一次。后来若锦从戚弋然口中得知,那个温婉秀丽的女子名叫徐婉,时年二十七,在京畿卫戍部队任军医。
  军训结束时,若锦他们一干新生收到了学长们的邀请,去一号音乐厅聚会。
  一号音乐厅规模不大,历史悠久,设备老旧,已经不再作为学校大型活动的场地,而是任由学生组织借用,只要理由合理,占用时间上由各个学生组织自行协商。于是这里经常举办一些garage…band之类的音乐盛会。北大出疯子这句话,在这里能够切切实实地感觉到。
  这次虽然是上海同乡会活动,但各人都有交好的朋友一起来。若锦和洛凌艾迪他们一干朋友在前排靠角落的桌子旁喝着酒水饮料,一边看着台上演出。
  帖亦均这两年组织了新的乐队,这次就是他们的又一次狂欢。一曲结束之后,他跳下舞台,冲着若锦他们这边跑来,拉着洛凌和若锦上台,说是老歌,让他们来演绎。
  若锦有些茫然地握着话筒,听到…child…o’mine的旋律。
  台下有一些疯狂的粉丝,听到熟悉的旋律后已经口哨声一片,男男女女,喧嚣嘈杂。
  她忽然微笑。昏暗混乱的礼堂里,她感觉到莫名安心。
  这里是她曾经梦寐以求的,疯子们的殿堂。因为情深,所以入迷。因为纯粹,所以疯狂。
  她的成名有些像nana里的娜娜。
  不知所以的人,觉得他们都是一群疯子,中心的那个被追捧的女孩子,红得莫名其妙。
  然而小范围内,现场感受过她的能量的同学们,却在谈到她时,无法用语言描述,只是感叹摇头。
  当时她扎着高高的马尾,侧脸线条干净立体。笔直修长的双腿,却不瘦弱。男式皮鞋,复古小领长袖衬衫。紧握话筒的手掌纤细却同样有力。昏暗灯光中,这个形象深入人心。
  有人带了单反相机,拍下一个个瞬间,那些照片甚至在后来得了摄影奖。
  第八十七章公寓
  军训结束当晚的摇滚乐狂欢之后,是一天假期,于是玩到半夜的一帮人各自回家或寝室。
  若锦之前和艾迪叙了会儿话,得知傅敏已经辞职,来了北京。艾迪似乎感觉到他有什么顾虑,但他没说,她也就不问。若锦对当年的事也并非很清楚,只知道傅敏家人都在北京,而事件中心则是一个女人。只是究竟是怎样纠结的情况,当年艾迪并未详细告知。
  也许,艾迪到最后也并未搞清楚。她不是一个会争的人。不争,也就不会去追究。
  洛凌今晚喝了酒,又因为现场气氛,有些微醺。
  若锦正要跟他告别回寝室,他却拉住她,往校外走。
  若锦随着他进到一套位于唐宁小区的高级公寓,虽有了猜测,还是有些愣了。
  阳台处是大大的落地窗,浅色原木地板使整个空间看上去简洁明快。客厅里只有一台大屏幕电视,沙发之类的家具还没买齐。另有一只原木色的大藤条筐,里面躺着几本她喜欢的时尚杂志。
  随着他细细参观,一个套间里摆了一张乳白色皮质大床和一张精致的花梨木大衣柜,里面的卫生间装修得十分典雅而奢华,三角形按摩浴缸,淋浴间,各种沐浴护肤用品等应有尽有。
  厨房也是一应俱全,装点着一些暖色调的小东西,比如橘色的隔热手套和抹茶色的陶瓷碗之类。
  一转身,洛凌竟从双门冰箱里取出了一盒樱桃,装盘过了凉水,对她道:“冰过了,等放一会儿再吃。”边说着,边搂过她吻了一下她的发顶,又道:“喜欢这里吗?你不是一直羡慕《米娜》杂志上的房间?我当时就给设计师提了一下。让他按你喜欢的风格来。”
  若锦有些激动。这是他们两人的第一个窝,看上去很温馨。她没想到洛凌还参与了装修。怪不得,她刚进来时第一感觉就是,好像日系杂志上女生们精心收拾的房间,透着一股暖融融的温情。
  姬静哲夫妇早在半年前就已在北大附近买下了这套公寓,房产证上写的是他们两人的名字。姬洛凌倒也没有觉得受之有愧——他所受到的教育让他看待财富有种淡然却又理所当然的心理。他的父母并没有过“男孩儿要穷养”的想法,但对他的理财教育也是认真对待,合理引导,因此他很清楚,任何财富都需要付出努力才能得到。
  一年前他开始跟着父亲接触生意上的人事。如今也已积累了些经验,虽还很粗浅,但就一个不到二十岁的男生而言。已是完成了初次蜕变——初涉世事,心理上总是会受到冲击的。
  洛凌有时会跟若锦谈到自己新的见识。当然他毕竟是男生,言语上多用under…(保守陈述,轻描淡写),不像女孩子。多用over…(夸张)。但若锦毕竟有过前世的经验,从他说的短短几句里,就能想到许多细节。
  她曾经为了积累经验,去大品牌的珠宝零售店里打工,做销售,之后才明白。原来看起来人事简单的一个店面,事情却真不少,小到擦柜台玻璃。大到做成一笔销售,都是学问。而里面的人际关系也是错综复杂而又隐晦难言。
  这时已经是凌晨了,若锦自重生以来,非常注意作息规律,此时已经困了。洛凌注意到她神情委顿。眼睛因为几个哈欠而水汪汪的,不免有些好笑。算了算了。今晚还是放过她好了。给她拿了睡衣,让她进去洗澡。
  若锦只简单冲洗了一下就出来了,迫不及待钻进了被子。等到洛凌洗漱完上床,她已经迷迷糊糊了。他将她搂过来,勾唇看着她下意识地往自己怀里钻。
  一觉睡到十点多,两人起来在附近逛了逛,熟悉了一下环境。这里离北大不算很远,乘地铁的话只要三站路。
  这个高层小区是钟氏旗下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高档公寓,近一年来周边设施尽皆打造完毕,一个大型商圈正在蓬勃发展,中心的景恒广场不乏一些高档奢侈品牌进驻,客流量也逐年增多。
  在这边生活还是很方便的,四层的超级大卖场里各种蔬菜水果,衣物用品,家用电器等等一应俱全。
  两人买了喜欢吃的菜,回去自己做饭吃。
  若锦前世在上海的市中心住了多年,早已习惯了这种模式的都市生活。
  早年她刚去到上海读书的时候,一家人是住在中山公园地铁站附近的公寓里,周边有乐购和龙之梦购物中心。不过当年,龙之梦才刚刚开始招商,根本就没什么人去,里面装修档次也远非如今可比。
  当年她高一,刚刚认识了艾迪,并且人生中唯一一次展现了苏妈妈式的热情,十分主动和她交朋友。苏妈妈又常常邀请艾迪周末住在自家。于是高一的暑假,艾迪经父母同意,住在了若锦家里,两个女孩儿一起学习。
  那个暑假,她们每天早晨一起散步到乐购,买各种水果吃。她还记得她们当时最爱的居然是黄瓜,回到家将之削皮切片,再放入冰箱,等到午睡起来吃,甜滋滋的特别美味消暑。
  到了后来,她们一家人搬到了卢湾区,交通更加方便,设施更加完善;小区环境闹中取静,新天地那边常有外国人在傍晚散步遛狗;晚上无聊可以去酒吧里听黑人女歌手唱歌,欣赏乐队演奏;想买东西就去往北不远的淮海中路,各大奢侈品牌如cartier,或者数码产品如apple的旗舰店也就在路口处。
  因此,如果说一开始刚到北京,她还有些不太适应,新的环境,晚上难免有些不习惯,无法很快入睡,那么现在,在这样类似上海的家的环境中,身边是自己全心信赖的人,她感到熟悉而安全。
  明天就正式开学了。
  若锦知道,大学里,尤其是像北大这样的学府,要想有所成绩,不能只靠听课的。可以说,所有能够来到这里的学生,都有一套自己的学习方式。如果在初高中时没能养成好的学习习惯,那也不太可能考进这里。
  因此在这里,不能指望导师们还会教你这些基础的东西。甚至他们会期望,你在上课之前已经自学过,而他们讲课的目的只是为了提点一下可能出现的问题,或者解答学生在自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因此,自己一定要做好计划,并且严格执行。在这里,自学能力至关重要,课后付出多少是关键。
  而对学生而言,归结起来就是两个字——“我要”。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当你自己想要,并且没有一刻忘记这一点的时候,你就不会想睡懒觉,或者无聊地上网,打游戏,因为那是一种浪费。
  若锦非常明白这一点。这一世从初中开始,她就一直谨记这一点,绝不敢有一时忘记。
  即使在休闲的时候,也是为了在恢复能量之后,更好地学习。若非如此,她不可能在理科竞赛中傲然领先,最终获得保送资格。
  因此,她已经为自己的法语学习定下了具体的,即每天要做的事。其中最基本的,是每天看几个法语新闻网,听半小时电台,以及看半小时沪江论坛。这些她在暑假里有时间时已经断断续续在做了。
  另外,她借鉴了前世学同传时的方法,经常去看联合国和其他一些国际组织的网站。比如联合国网站,有六种语言的版本,大部分新闻和文献都有这六种语言的版本,她可以对照着中文,英语和法语三种语言来看。
  军训期间,她利用晚上的少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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