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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清风卷帘海棠红-第11部分

小说: 清风卷帘海棠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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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纳闷着,忽然见前方云山雾海之中亮起一道光芒。那团柔和的光晕慢慢靠近,到我跟前,我这才看轻那是一名男子。

他身穿白衣,修长倜傥,姿态从容,那容貌竟然是出尘的俊美不凡。那人不过二十多岁,长眉凤目,鼻梁高直,薄唇似乎带着一丝笑意,目光清澈温润地望着我。

我呆呆看着他,大半的神智都飞到天外了,脑海里还有一丝残留的理智在发问:怎么莫名其妙梦到这么一个绝世翩翩佳公子?

那人看着我,脉脉不语,那双温润的眼睛里荡漾着清光,简直可以让人一头醉死在里面。

被一个仙人般的俊秀男子这样注视着,足够让我心跳脸红了,不过他老不说话,莫非是等我主动打招呼?

于是我清清喉咙,打算过去娴雅得体地行个礼,那神仙哥哥忽然抬起了手。我这才注意到他两手拢着,似乎拿着什么东西。

神仙哥哥微微一笑,气质清华,他白玉一般的手如莲花一般展开,左手的手掌中央,托着一枚晶莹剔透的金色小印。

我大惊,朝前迈了一步,然后就醒了过来。

这下才是回到了现实世界里,床还是那张床,房还是那间房,封峥一张忧心忡忡的脸就凑在跟前。

他在我大叫非礼之前及时把脑袋缩回去了,一脸关切地问:“你觉得怎么样了?好点了吗?”

我这才发觉一身汗腻腻的,里衣已经湿透,非常难受,但是身上不热了,头也不那么难受了。

封峥扶我起来,给我灌了一大碗汤药,一边说:“你都昏睡了两天一夜了,我很是担心,好在你终于不再发热了。”

我嘴里苦不堪言,忙对封峥比划。他又端来准备在一旁的蜂糖水喂我喝了几口。

“这蜂蜜冲药性,你少吃点。”

我叭嗒叭嗒嘴,终于开口说:“正见到神仙哥哥冲我笑,就醒过来看到你了。”

封峥怔了一下,柔声说:“你做梦的吧?”

我十分遗憾,道:“也只有梦里才有那么美的人了。”

封峥撇了撇嘴,好一阵没说话,然后才告诉我:“昨天蒙旭的亲兵和公主的信使都来了,说他们接到我们的信后,已经出发继续北上。因为你病着,我也有伤,就和他们商量了一下,在这里稍微休养两日再出发。”

我对这个安排没有异议,只是有点担心地问:“我爹不知道这事吧?”

封峥苦笑着拢了一下披我身上的衣服,“你以为瞒得住你爹?我们能瞒住外人,说被掳的是个小宫女就已经不错了。公主那边一早就派了人飞马回去告诉你爹你获救的消息了。”

我的头疼又回来了,五官全皱做一团,汗一个劲往外冒。这下真死定了,我这顿鞭子横竖是逃不掉的了。看来我回国之前要先给师父写信,叫他速速来救命才是。

一想到我爹,就想到他派给我的偷窃任务,然后就想到了我刚才那个梦。略去那个神仙哥哥不说,美人手里的那枚印,却是和我爹当初在我临行前给我看的国宝的仿制品一模一样。如果不是我病得太厉害了脑子抽经胡思乱想,那么就是这个梦给了我点暗示。

暗示什么呢?暗示我镇国之宝在一个帅哥手里吗?可这样的美人,若凡尘中真的有,怕也不是平凡之辈,我又怎么去他手里偷宝物呢?

想来想去,最后的结论,就是我们南梁那国师纯属脑袋抽风,好端端的哄着皇帝寻什么宝,心思都用在这种歪门邪道上了,国家还繁荣昌盛得了个鬼!

那瓜大人自从确认了我和封峥的身份后,就把我们两个当贵客供了起来,每日好菜好饭地送过来,又叫他那个女儿天天来我们这里走动。

我第一次听瓜耳朵大人叫他女儿“丫儿”的时候,头皮很是紧了一下,只好对自己说,这里是异国他乡,民俗人文都不一样,名字怪点不算什么。

瓜丫儿小姐(这倒霉孩子)比我小个一岁,个子却比我高,模样也还俊俏可人。她爹也算个地方大官,她自然养尊处优地长大,脾气免不了娇纵了些。

小姑娘喜欢封峥,这瞎子都看得出来。贝加这地方除了往来做贸易的商贾,就是牧民和游侠,不是一身铜臭的盘子就是粗鲁莽撞的汉子,突然冒出封峥这么一个清俊温雅的贵族公子,也不怪人家小姑娘春心荡漾了。

瓜丫儿成天往封峥那里跑,北梁礼教没那么严,所以她有恃无恐。人家这么主动,我自然也不能坐视不管、放任自流,自然也搬着板凳到了封峥的房里,做一个光芒四射的大灯笼。

瓜小姐送来亲手熬的鱼汤,我就说这个是发物,封公子身上有伤吃不得。瓜小姐过来展现她漂亮的新衣服,我就在旁边娴雅地绣手绢。瓜小姐说要学南梁的诗词,我就卖弄道经神学。

瓜小姐恨不能一剑刺我身上,却碍于我的身份不好发作。她在封峥身边就像这讨不到骨头的小狗,只要急得团团转。

封峥就和我说:“你何必和她一般计较,人家还小你一岁呢。”

我笑道:“北梁这里十四、五岁的女孩子就可以嫁人了,你别当她什么都不懂。不过你也不要误会,我这么做,可都是为了晚晴。”

封峥停下擦剑的手,一脸严肃地看着我,问:“晚晴什么时候成了你的责任了?”

我笑,“她是我妹妹,我爹爱她如性命一般,凡事都顺着她。她就是要天上的星星,我爹也会立刻叫人去摘来给她。只是她喜欢你,我爹却很不高兴。你知道的,你爹和我爹,唉”

封峥眨眼沉思,长长的睫毛扇动着,“我爹知道晚晴是个好姑娘。不过,我和她,估计是不可能的了。”

他话音淡淡的,并没带什么感情,反复只在说一件很普通的事。可是我听着心里一酸,然后微微发疼,就像这话是对我说的一样。

封峥又抬起头来,看着我,说:“那天你发热,我在你床边守着,听到你说了点梦话。”

“是吗?”我笑笑,“我说了什么?有没有骂你是笨蛋?”

封峥嘴角弯了弯,“你哭了,喊着不要把你送走。”

我愣了一下,半晌才说了一声:“哦。”

原来给他听到了。

第 27 章

封峥问:“当初的事,真的对你影响那么大?”

你这不是说废话吗?

我要没被送去我师父那里,我也就会像一般的贵族千金一样,成天绣绣手帕,对着花发发呆,日子也就过去了。我现在这样,又哪点像一个郡主呢?

封峥又问:“原来真的是我冤枉了你?”

唉,十年过去了,你才来给我提这个冤案。我就是有心恨你,现在也没力气了。

我丢了手里绣到了一半,花不像花、树枝不像树枝的手帕。

春日太阳这么好,身旁的垂丝海棠开了满树,粉红粉白,被风一吹,花就在枝头微微颤着,看着似乎就要落下来的样子。小金在院子里追着一只粉蝶玩,从我们脚边跑过来跑过去的。

我轻咬了一下唇,说:“其实也算不上。晚晴的确是被我吓着了才摔跤跌破头的。但是我不是故意吓她的。我哪里知道那只青蛙会突然跳起来。唉,她胆子小,我本也不该拿什么青蛙给她看的。”

“可你挨了打,还被送走了。”

我哼笑道:“没那么可怜啦。我爹经常揍我,你这样文人家里长大的是不了解的,咱们武人之家,跌一跌,打一下,根本算不得什么。我被送去师父那修行,又不是被赶出家门。况且,我在山里的日子过得挺好的,比你可逍遥自在多了。”

“那王府里的荣华富贵”

“那对我来说,真的如粪土了。”我望过去,直直望进封峥那双漆黑的眼睛里,“真的,你若过过那种日子,你就会发现,这世上泼天的财富,都比不过快乐二字。我日日徜徉在青山绿水之间,逍遥快活。我和师兄们一起上树摸鸟蛋,下河捞鱼,下地种菜,进山采药”

“你居然要做农活!”封峥显得十分惊愕。

我哈哈笑道:“你真没见识。做农活又有什么不对的?世间万物,皆取自于大地,祖宗都是从土里长出来的。说近点的,我爹发迹前都还是个泥腿子呢。我们家富贵了也不过两代而已。做人不能忘本嘛。”

封峥静静不语,只是一直注视着我。他这目光又和那夜草原突围时的不同,里面缱绻着,软软绵绵的,像是春天的柳条枝一样,轻轻从我心上拂过。

我胸口一紧,急忙低下了头,继续绣着我那块帕子。

封峥看着,轻笑了一声,“说的也是。我以前见你,你不是在遛马斗狗,就是穿着男装在茶楼喝茶听戏。只是没想到你还真的会绣花。”

我脸上有点烫,“不会也可以学嘛。女孩子连花也不会绣,说出去也太丢人了。”

封峥就没说话了,也继续擦剑去了。

过了一会儿,我才说:“那个你能去救我,我很感激的。”

封峥低沉着声音说:“应该的。你是为了救公主才被他们捉了去的。”

我其实也觉得自己那番举动挺伟大的,不免有点洋洋得意,嘴上却得说:“大局当前,这是义不容辞的事。”

封峥半晌没说话,也不知道丫是被我这话感动了,还是被恶心到了。我也不知怎么的,不敢看他,只好低头继续绣那张帕子。

时间静静过了一会儿,又像是过了很久。

小金追着的那只粉蝶飞来飞去,最后停在了海棠树的花朵上。小金紧追不舍,跟着窜到了树上。海棠树枝干细,被它这么一摇,花瓣就和下雪似地纷纷扬扬地掉了下来,落得我和封峥两人一身。

我抬头看着小金在树枝上摇摇晃晃的样子,不由哈地一笑,站起来把它从树上拎了下来。

小金看着那只粉蝶飞远了,怪是不舍地呜了一声。我笑得越发开心了,转头去看封峥,只见封峥正看着我。几片花瓣从我们眼前飞过,在他的眼底迎下一抹清光。

我心突然跳得有点厉害,张开嘴,也不知道说点什么,怔了怔,只好又笑了一下。

“我娘很喜欢海棠话,院子里种了好几株。我出生在早春,海棠花落像下雨一样,所以我娘给我起名叫棠雨。其实我倒觉得,更像是雪吧。”

封峥眼神一闪,低垂下眼帘。他拍了拍膝上的花瓣,说:“风凉了,进屋吧。”

我“哦”了一声,抱着猫儿,呆呆地跟在他身后。

第 28 章

我和封峥在贝加城住了有五日,也不能再住下去了。一来两人都休养好了,二来公主的队伍也走得有点远了,再不追就怕追不上了。

我这五天过得倒很是悠闲,每日逗逗猫,练一下剑,很快就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我倒很想去城里逛逛,领略一下风土人情,可惜身份有限制,不敢太猖狂。还有就是,手帕绣了不少,可惜没一张能看的,还把指头扎得满是窟窿。那些染血的帕子便被我随便一塞,被丫鬟收去丢了。

后来有一次,封峥忽然对我说:“我总听你叫这家小姐作丫儿,你不是不喜欢她吗,怎么还叫得那么亲切?”

我莫名其妙道:“她就叫这个名字,我不这么叫,又该怎么叫?”

封峥露出一脸无奈的表情,“人家姑娘名叫瓜佳尔多·文雅。”

“原来如此啊!”我噗地一声笑出来,“还真是叫什么不像什么!文雅姑娘成日说话做事都风风火火的,嗓门和她娘一样大。她都文雅了,那我也可以改名叫娴淑了。”

封峥努力板着脸,可到后来也笑了,低声训斥我道:“当着别人的面可别这么没礼貌。”

我无所谓地耸耸肩。他老爱把我当小孩子,也就随他去好了。

等到要走那日,文雅姑娘两眼泪水地送我们俩走,还硬塞了个香包给封峥。封峥勉强收了。瓜佳尔多大人特意准备了一辆马车、一匹马和两个衙役,一个驾车,一个跑腿。

他本来还很热情地要送我一个丫鬟路上伺候的,给我婉言谢绝了。其实我也想骑马的,快得多,但是封峥非常反对,我只好作罢。

这一路都在赶路,我又成天呆在马车里,十分枯燥无聊。倒是封峥,伤也才刚收口就骑马,一点都不知道爱惜身体。

我叫封峥和我一起乘马车,他还古板地要死,说:“男女有别,和你挤一个马车里,成何体统?”

我便不再自讨没趣,干脆过着上车睡觉,下车吃饭,沿途的一切都交给几个男人去打点了。

后来偶然听那两个衙役谈起我,居然感叹道:“这南梁的女子就是婉约得多,这么多日,天天呆马车里,硬是不让男人见一面。”

另一个说:“你小子想得倒美。那姑娘也是官家的千金,能是寻常男子能随便看的吗?”

我和封峥到了北梁第三大城洪升后,洪升的官府接待了我们,那两个贝加的衙役完成了任务,和我们道别后就回去了。

封峥收到了蒙旭写来的信,同我说:“公主已经到达上阳,还有三天即可抵达京城了。我们接下来怕是要赶路,尽量在入京前和他们汇合。”

我眼睛一亮,“那我可以骑马了?”

封峥很不情愿地点了点头,“我叫他们给你准备一套男装。你先同我发誓,一路老老实实跟着,不要又走散了。”

我心里毛躁得很,心想你干吗不拿根绳子栓我腰上,把我牵着走。又想这封峥虽然不是我爹的亲儿子,可他这爱操心、爱管闲事的德性真和我爹如出一辙。

不过接下来我们两人,一人一匹马,一把长剑,白日赶路,夜晚借宿民家,倒颇有点行走江湖的味道。

要知道我这人也没啥大追求,又兼小时候听我师父说江湖故事听多了,成日不想发财,也不想嫁人,却希望能做一代女侠。有那么几个仰慕者,事迹能被编进说书人的故事里,倒也不枉此生了。

我和封峥这一路假扮兄妹,号称去京城走亲戚。我们往东走来,牧场是越来越小,到处都是大片的麦田,又值春耕时节,田里随处可见忙碌着的农民。

我同封峥说:“只看这景象,还真像回了南梁一样了。”

封峥眼神深沉,“北梁这些年来,农耕大为发达,也难怪他们国力昌盛了许多了。”

“明明都是草原牧民,怎么想到种田的?收益好吗?”

“不清楚了。”封峥也有不知道的时候。

北梁百姓也十分纯朴好客,并不介意我们俩是南人,招待得十分周到。

我吃饱喝足,便和那家大妈拉家常,问:“你们是种田还是放牧呀?”

大妈一边补衣服,一边用不甚流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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