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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千帆舞 作者:舞沫-第14部分

小说: 千帆舞 作者:舞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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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儿害怕,今天秦凡就和胡儿一起睡床吧。”我们两个小孩,自然是订的一间房。我本来想两人同睡一张床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都是小孩子。但秦凡却不知为什么,死活不肯,偏要我睡床,自己睡地上。

  “好嘛,秦凡哥哥,胡儿怕有坏人”见他还在犹豫,我赶紧加了把柴。让火烧得更猛烈些吧!

  “好,好吧”秦凡诺诺地说道,低着头。只见他撅着两瓣红唇,圆圆的小脸涨得通红,像极了一只熟透的水蜜桃。

  看他逃似的钻进被窝,我笑得无比得意。

  这一觉,我睡得极好,一夜无梦。

  清晨,苍安和往日一样督促着小厮们打扫庭院。前些日子,也不知道怎么了,一直好脾气的主子突然发了怒。昨日,一个小厮不慎打翻了一杯水,就被主子命人狠打了三十板子,半条命都去了。弄得现在府内上下都是人心惶惶

  唉想这些干吗呢。自己本本分分做好事不就好了,主子的事,下人怎么好掺和

  “苍管家,苍管家”

  “大呼小叫什么!吵到了主子,小心你的皮!”

  “苍管家,门口来了两个小孩,说是有人托他们给主子带了信”

  “带信?”苍安一愣。

  “是啊”

  “给我吧”苍安略一沉吟说道。

  “当中一个孩子说,这张纸条的主人今日午时,会在城南的茶铺等着主子”小厮说着,递上了一张纸条。

  “好。你退下吧。”苍安拿着纸条,便匆匆往主屋去了。

  “胡儿,你为什么要说那纸是别人托我们带的?”坐在茶铺里,秦凡大口大口喝着酸甜的果茶。我现在才知道,长的好看还是有好处的。小二今天看见我们,竟是记得,在我们点了茶后,还热情地端上了点心。我一巡视,只有我们这桌有,感情是特别附赠。

  “我们毕竟是小孩子,鲁莽地说要见他们的主子,多半是会被轰出来的。”

  “哦”秦凡点点头,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胡儿真的好聪明。”

  正说着,却见一中年男子缓缓走入茶铺。他的目光极快地扫过了四周,目光从一开始的希冀,到一点点的焦躁。

  “秦凡,我们等的人来了。”我看着男子淡定入座,勾唇一笑。

  第二十三章 竹叶于人既无分,菊花从此不须纷  (3202字)

  男子约摸等了半个时辰,却仍不见约定之人,已经不耐地扣起了桌子。

  早上,当他从管家手上接过那张纸条的时候,他激动地差点都说不出话来了。是他?!他还活着?!他还活着

  不久前,属下曾汇报,那人在来这里的路上遇了埋伏,一干人等全部身亡,而他的尸体也被发现。听到这个消息时,他几欲崩溃。

  尊敬的对象,曾今的战友,一夕身亡。然而,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身份,他却连帮他收尸都做不到。

  苦恼万分的时候,却有人送来了这张纸条,还约在了这间茶铺

  这是不是证明,事情没那么简单,他可能还活着?

  男子苦恼的想着,眉头却越皱越紧。

  “胡儿,你不是说等的人来了吗?”秦凡看着我,自从那个男子进来之后,我除了偶尔看上两眼,却什么也没做。

  “是啊。”我说着,又送了一块糕点进嘴里,不紧不慢地咀嚼着。不要钱的东西就是好吃啊。

  “胡儿,你看他,好像很着急的样子”秦凡说着,不自觉地瞄了眼男子,心下不忍,“胡儿”

  “不是我不去。”抿了一口茶,我淡淡地说道,“秦凡,如果是你,有一个人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和你谈,并且,你们要谈的这件事必须非常隐蔽,但他却在街上人最多的时间,与你约在人群聚集最多的地方。这时,你会怎么想?”

  “”秦凡一侧头,蓝眼睛眨啊眨,看着我想了半天。

  “要隐藏一棵树,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一片森林。”我微笑着说道。

  “你是说,这个人是想借人群,把自己藏起来?”秦凡的确很聪明,一点就通。我点了点头,担忧地看了一眼那个男子。

  虽然不知道凤劭安和他是什么关系,但是,这个男子现在已经失去了冷静。处在这么重要位置的人,现在连最基本的冷静思考都做不到。我这样冒然出现,先不说他会不会愿意相信我,就是相信了,在没有处理好自我的情绪时,如何能做好事?

  何况,这件事,关乎的人太多了。

  我可不愿意拿那么多人去和这样的人赌博,特别是里边还包括着我和秦凡的小命。

  突然,只听“碰”的一声,几只杯碗落在了地上,摔的粉碎。闻声望去,却是几个恶霸模样的人进了茶铺来寻事了。

  “真遭罪,又是这样”一声叹息,只听隔壁桌的一个白衣书生摇头说道。

  “你们是谁!放开我!”那伙恶霸中走出一个长着络腮胡的大汉,一把抓住了店里的一个粉衣少女。

  “光天化日,强抢良家妇女,真是”隔壁桌的青衣书生说着,便意欲站起来阻止,却被白衣书生拦了下来。

  “看不下去又怎样。”白衣书生继而说道,“现在到处都闹着饥荒。那丁家,霸了城里的米,要是惹了他家,怕是要活活饿死的。兄台还是少惹是非,那丁家,不是你我惹得起的”

  原来这伙人是镇上米行老板的打手。天朝正逢内忧外患,不少地方发生了饥荒,虽未波及此地,但米的价钱还是不可遏止的疯长。再加上那米行的老板,贿赂了当地的官员,竟是独霸了一方,像这种指使自家打手上街强抢民女的,早是见怪不怪。老百姓对其恶行,实在是敢怒不敢言。

  “放手!放手!”粉衣少女已是哭的暴雨梨花,楚楚可怜。

  “小娘子,我家老爷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不如就此从了我家老爷,免受这皮肉之苦。”人群中,又走出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脸上笑得一团和气,说话也是斯斯文文,却是叫人不寒而栗。

  “你平日吃的那可都是我家老爷的米,若是没我家老爷的大恩大德,你早就活活饿死了!如今,不过是要你报个恩罢了!”那大汉怒目圆瞪,凶恶的模样,叫人不禁缩了脖子。

  “哼!你们这样,会遭报应的!”粉衣少女见无人帮忙,心灰意冷,竟是奋力挣开大汉的手,硬了性子往墙上就要撞去。

  “咦”我微一怔。下一刻,唇边便倏忽漫开了一丝弧度。

  只见那男子及时拦下了撞墙的少女,身形之快让我自叹不如。

  “姑娘,没事吧。”男子柔声问道。

  “多,多谢侠士相救”粉衣少女俏脸一红,软软地答道。

  “姑娘莫怕,有在下在,定不会让这些贼人近你半步。”男子一派温润,却是连瞎子都看的出,此人来头不小。

  “小子,多管闲事!”络腮胡子想是平时嚣张惯了,竟是伸手就是一拳。

  然而,那男子身形却是极快,我还未看清他是如何出手,那大汉竟是已应声倒地,双目无神,显然是昏厥了过去。

  那些人见了此番情形,心知眼前这人是万分不好惹,先前那瘦高的中年男子目露凶光,遣人拖了大汉,狼狈地走了。

  “多谢侠士相救。”粉衣少女盈盈一拜,目光垂怜,倒也是个可人儿。

  “姑娘不必放在心上。”男子拂袖,虚扶了一把。

  实在是这一份谢,他受之有愧。

  不顾这一室探究的目光,男子直直走到了我面前。

  “在下乃霖亲王流风。不知阁下如何称呼。”此话一出,满室哗然。

  世人皆知当今天子有一异姓表弟,醉心音律,十二岁时,一曲玉箫更是惊为天人,曾引来百鸟同鸣。太上皇颇为喜爱此人,破例封其为霖亲王,他是天朝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异姓王爷。

  而当时,他惊艳四座的那一曲,却正是《苍羽楼》。

  就这样,我与秦凡跟着流风回到了王府。

  “王爷,您回来啦”苍安站在门口恭敬地行了礼。然而,当他抬起眼时,却是小小的吃惊了一下。

  自家的王爷今天不是去见人的吗?怎么带了两个小孩回来?莫不是王爷的私生子吧虽说这俩孩子长得粉琢玉雕,眼珠子的颜色还和他们都不是一个颜色,但是

  流风哪知苍安是作这般想,只淡淡吩咐了一句。“现在起,所有人都不得进书房,一干人等都不得打扰。”

  “是。奴才遵命。”

  亭台楼阁,流水人家。竹叶斑驳,随风摇曳。霖王府少了一分繁华,却多了一分清雅。流风踱到一片花圃前,停下了脚步。满园的绿意,却只有那花圃,光秃秃的。斑驳着些许枝叶,却是未开的菊花。

  “他真的死了吗”

  他问。淡淡的语调。一丝波澜也无。

  “是的。”

  ‘他’是谁?彼此都已心照不宣

  “天河只在南楼上,不借人间一片殇不借人间一片殇呵呵呵呵”流风痴痴地念着,身影一隐,却是消失在了竹林深处

  真是个痴人啊

  望着那个隐入竹林的斑驳身影,我淡淡地想。

  翌日清晨,流风便带着我们去寻那叫流莺的人了。他的神色看来略显憔悴,对于凤劭安的死,他还是无法完全放不下吧

  跟着流风七弯八绕,却是来到了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茶铺。

  难道我和秦凡一直在寻找的地方,就在自己的眼皮底下?

  “掌柜,一壶天山井水。”流风淡淡地说道,仍是一派温润从容。然而,举手投足之间,较之昨日,却是明显带了几分冰冷的疏离。

  “客官可要些什么茶点?”那掌柜闻声抬头,他一说话,便牵动着八字胡一扬一抑。弯着一双绿豆般的小眼睛,笑的一团和气。

  “来些新鲜的梅子,兰花糕,水晶杏仁和菊蒸翠罢。”

  “好的。客官你楼上请。”

  “跟紧我了。”流风和掌柜对了个眼神。便绕过前厅,直上了二楼。

  上了二楼,入目的是一间间雅致的包房。流风与那掌柜直直走到了走廊的尽头。走廊的尽头只有两间包房,房门离墙壁一尺的地方嵌了一方檀木柜,柜上呈着些花瓶点缀。

  只见那掌柜迅速将花瓶移开,檀木柜的表面上便显出些凹凸,这些凹凸在平时看来,不过是次品的瑕疵,极是普通。掌柜不知从哪取出三块碎片,却一分不差地嵌入了凹凸之中。

  “小人告退,有事尽管遣小人。”流风一挥手,那掌柜便转身离开了。

  “走吧。”流风说罢,抬脚进入了房中。

  第二十四章 烟雨依前时候,霜丛如旧芳菲  (3115字)

  房间因处在角落的位置,景色并不很好,窗外的光线更是被隔壁的大楼遮了大半。暗红的桌上置着薰笼,烟雾袅袅,升腾在空中,舒展出一个曼妙后便缓缓散开

  整洁。慵懒。就是整个房间给我的感觉。

  流风不发一言,一进屋就摆弄起机关,薰笼、椅子、花瓶真是不得不佩服这设计机关的人了,心思之缜密,简直堪比强迫症。

  “好了。”他的语音刚落。便听得‘咯嗒’一声,墙上慢慢显出了一条密道。

  流风不发一言地走了进去,我拉着秦凡的手,也尾随而入。

  密道的前段并不宽敞,一人行走,也会时常碰壁。密道内岔路也是极多,流风却是走得驾轻就熟,想来应是经常来的。走了约摸一刻钟的时间,四周渐渐宽敞了起来,脚下的路也变得平滑,干燥了许多。我猜想,我们离目的地不远了。

  果不其然,不多久,我们便随着流风来到了一座石门前,他熟稔地扭开了一旁的石珠,石门应声,轰然打开。

  “风爷来了。”

  一出门,便见一个小厮迎了上来。十五、六岁的模样,青衣青衫,极是恭敬地低着头。

  “你家主子可在?”

  “主子正在前厅侯着风爷。”

  “前面带路吧。”

  “是。”有礼有节。不卑不亢。一个小厮尚且如此,主人该是如何模样?我心下不禁微微好奇了起来。

  走在流风的身后,我细细打量起了周围。我们现在所处的地方,似乎是在一座大型建筑物的地下。不错,就是地下。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眼前的这一切,实在是叫人难以相信。

  这里的空间极为宽敞,目光所及竟是看不到尽头,而这里的高度怕是也不止百来米,顶上和地上的石面却是打磨得极为光滑,犹如被泉水常年冲刷的鹅卵石般,竟是剔透得能印出人影来。

  巧夺天工。别有洞天。顶多也就是这个样子了吧。

  “咦”

  “怎么了?”听见身边秦凡发出声响,我笑着转过头去看他。

  “胡儿,这里好生奇怪,明明是在地下,怎么一根蜡烛也没就这么亮?”秦凡狐疑地四处张望了下说道,“我原以为是有支很大的蜡烛点着,但瞧了半天就是没看到”

  听见秦凡孩子气的说法,我眼里的笑意更盛了。

  “这里这么亮并不是有什么很大的蜡烛。你看见那些镜子了吗?”我指了指远处的几面镜子,秦凡看着,点了点头。

  “我们看到的亮光,撞到了这些镜子就会弹开。有人计算好了位置,使这些亮光不断弹来弹去,所以,这里就变得很亮了。”

  担心秦凡会听不懂,我将‘反射’这类词用比较通俗的词替代掉了。看他仍是一脸似懂非懂的样子,我也只是一笑了之。

  第一次了解到这种照明的方式时,曾让我对埃及文化,佩服到五体投地。然而,这样的智慧如今活生生地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我只觉得可怕。

  机关、布局、装饰无论是哪一样,都可以用精妙绝伦来形容。

  太完美的东西,总是容易让人心生敬畏的。

  走了不多会,我们便来到了前厅。此时,厅上正坐着一名女子,她的五官隐在暗处,看不真切,只余一袭水蓝色的衣裳从容舒展。

  侍女和小厮见到了来人,便行了礼,纷纷拱手退下了。

  只见那女子站起身,慢步走到了我们跟前。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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