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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部分

女儿楼之石榴红-第77部分

小说: 女儿楼之石榴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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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郎办事的速度自然是极快的,不片刻便将自己的一件干净棉布里衣撕成数片拿了过来。他倒是没有多想,反倒是梅六在认出那布的来源后,不禁红了脸,想说不要,又怕太明显。顿了一下,她忍着心中别扭问:“可去寻一个妇人来?”让别人为自己缝制这样的东西,如果不是迫不得已,她是绝对说不出口的。
  十一郎眼中浮起疑惑的神色,而后突然反应过来,于是扯了张椅子在床前坐下,“你教我,我来做。”对于她的问题却避而不答。在他看来,这样会接触到她私密处的东西,除了他以外,别人都是不能碰的,哪怕是女人。
  梅六错愕地瞪大眼,在看到他眼中的认真,确定不是随便说说之后,才抿了抿唇,脸颊发热地开始告诉他怎么缝月经带。不得不说,虽然让一个男人来为她做这些确实荒谬,但是相较于其他人来说,她倒是更能接受他来做,毕竟在他面前,她已经毫无隐私可谈。
  十一郎确实是极聪明的,什么都是一学就会,连这种女人的针线活也不例外。没过多久,便缝好一个给她垫上了,而后又将剩下的布料做了几个替换的,才拿了她换下的亵裤去洗。
  看着被轻轻关上的门,梅六眼中浮起极为复杂的情绪。
  无论是谁,就算是再狠心绝情之人,被这样无微不至地照顾,连着最私密的事也帮着做了,只怕都会有所触动。果子山庄那一夜后,梅六就死了心,她认为自己既然花了十多年来喜欢这个人,那么自也可以再花上相同甚至翻倍的时间来放下这段感情。然而这一段时间,他却一直为她做着连最亲密的夫妻也要避讳的事,却不见丝毫嫌弃以及不耐烦。她并不是铁石心肠,对他的感情也仍然还在,又怎么能够完全无动于衷。
  “你这般待我,就不怕我以后死缠着你不放么?”等十一郎再次进来,她叹气道,带着若有若无的警告意味。那日被周巽挟持时,他说过的话她不是不记得,只是从来没当真过,故而对于他明说两人已不相干却又任劳任怨照顾她的矛盾行径着实想不通。
  十一郎怔了下,发现她看着自己的眼神是许久不曾见的温和,心口微动,下意识地便要露出一抹微笑,然而笑意尚未达到唇边,便因心中乍然升起的暴虐而消失无踪。他蓦然扭过头,看着窗外那已渐成荫的绿树,直到情绪渐渐恢复平静,才淡淡道:“无妨。”两人相互扶持走到这一步,就算她不缠着他,他也不可能再放她离开。自周巽那事之后,他一直被帝皇蛊压制的情绪便冲破了体内的那层障碍,不再是无法感知。然而帝皇蛊的力量还是太强,只要他的情绪稍微有一点波动,便会引起它的反弹。如果在这一过程中,他稍一不慎,只怕就要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因此,就算明知梅六心中的结,他也不能再做得更多。
  梅六一直以为他避自己唯恐不及,此时闻言惊得差点掉了下巴,竟不知要如何回应才好。
  十一郎轻咳一声,走到窗前,没敢去看她的反应,只是道:“不知这塞外的夏天比长安的如何?”如果炎热更甚,那浑身是伤的她可就要遭罪了。
  梅六还没想明白他之前那“无妨”的意思,听到问话,下意识回应道:“塞外天气干燥,夏天来得晚,冬天来得早,热也不过那么几日,若逢下雨,是要穿夹袄的。咱们这时候出塞,只怕要带些厚衣裳才行。”说完,她突然愣住,发现他竟然在跟自己闲聊。
  “我们且在此地住上几日,待你之后再走。”十一郎轻语,在停顿的时候,扶在窗上的手微紧,耳根再次泛起了粉红。
  梅六正转头看向他,本来因为他再次提及那尴尬的事而心中着窘,却在捕捉到这细微的反应时突然就神奇地轻松下来,莫名地觉得只要他不是无动于衷的就好,倒没去想自己怎么会有这样的念头。
  “此处离黑宇殿甚近,只怕不大太平。”想了想,她还是决定提醒一下。虽然知道以自己现在这个情况继续上路会很麻烦,但是如今的黑宇殿不比当初,以前或许是平衡塞内外局势的关键存在,如今在言卫掌控下却成了祸乱之源。宛阳是离黑宇殿最近的城市,怎么可能不受影响。
  “不必担心。”十一郎说,而后想到她之前说的与塞外气候有关的话,又道:“你且歇息会儿,我再去置办些东西。”之前从南方一路走过来,气温变化不算明显,几人带的都是单衣,准备点厚袄夹衫却是必要的。而且听说塞外地广人稀,若在路上找不到借宿之处,露天而宿几个男人倒没什么,她重伤在身,却不能没有保暖防雨之物。
  说完,他便匆匆去了。房间里便又恢复了最初的寂静,静得让人觉得有些寂寞。梅六平躺在床上,目光看向他方才所站的位置,虽然不能完全看到窗外的景致,却仍然有一抹绿从窗角斜映入眼中,脑海中浮起他之前坐在床前认真缝东西时的样子,原本有些纷乱不安的心突然就渐渐平静下来。




【第三十五章 (5)】

    在宛阳停了三日,四人买了马车,再次出发。这期间倒是没出什么事,就算真有事也被其他三个男人暗中解决了,并没有惊扰到梅六。到是罗青曾问过为什么在此停留,被十一郎以补充物质打听进入草原需要注意的事项打发了。于是三日间,这货倒真拉着邓直颠颠地在宛阳城里南来北往客中四处取经,省了十一郎不少事。
  出发时梅六身上已经干净,感觉轻爽许多。从宛阳到关塞要两日的路程,出了关塞便是魏水源。因为守关的将领是大晋赫赫赫有名的儒将阴柘轩,也就是阴极皇朝阴九幽同父异母的兄弟,为了防止黑宇殿的动乱波及大晋,自去年九月他陈兵落雁关以来,便再没离开。后来等各大势力逐一退出宛阳,他便加强了关隘的防守,以至于魏水源上的势力争斗没能祸及关内。
  一路上旅人不多,倒是遇到了两三个马帮,人人都配带着武器,还有镖队押送。皆是匆匆来去,人人神色凝重。
  “以前这路人流不断,一日十来个马帮行过是极常见的,多时二三十个也有。没想到如今竟冷清至此。”梅六有两三年没回黑宇殿了,不想会变化如此之大。
  十一郎没跟罗青邓直一样骑马,而是亲自驾车。车厢的帘子挑着,一是方便他照看,再来也让梅六可以看看外面的景致,不至于闷着。她的声音虽然不大,但三人都听到了。罗青回过头来笑道:“听说在关内还好,出了关后,那黑甲军可如狼虎一般,比血盗还要贪婪凶残。没有可靠的路子和强大的实力,是不敢再继续走这条商路的。不然轻的血本无归,重的只怕连命都要丢在这儿。啧,真是一群蝗虫。”
  虽然明知如今的黑甲军是在言卫的掌控下,但毕竟都曾同属于黑宇殿,听到他们被这样骂,梅六还是觉得脸隐隐发烫,像被骂的是自己一样。
  “只是我们四个,出关之后只怕会有些麻烦。”邓直没有理会罗青的感叹,直指他们将面临的问题。
  梅六心中微沉,想到自己的身份,若被言卫的手下认出,又岂是有些麻烦可以形容的。
  仿佛知道她想什么似的,十一郎回头看了她一眼,低声安抚:“莫怕。”而后才对邓直他们道:“若再遇到商队,可想办法跟上。”他虽有能力带着梅六安然闯过那片乱地,但是却不能连马车以及上面的一应物事也带上,那样并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这倒是个好主意。”罗青嘿了声,一边说一边往怀里摸去:“我这里还有几百两银票,不知喂不喂得饱他们。”他倒是个大方的,什么事最先想到的就是用钱解决。
  “在塞外,大晋的银票没什么用处。”梅六有些不忍打击他,但想想这事早知道总比晚知道好,所以还是说了。倒不是她有意隐瞒,实际上是忘记了,还是听到他提到银票才想起。
  “没用?”罗青大吃一惊,摸到银票的手哆嗦了下,脸色瞬间变得有些古怪,有一种自己在转眼间变成了穷光蛋,需要人接济的感觉。
  梅六轻咳一声,将目光转向十一郎挺拔的背脊,慢慢解释道:“塞外各族平时交易通用的是金银宝石和贝钱,也有铁铸的钱币,这又因族群不同有所区别。大晋的银号没开到这草原上来,所以没法用”
  她的话尚未说完,罗青已惨叫出声,突然伸脚踹向邓直座下的马腹,骂道:“滚你个弯子,你怎么不提醒我将银票都换成银子,这下可好,都喝西北风去吧!”
  邓直抬脚,轻轻松松将他的脚挡下,免去了马受惊的危机,一拽缰绳,离得远了些,才慢条斯理地道:“不知道前儿我换银子时,谁在旁边笑我傻?”
  一句话,罗青安静了,显然他也想起了这个原本不曾放在心上的小事来。在他看来,身上带点零散银子就行,真将轻飘飘的银票换成沉甸甸的银子背在身上,不是傻是什么。如今证明,傻的人是他吧。然而他也只郁闷了片刻,接着便又高兴起来,“对了,你换银子了啊,咱们担心什么?”
  “除了你,没人担心。”邓直抚额,没好气地道。
  大约是觉得自己理亏,这一回罗青倒没炸毛,只是嘿嘿地笑,看得人又好气又好笑。
  “若主动提出以银钱相酬,怕会惹来祸事。”十一郎突然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他们若出手太大方的话,难保不引来觑觎。
  “我看谁敢,爷劈了他!”话题被转移,罗青登时来了精神,却再次遭到邓直的鄙视。
  “你当塞外还是长安,是人都要卖你罗少几分面子?”这一回邓直的语气颇为严厉,“从现在开始,你给我好好收收你那毛燥性子!”
  “我说你们俩个到了这边怎么都跟个娘们似的,那什么龟甲军王八军毛都没看见根,就开始缩手缩脚了”罗青被训得不乐意了,嘟嘟嚷嚷地抱怨。
  可惜没人理他。邓直将马速放缓下来,与马车并行,然后开始与十一郎仔细商讨起遇到商队该如何行事。梅六则时不时在旁添补几句一些关内外商队的行规忌讳。最后决定明面上罗青与邓直扮成护卫,护送以夫妻相称的十一郎梅六两人到塞外求医,而十一郎会武功一事暂且隐下,然后见机行事。
  几人商量妥当,却迟迟不见商队马帮经过。直到傍晚时分,落雁关隐约可见,后面才响起关外马帮特有的悠扬铃铛和吆喝声。
  是一个大商队,加上赶车护镖的,浩浩荡荡竟有两三千人的样子,如一条长龙蜿蜒于青翠的山野间,倒让几人吃了一惊。都怕罗青这个心眼大的不会说话得罪人,于是上前打交道的事便全权交给了邓直。
  对方的领队是个外表粗犷剽悍的北夷汉子,性格豪爽,大约是看邓直颇为顺眼,竟是没怎么为难便答应了让他们同行。也是几人运气好,出了关以后,那传说中暴戾横行的黑甲军并没出现,商队顺顺当当地过了魏水源,又同行了两日,两方才分道扬镳。




【第三十六章 (1)】

   子万虽非奢香的城主,但却有自己的寨子,而在他这个寨子里面,又有一个美人寮,里面收尽各色美人。自然,都是男子。就如当初乍然看到云二时,他在没弄清其性别之前,便是打着将她收入美人寮的主意,奈何不仅铩羽而归,反而招惹到纪小十这个缠人精。
  其实子万真不风流,也并不强横霸道,他只是和纪十一样,喜欢美人而已。就好比普通人一样,喜欢自己的院子里姹紫嫣红,四季如春,看着就赏心悦目不是。而他寮子里收集来的那些美少年也都是自甘自愿的,且来去随意。当初,纪十缠着他不肯离开,也有部分原因是为了这些美人。
  跟着子万回到奢香的奚言豫在知道美人寮的存在时有一瞬间的错愕,而后苦笑地叹了口气,倒是没有表现出不愉。事实上,在离开白水时,他又戴上了人皮面具,为此,子万还抱怨过几句,但也没勉强他。那面具是他草草做成,粗糙无比,看上去较常戴的那张更要难看了两分。所以,那美人寮他是没姿格进的了。
  当然,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子万都没想过让奚言豫住进那种地方。他的花朝,要住也该是住在他的主寨当中。对于子万来说,如果要找一个人过一辈子,最佳人选无异是花朝,这个给了少年时的他正面承认自己性向的勇气,为他留下最美好回忆的男子。然而,当这个人真正变得触手可及的时候,他却犹疑了。
  他不知道自己在犹疑什么,他只是觉得心里似乎有一块地方很空,哪怕每天看到花朝温柔带笑的眼,仍然填补不了那种空洞。这种情况很奇怪,没有理由自己喜欢的人就在身边,反倒不满足起来吧。然而,他就是觉得,似乎少了点什么。
  究竟是哪里不对呢?子万躺在屋顶上的懒人椅上,一边晒着太阳,一边有一下没一下地琢磨着自己还有哪里不满足的。就算感觉到奚言豫上来,也只是随意地指了指旁边的竹椅,便又半阖着眼走了神。
  奚言豫坐进竹椅里,尽管放轻了动作,竹椅仍然发出了嘎吱的声音,让还不太习惯的他神经一紧,在确定散架的情况并没出现后,才缓缓放松下来。
  这里的气候与中原殊异,多时大雨小雨地不停,就算不下雨也总是阴沉沉,天空压着一层厚云。像现在这样云散天开的日子着实不多,因此即便以他喜欢缩在屋子里琢磨练蛊控蛊的脾性,也受不了晴天的诱惑,想到太阳下抖抖身上的潮湿霉味。
  这边的建筑也颇有趣味,有竹木建造的寨楼,也有粗大石头筑的平顶屋。楼梯建在外面,没有扶手,可以直达屋顶,屋顶上可以放杂物,也可以晒粮食。像他们现在所在的便是寨子里最高最雄伟的一座石砌建筑,坐在上面便可将隐在绿阴丘峦间的整个寨子尽收眼底,连远处波光粼粼的小河以及在里面光着屁股嬉水的小孩也能看到。
  奚言豫吁出一口气,看着远处山坡上忙着割油菜的人们,晾晒在太阳底下随处可见的五颜六色的衣裤头帕被褥,耳中不时飘来几句欢快缠绵的歌声,只觉这一生从来不曾这样悠闲过。
  “花朝啊,想家了么?要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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