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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公子倾国-第35部分

小说: 公子倾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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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让我哭笑不得,居然只是个小贝壳!使得双方劳师动众,大动干戈的原因,还真令人吃惊。
  
  男孩坐在地上没有起来,眼中茫然,却没有绝望。我想,历来不被打倒的人才是强中之强。慢慢走过去蹲下,将手上的两个包子递给他:“吃吧。”
  他没有接,愣愣看着我,眼中闪过一抹凌厉,仿佛雪山顶上到这孤傲盛开的莲花。我也愣上一愣,有些迷惑,拥有这样眼神的人,怎么也不该去偷东西吧
  
  拉过他的手将包子塞进去:“你别瞪着我,我不是同情而是内疚,若不是我撞到你,你也不会被他们抓到。如果你非得以为包子送你是侮辱你的话,不然等你发达了,再送回来两个扯平,也不是不可。”
  这么说,因为我知道他饿了。方才我们都被对方撞倒,他从地上爬起的那一刻眷恋的扫了眼我手中包子,说句自大的话,本姑娘自知自己长得比包子好看,而唯一被包子抢走吸引力的原因,也只有是他饿了。
  想到想到这里,为什么有种觉得自己还不如一只包子的错觉呢
  
  他狼吞虎咽地吃着,我拍拍手扯扯裙角,起身继续往回走。想到早饭送给他大半,我还没吃饱,只得折回包子铺再买几个。
  曾有人说,人爱同比自己过得好之人相比,事事不如人便开始烦事事,烦各种不如意;人总是不知道,活在这方土地上,一定会有很多人过得不如自己好。看到他们,你便会知道自己过得何其幸福。我想,因为在他身上看到自己是幸福的,所以用帮他的方式感谢他。
  
   ^ ^ 
  
  赵大娘门前种了几株桃树,现在打着鼓溜溜的花骨朵。我凑过去嗅了嗅,果断伸手攀折一枝,正打算带回去插瓶,没想到正被赵大娘抓了个现场。
  凉风阵阵,突然觉得我生来就不该做坏事,因为做一次就被抓一次,百无一漏!手里的桃枝藏无可藏,我只得弯着嘴角对她笑。
  
  赵大娘是一个大度的大娘,她倒掉木盆中的水,跟我打招呼:“阿昀回来了,吃饭了吗?要是没有,就在大娘这里吃吧,我刚做好。”
  我有点反应不过来,僵硬地抖了抖桃枝,不知所措,赵大娘却瞪起眼睛,看着我身后:“嗳,阿昀你看那鬼鬼祟祟的是谁?像是一直在跟着你!”
  
  跟踪狂?!
  我惊悚地回头,正看到那个脏兮兮的孩子从墙角转出来,走过来抱住我的胳膊,扑通一声跪下,咧着白晃晃的小牙道:“阿姐,请你收留我!”
  赵大娘立刻扑过来保护我:“你这个小毛孩,从何处冒出来,打什么坏主意?”
  
  我颤颤巍巍缩在赵大娘身后,非常不淡定,我虽然好心给他两个包子,也不会好心到收留他。就算有真想好心养活他,也没能力,佛祖爷爷说:凡是要量力而行!
  一根根掰开他的手指:“弟弟,我养活自己都是问题,你觉得可能带上一个你不?”
  孤傲在他眼中一闪而逝,他坚定道:“我只求一处居所安身。”
  
  这显然是赔本的买卖,万一引狼入室,更会得不偿失,赵大娘也觉得不妥,男孩颓然道:“阿姐,我已经走投无路,四个月,我只叨扰四个月,请你”
  男儿膝下有黄金,听他这样说,我终是叹了口气,点了点头。
  我自孤身,一个人,两个人,其实也没什么太大的分别。若是说书实在揭不开锅了,大抵可以教他去说书,女子不易抛头露面,交予他应该更为妥帖。
  
  我把他拉起来,问:“你叫什么?”
  “沈易——刚则易折的易。”
  我一愣,竟然跟我同姓。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大概,添加一些情节,亲们可以点进去看看。
  一直在纠结第二卷怎么写,想了很久,问了很多人,终于整理出一点思路,这章先这样,明天可能还会修,修到自己满意为止~大家晚安~~




☆、第二章  轻重

  
  入夜,晚风拂面。
  清素熏香婉转升腾,四尺高台上扬起纷纷水袖,薄如蝉翼的轻纱一抛一收间已完成一场胡旋舞。台下潮水般的掌声淹没俊朗客人的声音,我拉着覆在面上的轻纱往前凑了几分,只差竖起耳朵,仍旧没听到关于王仁信受谁邀请去了何处的言谈。
  
  为了探得枣木坠的来历,我从邺城追到幽州,使尽浑身解数还是不知道王仁信这位高人在哪里落脚。三个多月了,毫无进展,方才无意经过好不容易听到有人提到王仁信,才寻了借口挨着客人坐下,言语没听三句,舞蹈便收了场,人家也慢悠悠溜达到别处去了。
  视线一路追随,奈何人群密集,片刻就失去目标,我有些颓然地拄在桌子上,长吁短叹轮番轰炸。
  
  一次又一次受着从希望到失望转变的打击,这感觉让人异常无奈,如果从一开始便无望,那也就不用承受希望落空的心理折磨了。可若是一开始就是无望,没有希望支撑的前行,恐怕没有几个人可以受得了不疯掉吧。
  没有人可以在苍白的无望中完好生存,虽然事事反复无常,但也正是因为存在着这些巨大的落差,人才不至于彻底崩溃了。
  这种轮回,没有人可以称之为一桩坏事吧
  
  脚下蜿蜒曲折的清水上浮着几盏竹筒做成的杯子,清冽的酒香就在膝边浅浅萦绕。我不禁翻了个白眼,当真是一群斯文败类,曲水流觞的风雅事都学得有模有样,奈何人家书圣等人是饮酒赋诗,而身边的这些人则是听曲看舞,堪堪只是附庸风雅,不应该是庸俗至极。
  不知何时,对坐多出一位陌生客人——一袭青衫的男子。他手中端着酒杯,胸前的衣襟半敞,露出大片光洁的皮肤。我忍了片刻还是没忍住又翻了个白眼,一看就知道此人非良家妇男,秉着一副风流的模样出来拈花惹草。不过可惜了,这里不是青楼,自然没有大把大把的姑娘乖顺贴去与他温存。
  虽然歌舞坊与青楼类似,都做着貌美姑娘的生意,然叫法不同自然就有规矩不同:其一,歌舞坊开门迎客,男女不限;其二,歌舞坊不做女色交易,所有卖艺的姑娘均不卖身;其三,歌舞坊有轮流休假。这些文明且丰厚的条件,正是打动我到此说书的主要原因。
  
  扯了扯面纱边沿在脸颈下绕了两圈,以免被人看去引来不必要的麻烦。赚钱归赚钱,我还要过正常的生活,可不想抛头露面被人认出,一把揪住娶我做小。这样的例子不是没有,流落在歌舞坊赚钱的姑娘自然没什么强硬的后台,婚嫁不由己,实属自然。
  做完这番动作,我正打算离开,突然觉得自己被人注视了,灼灼的视线看过来,让我的心没由来慌了慌。
  
  不经意转头,恰好对上一双眼睛,视线滑到他青色的衣衫上,我才反应过来,注视我的人正是那位半露胸膛的骚包男。
  我回瞪几眼,他立刻敛起方才那般露骨的神情,眸中突然带上些许讶然和不解,片刻之后就化成一个坦荡的笑容。登时,我便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此地不宜久留,于是拽起裙角,赶忙躲开。
  
  人一急总是容易出差错。没想到匆忙之间我竟踢翻了地上空置的竹杯。不知是哪个客人饮完酒丢在这里的,竹杯顺力滚向平坦石板路面上,还没来得及稳住就被附近的人踩了。
  我吓得赶紧一缩脖子,只听“扑通”一声,一个喝得有点多的男子摔在了地上。轻轻呼出口气,倒下一个,还好还好。
  哪知这一人摔倒便如多米诺骨牌似的引发天翻地覆的变化,稀里哗啦一大片混乱中,也不知道出了多大的乱子,我躲在人群里不敢睁眼,生怕有人出来抓着我的袖子让我负责。
  侧头寻了个缝隙,睁开一只眼睛偷偷看去,只见地上已经匍匐了六七个喝多的男子,歌舞坊的男丁和姑娘正在奋力安抚。
  
  好吧,我承认自己是胆小鬼,绝不可能像某些勇敢的姑娘大义凛然站出去认错,要知道这个时候站出去不死的很惨才怪。赔钱不说,搭上我的安危那课就糟了,有句话说得好,身在外麻烦惹得越少越好。
  于是脚底抹油正打算溜走,可天公偏偏不作美,不知前面的人是谁,腿弯一拧,整个人就趴到地上。酒气熏来间,我尚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便被人拽了一把推开,径直跌向一边的桌角!
  
  这一撞还真是狠,桌沿磕着左手手腕,一阵钻心的疼,我龇牙咧嘴的借右手力扣住桌角站起来,暗骂方才拽了我一把的人,可怜我根本不知是谁干的,就连骂的对象都没有。
  抬脚欲走,右手一紧,已被人重重压住,本能要躲,却没有对方力气大。
  
  回头看去,又是那个青衫男子。还真是莫名其妙,他拉着我的手腕仔细看了看,唇角突然绽出一个诡异的笑容:“果然是你!”
  我有点懵,脸上的面纱还在,他肯定看不到我的脸。但这人勾魂摄魄的琥珀眼睛藏着零星的光彩,粉红的薄唇在这清酒的浸润下如同盛开的桃花,怎么看都像是一只狡猾的狐狸。
  瞄了瞄他胸前的皮肤,我觉得这人应该还是一只风流的狐狸。戒备的退了半步,问他:“你认识我?”
  
  他松开我,慢慢悠悠坐回去,捻起一颗花生米送入口中:“既是识得又是不识,识便是不识,不识便是识。”
  我瞪了他一眼,立刻给出此情此景最为恰当的三个字:“神经病!”瞪完又是不免一阵失落,他是看不到唉!
  
   ^ ^ 
  
  晚春夜寒凉,担心被人跟踪,我一路走得十分小心翼翼,直到看到家门那一刻,心终于安稳的回到肚子里。
  门前有个瘦瘦的影子晃来晃去,手中还提着一盏晕红的灯笼,想到才过不久的清明节,和乱七八糟的鬼故事,我顿时被吓得魂飞魄散!
  事实上三更半夜各家闭门,还没什么好的去处,于是我撒腿就朝赵大娘家里奔。这时,身后的鬼影带着试探的语气问着:“阿姐?”
  
  “靠,你觉得大半夜的吓人好玩吗?”我转身往回走,沈易也迎了上来,面无表情地开口:“原来你知道这已是深夜了!”
  冷然的神态,倨傲的语气,竟然跟母亲大人发火前兆一模一样,我一把拖住沈易的胳膊将他推进院门,随即上了门闩,哭笑不得:“反了你了,小屁孩一个倒教训起我来了?”
  
  沈易乌黑的眼睛一瞬不瞬地将我盯着,直到我取下面纱,他才开口:“有人跟踪你?直到什么人吗?”
  青衫狐狸男那副骚包的样子,他会偷偷摸摸的跟踪而不是明目张胆?我摇摇头:“应该没有人吧。”
  
   ^ ^ 
  
  沈易一言不发地坐着,看我狼吞虎咽地吃着赵大娘送来的晚饭。他冷着一张脸,欠揍的样子像是世人都欠了他一百斤黑豆。然后我立刻在心里算了算,若是将这数百斤的黑豆变卖掉,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沈易的身量虽然低了我多半头,看上去只是十一二岁的样子,其实他已经十五岁了,仅仅比我小两岁。这般瘦瘦小小的身板,我真怀疑他在家里一度受虐待,还是后娘的虐待。
  我洗完手擦干,决定问一问这个问题,不妨被他抓住手腕,瞬间周围的气氛像是被冻成冰:“阿姐,你好像从来没告诉我,你在外面都做什么?”
  
  他抓着的正是方才在歌舞坊磕到的手腕,虽然肿了一块青紫,也不是很疼:“赚钱外加打探消息,怎么了?”
  “那这伤”
  “不小心撞的啊,不然你以为我会笨到拿着手腕去撞人家的石头玩?”我笑了笑,“没事儿,现在不疼了。”
  
  沈易没有说话,死死盯着我,我看到他眼中的冷冽慢慢碎裂,变成满地雾气:“阿姐需要钱,我明天出去赚,你不要再去青楼了好不好?”
  外厅的门吱呀一声被风吹开,檐下挂着的几盏小风迎风摇摆,在夜幕下像天际闪烁的星斗。
  “咳”我刚抿进口中的水全都呛了出来,再次哭笑不得:“青楼?我说沈易,你脑袋里都装的什么乱七八糟啊,我怎么会去青楼,那可是男人待的地方!我告诉你吧,就算你有可能去,我都没可能去!”
  
  他愣住了:“不是青楼,那是”
  “歌舞坊”
  他眼睛瞪起来,怒气冲冲:“歌舞坊和青楼有区别么!”
  “有!”
  
  于是我不得不给沈易普及歌舞坊和青楼的本质差别,免得他明日将拦住我,不让我踏出家门半步!交涉再三,我俩各退一步,我可以继续去说书打探消息,前提是他必须跟着我一起去。
  我与沈易萍水一场相逢,我让他借住在赵大娘租给我的屋舍里,其实本事毫不相关的两个人,而这样的关心和在意,让我感动得竟差点落泪。我竟有种错觉,这个小孩其实就是我的弟弟,其实一千五百多年的距离,我们半点关系都没有!
  
  难得感动,慢慢竟勾起零星的伤感,我突然想到了另外一个人,远在邺城或晋阳的高长恭,始终不求回报的关心我照佛我,那样的状态甚至让我一度沉溺。可当初本就是我主动要脱离了他的庇佑,远离他的关心的,那么现在后悔又有什么用
  每每夜深人静躺在榻上入眠前,我总是在猜测,现在的他应该已经有了妻室,若是幸运,不久后也该添上一男半女了所以我喜欢他,也只是我自己一个的事情,对于家庭美满的他来说,只是一段短暂的记忆。
  大概是因为得不到,才会怀念吧。或许在很久之后,他会将我遗忘,忘却在历史的尘烟中,而我也会找到自己的归宿,将他掩埋在记忆深处,至此不提。
  
  进入酣眠的前一刻,我想,即便知道思念的种子会在心底扎根生长,可那时若让我重新选择一次,我还是会离开他,寻找我的归家之路。
  归根结底,我对高长恭喜欢的信念其实没有我要回家的信念大。
  
                      
作者有话要说:  顶锅盖致歉:昨天考试挂掉了,心情不好,没码字,独自舔伤。先补齐这章,晚点再更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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