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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公子倾国-第1部分

小说: 公子倾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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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兰陵王:公子倾国
作者:尘诺
  


☆、第一章  前尘

  
  十一国庆,举国同乐。
  人也欢畅,我也欢畅,因为学校终于不拖欠假期了。
  想到在早先被学校扣掉的无数假期中,握笔急书作业的惨淡光景,我觉得这次如果不好好庆祝都对不起校领导的善良之举。私下商量,我与好友小橙同流合污毅然决然地前往河北邯郸旅行。
  我们的计划严谨且周密:第一天去邺城铜雀三台遗址公园及衍生风景区;第二天去临漳植物园;第三天去邯郸市博物馆。为节省住宿费于当天傍晚返家。
  
  情到浓时人自醉,而我却不争气地晕到尽头便昏迷,不过几个小时的车程全然昏睡的人应该也不多,我也算一只奇葩。
  小橙将我摇醒时,头疼脖子酸,好不容易找到重心随她下车,差点摔倒在火车门前。真是丢人,我迅速带上墨镜遮脸。
  
  仰头看着碧波天,我不禁叹道:“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
  两句话不全便被小橙一巴掌打断,她满脸鄙视:“又在装酸溜溜的文人了,肚子里才两滴墨水儿,你也好意思显摆”
  我无视她:“你不用羡慕,书看多了灵感如泉涌,你还需再修炼几年!”
  小诚一边翻地图一边哂笑:“沈郗昀,有本事你自己编几句啊,盗用古人的东西,你不知道这是侵权么?”
  我摸摸鼻子:“我要是会还引用古人的干嘛啊”
  
  “哼!”小橙冷哼一声,瞥瞥地图指向身后:“那边好像是北,那这边应该就是东了”
  我彻底沉默,一个对方向素来很白痴的人,绝对不宜参与方向确定的事宜,否则很可能造成南辕北辙的后果。
  
  湛蓝如碧的天空飘浮着几朵洁白的云,邺城铜雀三台遗址公园深沉而古朴,也有历史的恢宏壮观。闭上眼,任耳畔的微风拂过,放佛我已置身于一片惊涛骇浪的故国历史中:邺城有人横槊,有人赋诗,有人举杯豪饮,有人的广袖扫过蔓蔓青苔,衣角拂过层叠青石台拾级而上睁开眼,周围高楼林立、路桥迭起、跑车行人依旧。两种对比油然心生,落差强大得令人叹惋,我不太喜欢喧嚣的都市,因为节奏太快,快到失去享受的过程。
  拍了照片,我们回到酒店入住,第一天的行程就此收场。
  
  第二天上午,逛完我们奔进一家四川小吃店吃饭。上午的客人不多,安静得我听到邻桌女孩的谈话。两个女孩谈话内容并不复杂,经过我的筛选得以总结:一本故事书,一个探索节目,以及一块墓地。
  于是我开始谤她们吃饱了撑的关注一块墓地,然后对上小橙满脸痴迷的脸:“兰陵王长恭啊!”我愣了愣,原来是高长恭,北齐的将军,北齐的兰陵王,以及小橙的偶像。
  小诚捅了捅我,面上难掩激动:“邺城是北齐的帝都。我们跟她俩一起去吧!”
  我想了想,路痴的自己脱离了小橙一事无成,似乎除了舍命陪君子意外已经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我边嚼水煮鱼边点了点头,小橙露出兴奋的笑容。
  
   ^ ^ 
  
  十月硕果累累,骄阳明媚。
  很不幸,一路上我仍在睡梦中度过。但梦里的感觉奇怪,莫名其妙的紧张像一湾清泉从心底流出缠绕着四肢百骸。这种感觉像是放假前夕时归家的情绪,心脏抽搐的疼和喜悦的蒸腾一并交织,让我处在清醒与昏迷之间。
  我想,大概是累了吧。
  
  目的地的天很漂亮,澄碧如洗,可目的地的建筑堪比荒芜,杂草丛生。那本该是着红的墙青的瓦、朱红的大门,却似褪尽芳华染上历史的沧桑。我知道,这样的颜色,其实是被剥落灵魂般的寂寥。
  门头并不高,但门板上的红漆黯然得让人触目惊心,一双铜栓已生出斑斑锈迹,两侧墙柱挂着一幅题字,匾额亦有一纸书墨。
  我犹豫颤抖地伸出手指,叹惋着:“这该算一座荒芜的院落吧”
  小橙两只手腕交错在胸前,做出一个虔诚的姿势,突然她的眉头紧皱起来:“兰陵忠武王我家偶像的墓地怎么这么寒酸啊!”
  
  没有人能挡住时光岁月的步伐,也没有人阻挡得了时代的进步,曾经的辉煌早已不复存在,曾经的荣耀也随这个人的离世去没了踪影。我闭上眼静静去感受曾经驻留在这片土地的一切,其实一切早已面目全非。
  不用猜门内的景象也是满目疮痍,荒凉寂寥。这只是古代的遗址,没有任何生动的影像,一种无言的悲哀蓦地从心底蔓延开来,最终将我淹没。
  原来物是人非事事休的感觉是这样的,我的心情莫名低落,我想,这该是理想与现实的落差所导致的。不曾去过的地方,总会在脑海中描出一幅精致的画面,当真正身临其境时才会发现,理想之所以是理想,因为承载了太多的臆造。
  
  那个面容隽秀个性洒脱的高长恭,那个上阵杀敌时以一张狰狞面具颜面的兰陵王,那个沉默地饮下毒酒的高孝瓘早已退出历史的澎湃舞台,再也寻不得一丝踪迹。余下的东西再完满,可他走了,也都是没了灵魂的事物,一副空空摆设罢了,毫无意义。
  我鲜少会半途而废,可今天却彻底退却了。我知道:进,徒增自己唏嘘叹惋;不进,完整的美好始终在脑海回放。
  
  我默默转身,跨步离开。
  那个男子在史册中的记录虽然寥寥无几,可却太过鲜活,鲜活到我没有勇气接受这份现实的落差。
  
  告别小橙等人,我随本地人到附近的小镇溜达。
  红木的房檐,雕花镂空的窗子,门口上挂着一副“宁静致远”的黑底金字,我犹豫片刻踏了进去。这是一家古董店,点着一炷檀香,烟雾袅袅婷婷融进空气钻如鼻翼,一阵清幽的香味吹散了先前的郁郁。
  
  转了几圈,视线扫过彩釉、陶瓷、烛台、铜像,全然兴致缺缺。这些承载了历史沧桑的物件,脱离了属于它们的时代,灵魂已经灰飞烟灭。艺术家看到的是它们自身的特点,俗人看到的是它们金钱的价值,摆在那里待价而沽,或受人观瞻,其实早已失去生活用品的价值。
  挑了几双雕花梨木筷子,转去结账。我承认,收藏古董是非常奢侈的事情,打死我也没那么多闲钱,我买这双筷子,无非留着自家用或是送人用。
  总之,就是用。当然买之前我已经确定这筷子不是古董,不然我肯定付不起钱。
  
  收款的是个老头,白发染鬓,枯瘦的手指间正捏着一根细长的木块。纤小的三棱锉握在他另一只手上,绕着木条回旋飞舞。
  老头的眼神格外专注。我向来对有工作却又要搞兼职的人很无感,而对一个专注于兼职又影响正常工作的人更为鄙视。轻咳一声,示意自己要付钱走人,可老头头都没抬,好像我根本不存在,我又咳了咳,他还是没理我。
  专注于一件事本身没错,但过分专注就是沉溺了。我屈起手指叩了叩桌面,排在身后的客人笑着夸奖木块的漂亮。不知是我的功劳还是其他客人的功劳,谢天谢地老头总算是抬起了头。
  
  枯槁的手指将木块托到我面前:“小姑娘觉得怎么样?”
  “啊?”我愣了愣,无论如何也不明白他怎么就问我这个问题呢,恐怕在场的所有人只有我对他的印象不好了吧。
  老头晃了晃手里的东西:“你仔细看看。”
  
  事到如此,我只得低着头仔细看看:木块稍扁,上下不均,粗的一端盘旋云纹连成烘托着一枚六芒星,另一端光洁带着细细的浅槽。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刀工还算精湛,当做饰品马马虎虎过得去。
  我侧了下头,将滑下的碎发别到而后,抬头张口,打算给出模棱两可的答案——还行,却没料到恰好撞上老头深邃的眼睛。
  老头幽暗的眸子似一片卷动的漩涡,化出斑斓星晕向我袭来,这一刻,我突然发现,自己的意识好似即将沉睡前那样停滞,连呼吸的频率都不受控制。
  
  片刻变动,或者只有一瞬,老头脸上挂上褶皱的笑容,他的嘴角缓缓扯动,面容虔诚认真:“日中则昃,月盈则食此消彼长”
  字字烙进心中,顷刻间将我的神智精神全然拆卸。
  
  我法动弹,亦躲无处可躲,胸口如有千斤巨石压迫,张了口却无法呼吸,肺中所有的空气随着时间流逝不知多久之后我开始晕眩,头脑一片空白。
  我能感受到生命的气息随着时间慢慢散去点滴枯竭,死亡渐渐靠近,恐惧袭上四肢百骸瞬间将我湮没。这一刻,眼前的世界分崩离析:高楼变成尘土,彩色变成黑白,时间变成永无止境的空洞
  残存半丝的意识挣扎了一下,我想我应该是死了。
  天旋地转间全身所有的感官顷刻消失,无影无踪。
  
                      
作者有话要说:  修文排版喜欢的赶快收藏吧~~




☆、第二章  现实

  
  我做了一个梦,很长很长的梦,梦的起点不知在哪里,梦的终点也是一片迷茫。梦里,身体在机械地奔跑,即便累得龇牙咧嘴,那双脚仍不受控制地前行着。
  我走了一条漫长的路,春夏秋冬四季的景色不断交替。有蓝天有白云,有低矮高大的庙宇;百丈墙头架起无数泛着寒光的利箭;冗长青石路面排列着整齐的士兵;有人策马奔来,墨色的发和衣服融为一体;红色的血,素白的落雪交织成一片触目惊心的风景
  
  终于跑大到一片青草地的尽头,层叠青竹中坐落着一处院落,圆木篱笆爬满素雅的小花,院中栽了三五梨树,簌簌花瓣在微风中摇曳生姿,清浅的香味萦绕不灭。
  我推开爬着牵牛花的木门慢慢迈步,踏过木桥,穿过心形的小湖,终于走近褐色的小木屋,窗前粉色的玉兰含苞待放。石桌上安放着一套青瓷茶具,健硕深色的苍鹰琢着小碗中的清水,圆目向我看来后扑扇了两下翅膀。
  我吓了一跳,担心它飞来啄我,不禁后退一步。突然一声尖锐的鹰啸划过,木屋里的人似有所感影子晃了几晃。木门应声而开,抬头看去,但见白色光影中伫立着一个白衣男子,我睁大眼睛想看清他的容貌,奈何力道太猛,下一刻便真的睁开了眼睛。
  
  突然醒来,梦境戛然而止,也带走了那神秘的男子我想,那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吧。
  眼前的天空依旧很蓝,澄澈空灵,泥土芬芳自身下弥漫开来,转了转脖子,发现自己竟然躺在地上,身边环绕着淡蓝的小花,右侧远处的视线中恰好是一座竹舍。
  头还有点晕,所有的意识渐渐回笼。不知身在何处,也不知发生了什么,对于这个陌生的地方,我无从下手。
  
   ^ ^ 
  
  一觉醒来手机背包全都失踪了,我以为自己死了,没想到还活着。寄住的竹舍中有米有面,有锅有碗,倒像是一处世外桃源,解决温饱不成问题,我突然觉得老天待我还是不薄的。
  如此,靠着自己的双手,我竟在这里多活了六天,对于一个野外生存的技能全然为零的人来说,这真是一个奇迹啊。
  
  高兴归高兴,可还很是郁闷,我将周围翻遍找遍,也没寻到自己遗失的东西。大概是老天爷喜欢开玩笑,让我旅行一次,却没收了我赖以生存的东西。
  我孤独地坐在岸边,手里握着老头磨出来的木块艺术品,孤独地思念我的手机,我的零食,我的人民币
  手抚在胸膛上,慢慢跪坐去看水中的倒影,脸在碧波中摇摇晃晃,彼此对望,相看甚喜。幸好,脸还是自己的脸,没有毁容。
  
  我想过要离开这里,也想着靠自己的一张嘴找到出路,但要命的是方圆几十米之内也没见到一个人影,况且我又不确定真的离开这座竹舍和柴米油盐后自己还能不能生存下去,毕竟我身上连半个值钱的东西都没有。
  这年头,有钱能使鬼推磨,有了钱,你就会变得非常了不起;而没有钱,确实是什么事也办不好。
  所以,我决定这里等待,等待有人出现救我一命。毕竟我是在旅游途中迷失掉的,常理推断小橙定会报警搜寻。遇上失踪这样的事情,似乎没有比原地不动还能增加警察叔叔找到人的几率。况且竹舍中有食物有用具,不像是没有主人的地方,说不定在盼来警察之前,我就盼到了主人归来。
  
  当六天过去后我也没有看到一个人影时,我终于意识到在原地等待是一个很不靠谱决定,当人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时就已经输了,
  突然意识到这样等下去不行,我不是失望死也会被饿死,因此再等十天若还是见不到一个人,我就自己求生去。
  
  每天盼着警察、主人盼到第五天时,我想,如果能盼来一只野兽也好啊,那我就可以一把火烧了它,改善伙食。
  此间,我将一些食物晾干装包,用作独自求生的干粮,我把尾随我而来的小木块用线绳穿起,然后挂在脖子上当饰品,因为不希望唯一带着的东西也无缘无故地不翼而飞了。
  其实,人是最脆弱的动物,当他一无所有时,手里握着的哪怕是一颗毫无价值的石头都会变异常珍贵,因为除了它,其他一切都是陌生的。
  
  其实人生、世事,很多都那样出乎意料。转眼十天之期就要到了,我都觉得等来人的希望即将破灭时,在溪水边的空地上我竟遇到一队人马。
  迎着太阳看去,十余辆同色马车整齐划一地停在溪水的石桥前,我抱着刚从桃林摘下的半篮桃子,愣在当地。
  
  仔细打量,每辆马车前都挂着绛紫的车帘,车夫席地休息。我失常的原因自然不会是因着长久不见人一下子见到很多人该有的激动,而是因着我注意到这些人的穿着迥异。
  也不算迥异,是与我迥异。他们穿着清一色的粗布长衫,圆髻上扎,手里握着一根赶马的鞭子,脚下均是布屐。
  
  一刹那,我觉得自己被吓傻了。这样穿着打扮,我想,如果不是拍电视剧那一定就是神经病!可也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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