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爱寻心-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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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生残年,只愿与你比翼流连。
无奈,这只是我一人之愿而已,她想的,始终是如何拿到天书,如何出这地宫,如何回到独孤鹰的身边。
究竟是何种深爱,才可以让她付出如斯?!我想我当时是嫉妒独孤鹰的,嫉妒他拥有她的这般深情。如果,她能把这样的深情给我一分,那我定当以自己的所有感情作为回报,就算为此情而死,我死而无憾。
但是,她此生唯爱,只有独孤鹰一人,她为了他可以做任何事。而独孤鹰,我一开始对他误会重重,但是后来我也知道了,看似冷酷的他其实也是满腔热血,对她真情一片。转念一想,她这般特别的女子,又会有谁不爱呢?
既然他们二人如此相爱,那么我这外人,当然应该默默看着就好,默默送上我的祝福。可是,我的心,为什么还是那么难受?看着他们在一起,我几欲窒息。
还是萧长歌一语点醒了我,他说看着心爱的人幸福,本身也就是一种幸福,他还说虽然她爱得不是我,却仍旧在心里留有我的一份位置,朋友、知己、抑或亲人。
回想一番,她确实未曾对我流露出不同寻常的情感,既然如此,那么我就如萧长歌所说那样,看着她幸福就好。
皎皎明月之下,我豁然开朗,但我又无奈惋叹:寒月无心,难诉衷情。
我爱你,所以我会敛起我所有感情,我会在一旁默默看着你幸福,我会把这份爱意,埋葬在我心底无人可知的角落,永久尘封。
只不过,我这一生,再也不会爱上其他女子了,这一份苦涩的爱恋,已经耗尽我所有情感,我不能再次承受,我负担不起。
原来,我依然是一株苦竹,一生只开一次花,花谢了,便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咳咳,这个番外是心路历程,我写得时候有点卡,可能不是太好,大家见谅
故事情节神马滴,依旧还是在正文中体现哟,他们四个人结伴而行,会有新的故事发生,天书的秘密也会真正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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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第25章 南疆陶离 。。。
陶离国,是南疆一个小国,和齐国接壤,国小民少,国家也不算富裕,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地方。
独孤鹰选择从这里走,是因为后有追兵,洛城那里又有上官鸿把守,带着寻心这么个伤患不易逃出,于是转道南边,想着从陶离借道,然后再绕回楚国。众人一路上乔装改扮,走得不急不慢,经过这一段时间,寻心背上的伤也要养好了。
萧长歌骑在枣红大马上,一脸不高兴,自从那天独孤鹰进了帐篷之后,他就彻底失去了地位,现在独孤鹰在马车内陪着寻心,他被撵出来骑马。这烈日灼灼哟,他娇嫩的肌肤可经不住晒
“哼!”萧长歌不满地哼了一声,恨恨地看着马车,那眼神可以把木板烧穿两个洞。
这时,寻心挑开帘子,正对上萧妖孽那一脸不满的神情,她狡黠一笑,“今天天气真好啊,我真想骑个马晒晒太阳。”
寻心话音刚落,独孤鹰马上沉喝一声,“不准!伤还没好,不许乱动!”
寻心对着萧长歌“无奈”地耸耸肩,双手一摊,“哎,没办法,谁叫人家有伤在身呢?本来还想着和妖孽你换换,你来坐车我去骑马,看来现在是不行了啊”说着,还十分惋惜的神情。
萧长歌看她那得瑟样就气得牙痒痒,不过他装作毫不在乎的样子,潇洒地把胸前的头发甩到背后,豪迈地说,“男人嘛!就要多晒晒,皮肤黑一点,才有男人味!”
“你?男人味?”寻心鄙夷的目光把萧长歌扫了个遍,这长相这打扮,这比娇花还嫩的皮肤,比女子还艳的衣裳,他还敢说自己有男人味?
“怎么?你有意见?”萧长歌大有爆发的趋势,一双桃花眼恨恨地看着寻心。
“没意见,”寻心手绢一挥,然后纤手托腮,故作认真地说,“哎呀,我听说那天晚上某个人喝得酩酊大醉,还抱着人家流云不放,撒娇耍赖不知是谁呢?妖孽,你知不知道啊?”
萧长歌气结,这绝对是谣言,谣言!他那晚只是和易流云一起喝酒,然后两人在草地上说话,最后睡着了。谁知第二天凌霄宫的人找来,发现他们两个躺在一起,他又是出了名的“断袖”,再加上易流云的相貌,别人怎么都不信他不是看上了易流云,然后再用酒灌之,企图引诱之于是传来传去,就变成他看上了易流云,穷追猛打。不过到了寻心这里,变本加厉,变成他装借酒装疯,企图霸王硬上弓。
他萧长歌欲哭无泪,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萧长歌索性破罐破摔,美目一瞪,“怎么?你又有意见?又不是你家男人,担心个啥?!”
独孤鹰闻言,冷眸一扫,寻心和萧长歌同时打了个寒颤,这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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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不顺他的意就来搞压迫,霸道之极!
“嘿嘿,哪儿能啊?我这不是关心妖孽你的终身大事嘛?谁叫你是我的好姐妹呢!你说是吧,夫君~~~”寻心讨好地问独孤鹰,拉着他手臂撒娇。
独孤鹰收回杀人的气势,淡淡“嗯”了一声,算是回答了。
他的心儿只准看他,只准关心他,只准把他一个人放在心里。别的男人最好看都不看一眼,谁敢和他抢,杀无赦!自从独孤鹰恢复正常,那霸道本性是变本加厉,现在他一个人霸着寻心,连萧长歌都被赶到一边儿去了。
易流云在一旁看着他们吵嘴,浮起淡淡的笑容,这样看着,也是一种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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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人从山路绕道,终于进入了陶离国的境内,陶离国土面积小,他们不日便进了城。
陶离国比较闭塞,往来通商的人不算很多,所以一行人进城的时候,引来了许多目光。这些目光多数是好奇,不过也饱含着惋惜?
易流云不怕别人打量,虽然他很不喜欢别人盯着他看,但他一副视若无睹的表情,淡定之极,飘然出尘,高高在上,一个人沉浸在他的世界里。
萧长歌这厮就不一样了,他不怕别人看,就怕别人不看!所以当别人看他的时候,他通常是回看过去,还时不时勾唇一笑,眼波横扫,那是魅惑众生啊街上好些女子都羞得满脸通红,解下随身的香包就砸了过来,甚至还有男子也作此举动,把一行人弄得哭笑不得,就萧长歌一个人在那里得意洋洋。
陶离国说是一个国家,不如说是一个大一点的城池,城中建筑多是吊脚竹楼,也有少许大户人家用石头建房。因为地处南疆,天气炎热,竹楼通风凉快,还可以避免蛇虫鼠蚁。
城中居民都穿的很少,男子是布衣布裤,衣服是短的,刚过了腰线,裤子是大脚裤,只有七分长度。女子上身着短袖紧身衣,只到肚脐那里,□一条及踝长裙,包裹出曼妙的女子曲线。发式则是未婚姑娘梳辫,已婚妇女盘一个髻在脑后。这些风俗情景,颇似中国云南的少数民族。
一行人在城中唯一一家看起来还不错的客栈前停下,准备投宿。
店小二一身褐色短褂,迎了出来,“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
风上前打点,“要六间上房,把马牵去好生照料。”然后给了店小二一锭银子。
店小二是个机灵的,他家这客栈可是城里最大的,南来北往的客人间的可多了,一眼就看出面前的这几位身份不凡,于是笑嘻嘻地接过银子,“真对不住!小店只剩下四间客房了,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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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您看,能不能将就一下?”
风蹙眉,四间房,他们这么多人怎么住?独孤鹰和落寻心一间,易流云和萧长歌肯定会一人一间,剩下一间他和雨,还有凌霄宫的几个人住?太挤了吧!
“城里还有没有其他客栈?”风又问。
“客官,我们这儿可是全国最大的客栈!我们这里都没地儿了,其他店就更不可能了!”店小二说的可是实话,他这客栈可不就是陶离国最大的么?
一路跋山涉水众人也累了,风思索一番,挤挤就挤挤吧,挥挥手,“就这样吧,带路。”
店小二乐呵呵地喊了声掌柜,然后又吆喝着几个杂役前来牵马。
这时,独孤鹰掀开帘子,跳下马车,然后伸出手,“心儿。”
客栈众人只见一只白玉雕琢的手从马车里递出,放在男子的大掌之中,接着车里钻出来个身着白衣的妙龄女子。
女子一抬头,如雪莲盛开,耀眼夺目,使得群芳失艳,羞煞娇花。
真正的风华绝代。
四周的人皆是一愣,随即窃窃私语。
“好漂亮!仙女儿吧?”
“就是!比我们公主还好看”
“嘘!别瞎说,被公主听见了还不剥了你的皮?”
“”
周围的女子也看呆了,三个绝顶的美男子,白衣俊美,红衣邪魅,黑衣冷峻,站在一起各有风采,组成一副绝世美画。不过看着三人都把目光锁定在马车上下来的女子身上,又不禁生出丝许失落。
独孤鹰听到众人的议论心生不悦,眸子一扫,瞬间释放出压迫的气息,那冷酷的气质让所有人觉得遍体生寒,由心底产生了恐惧,于是立刻噤声。
“只有四间房啊?怎么住呢?”寻心听风说了以后,皱起眉头,她可不愿自己享受,其他人受苦,说到底是她拖累了众人,害的他们一路吃不好睡不好,现在好不容易到了客栈,房间却不够。
“妖孽~~~”寻心甜甜地叫了一声,然后堆起灿烂的笑容,满怀期待地看着萧长歌。
“干嘛?!”萧长歌一看寻心那样就警惕起来,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你和流云住一间好不好?”寻心拉着萧长歌的袖子左右摇晃。
萧长歌翻她个白眼,“不好!“凭什么他要和别人挤一间!他要一个人睡得宽宽的。
易流云闻言浅笑,对着寻心说,“无妨。我凌霄宫的人要一间便可。”
寻心不干,这妖孽凭什么呀?就他搞特殊,要自己单独一间,耍大牌呢?!
“不行!”寻心挑眉,把萧长歌拉到一边,低声说,“搞什么你?!我这可是为你好!”
萧长歌不解,怀疑地看她,“为我好?我不要和别人住一间!”
“妖孽啊,你懂不懂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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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时机啊?老娘简直要被你气死了!”寻心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近水楼台先得月!你丫的不要说我不关心你的终身大事!听话!就和流云住一间!”
说完,寻心给萧长歌抛去一个“明白了吧”的眼神,鼓励他好好把握时机,搞定易流云。
在场的众人都是武林高手,虽然寻心是附在萧长歌耳边说的,但她说的内容其他人全听见了,各人表情不同,风雨一直憋笑,凌霄宫易流云的手下脸色却不妙,一阵青一阵白,像是被气的,独孤鹰听见了嘴角抽搐,冰山脸差点崩塌。
两位主角之一,易流云还算淡定,他只是略微有些尴尬,无奈一笑,随即很快恢复了镇定,泰然处之。
最冒火的就是萧长歌了,他一听寻心的话,差点脚步一踉跄,从楼梯上摔出去。扶扶额头,萧长歌觉得头疼!他要怎么给小家伙解释一下他这个“断袖”对易流云其实是不感兴趣的呢?
“我不要!”萧长歌把头拧向一边,看样子就是在耍小孩脾气一般。
“哎呀,你听话啦,我们大家都要挤,不能就你一个人搞特殊!”寻心拿出母爱的范儿劝导他。
这时独孤鹰发话了,冷眉一挑,“难道你想和心儿住一间?”那神情,那语气,摆明了是要给萧长歌好看。
萧长歌一听,嚣张的气焰顿时下来了三分,但依旧忿忿不平,“就算我答应,人家还不一定答应呢!”说着看了眼凌霄宫的人。
是呀!易流云又不是断袖,他怎么可能会同意和这个声名狼藉的妖孽住一起呢?寻心心里直叫失策。
谁知易流云丝毫没有不愿,只听他说,“那就委屈萧兄了。”说罢,率先进了一间房,潇洒之极。
随后,众人各归各位,只剩萧长歌在走廊里站着生闷气,最后,他恨恨地跺跺脚,终于还是进了易流云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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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日来的赶路,大家疲惫之极,一休整就是半日,直到夕阳西下,才陆陆续续睡醒,各人收拾一番,下楼吃饭。
寻心此刻正在房里拿着风送过来换洗的衣服和独孤鹰争执。
“不许穿!”
“凭什么不许?我没衣服换了!”
“露太多了!不准穿!”
“你想热死我呀?你还说喜欢人家,都是骗我的!现在不准我换衣服,你不看看别人都这么穿,我穿厚了才奇怪嘞,还要长痱子霸道死了,我再也不要理你了!呜呜你就想热死我你一点都不心疼我”
“”
最后,当然是以独孤鹰落败结局,寻心开开心心地穿上了她眼热不已的民族服饰,开心地拉着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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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鹰下楼吃饭。
萧长歌和易流云已经在楼下坐着了,看见寻心下楼,萧长歌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目光,嘴角一挑,“小心肝,我说你这打扮可够入乡随俗的啊?”
寻心穿的是一套浅绿色的衣服,上身是紧身短袖,一字大开领,露出精致的锁骨,下边穿一条低腰的及踝长裙,紧包翘臀,小蛮腰露在外面,身材曼妙,曲线尽露。她不会梳发髻,所以只是简单编了两个辫子搭在肩上,看起来如同山间精灵,俏皮可爱。不过,如果忽视一旁脸色已经黑到极点的独孤鹰的话,这会是一副很美妙的画。
“妖孽,哈哈,你这身可真是”寻心看着萧长歌的打扮,大笑起来。
只见萧长歌穿着红色的一套男子服饰,短衣马裤,平时披散的黑发此刻全部束了起来,脚上蹬着一双草鞋,就像专门穿着内衣出来晃悠,怎么看怎么怪,活像山上下来的樵夫。
“妖孽,我说你穿错衣服了吧?你应该买一身我这样的穿上。”寻心牵着独孤鹰坐到他旁边。
萧长歌反唇相讥,“我可不想便宜了别人,被眼神儿吃豆腐!”说完,还不怀好意地看了独孤鹰一眼。
果然,独孤鹰的脸又黑了几分,几乎快赶上他的一身黑衣。
“各位想吃什么?叫店小二过来点菜吧。”易流云及时灭火,赶紧转移话题,再说下去独孤鹰就要杀人了,只有萧长歌这个爱挑事儿的还敢在老虎头上拔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