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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变身皇太女-第37部分

小说: 变身皇太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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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武在一边嘿嘿笑,“就是因为偷偷摸摸才好玩啊。”
    我用力点头。因为真的很喜欢那种冒险犯难、越轨犯规、叛逆捣乱的感觉。再说,全大燕的最高等学府国子监外头,往东不到五百米就有一条引水渠。渠边是商业街,每逢三九日都有夜市,有各色小吃、木偶戏、杂耍、套圈射箭猜谜语、还有卖面具的。今天,是冬月(农历十一月的别称)二十三,日子正好。
    “若被值班的先生或者教官逮到……”阿邦以手抚额,万分无奈,“你的名声啊!”
    我和小武击掌,因为太熟悉阿邦。知道他这样就是同意了。
    “我最近一直很认真的学习哦。”我安慰阿邦,“成绩既然上去了,我就会努力不让它掉下来。但是。这不代表从此后我就是个乖宝宝了啊。不然,岂不辜负了大好少年时光。将来我登上龙位,要一本正经一辈子的,也不能常常出宫游历,你们想想,有多可怜哪。现在,你就让我玩个够本吧。”
    年轻时不做点无伤大雅的出格事,将来若我不幸,没能化解公主假扮太子的危机。最好的状况是圈禁一辈子。那时,我拿什么回忆我无悔的青春岁月。渡过我有如枯井般的生命?
    是的,我打算坦然面对自己的秘密。打算努力做个合格的太子,但那并不意味着我从此就中规中矩的了。我不会压抑自己的个性,我要享受我的青春。反正只要成绩好,就算行为稍微过分点,先生们也会原谅的。
    “最多我答应你,绝对不闯祸,也不惹事。”看到阿邦还有点担心,我立即保证,“你知道我的,我从来也不会伤害别人。而且吧,咱们翻墙到外面去的行为是没有规律的,很突然,所以你也不必担心有人谋划好了要不利于我。”
    “再说,咱们这样跑出去过好多回了,从来没出过问题。”小武漫不经心的伸出大手,在鼻子面前扇扇风,表示轻松无比,“放心啦,阿邦。最近咱们这么老实,除了上课,一直闷在屋里,这也不科学啊。更别说国子监里过午不食,害得我连吃了个把月点心,实在是腻歪得很了。出去吃麻辣烫吧?要不羊肉泡馍?再要不,烤串?担担面?热干面?过桥米线?”
    很配合的,阿邦的肚子“咕”的响了声。
    他怔了下,随即露出笑容,“那就快点,让你说得,我都饿了。”
    “走走走,我也饿了。”我轰小鸡似的挥动双手,很高兴,因为这些日子,可把我闷到了。
    国子监的院墙很高,还有先生、教官、学监以及保安们的按时巡逻。做为违规的重灾区的墙边,历来是重点照顾的对象。
    古今中外的学校都是一样的,学生们也许和老师们关系融洽,但却不会停止斗智斗勇。我不是老师,不理解老师们的心态,但身为学生,那真是很喜欢这种微妙的对抗啊。若能得到胜利,就像反抗权威成功似的,真的特别高兴。
    年轻人,荷尔蒙分泌旺盛,不是坏,但就是喜欢打破规则,就像一头小象闯进瓷器店。
    于大燕国子监而言,从上到下,所有人都知道,翻墙跑出去是违反监规,逮到要顶着水盆被罚站的。但学子们却仍然乐此不疲、屡教不改。所以,墙边的的保安措施比较严密。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长期的斗争中,学子们摸索出了经验。那就是,外逃时都文武搭配。墙再高又怎样?文科生会算计巡逻的时间间隔,并负责放哨,武科生飞身上墙后,再把文科生提上去。半夜的时候,再约好时间一起回来。
    即便武功差点也不怕,不然某些偷偷扛梯子的校工,及外头躲在黑暗中、同样搬梯子的小贩是干什么吃的?若论起赚钱的道道,中国人认了第二,犹太人也不敢认第一。
    我有小武,所以外逃问题是不发愁的。而除了顾荒城新官上任时的三把火,先生们不大会检查宿舍,只要第二天别耽误了上课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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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四章 怎样穿大衣才好看

冬天,天色黑得早,戌时初(晚上七点),我们就顺利的从西墙跳出来,一溜小跑着、像出笼的小狗一样,开开心心地往引水渠那边去。其实,这边我们常来,可不知为什么,每回都感觉特别开心和自由,看什么都新鲜,像是头回出来似的。就连呼吸,似乎都少了束缚,那么畅快。
    水渠是引来城外的河水而来,其实就是运河,为了方便把外地的粮食运到京城。但大燕京城地处偏北的地方,维度有点像现代北京,所以此时渠水已经完全冻成了冰。
    “我要从街头吃到街尾。”我豪言壮志。
    “快得了,又眼大肚子小。”阿邦白我一眼,“天这样冷,吃点热乎的吧?羊肉泡馍比较温补,而且那家老店又干净又暖和。”
    “好。”我没意见。
    小武也没有。
    “吃过饭,咱们滑冰怎么样?虽然今冬还没下雪,可是前几天很冷呀,冰层应该冻得很结实了吧?”我又提议道。
    大燕没有那种装上金属冰刀的溜冰鞋,就是在特制的毛皮靴子底部加了薄薄的竹篾片,滑起来也很顺畅的。
    “渠面光线太暗,不许滑冰。”阿邦像往常一样,担起保姆的义务,“纷纷,你承诺过出来不惹事的,这其中包括危险的事统统不能做。黑灯瞎火的,真出点问题,来不及救人。”
    我想想也是,当即不再任性,和小武商量玩别的。当我们钻进那个连招牌也没有的羊肉小店时,已经商量好一会儿去看木偶戏。刚才听路边的人说,今天要演花木兰从军呢。
    小店内,弥漫着浓郁的羊肉香气。炉火和蜡烛的光亮。与浅淡到近乎没有的白烟融合在一起,形成了特别安宁和舒服的感觉。美食能慰藉人的心灵,在寒冷的冬夜有香喷喷、热乎乎的食物入肚。基本上是人都会感到幸福。
    由于我们光顾过好几回,店老板早就跟我们混了个脸熟。虽然不知道我们确切的身份。我们每回出现又都换下校服,但做这种迎来送往生意的人,眼睛都毒得很。他早知道我们是违规的学子,也看得出我们出身不凡,三位贵公子嘛。不过,他却从来不多嘴多舌,只体贴的安排我们坐干净却隐蔽的角落座位,上吃食的速度也又快又好。而且不用小二。自己亲自侍候。
    所以说,聪明人在民间啊。
    这家店的羊肉做得极地道,又很入味,就算御膳房也比不得。一大碗羊肉泡馍下肚,我身子立即暖起来,额头甚至冒了点小汗。我不由得抚了抚肚子,很是满足,之后就不断催促吃饭慢条斯理的阿邦快点,不然赶不上看花木兰从军记了。
    正说笑,就听到店门呼啦一声打开。有一行人走了进来。
    为首的,穿着黑色皮裘,身材高大。长发半散着,只在脑后松松一系。脸侧,几缕飘散的黑发和领口边的毛毛被开关门时微风吹拂,衬得他面如冠玉。这种极为华贵的装扮和路边小店并不相配,可唯独他有这个本事,总能让自身与环境和谐无比。他似乎是一束光,令人眼前瞬间一亮。对于这个平凡而破旧的地方而言,真应了四个字:蓬荜生辉。
    那种贵气是浸染在骨子里的,装不出来。当然。也需要有他那样的身材和相貌才能撑得起。这令我想起现代时的一个犀利问题。
    问:怎么样穿大衣才好看?
    答:三个条件。一,长相好。二。身材好。三,气质好。
    公羊潇洒。你阴魂不散啊,怎么到哪儿都看到你啊。是缘分吗?明明是孽缘好吧?
    我心里想着,却没开口说话,也没有动。
    这是国子监学子们之间,不成文的规定。违规夜游互相看到,要完全装作不认识。先生或者学监问起来,也绝对绝对没有见过彼此。
    公羊潇洒也谨守着此项条约,不像平时那样,笑眯眯的气我。好巧不巧的,小店内的座位只剩下一桌,正在我们对面。
    小武看看我,嘴唇紧紧抿着,如刀的浓眉却对我挑了挑。那意思是:冤家路窄啊纷纷,你要再修炼下人品值才行呢。
    阿邦倒好,继续吃他的,真正做到把对方视做空气。
    “这位兄台,我们那边人多,可否把不用的椅子拿过去几把?”笑容满面的少年问。
    赵关!
    又在扮猪吃老虎啊。这里是羊肉店,小心让老板挂羊头,卖虎肉。
    “请便。”我摊开手,风度真是好呀。
    店内的大桌,全是六人位的。从我们这边拿走三把椅子,他们刚刚好坐满。也就是说,他们一行九人。除了公羊潇洒和赵关,居然还有张书玉、何藻、宋先华。除此外,另有四个姑娘。
    “魏如新。”当那九人坐好,小武低声咕哝,语气中满是意外。
    “你认识?”我也压低声音问。
    叫魏如新的姑娘生得小巧玲珑,皮肤水嫩的白,比我不差,眼睛大而灵活,鼻头圆圆,唇略厚,笑起来却很诱人,如上好的果冻。因为脱了校服,穿着合体的、大燕京城今冬最流行的女装,衬得身材凹凸有致,真是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
    总体来说,是个美人,至少九分。
    再低头看看自己,其实也是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不过大的部分给压扁了,如此就成了平板。
    “那几个都是国子监女生部的姑娘。”小武抬了抬下巴,“紧挨着公羊潇洒的那个,叫魏如新,是西南部边城的大富翁之女。听说为了入国子监,他老爹很是运作了一番。”
    “你怎么这么清楚,是不是对人家……”
    “别胡说。”小武拉下我点着他的手指,无意识地握在手心里,“这丫头一直追着阿邦,上回咱们考试被人质疑的事,还是她透露出来的。切,水性杨花,这么快就进了王世子花痴队了。”
    “一块儿出来,未必就是因为爱慕之意,说不定是搭伙出来的,或者正好遇到。”我为魏姑娘开脱,倒不是对她有好感,而是因为绝对不能相信她会为了公羊潇洒而舍弃阿邦。
    不会这么没眼力吧?我家阿邦那可是顶尖好男人,也有很多姑娘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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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五章 魏姑娘

“倒不知道女生部的姑娘也会翻墙跑出来玩。”阿邦嚼着羊肉,含含糊糊的来了一句。
    我仔细观察他的神情和目光,见他没有半点不开心的样子,显见对魏姑娘的感觉普通,并不在意她喜欢谁,不喜欢谁。哪怕,魏如新真的很漂亮。再看公羊潇洒,却见他几不可见的蹙眉,目光似落在我和小武缠在一起的手上。
    下意识的,我抽出手。但随即又想,关他毛线事。于是又示威似的挽着小武的手臂,把头放在他强健的肩头。我俩是并排坐的,阿邦在对面,我这动作很顺溜就做出来,没有任何不适。
    公羊潇洒错开目光,低头和魏如新谈笑。那模样,真的能令竖冰也融化。这下,轮到我不爽了,感觉一拳打在棉花上。但,我这是干什么啊?只要他不喜欢的,我就偏偏去做,简直……简直……幼稚!
    “那三个姑娘,也是女生部的吗?”我转移话题。
    “应该是,看着面熟。好像经常在一块……啊!”小武极轻的惊叫一声。
    公羊潇洒一行九人,五个男的,四个女的。女生中有魏如新和她两个好友,另一个一直低头整理钱袋,身上还穿着戴兜帽的斗篷,看不到脸。此时,她终于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起身把斗篷脱下来。
    我一看,熟人!我未来的小老婆,太子良娣曹远芳。
    公羊潇洒和赵关混在一处是经常性的,我猜,公羊潇洒是为了拉拢助力。毕竟,如果有一天我和他争位,外力虽不是重要的,但却是有利条件。因为所有大臣都喜欢与邻国友好。
    何藻、张书玉、宋先华三人跟他们一起跑出来,我也理解。人家三个人,包括三人背后的家族都没有站队。只是忠于大燕而已,犯不着近着谁。远着谁,和谁玩不是玩?
    至于女生部的姑娘,甭管出于什么心态和目的,到底是少女怀春,我管不着。只有这个曹远芳……大姐,你明面儿上是我的人啊,怎么和表大伯走到一处?而且还是与我敌对的影太子!
    这这,好说不好听啊!我面子往哪儿搁啊!
    基于我对曹远芳的了解。我能猜到她肯定是被魏如新拉出来的。或者也想出来玩,随便搭个伴儿,并没多想此举的后果。自然,之前也没问同行的都有谁。可是姑娘,小芳,曹大小姐啊,你脖子上那个圆圆的东西里豆腐脑似的半流质物质,名叫脑子。好歹,得动一下嘛。
    最要命的是,我看到曹远芳的同时。她老人家也终于抬头,环顾四周,认出了我。
    “咦。纷纷!”她很惊喜。
    我蓦然垂头,恨不能找地缝钻进去。若不是因为看出她见到我时是真的开心,对我真情实意的,我真想掐死她啊。私出国子监前,难道就没人告诉她,在外头见到,要把对方当成空气一般吗?避都避不及了,还叫出我名字。
    幸好,我们成为闺蜜后。她开始叫我的小字。若她叫我大名,我就活不了了。不被她给气死。也被学监打死,要么就被人刺杀。最惨的一种。是被普通百姓围观至死,就如同看杀卫阶一样。从好处着眼,我至少能流芳千古了。
    可是可是,公羊潇洒做事这么周到的人,怎么会允许曹远芳同行的?他故意的吧?还有赵关,看他一脸的玩味,就知道是在报复我。前几天他被迟先生赏吃手心竹笋炒内,我不是嘲笑他了吗?
    眼看曹远芳还要走过来,我心想不能坏了规矩,连忙伸手阻止,“这位姑娘,你认错人了。”
    曹远芳怔了下,魏如新立即上前,拉住她秘语一番,她这才落座,但眼睛不断向我瞄。
    我自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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