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带着百度去种田-第3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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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眼中只有正统。
司空绝曾经以为老皇帝锻炼他是为了让他能胜任皇位,但现在才发现,一切,都是为了让司空南的皇位能坐得更稳妥!
这一世,司空绝好似也是这个结局。
他的谋朝篡位,都是老皇帝和太子联手谋划的,只是这一次的情况,或许是因为福元公主重生的缘故,司空绝逃过了一劫,并且遇上了夏锦华,改变了他的一生。
他的前半生何其悲凉,老皇帝机关算计,太子视之眼中钉,福元公主假死逃离,夏锦华不知道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是如何在那深宫之中安然地活到了现在。
父亲算计他,母亲抛弃他,兄长不予余力地陷害他,这都是夏锦华无法想象的事情。
忽然,司空绝停住了脚步,极其认真地问夏锦华:“一辈子都别离开我,好吗?”
夏锦华楞了一刻,却看见月光落在他的脸庞之上,雕刻出他的菱角分明,每一处无不闪耀着极致的认真和凝重。
忽然,夏锦华觉得司空绝就像个孩子般脆弱。
她却笑道:“你是我孩儿他爹,我要是不跟你过,我还能跟谁过?”
说罢,软软地投入了他的怀中,“咱们一家,谁也分不开。”
他的心已经被伤得太多了,刚硬强横的外表之下,藏着一条独自添伤的孤狼。
夏锦华觉得,自己该是用一辈子,才能将那心彻底捂热吧……
他们的小院子十分安宁,花园里有花,也有糙汉们玩沙子的专用沙坑,也有司空绝和夏锦华种的果子和蔬菜。
一大早,夏锦华便起床了,在小厨房里面‘叮叮当当’地做早饭,糙汉也起得很早,每天早上都要牵着狼去花园草地里例行检查。
特别是夏锦华种的葡萄,那上面最容易长虫了,糙汉在那葡萄架下面转来转去地看着,看见葡萄已经开始亮晶晶了,绽放出了成熟的光泽。
寻到一只虫,糙汉便去抓出来,而后对着那空中一扔,喝道:“四抖抖,次早饭了!”
二楼的四狗子一个俯冲下来,将那虫给叼走了。
葡萄叶最容易长虫了,但是四狗子不敢去抓,怕抓烂了夏锦华的葡萄。
司空绝趁着如今日头还不强烈,在花园里种萝卜,那萝卜秧还是从萝村送来的萝卜种子发出来的。
种了十几窝,他直起腰,看了看那小院子,见那院中绿化实在是不错,墙角种满了四季豆,用了木棍子搭着,让腾爬了上去,绿油油的一片,甚是美观,还有番茄、茄子、莴笋等,翠绿翠绿,实在是可爱。
好看又好吃,自家想吃什么水果蔬菜,都不用出去买多少了。
如今番瓜都罢市了,但这里还有几颗残余,长着要死不活的几颗小番瓜,还是能吃的。
糙汉没事就往花园里尿尿,加强肥力。
夏锦华做好了早餐,将小餐桌搬到院子里,一家四口围着那小餐桌吃饭。
为了照顾糙汉,那餐桌很矮,司空绝和夏锦华得盘坐在地,糙汉两只才能坐着吃饭了。
他们规规矩矩地坐在司空绝给做的小板凳上,等着吃饭,早餐很简单,一锅香米粥,几碟小菜。
糙汉分坐两边,夏锦华和司空绝一人护了一个,那人高马大的司空绝身边,坐着一个小小的糙汉,在那反差实在是巨大。
夏锦华给糙汉盛了粥,夹了菜,关切地问道:“那天给你们看的媳妇儿,还满意吗?”
糙汉吃着饭,含糊不清地道:“媳妇儿?是红抖抖吗?”
“不是红抖抖,是覃叔叔家的小姐姐,你们那天还和她玩来着,长得可好看的那个,以后她就要当你们其中一个的媳妇儿了。”
糙汉眨着眼,瞧着夏锦华,似乎是在回忆,另一只糙汉却道:“媳妇儿鸟鸟挺长。”
他才记不得什么小公主,只记得那尿功不错的小王子,差点尿得比他还远,若不是他‘内力深厚’‘拼死一搏’,怕是老大的宝座都要被撼动了。
从来未曾遇见如此强悍的对手啊!
夏锦华不知道,小小的糙汉,那一日经历了人生的第一次挑战!
他果真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才堪堪惨胜。
总结经验的时候,他才豁然发现——对手的鸟鸟比他长!
那才是战斗力的根源!
所以,对于那晚的那对兄妹,他们的记忆似乎只有那一个非同一般的鸟鸟。
夏锦华忙道:“不是那个,是另外一个没鸟鸟的,妈妈不是跟你们说过了吗,让你们仔细看媳妇儿,你们去看人家小哥哥的鸟鸟作甚!”
糙汉无辜地道:“没鸟鸟怎么做媳妇儿?”
“……”
夏锦华又往糙汉的碗里夹菜,语重心长地纠正道:“以后找媳妇儿,要找没鸟鸟的。”
“媳妇儿没鸟鸟,他怎么尿尿呢?”
“……”
夏锦华叹口气,孩子太小,不懂那男女之事,以后慢慢引导就好。
司空绝却只想笑,道:“莫要操之过急,孩儿还小,日子还长,媳妇儿总是会有的。”
话虽如此,夏锦华可是着急死了,恨不得给找个十个八个媳妇给预定着,怕是糙汉将来落单。
吃完了饭,丫鬟出来收拾残局,司空绝却从房里拖出几个大背包,夏锦华一惊:“绝哥,你要去哪里!”
糙汉两只,各背了一个背包,道:“嗲嗲说,我们要去老家!”
去宁山!
夏锦华双眼一亮,这阵子太忙了,都忘记了还有这么一个计划!
当下,一家四口高兴收拾了东西,高兴地去套了马车,打点了人马装备和干粮等,往望龙山的方向去了。
一路出了夏城,坐马车过望龙山,再去盘龙关,过了盘龙关,就算是苍洱凉州的地界了。
现在的凉州,已经成了司空绝的地盘了。
得了凉州,那就意味着司空绝是真正地被卷入了中原四国的纷争之中了。
虽然夏锦华觉得现在他们的主要任务是进行经济建设,但是那宁山,不能不管,毕竟那是她的发迹之处。
望龙山之中,已经修建了一条宽阔的大道出来,那处地势还算是平稳,那条大道是被盘龙关至夏城的夏军生生地踩踏出来的,十分结实。
马车一路还算是平稳,糙汉一路之上都是十分高兴,时不时地便从那马车里探出头去看,看那密林,看那山水,看那前方宽阔的大道,看前方骑着高头大马的司空绝,看那长长的一对人。
一行足足上百,还带着了不少专家出来,专门前来勘测那铁路线路的,为以后铺铁轨做好前期的准备。
傍晚,队伍停下来休息,糙汉们撒欢似的奔了出去,追着狼乱跑,夏锦华和研究中心的工程师们商讨着那路线的问题。
看着夏锦华在那处高谈阔论,十分认真的模样,司空绝低头一笑,在一边沉默地熬粥,此行他们数百人,带着的粮食足够。
司空绝又往那粥里面放了几片野菜叶子,熬出了香味来。
那香味将糙汉也吸引了过来,和几头狼一起围观着。
商谈到天黑,夏锦华才算是回来与司空绝汇合了。
她高兴地道:“这铁路线的事情还得勘测,以后这条铁路线要是成了,从夏城去盘龙关的路程,能减少何止一半!”
以后若是盘龙关兵临城下了,烽火台很快便能将消息传到夏城去,夏城的士兵便能很快地赶过来了,打击敌人一个措手不及,那其中的军事价值,不得不令司空绝惊艳。
但是他没说话,默默地给夏锦华盛了一碗粥去,道:“最近那四国好似十分安静的模样,不出意外,都看着这里呢!”
司空绝此行算是去正式地接管了凉州了,自愿成了横在武安和苍洱之间的一道天然屏障。
如今所有人等着司空绝表态,是想和苍洱结盟,还是反咬一口,亦或者是置身事外。
他的影响力日渐扩大,众人也不由得开始重视起来,以前的司空绝只是个会打仗的毛头小子,现在的司空绝,已经是一个有谋略的成熟男人,不得不防。
司空绝抬头看着那天空,似乎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意味,此行可能有一场大战!
他端着碗,吹着碗上的热气,看见一双孩儿正将小碗儿放在石头上,也学着司空绝往那碗里吹气。
他忽然摸摸那孩儿的脑袋,道:“儿子,爹爹要去和人打架了,你怕不怕?”
糙汉抬头,大乐:“嗲嗲不怕,我就不怕!”
司空绝摸摸糙汉头,眼中只有深沉的父爱。
孩子才两岁,可是这世界残酷得令人都忽视了年龄,自己会有老,孩子也总要成长,或许该是带出去历练一番了。
他还怕夏锦华责怪自己,未料夏锦华也摸摸糙汉头,道:“妈妈老家的孩子十八岁都要参加一种叫做‘高考’的科举,很多孩子像你一样大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背诗词了,你也得努力了。”
糙汉却惊恐地道:“妈妈,我不背诗词!”
“你当然不用背了,你又不高考,嗲嗲和妈妈给你们打了这么大的一座城池下来,你就跟着你嗲嗲一起去学学,怎么才能守好爹娘给你们的城池!”
糙汉这才点点头。
夏锦华叹口气,她还想着,一个孩儿跟着爹学打仗,将来守好他们的家业,另一个孩儿去读书,将来大学毕业了,好进研究中心去工作,培养成一个名震中外的大科学家,两个孩子一文一武,多好啊。
但是他们那骨子里的暴力倾向好似是无法改变了,一说起打架的事儿,就两眼放光。
吃过了饭,夏锦华带着孩子入了帐篷去休息了,兴奋了一天的糙汉们还是会累的。
但司空绝却一人在那火堆外面,看着那远处,一波大湖之上浮着的一弯明月出神久久。
行了十几日,才走出了那望龙山,到了盘龙关,盘龙关已经是今非昔比了,当年的盘龙关虽然是天堑,够强大,如今用钢筋水泥返修一遍的盘龙关,更是不同,成了保卫夏城最坚实的屏障。
夏锦华到此,看着那高耸入云的高墙,实在是惊呆了。
这般强大的一个关口,纵然是千军万马,也休想踏过!
关口也在放行,不少从四国逃难而来的难民们便从这盘龙关通过,往澶州的方向逃难而去,上一次盘龙关的人来和司空绝回报,说是很多难民到盘龙关已经是九死一生了,更别说是越过那野兽出没,无边无际的望龙山了。
司空绝当即便决定了,给盘龙关调拨更多的粮食,给路过的难民发干粮和简单的抵御野兽的武器,在途中设置几个站点,站点里面有人把守,还有粮食武器等,若是遇上危险,还能去站点求助。
夏城成长,正是需要大量劳动力的时候。
此时,糙汉也抬头看着那盘龙关,惊得头上的草帽子都掉了,惊呼道:“嗲嗲,好高啊!”
司空绝也似乎是十分自豪,道:“那是爹爹的城墙,以后,就是你们的了,你们以后得保护它,永远都不倒塌!”
一行人进了盘龙关,在盘龙关之中修修整一日,专家们便不随夏锦华等人一起了,司空绝带着一行几百人,往宁山的方向去了。
越是往宁山的方向,夏锦华的心就跳得越快。
都很多年不曾回宁山了,不知道如今的宁山会有怎么样的变化,也不知道故人们如今是何模样,更不知道那家里的收成,是不是还和从前一样好。
夏锦华激动,司空绝也激动,怀念着的以前还是二狗的时候。
三狗子更是激动得上蹿下跳。
“妈妈,我们要去哪里?”
马车之中,那睡得迷迷糊糊的糙汉忽然问夏锦华道。
夏锦华正挑开帘子看那外面的风景,回头笑道:“自然是回爹爹和妈妈的老家啊!”
“嗲嗲和妈妈的老家长什么样?”
“很美,就像仙境一样!”
“那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到呢?”
“翻过前面那座山就到了!”
夏锦华激动,还与糙汉讲起了当年的事情,“看见了吗,这座山叫做聚云山,当年山里好多土匪,土匪还把妈妈抓上山去了!”
糙汉大惊:“妈妈是怎么逃出来的呢?”
夏锦华温柔地笑着,连带着看那糙汉都多了几分帅气,道:“自然是这世上最英勇的男人,勇敢地冲上了山,把妈妈救回来的。”
糙汉若有所思,忽然恍然大悟地道:“我想起来了,是我和锅锅上山把妈妈救下来的!”
夏锦华:“……”
她无语,糙汉却说得高兴:“……妈妈就夸我是世上最英勇的男人!”
“……”
另一只糙汉道:“后来妈妈和嗲嗲成亲了,成亲那天家里来了好多人,还摆了好多东西,那天嗲嗲高兴得喝醉了。”
夏锦华彻底无语了。
糙汉继续道:“是我把嗲嗲背回洞房的!”
另一只糙汉却抢道:“明明是我!”
“是我!”
“是我!”
为了争辩那‘谁将成婚那晚喝醉的司空绝背回洞房’的问题,两只糙汉差点打了起来。
夏锦华更是无语,最后见他们终于是达成了共识——成婚当晚,喝醉的司空绝是被他们一人一只脚,拖回洞房的!
“嗲嗲,你说是不是,那天晚上,你还踢我一脚!”糙汉说得还真像是这么回事。
司空绝哭笑不得,道:“是是是,嗲嗲是被你们给拖回洞房的。”
最后,夏锦华也不得不承认了,那一晚的确是他们把司空绝给拖回去的……
其实,他们就是想证明他们是世上最英勇的男人!
忽然,一只糙汉却一指那宁山的方向,道:“妈妈,那就是仙境吗?”
夏锦华回头,却看见,宁山县近在咫尺,却再也不是当年的那个宁山县了。
司空绝已经喝令了车队停下,他下了马,拿出了望远镜,却看见那方向已经满目疮痍。
只见得那灰沉沉的天空之下,空气都带着几丝腐臭意味,曾经那翠绿的农田,已经成了一排排透着黑色的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