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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笑看千秋2-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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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为西宫娘娘,二女儿却是楚天裔的妃子,倒也不偏不倚。还有其他的一些妃嫔。总之,皇帝登基之初,后宫还是很空虚的,为众多渴望飞上枝头当凤凰的少女提供了无限做梦的空间。
  只是,又有多少女子能够明白其中的残酷。飞上枝头的是因为她本身就是凤凰,有浴火重生的勇气和意志。
  新皇登基后,处境最为微妙的人当数两个皇帝的弟弟,楚天奇。如果他选择支持他的大哥,那么凭借他手里掌握的军队,楚天昊未尝没有和楚天裔做最后一搏的机会。但如果他置身事外或者干脆支持他的二哥,那么楚天昊就再也没有翻盘的可能。楚天奇无论做出何种选择都是可能的,因为他与两个兄长的关系着实一般。就连他也过来争夺皇位也不是没有可能发生的事。当年的他或许没有这个念头,但什么事情都会改变,已经明白权力的重要性的他是否一如既往地淡泊名利,厌倦宫廷斗争的尔虞我诈?连从小跟他一起长大的楚天裔都不敢确定,何况是从来都对他敷衍塞责,拿他当小孩子看的我。
  楚天裔自然不会等到他回京以后再登基,以免横生多少变故。等到兄弟俩再相见时,已经是君与臣。
  无可避免,我和他终究会再见面。不管我有多么尴尬,多么不情愿,我都得去见他,去逼着他向我承诺他不插手这场皇位的争夺,逼着他对江山美人一并放手。只是我真的不敢肯定,我是否对他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当年的他无疑是心仪我的,不管这种心仪是小男孩的一时迷恋还是情窦初开时看走了眼,他曾经喜欢过我的确是事实。可是我的偶像加菲猫有一句传世名言:爱情来的快,去的也快;只有猪肉卷是永恒的。天知道他是不是早就把我给忘了,或者现在想起当初倾慕于我就会后悔的恨不得时光倒流,一切都清零重来。
  想开一点,动之以情无望,就晓之以理吧。司嘉洛,拿出点当年横扫全校辩论赛的气势出来。
  我一面在心里打腹稿,一面拼命地给自己做心理建设。上船容易下船难,选择跟楚天裔绑在一根绳子上就要遵守职业道德,同进同退。我看见铜镜中自己的脸,苍白而惶恐,不由失笑,什么时候我也变的这般患得患失。明明无须太过在意的事也叫我如此郑重其事,人一旦有了得失心以后果然就再也没有资格谈什么洒脱。
  我想了想,唤纱衾打盆热水过来,她和鸳鸯跟着我进的宫。把脸凑在蒸汽上方,做了个蒸气SPA,几分钟以后,再观察镜中的自己,赫然白里透红可以去拍“太太口服液”广告的模样。上帝为女人创造了这张脸的目的是为了让她们能够在此基础上有更大的发挥。
  拍拍额头,对镜子眨眨眼,我无声地告诫自己:微笑,微笑。
  辛?克劳迪告诉自己的同类,当我们忘记化妆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保持面部的笑容。
  楚天裔不至于穷到短了我的脂粉钱,可是我明白,没有一个男人愿意面对自己初恋情人浓妆艳抹的模样,这会让他们误以为自己当年是对贞子姐姐动的心;也没有一个男人希望多年以后再见面,站在自己面前的同桌的她,俨然一街头卖菜的大妈。最好的方式莫过于保持最初他见到你时的样子。我跟他第一次见面时穿的是什么衣服?呃,这事回想起来比较有难度,不过那天是在黑夜里,估计他也没看见。而且以我现在的身份再作宫女的打扮,未免造作的可笑。我又没有打算勾引他,这些招还是免了吧!玩得太过火,会死的很惨。
  我无辜地冲镜子里的自己微笑,别忘了,现在人家可是你的小叔子,潘金莲同学的例子可是珠玉在前。
  太监进来禀报:三王爷、威远大将军——楚天奇在宫外求见。
  我听到他名字前面的头衔,不由得愣了一下,他现在也是个领兵打仗的将军哩。才短短不到一年的工夫,很多事已经不是当初的模样。
  然而看到他,我就笑了,道:“我还以为可以看见你一身的戎装呢。”
  他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月白色锦袍,也笑了起来,道:“你想看我身着铠甲的模样吗?”
  我摇了摇头,手指了指茶盘,示意他喝茶请自便。
  “我不想看你金戈铁马,你要知道,一个女人是不会对打仗有太大的兴趣的。”
  “是吗?真是可惜,我本来还以为你会很乐意去边疆看看,甚至还想开口跟二哥讨你。”他懒洋洋地歪坐在椅子上,乌黑的眼珠似笑非笑。
  我望着他嘴角噙着的那一抹讥诮,心忽悠悠下沉了一点,又慢慢地漂浮上来;有点隐隐的失落,又微微地有点释然。
  于是我脸上的笑容没有任何不自然的地方,清清浅浅地保持着淡淡的明媚和柔柔的温和,就像一个面对青春期叛逆的孩子的母亲。
  “你来见我就是为了叙旧?”我笑道,“说到叙旧,我还没有问你这么长时间你在边关怎么样。”
  “不会太差,否则我也回不来;也不会太好,否则我也没必要回来。”他给了我一个摸棱两可的答案,忽而话锋一转,他笑得高深莫测,眼底的阴影越发深了,道,“清儿,你说我若告诉二哥,只要你随我去边关,我就永远不回京城,他会怎么做。”
  “他会立刻召集所有御医来给你会诊,看他唯一的弟弟是不是脑子出问题了,居然连他还住在京城皇宫里的娘也不管不顾。”我笑着摇头,道,“阿奇啊阿奇,你可真不厚道。”
  “清儿啊清儿,你也不是普通的脸皮厚。”他也笑了,只是多了些伤感的意味在里头。双手抚上眼睛,他低低地疲惫地的话语从指缝间传出:“记住你的诺言,好好照顾我娘。”
  “我会的。”我不高尚,但依然会一诺千金。因为我很少允诺。
  “我这辈子算是栽在你手里了,你说,你有什么好呢?”他笑得漫不经心,军旅生涯果然是培养男子汉的最好方式,才短短半年多的时间,楚天奇已经不复当日的青涩少年。我既伤感又欣慰,看到旧时伙伴日趋精明终究是好的,起码活命的机会要大些;可是年华似水,带走往日的坦荡,又难免会令我黯然。
  “别说的这么笃定。你才多大的年纪,还没弱冠吧,就老气横秋。”我笑着手支撑在案几上,道,“要毁你也轮不到我。”
  “你还嫌我毁得不够彻底?!”他故意做出惊讶的样子,道,“清儿啊清儿,好歹我们也算是旧时相识。”
  “叫娘娘或姐姐,别没大没小的,老直呼其名。”我正色,咳嗽了两声。
  “那是他们的想法,在我心目中,你永远不可能是别人的娘娘或者是我的姐姐。”他突然站起身来,笑容暧昧地凑到我耳边,道,“如你所愿,我不会去和楚天裔去争任何东西,但是至于你,我只能承诺不会强迫你而已。”言罢,翩然离去。
  我呆呆地看着他越来越远的背影,惊诧莫名。
  居然这么顺利。
  居然这么艰难。
  而且到最后都没有说服他放弃。
  他根本就没有给我说出口的机会。
  突然觉得很泄气。
  又有些莫名的惆怅。
  楚天奇在三天后动身离京,他虽然还有点孩子气,但终究是个男人,说话算话。
  从古到今,雄性生物不少,可以称为男人的也不多。
  碰巧,叫我遇见了一个。
  
  楚天昊真的在皇陵守灵?开什么玩笑,有放一只还没有拔光利齿铁爪的老虎归山的道理吗?楚天裔要玩仁爱宽厚我还不答应哩!何况楚天裔也不是什么礼仪孝悌的主。他把他的大哥给软禁了起来,就软禁在京城的地牢里。因为我们都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地方来囚系一个前国主。每一个皇帝都不缺乏替身,帮他们出席一些他们不得不出席,却又有一定风险的场合。楚天昊当皇帝也有些日子,自然身边不会缺少这样的特型演员,如此一来,倒省却了我们去寻找合适的人替他去皇陵的麻烦,有些花架子是一定要搭的,堵天下人的口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
  地牢是一个很特别的地方,传说这里原来是块巨大的青石,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是直接在原材料上雕琢而成的。所有的东西都是相连的,桌椅和地面、门和墙壁,天衣无缝。它里面关押的犯人全是在世人心中还好好生活在别处的人。我对这个时代几乎不了解,所以可以镇静自若地一路走到最里面的房间。无知从来都是福气。
  上门见客是一定要带点礼物的,否则容易吃闭门羹。
  三十年的女儿红应该算是勉强可以拿出手的礼物了吧。
  我知道他曾经是一国之君,但只要是人,就一定要有宠辱偕忘,安之若素的气度。
  就算你当年是玉皇大帝,现在也不过是阶下囚而已。成者王侯败者寇,潦倒了就不要装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脱下龙袍还想纵横捭阖睥睨天下是一件很有戏剧效果的事情。
  楚天昊是真正的贵族,标准的白马王子,不是舞台上的小丑,自然不会做这种没有涵养的事。
  他礼貌而客气地请我坐下,表现地像一个完美的无懈可击的主人。很好很好,有以地牢为家的自觉性。
  管理人员送上简单而精美的下酒菜:炒金丝雀的舌、松鼠鱼和琵琶虾。注意我的措辞,是管理人员。这里没有所谓的狱卒,只有专人进行管理。负责提供饭食,整理房间,和打扫卫生,同时又管理在押人员的行动。听上去像不像托儿所的阿姨。
  我皱着眉毛,用银戒指小心翼翼地试探了所有的菜肴,看到银戒指没有变色,才满意地吸了口气,眉开眼笑道:“不错不错,菜烧的鲜美,居然还没有拿砒霜当作料。”
  “这样精心烹饪的菜,要下毒的话岂不是暴殄天物。”他比从前消沉,也比从前平和了许多。
  可惜啊,我在心头喟叹,为什么从一开始你就非得把我逼到对立的位置。
  “非也非也,美丽的蘑菇通常是有毒的。”我笑着摆手,手里的筷子上夹着的松鼠鱼在空中挥舞着,不小心滴了一滴汤汁到他身上。他洁白飘逸的长衫上多了这么一点不合宜的褐色的瑕疵,顿时不伦不类起来。
  咳咳,做了这样丢脸的事情,我当然要将它无限的缩小化,最好的方法莫过于转移话题。
  “那个,你喝酒啊,好酒不喝就浪费了。”我热心地向他推荐,哈,酒吧里的啤酒小姐未必比我更卖力。“你别劝我喝啊,要知道,一个女人倘若跟男人喝酒是一件很不庄重的事。我是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不可以做这样没教养的事。”
  “美丽的通常有毒,你岂不是比孔雀胆鹤顶红更毒。”他居然笑得开怀,毫不避讳地拿手上的银扳指试毒。
  “那个我可不可以理解成你是在夸我长的漂亮?”我笑得愈发甜美无邪。把风凉话当甜言蜜语听是我的强项。
  他果然面色不豫,冷冷地瞥了我一眼,极度之不屑。他冰冷的态度在无声地下逐客令,从来没见过比你脸皮更厚的女人。
  脸皮厚吗?我哑然,其实我毛细血管很浅的,如果不是有轻微的贫血症状,我想我是个极容易脸红的人。
  他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酒,我认认真真地吃着菜。酒是我带来的,菜是他准备的,相互交换着享受,的确是件不错的事。
  可惜有些东西是不可以交换的。
  比方说,我们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我和他还不足以结为引颈之交。
  他敢喝我带来的酒不过是因为他清楚楚天裔还有所忌惮,不敢杀了他而已。
  楚天裔确实有忌惮,不过那已经是半个时辰前的事情。半个时辰前,他的弟弟已经离开了京城,表明了自己中立的态度。
  此刻,我们都想不出耗费人力物力养一个不事生产的定时炸弹的理由。
  我说过,我是个贪财小气的女人,不喜欢浪费钱财。
  楚天裔的大方也只体现在有限的几个方面而已,不巧的是,这有限的几个方面里并不包括对他的兄长。
  我津津有味地吃着美味可口的菜肴。玩政变是一件可以称之为殚精竭虑的事,这些天我一直都寝食难安。我赌的是自己的命,不凑巧,我不属猫,没有九条命。
  “你实在是个可怕的女人,当初我同意把你交给我老奸巨滑的弟弟实在是失策。”人酒喝多了的时候,难免会说出一些埋藏在心底,本来不欲与人言的话。他的舌头已经有点哆嗦了,我悄悄数了一下,他已经喝了五大杯。拜托!即使是最后一次喝酒,(呃,说不定你运气好,还有机会喝到)也没有必要喝的这么猛。
  “注意措辞,注意形象,什么老奸巨滑,你也说他是你弟弟,倘若你说他老,岂不是承认你自己也老了。年轻人,没事不要这么老气横秋。”我善意地提醒,随便托大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就算到了阴间,阎王爷也不会欣赏这种做派的。
  “你究竟是谁?!”他面容突然扭曲狰狞,恶狠狠地盯着我,声音嘶哑而疯狂:“你这个妖女,为什么要莫名其妙地毁了我的一切。这对你有什么好处?你这条母狗,你为什么要毁了我。”他暴怒地挥舞着双手,手腕上小巧精致的刚制手铐发出悦耳急促的碰击声,我想如果不是他的脚也锁在了石椅上,他一定会扑过来掐死我。要是换成我,我也会这么做,死也要拉一个垫背的。
  我镇定自若地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慢条斯理地往嘴里送了筷金丝雀的舌,冷眼看他疯狂地叫唤:“我的眼睛,我的眼睛。”然后开始口吐白沫,四肢抽搐。
  我慢慢地从袖里掏出一块丝帕,小心地擦干净嘴巴,又仔细地把它叠好放回袖中。站起身,俯下腰,轻轻地在他耳边吐出三个字:“水柔清。”
  他的瞳孔已经开始放大,脸上的肌肉也渐渐僵硬。我比他厚道,知道死不瞑目是一件很让人郁闷的事,所以让他做个明白鬼。世事皆有因果循环,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不要以为自己大权在握就可以为所欲为。你可以得到权力自然也可以失去权力,权力不可能跟你是联体婴儿,如果真是,杀了你,权力也就不再属于你。
  我叹了口气,施施然的走了出去,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
  下毒是一门学问,可惜我不是药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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