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楚慕心 作者:精奇嬷嬷(穿越 父子年上)-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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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兰文翔走出大殿,古心望着好似朝霞弘捧般的黑衣人,觉得那一种与生俱来的气势实在难以企及。
看到那身影,他到底还能控制自己多久?真能不去想古凌楚吗?
古心苦笑,对殿上的九尺笛微微颔首,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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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皇榜贴出诏告天下:昭王谋反作乱,抄其家财充公,世袭昭王之号,赐封地永安府,无召见不得擅离封地。昭王军队分编重组,旧部官降一级,各扣半年俸。
寥寥几句为这次叛乱划上了句点,同时古心带领骠骑大将军王绍的部队远征南疆一事也是京中人尽皆知的大新闻。
虽然南疆之急从没有威胁到京中过,京城的百姓却对这个刚刚平了正武之乱的少年十足好奇。
大军出城之日,京中街道两侧人山人海,人们在心中无数次想象过这个少年英雄该当是如何的潇洒风流,英气逼人,却都远远及不上看到本尊时的震惊。
只见一名身披六炽莲银扳扣银甲的少年端坐马上,那一身甲胄在日光下熠熠流彩,银芒璀晄,可竟抵不过少年那一双眼睛的光彩,那双眼透着天下独一无二的宝石也散发不出的绚烂,比最深的深渊更深沉,甚至好像揉碎了漫天的星辰在那双眼里,遥遥望着,也教人痴在了里头。
在少年眼中映着的东西太远,少年的脸太美,甚至浑身都透出不容亵渎的魅力,那些百姓见了无不如瞻天颜,登时不约而同的在道旁高声喊着、仰望着——这个神奇的少年,这个大羽朝史上最年轻的带兵将领,封号一等护国公、钦赐北疆第一勇士努迪挞称号、兼远征军兵马大元帅的少年,何其神圣,堪为传奇。
这少年带给羽朝的和平安宁长达六十年之久,当然也少不了新帝的励精图治,他这段长达六十二年的统治就是后世所称的——“宣成之治”。
作者有话要说:应该说还有个小小的尾巴~明日再贴吧~
渔父引涛
第七十四章
腊月初七,官道上厚厚的积了一层的雪,道两旁不时有啪嚓声,正是不堪重负的树枝连同雪团一齐坠落的声音。
两个猎人扛着武器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家走,厚厚的雪貂皮靴子踩在雪中,喀嚓咯哧的让周围显得更加寂静。他们扛着刚猎到的狍子,沐浴着满眼的烂漫银色,突然谈论起那个官拜正一品的少年人。
“听说南征军得胜,已经班师归朝了!”猎人甲说。
“小小年纪已经官居一品,再升,可待要升到哪儿去啊?”猎人乙摇头慨叹。
“升到哪儿?你没听大家都传吗?这皇位全是靠了他才保住的,他要是肯穿上龙袍,现在国号都改了!”
“能耐真大,不知道人家的爹是咋生的娃儿,我家狗蛋买个酱油都算错帐,让我一顿好揍!”
“揍也就这样了,人家的爹也是大有来头的,而且那名号亮的咱听都没听过,是黑,黑什么宫来着。”
“啥玩意你都知道,赶紧往家走吧,一会儿俺媳妇该生气了!”
“你个鳖犊子玩意儿!生也就能生龟儿子!没出息!”
“那也比你家二傻强!”
“强个粑粑!”
“嘿!你找揍”
叩哒叩哒叩哒
马蹄声有节奏的传进了两人耳中,两人不约而同放下了要互相攻击的拳头看向声源处。
他们都是山中打猎的好手,单是从马的蹄音就能听出对方骑的定是一匹神驹,远远便听的出这马前后蹄没有半分落差,声音轻巧且稳厚不燥急,实属千里马一般的好货色。
两人都爱马,便停在道旁等着看会是匹啥样的马,日后好在哥们儿间吹嘘吹嘘。不到半刻,一匹枣红蹄子的白马就转过了官道直冲着这边奔来,马的鬃毛足有四尺长,四肢健美,且全身白的没有一丝杂质,马在奔跑时前后脚没有半点错位的踏入同一个雪坑,且双目炯炯,实在神骏非凡。
“啧啧,竟然是他妈的火焰晴雪,老子见过这一回,也不算白活了。”猎人甲看得目瞪口呆,可是身边的猎人乙更是张口结舌。
“你你瞅马上马马上”
“马上咋啦?!”猎人甲光顾着看马匹,等顺着猎人乙的手看向马背,一瞬间连眼睛也直了。
雪狐的大氅包裹着一个不似凡人的少年,少年因为赶路赶得急,吐息间的浅白雾气让他白皙的脸透出薄薄的胭红,那天作的五官难以寻着恰当的词语,只知道它们实在适合少年,飞扬的发丝间一双璀璨无匹的眸子直视前方,眼角微勾竟还有些妩媚妍色,雪掐似的高挺鼻梁衬着唇上的一抹朱色,小巧的下巴微抬,从少年人身上源源不绝的散发着一种致命的吸引力,不单是五官,更是整个氤氲的气质——好一个俊美的小人儿!
直至骏马载着俊郎儿远去,两个猎人依旧傻傻的站在原地,好像时间静止了一般,他们久久望着那个方向,徐徐叹了口气。
骑在神驹‘火焰晴雪’身上的正是古心古大少爷,他耗费几个月时间终于将南疆的蛮子们赶回雁峰山以西,虽然过程是残酷了些,可他终于做到了。
他站在苗疆王座前时,那个堪称一代枭雄的男人到底没了往日的骄傲,他同意附属于大羽皇朝,并每年进行朝贡。
他不杀苗疆王也是顾虑南疆国暂时无人可以替代,并不是担心他南疆是否内战,而全是因为其关系到羽朝的和平——苗疆王的两个弟弟都是卑鄙小人,无论哪个即位,羽朝都将再无宁日。
现下不管怎么说,古心的一口气总算撒了出去,果然沙场上走过,人也能少了些小肚鸡肠。古心一笑,想想自己偷偷先回来,清宁一定生气,不过算了,他这是要见爹爹,情有可原的很。
一扯马缰,马儿稳稳地停在了凌霄山的山脚下,山巅上好似被仙云雾绕一般,从地下仰头望去,一片白茫茫的,蜃楼也似,不很真实。
古心从南疆一路马不停蹄的赶回来,却发现越是接近,心里越是生出类似情怯的扭捏来。
他可还好?伤复原了吗?可有想着自己?
“吇!想的我心窝也疼,眼窝也疼,连胳肢窝都疼,有什么不敢见的!”古心开始单口相声一般驱马上了山。
桃源的垭口就在凌霄山上,这点古心知道,可是他越往上走心里越是没底,四处明明景色无甚分别,自己要怎么找?
早知道让绿玉给带个路也好
不过她目前和朱良一对儿狗皮膏药似的,带着她就又要拖上个朱良,带着朱良又要带朱良的四个近身侍卫,还有阿猫阿狗,甚至甲乙丙丁,那就没完没了了。
幸好没带她一道
古心暗自拍拍胸口,慢慢地找吧!
林中清一色的冷水杉,槐杨木,高大的树木笔直参天,那高度甚是不一般,偶尔枝头的落雪砸在身上,竟也隐隐生疼。
“没事长得那么高,楞头树,你砸我就成了,要是敢砸我爹,我就把你们都砍了建成泰姬陵!”
“幸好一路过来没被砸到,否则山上光秃秃的,师娘要发疯的。”
想念中的声音,醇厚如葡萄酒一般,带着迷人的沙哑,熏醉了古心。
古心跃下马看向伫立林中的那人,一身黑斑豹的轻裘披着,略略有些瘦了,可是依旧那样俊雅非凡。
他眉眼间自己眷恋的一丝宠,淡淡的唇角勾起的笑,还有等待着他的怀抱
终于回来了,古心知道脸上凉凉的是泪,他任它们掉落的合情合理,也不为它们羞耻,对于自己兴奋的脚软这件事他也同样很宽容,都不要紧,因为他回到了古凌楚的身边,回到了,只属于他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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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作者有话要说:后记:
笑一个先~
《同》写完了,这部原名溺心的短文一口气变成了这样,该说是多亏了大家的支持,在此嬷嬷给大家鞠个躬~再捧着亲一个~
按照原计划完成了此文,可是总得看来还是很多不足,很多暗雷,这真是让人无比沮丧的一件事,可它还是完成了,充分证明了我也算是厚脸皮中的佼佼者~XD
说实话,我自己看,《同》的主角也只差那么一咪咪就变成平胸了,不过最让人头痛的还不是这个,故事的确又是匆匆收尾的,很有些急不可耐的味道,挠头,这是我的性格问题吧——
不过总的说来还是很满意,比如大古不负众望还是很有人气的,还有我所爱的重要的配角们(又变作了一场配角大戏~万分囧迫啊~)
至于整个故事的基调,有那么点小失误也依旧属于甜文,只是糖的含量有限,我争取在不得糖尿病的情况下有所改进,多谢各位嗜甜者不弃,就这样把这份甜品了结了吧,你可以把它吃光啦~
应该是热的发昏才会说些风马牛的东西,以上用来表达我完结一部作品的愉快心情,以下是新作的广告。
当然,新的这篇《今夜》不怎么受欢迎,原因出自我突发奇想的风格改动,幸而故事不长,也就是写给大家看个消遣。
《今夜》写的是一个变装癖药师(做的是春药~)遇上了正经八百的武林大侠士,一贴春药黏上了人家的故事。
额~这风骚入骨的春药师会如何折腾一本正经的侠义之士,的确有很大的扩展空间,不过看大家的反应情况,它会结束在原本的第一卷那里,希望你时间充裕的话也来消遣一下~
多少是块糕点~
最后感谢为我校稿的两位亲友,还有一直关注我的——哈哈,就是你~
下一篇见啦~
PS:后面还有些小番外,陆续贴上,诸位莫急~
番外
第七十五章
繁花城里一片锦绣春色,四月里韶光正好,春寒甫销,又不会太过炎热,正是结个三五好友,举家踏青的最好月份。
淮坼河的两岸,大片的柳树翠生生的随风晃着,新草铺出的绒毯一样的岸地上聚了不少的人。每隔一小段就有一撮赏春的,有父慈子孝的、浓情蜜意的、和乐融融的、貌合神离的,还有翻出花样吃烧烤的,自家带着杂耍团的,更甚者还有个姑娘等情郎等到发火的,东家傻小子送西家妹妹花的,还有甲家的亲朋妻小又和乙家的公子下仆发生了什么什么的,一时间好似人间百态都缩成一幅剪影摆上了河道两旁,热闹至极。
这无一不烘托出繁花城人享乐至上的主义,只是他们携家带口、呼朋引伴,最甚也不过是同僚集会,怎的也没见过好似皇家仪仗队出巡一般的阵仗!
细想想,最近的繁花城,没有什么大人物出现才对啊!
顺着几乎所有人的眼光,岸上眼神不好的老大爷都哑然的张大了嘴,眼睛瞪到快脱了窗——
一艘前所未见的繁丽画舫停靠岸边,船身不知镀了什么,华彩非常,光影流动处,缛杂的花纹时隐时没,船盖上玉璧般莹绿色的琉璃瓦晃得人险些瞎了眼,那檐角的雕兽模样即使看不真切,倒也能猜出不菲的价值了。这样集美感与奢华于一体的物件别说繁花城人没见过,就是整个大羽皇朝,也找不出第二个识得的了。
各位看官,您猜的对了,这正是我们主角古大少爷为了亲爱老爹所独家打造的——“浓情蜜意号”。
您还别嫌这画舫外观‘朴实’,其实真正有看头的在里面,这画舫的内里才叫一个匠心独运——珍稀秘宝、大理的织绣、云南的香楼、塞北的羌绸、波斯的地毯、还有各种奇珍,遍布在整个舱室之内。
中八丈长的舱室,于正中放着逍遥榻,榻上铺着雪虎的松软皮毛,点上两块龙涎,着人拨一曲高山流水,便是皇宫内廷,也没这嚣张光景。
整艘画舫是古心,和他捡到的鲁班祖宗一样的人物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精造而成,费时三月,所用金银无可计量。
而起因,不过是古老爹言了一句想游湖。
游湖?游湖简单啊!为何如此大费周章?!
原因也简单到各位一猜就中,古凌楚自前次受伤之后,身子虽已大好,经脉却因受损禁不得湿凉。古心爱爹心切,左右琢磨一下,便想出这么个点子。
画舫完工,终于没有误了春行的最佳时季,黑水宫诸位收拾打点,光是行装就收拾了整三天,片刻不歇,才将将安排妥当。又为了黑水宫的面子,为侍卫堂主们也寻了天下难见的几艘好船,只不及“浓情蜜意号”罢了,幸而都是昔日的战舰,虽笨重些,遇着水湍之处,还可做画舫的牵引。
及一行人浩浩荡荡上船,从春水一路过洛水,再到淮坼河,已有了几日。这么些天,古凌楚直到刚刚方才对着岸边熙熙攘攘的情景道,“这里不错。”
时值四月之尾,间或有些桃树开得一树好花,粉嘟嘟的蛮可爱,让古凌楚想起古心小时候一张粉嫩可爱的脸,于是露出些笑意,指着河岸边最大的一棵桃树,“去那里坐坐可好?”
好,好,自是一千一万个好!
古心露出甜甜的笑,这种笑容已经自他脸上消失了多久,怕是他自己都不记得,“赤尾,传令,靠岸。”
“是。”盲眼的近侍人未现身,只余一声利落的应答。
一艘画舫,还是大的惊人的、华丽的过分的画舫;七艘大船,还是昔日作战时用过的战船。
它们一靠岸,岸上的人们登时满眼都是船,再无半丝江上风景,不禁有抱怨的人狠狠剜了河上一眼,嘀咕这是哪家的豪商出门,摆的忒臭架子!
他还没抱怨完,巨船之上飞下八个黑衫男子,当然不是为了找他麻烦,抱怨之人何止他一个,男人们各个紧身黑衣打扮,年纪不很大,却是各个目光炯炯,尤其是下船时身姿利落潇洒,让人望了便知不俗,可是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