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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好莱坞暴君-调教好莱坞-第9部分

小说: 好莱坞暴君-调教好莱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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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就好,不过驼

第二十章。【下一站天后】

美利坚合众国,有史以来都标榜着自由,民主和平等。

但事实上呢,在这个穷富两极分化的世界里,富贵逼人,和寒酸落魄简直是两个天地。

路边那些层出不穷的名车,豪华气派的品牌专卖,还有名表,珠宝,钻石,以及各种时尚用品,似乎都在彰显一个道理:这里是物欲横流的世界!是金钱堆砌的美利坚帝国!

洛杉矶街头,阳光普照。

崭新的西服,头上打着摩丝,一大堆的日用品,胖子高家宝像跟班一样跟在易飞扬屁股后头。

易飞扬摸出新买的名牌香烟,手指一弹,一根烟飞出,他张口咬住,姿势潇洒帅气,让过路的金发美女们侧目。

胖子见样学样,努力把大小包甩到身后,摸出烟盒来,弹啊弹,弹了半天中有一根香烟蹦出来,他刚一张嘴,那香烟就掉到了地上。

“考,想不这一招这么难学!”胖子嘟囔一句,又试了几次,香烟全都掉在了地上。一个流浪汉跟在他身后,捡起香烟在鼻子上抽了一下,大爽。

“等一下,阿扬,买个洗衣机先!”在某电器商店门口,胖子站住了,然后非常豪迈地朝里面钻。

电器店的白人小姐很客气,虽然对方是华人,可是穿着打扮很阔气,这种顾客,应该好好接待。

“美女,你们这里有没有好的洗衣机。”胖子摆出一副暴发户嘴脸,“记住,要最贵的给我介绍!”就差叼着雪茄充大佬了。

“呵呵,先生,这一款是最新德国制造西门子全自动洗衣机,一次性洗涤,无人操作,现在正在搞活动打八折!”

“多少钱?”

“一千三百美金!”

胖子一个趔趄!

一千多美金,那就是七八钱港币,抢劫啊?!

“还有没有别的牌子?这个价格太低了,不适合我!”

“还有更贵的,这一款也是德国制作总价为两千美金!”

胖子蛋疼。

“咳咳,你还是美国人吗?怎么老给我介绍德国货?难道你们美国就不生产洗衣机?”

“有是有,像这一款就是我们美国生产的,三百美金,还打九折优惠,不过已经过时了,还不是全自动,你看”

“就要这一台了!”胖子很豪爽地摸出三百块,“虽然我才拿到绿卡,可是我热爱美国!大力支持美国货!”

白人小姐:“?!”



当易飞扬和胖子搞定一切,踩着洛杉矶宽敞明亮的柏油马路回住所时,一路上,胖子都觉得浑身轻飘飘的。

绿卡到手,别无所求!

从此咱就是这里的人了!

胖子甚至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

他嚷嚷着要给香港那边打电话报喜,顺便寄一些钱回去。易飞扬不置可否,对于他来说,这一丁点成绩,根本不值得炫耀。

总有一天,我会让所有人,像我仰望这里的高楼大厦一样,仰望我!

易飞扬回到居住的那栋旧公寓楼,刚上二楼楼梯,就听到一阵悠扬的音乐声。这段音乐是著名的芭蕾舞舞曲。

这个曲子很著名,就算一般人也很熟悉。易飞扬很喜欢这段舞曲,一听到这段曲子,脑海里就会出现三只小天鹅在那里蹦达。

此刻,舞曲悠悠地从劳伦斯太太的房间传来,易飞扬不禁有些好奇,就靠近门边,那里有道缝隙,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里面。

不算宽敞的房间里,劳伦斯太太正坐在轮椅上织毛衣,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容,在她眼前一个穿着黑色健美服装的女孩子正在踮着脚尖,翩翩起舞。

从背影来看,女孩子身材很好,紧身的健美服更是勾勒出她的曲线苗条,玲珑有致。她有一双修长的美腿,纤细的腰肢,天鹅般的脖子,棕色的头发盘在头顶,起舞时犹如高贵的公主,让人看得陶醉。

渐渐地,易飞扬被女孩优美动人的舞蹈所吸引,她像个精灵般在房间内上下跳动,那脚尖犹如踩在花瓣上,轻盈,灵动,充满说不出的美感。

嘎吱吱,由于想要把女孩所跳舞蹈看得更清楚,易飞扬冷不丁将门推得更开一些。

“哦,原来是亲爱的易,你站在门口干嘛?”正在打毛衣的劳伦斯看见他笑道。

易飞扬顺口道:“哦,我是来给你送房租的。”说着就走了进去。

房间内,那个跳舞的女孩见有人进来,停止了跳舞。

“我说过的,不用急的。”劳伦斯太太笑眯眯地接过房租,然后对易飞扬说:“来,亲爱的易,我给你介绍一下,她就是我的孙女安妮。”

易飞扬回过头,一张无比秀美的俏脸出现在他面前,一双海蓝色的美眸,犹如稀世宝石,巧挺的鼻梁,润红的嘴唇,勾勒出一个绝世美人。

“你好,我是易飞扬。”

“你好,我是安妮-海瑟薇。”

两人轻轻握手。

安妮-海瑟薇?!

看着这张精致到灵动的俏脸,易飞扬脑海中猛地浮现出一个影子。

难道是她?!

安妮·海瑟薇,美国好莱坞著名女演员,被称为好莱坞最闪亮的古典美女,小费雯丽。她的气质犹如中的女主,让所有人迷醉。

事实上,海瑟薇初到好莱坞默默无名,2000年在试镜时,意外地从椅子上摔了下来,结果反而被导演一眼相中,得到了扮演主角米娅的机会,并一举成名。之后接拍了和等多部影片,广获好评。2013年凭借中芳汀一角,横扫奥斯卡,金球奖,美国演员工会奖、美国影评人协会奖,英国电影学院奖五大奖项的最佳女配角。

如果非要比喻的话,那么安妮-海瑟薇有些像从古典油画中走出来的美丽公主,让人一见惊艳。

此刻,易飞扬脑海中飞快转动,一向功利心极重的他,马上开始筹划,如何将这个还未出名的“下一站天后”,纳入自己的未来计划之中。

如今才十六七岁的安妮-海瑟薇,哪里知道易飞扬的心思,还以为他和其他男人一样,被自己容颜所震慑。

安妮-

第二十一章【恐怖之王】

内华达州位于美国的西北部,毗邻加州。这里山脉森林众多,气候异常,原始气氛浓重,因此充满了鬼神传说,被誉为美国的“鬼州”。

在这里,你可以看见一望无际的平原,地势险峻的丘陵,可以看见高架在平原上的风车,可以看见呼啸而过的货柜车。

这里孤独,荒芜,充满故事和传说。

尤其在郊区,简直是未曾开垦的印第安时代。

不过当你进入内华达州的城镇,就会发现,这里又是另外一番天地。

繁荣,热闹,洋溢着时代都市气息。

内华达州,就是这么一个模棱两可的地域,对于很多作家来说,是寻找创作灵感最好的元素。

斯蒂芬-金虽然是缅因州人,却很喜欢内华达这种神秘的地方,因此每年五六月份都会在这里居住一段时间,不管是从他的小说,,还是从他的第一部作品,都可以寻找到他在内化达州生活过的点点滴滴。

五月份的一天,当易飞扬驱车来到这里的时候,已经中午,他将掏了一千美金买来的二手汽车,停泊在了斯蒂芬-金居住的别墅附近,一路行来,附近的邻人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

要知道,内华达州不是纽约,不是洛杉矶,很少有华人会来到这里,何况这个华人看起来还很年轻,很精神,至少让这里的一些女孩子忍不住驻足多看了几眼。

斯蒂芬-金的家很好找,原因是他太出名了,很多他的崇拜者都会慕名而来。询问的多了,那些邻人们不烦其扰,于是就自发地安置了很多指示牌,上面写得很不清楚,“斯蒂芬家,左拐100米。”

前面100米处,步行走来的易飞扬,昂头望着这栋古旧的古董级别墅。

宽大的铁门禁闭,里面碉堡林立,哥特式的楼宇耸天而立。细长的烟囱直插云霄。几排茂密的松针树围绕在别墅周围。让人从外面只能窥豹一斑地看见这栋别墅的大致布局。

依照易飞扬的看法,这样的别墅,简直就是传说中的“鬼屋”。比如电影,以及电影,从外面看就给人一种阴气森森的感觉,可以说电影里面的别墅造型简直和这栋大楼如出一辙。

易飞扬甚至认为,斯蒂芬-金那部畅销电影作品,估计就是从这里取景的。

秘密、谋杀和鬼魂交织而成的惊悚故事虽然片名如此美丽,但却不是浪漫爱情电影,事实上它是一幢废倾已久豪宅的名称,在她美丽的外表下,隐藏著骇人的残酷血腥。诞生于世纪初,由居住富豪动工兴建,但自建屋起就灾厄不断,不仅多名建筑工人惨死,落成后又有多人接连失踪,前后已有26名人士神秘消逝于的荒烟漫草内。传说这幢房子遭受诅咒,它会自行增建

这就是这部戏的大致内容,在有些看来,也许它并不算经典,但是无论经典与否,在易飞扬看来,鬼屋系列的电影中恐怕能有超越它的也很少了。此片另外一个吸引人的地方是它的音乐,简直是让人心脏停止跳动的地狱之声。

易飞扬来到大铁门前,按了按门铃,里面传来一阵响动。

可是大铁门却没有马上打开。

“你找谁?”忽然一个声音从铁门语音器传来。

“我叫易飞扬,是斯蒂芬-金先生邀请我来的!”

“哦,你请等一下。”

没了声音。

易飞扬慵懒地靠在铁门上,摸出一根烟点燃。

还没抽两口。

铁门嘎吱吱打开了。

易飞扬道了声:“多谢!”就迈步朝里面走去。

从外面看,里面已经够大了,可是当你真正走进去的时候,才发觉,这里简直大得难以想象。

绿色的草坪,堪比宽大的足球场,各种各样的植被,以及花草,装饰着整个别墅的庄园。

在那绿色的草地上,豢养着许多美丽的小动物,甚至还有一头硕壮的麋鹿。

易飞扬服了,这就是有钱人的生活啊,不说别的,很多人连自己都养活,更别说养这么多宠物了。

就在易飞扬左顾右盼的时候,别墅内,走出来一个高大白人,手里牵着一头巨大的德国狼犬。

那狼犬龇牙咧嘴,吐着红舌头,用凶恶的目光盯着易飞扬这个不速之客。

那白人开口道:“你好,朋友,你就是易飞扬先生么?”

“是的,我是。”易飞扬忙回头答道。

那白人男子刚要继续开口说话,牵着的狼犬却突然咆哮一声,挣脱了绳子的束缚,一个跃起,狠狠地朝着易飞扬扑去!

“哦,该死!”白人大惊失色!

眼看那狼犬就要将易飞扬直接扑到,危难间,易飞扬毫不客气地抡起拳头,噗地一声,直接打在了狼犬的鼻头上。

“嗷”地一声惨叫!

那狼犬哪里想到对手会如此彪悍,鼻头又是它最脆弱的地方,当即被一拳打昏过去。

白人傻眼了。

瞅了瞅躺在地上抽搐的爱犬,又瞅了瞅活动手腕的易飞扬,须臾,竖起大拇指:“厉害!”



眼前这位身材高大的白人男子不是别人,正是美国传奇作家,恐怖大王斯蒂芬-金。

斯蒂芬-金是个奇怪的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写恐怖小说写的久了,自己的精神也趋于疯狂阶段。有的时候,他很喜欢观察死去的东西,比如丢在垃圾桶的死狗,死猫,死耗子,这些东西会给他灵感,他会立马想象出一个画面,一个主妇打开冰箱,里面盛放的不是什么奶酪三明治,而是一个死孩子!

如今,斯蒂芬-金又迷上了养狗,并且是那种最凶猛的狼狗。

在他看来,这种动物像荒外的野狼一样,还保留有动物大多数的兽性,而这种兽性正是他创作恐怖小说所需要的。

斯蒂芬-金喜欢看大狼狗将一只活鸡活活撕裂的模样,那种血淋淋的场景,会让他沉浸在死亡之中难以自拔。

他的家人十分反对他这种超常的行为,认为他这种是谋杀和虐待。

可是斯蒂芬-金却说,每一个成功的恐怖作家,都是疯子,你们和疯子讲道理,无疑等于与虎谋皮。

这只大狼犬的残忍,成为了斯蒂芬-金钟爱的原因,可是没想到今天却差点闹出事故。要不是易飞扬那凌厉的一拳,将发疯的狼犬直接打晕,后果真的难以想象。

第二十二章。【王者交锋】

客厅内,易飞扬打量着周围的装饰,其中一颗悬挂在墙壁上的鹿头,还有架着的一支来复枪,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是我去年在印第安纳州打的。上帝呀,为了追赶它,我差点摔进了悬崖里,不过上帝保佑,我福大命大,最后还是载誉而归。至于那支枪,则是我祖父最喜欢的武器,它一次可以装满七发子弹,开枪射击威力极大,砰地一枪,可以把任何动物的脑袋打爆!”斯蒂芬-金骄傲地介绍着自己的荣誉和收藏品。

易飞扬笑道:“我也很喜欢打猎,有机会一起研究研究。”

“研究?哦是吗?好的。”斯蒂芬-金愣了一下笑道。

易飞扬则顺手拿起那把来复枪,上膛,瞄准,比划了一下,来复枪在他掌心旋转一圈,潇洒,漂亮!

易飞扬赞道:“好枪!”

看着对方这种“自来熟”,斯蒂芬-金明显有些不适应。更害怕他把自己这把古董枪掉在地上。

以前那些前来拜访自己的文学小青年,哪个不是忐忑不安,要不然就手足无措,面对着自己张嘴结舌。可是眼前这位,很明显不属于这一类。

就在斯蒂芬-金担心对方拿着枪不知道要比划到什么时候,易飞扬却重新将枪放回原地,然后翘起二郎腿,坐到了沙发上,一副准备开谈模样。

“咖啡,还是茶?”见易飞扬坐下,斯蒂芬-金很热情地询问道。“我知道你们中国人都很喜欢喝清茶的,我这里有你们很好的西湖龙井,还有铁观音,当然,都是在唐人街购买来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正品。”

“随意吧,什么都好。”易飞扬笑了笑。说实话,他对饮茶饮酒并没什么太大的要求。

“看起来你是个无所谓的人那就龙井吧,我很喜欢它的味道。”

斯蒂芬-金让人准备了茶水,然后坐下对易飞扬说:“你一定很好奇,我为什么会邀请你见面,说白了,还是你的小说。”说着将易飞扬曾经寄来的稿子放在了桌子上。

“不可否认,你写的小说创意很好,真的很好。我从未见过一个新手能够把短篇小说的创意设计得这么完美。”

“不过,很遗憾,我不得不指出,你的文笔实在是有些”斯蒂芬-金撇着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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