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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李小龙的功夫人生-第5部分

小说: 李小龙的功夫人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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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剧也受到战争影响,日渐萧条。于是他带领剧团和全家横渡太平洋,来到美国,希望在陌生的国度重振自己的粤剧事业。在他看来,当时的美国远离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场,是家人最好的避风港和事业发展的好舞台。他的妻子何金棠是当时香港富商何金堂之女,是名门闺秀,她具有欧亚血统,这注定她即将出生的儿子将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混血儿。 
  当天,何金棠产下一男孩,这是她生的第四个孩子。她从旧金山打长途电话告诉正在外地演出的丈夫,和所有望子成龙的父母一样,两人希望自己的这个刚出生的儿子将来能有大的出息,于是他们商议为这个男孩取名“李振藩”,希望他长大后能够名振三藩市(旧金山市的音译),二十多年以后,他们的希望彻底变成了现实,这个刚出生的小子不但名扬三藩市,而且为全世界的人所熟知,他就是李小龙! 
  但在在美国人的观念里,却认为对一个小孩子不需要给他太多的压力,应该随每个人的性情去发展。于是,医院里的一位护士为这个孩子取了一个英文名字——布鲁斯·李(Bruce Lee),这个被李海泉用来申报户籍的名字,日后也被全世界的人们所熟知,被无数西方人伴随着竖起大拇指的动作从口中流利地一次又一次说出。 
  李小龙排行第四,他有一个哥哥、两个姐姐和一个弟弟。其实在李小龙出生前,原本还有一个哥哥,但是刚生下来,便夭折了。按照中国传统文化里的说法是这个小孩“给鬼魅捉去了,此鬼专捉金童。”所以,为了李小龙能够顺利养大,家里人给他起了一个叫“细凤”(普通话惯称小凤)的小名。为了保平安,家人还为李小龙戴耳环,穿花衣,扮成女孩状。但是李小龙从就和性格文静的哥哥李忠琛、姐姐李秋源、李秋凤、弟弟李振辉不一样,他天性好动,几乎半刻也闲不下来,而且无心上学读书。 
  李小龙出生不久,正值太平洋战争爆发,李海泉结束了美国的演出举家返回香港。那个时候,当时的香港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很太平,但是其实已处于沦陷的前夕。由于李海泉的在粤剧界的名气和他的勤奋演出,所以他们一家的生活还是过得不错的。香港的太平局面没有维持多久,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后,日本偷袭珍珠港,香港的英军无力抵御日本的进攻,终于沦陷在日军的飞机和枪炮下。人们纷纷逃离香港,但是李家却不愿意离乡逃难,仍在香港安顿下来,所以李小龙的童年有一段时间是在战乱中度过的。这有可能是李小龙民族意识萌发的大环境。就据说李小龙小的时候有一次曾站在楼顶,对着日本的飞机大声叫骂,使得周围的人都很震惊。 
  李小龙从小似乎就是一个和别人不一样的孩子。他虽然活泼好动,但是也有安静到令人惊奇的时候。有的时候李小龙安静坐着的时候,旁边的人会认为他是生病了。他有可能突然消失在屋子以外的地方,谁也找不着他。他也可能一连几个小时安静地呆着似乎在沉思着什么。许多年后,他的姐姐李秋源回忆他小的时候说:“小龙从小就很有毅力,很调皮,永远坐不下来,跑来跑去,但有时做出来的动作很奇怪。” 
  而且,童年的李小龙还喜欢恶作剧,耍弄人的花样总是层出不穷,捉弄的对象由家人至仆人,无一能幸免。李秋源清楚地记得,小时候家里有很多蟑螂,李小龙最怕的就是蟑螂和老鼠。尽管如此,他还是很不安分地捉来一只只蟑螂用线绑起来串成一圈,专门去套女孩子的颈部,吓得她们哇哇直叫。他的弟弟李振辉回忆道:“一次,一个朋友来看我们。小龙先把一枚铜币按在这个朋友的额头上,并说自己有办法不让这枚铜币掉下来。他让这位朋友闭上眼睛,然后悄悄地把这枚铜币取走,但是当事人并没有察觉。小龙又请这个朋友低下头,并轻轻拍打这个朋友的脑袋,这个朋友始终以为铜币仍留在他的额头上,旁观的众人则捧腹大笑。”   
  出生在西方的东方龙(2)   
  李小龙小时候虽然很聪明,却是厌恶读书。在学校上课使好动的他比坐牢还难受,他从不肯在读书上下功夫,学业几乎荒废。李小龙在校的表现曾让好几所学校都不肯容纳他。也正是如此,李小龙转过多所学校才勉强读完初中。李小龙的小学老师的郑先生回忆当年李小龙上课的情形时说:“想不到李海泉的二公子会成大器。” 
  或许正因为这样的表现,使得童年的李小龙性格有点孤傲怪僻,他喜欢我行我素,独来独往,他没有太多的朋友。在静默的时间里,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些什么,正是因为他能动能静的性格,为他以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露脸,从半岁开始(1)   
  李小龙的第一次在电影中露脸是只有半岁。虽然当时他还处在“混沌”时期,很多年以后无法对自己第一次上镜的表现无法评价,但是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机会,使他从此和电影结下了不解之缘。 
  那还是在美国,当地电影公司拍摄的影片《金门女》需要一名东方婴儿,由于李海泉到处演出,和该片导演相识,于是,李小龙被选中客串“演出”了第一部电影,这居然成了他演艺生涯的处女作! 
  李小龙六岁的时候,正是香港电影飞速发展的时期,当时的香港电影无论是从数量还是从质量上讲均有比较大的进步,俨然成为华人世界最大的电影生产基地。李海泉的所从事的粤剧事业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所以他也逐渐转行去拍电影。而李小龙,对读书实在是表现不出多大的兴趣,但在电影上却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由于父亲的关系,李小龙终于有机会进入电影表演这个行业。 
  如果不算在《金门女》中“活道具”性质的演出,李小龙真正第一次演出是在一部叫《富贵浮云》的片子里。随后,李小龙又在一部《人之初》的电影中担任小主角。在剧中,李小龙的“爸爸”是一个老实忠厚、工作勤恳的小职员,“母亲”是一个沉迷于赌博的家庭主妇,她把家里的积蓄都拿到了麻将桌上。片中的李小龙虽然年纪小,但已立志要当一个电影演员。一次,他和母亲赌气,竟然一个人跑到离家很远的一座山上。随后和一伙小流氓混到了一起,成了一个小偷,过上了流浪生活。一天,他碰巧偷他“爸爸”的钱包时被发现,飞奔逃跑的时候,却被一辆汽车撞倒了。在他弥留之际,“爸爸”忏悔说自己本该工作得更努力些,“妈妈”则说发誓说自己以后再也不赌钱了。但是那孩子还是怀着自己的梦想死去了。虽然影片和大多数商业影片一样,没有太长的生命力。但是李小龙十分动情的表演,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赞赏。 
  虽然年纪不大,但李小龙对演电影却十分投入,很有敬业精神。母亲回忆李小龙儿时拍摄夜戏时的情形说:“他吃完晚饭就上床休息。到了该去摄影棚的时辰,只要轻声一叫他,他立即就醒,手脚利落地穿戴好行装,精神抖擞地跟着父亲出门到拍摄现场去。但如果是早起上学,无论怎样大声唤他都不得醒。” 
  正因为李小龙的投入和之前出色的表演,在加上父亲李海泉的人际关系,李小龙的演的电影角色慢慢多了起来。 
  1950年,10岁的李小龙在参演一部根据同名漫画改编的《细路祥》。李小龙在片中饰演主角细路祥,细路祥出身贫寒,父母双亡,从小由做叔父抚养,他很小就在街边摆了一个出租漫画的街边小档,赚点钱贴补家用。由此他而结识了一个有正义感绰号叫“飞刀李”的黑社会头目。后来,细路祥因为归还了富翁女儿遭人抢劫而遗失的一条金链,叔父于是恳求富翁(李海泉饰)送细路祥进学校读书。但细路祥和现实中的李小龙一样不喜欢读书,而且还遭到了同学的歧视,于是他便自己决定到富翁开设的工厂当童工赚钱养家。细路祥因看不惯富翁的儿子颐指气使、不愿同流合污出私货而被罚苦役。他于是投奔“飞刀李”。随后,细路祥和“飞刀李”一起去那富翁的工厂打劫,以前的工友规劝他不要这样做,他愤怒地说出了一句很精彩的台词——那些为富不仁的人,不偷他的,偷谁呢? 
  这这部影片中,李小龙的演技崭露头脚,把一个不甘心忍受逆来顺受的小阿飞演得形象生动,血肉丰满。影片是20世纪50年代初期香港贫困的真实写照,细路样在剧中的精彩台词得到了当时人们的极大共鸣。 
  李小龙在这部和父亲第一次合作的影片里,不仅得到了李海泉自己表演的全面表扬,他还得到了后来名扬天下的艺名——李小龙!因为李小龙自己不满意被人叫作“小李海泉”,所以,当时影片的导演兼漫画家袁步云替他取名李小龙。因为李小龙是龙年出生,加上他在台上的“猛龙”英雄表现,所以大家都觉得“小龙”这个威名很适合他,而李小龙对这个名字也非常满意。   
  露脸,从半岁开始(2)   
  当时的李小龙白天要上课,所以他很多电影大多是被导演安排在夜间和学校的假期拍摄的。在李小龙18岁赴美前,他在极大的热情中参演的粤语电影居然有二十多部!其中包括广受好评的《细路祥》、《人海孤鸿》、《雷雨》以及《人之初》、《苦海明灯》、《慈母泪》、《父之过》、《千万人家》、《危楼春晓》、《爱》、《孤星血泪》、《守得云开见月明》、《孤儿行》、《儿女债》、《诈癫的福》、《早知当初我唔嫁》《甜姐儿》等。17岁那年,李小龙在根据曹禺同名小说改编的香港故事片《雷雨》中饰演二少爷周冲一角。这一次精彩的表演,使得李小龙又一次受到了许多著名影评人的好评。 
  除了醉心于演电影,李小龙还有一个爱好,那就是跳舞。那个时候,李小龙因为长相俊美,又是小影星,所以很得女孩子的喜爱。李小龙很有表演天赋,他的潜意识里也有天生的表现欲。他的哥哥回忆说,“小龙每天早晨要用15到20分钟的时间站在镜子前,把头发梳理得一丝不乱,并且自我欣赏一番。这成了他的晨礼,和他要弄清自己的服饰是否得体与漂亮一样重要。这一切都结束了,他才出门。”而跳舞,除了强劲的节拍符合李小龙的个性外,或许更能满足李小龙的这种强烈的表现欲望。 
  李小龙的“舞林高手”的名头并非是浪得虚名。或许,李小龙当初学习舞技时仅仅是为了去结识漂亮女孩子,但是无心插柳,李小龙爱上了这项符合他性格的运动。而且他确实花费了相当的时间和心血来练习自己的舞技。1958年,李小龙凭着自己精湛出色的舞技获得了全港恰恰舞公开赛的冠军。后来,曾依靠的自己的舞技来谋生。1959年5月,李小龙来到美国定居,几个月之后他在西雅图,白天到爱迪生技术学校上课,晚上就教别人跳舞来赚取生活费。 
  在李小龙看来,跳舞和功夫似乎有一定的相通之处。跳舞对李小龙练武时控制节奏不无益处;有意思的是,李小龙曾在香港以教武林前辈邵汉生学跳恰恰舞为交换条件,从邵先生那里学来一套宝贵的拳脚功夫。艺人元华后来回忆说曾目击李小龙跳功夫舞。他说:“当年我和林正英好熟,而林正英是李小龙助手,李小龙常会叫我去他家玩。其实李小龙不单功夫好,跳舞都好厉害,记得有一次看过他穿黑色三角内裤跳舞给我看,无论我播什么音乐,他都可以即时自创舞步出来,而且还是将功夫融入舞蹈,有时耍拳,有时只是秀肌肉,刚柔并重。”   
  曾经的街头霸王(1)   
  从孩提时代起,李小龙就喜欢自行其是,我行我素。由于他天性好动,又在电影拍摄片场看到武术师的身手,李小龙对武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更加喜欢到处找人打架,比试“武功”。十几岁时,他俨然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街头小霸王。 
  在一次体育课中,李小龙与高年级的一位同学发生争执,两人约定在课后进行了一场“决斗”,结果对方在李小龙的拳脚下败下阵来,李小龙尝到了胜利的喜悦及击败年长于自己的对手后的快感。在学校里,李小龙由于学习成绩不好而备受同学们的歧视,他于是用另一种方法——挥舞拳头来证明自己比别人强。也许是出生在战争年代的原因,李小龙从小便具有好斗的个性,他用自己的拳头让许多人害怕,很多时候,为了一些根本没有必要动手的事情而大打出手,甚至连对方的目光“不友善”也成了他动手的理由。他的这些行为不但没有证明比别人强大,相反,使得很多同学更加轻视他,甚至憎恨他,这个时候的李小龙,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霸王。惟一值得一提的可能只有一点:他在这时候结识了几个“死党”,包括小麒麟(原名际元宗,小龙的终身好友之一)、楚原及梁柏镇等人。这种霸王生活并没有持续多久。13岁那年,在一次街道斗殴中,李小龙的“功夫”终于不敌对方一个小个子,对方是专门练了功夫的人,吃了亏的李小龙陷入了反省和沉思中,于是下定决心要认真习武。 
  在1967年,李小龙在接受功夫杂志《黑带》的记者采访时道出了学武的初衷:“在香港,当我正是小孩时,我是一名小阿飞。总爱四处惹事斗非。我与我的伙伴曾用铁链及藏有小刀的笔作为武器。偶尔有一日,我问自己:如果我的伙伴不在我身旁,而我却陷入一场打架中,这会有什么后果呢?于是,我决定要学习如何保护自己。就是这样,我开始学武术。” 
  儿子下定决心要习武,李海泉知道无法改变李小龙的决定,便决定成全他,于是通过朋友的关系,为李小龙找了一位武林高手作他的师父——把咏春拳从大陆传到香港的一代宗师叶问。叶问是广东佛山人,20世纪40年代后期因战争迁到香港,他在香港开设武馆,招收门徒,专门传授咏春拳,是香港武坛著名的一代名师。叶问的身手和武德使年幼的李小龙油然而生敬畏之情。从此,李小龙跟随这位咏春拳大师学习拳法,如饥似渴、废寝忘食。 
  其实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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