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成败录-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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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民主革命时期,在蒋介石叛变革命后,中国有三大政治力量,一是国民党及其代表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二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其他劳动者及其处于下层地位的知识分子;三是以中间阶级为主体的中间势力,各民主党派主要代表中间阶级的主张与政治要求。各民主党派都是比较小的党,但他们中所云集的是知识精英,并且在中间势力尤其是中间阶级中有着广泛的社会联系。他们在国共两党的博弈中,常常能够可以扮演重要的角色。
蒋介石无视各民主党派,依仗国民党的执政地位,以大欺小,恃强凌弱,甚至妄想将它们置于死地,结果把各民主党派“逼上梁山”,使自己失去了中间阶级的支持。以大欺小,恃强凌弱,从政治伦理角度说,是不道德的,从政党制度角度说,是违背潮流的,一个不道德、违背历史潮流的统治集团,终究会失去其存在的意义。
治篇第134节 以党治国,政体难顺
蒋介石把国民党领上了执政党地位,他依托这个党,在中国政坛上,纵横捭阖,一人独尊,在大陆风光了数十年。
他视党如命,在他几起几落时,政权有过暂时的让渡,可党权、军权紧紧在握,不让给他人。他也看重党的建设,但基本上不是用现代政党理念与方式治党。从某种意义上说,蒋介石的权术影响与改造了国民党。
以党治国,一党专制,且以权术作为治党的主要机制,使国民党在堕落中死亡。
在蒋介石和国民党官方用语中,“党国”是使用频率最多的词语之一。在他们的意识里,国家是国民党一党的,国民党即是国家和政府的代名词,以党治国,一党专制,天经地义。
事例:
以党治国发轫于“训政”之初。蒋介石的所谓“训政”,就是要由国民党来训练人民行使政权,实际上就是国民党一党专制,以党治国。在“训政”伊始,蒋介石强调,必须“以党治国”,各社会团体,“一定要养成党化、军队化”,完全听命于国民党。1928年10月,国民党中常委会通过的《训政纲领》,把国民党法定为最高训政者,把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法定为最高权力的决策机构,把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定为指导全国实行训政、监督指导国民政府重大政务施行的机构。1931年,在蒋介石包办下召开的“国民会议”通过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这个《约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国家制度,确立了以党治国的法理。
1943年,国民政府改制,在形式上有些细微变化,但国民党以党治国的原则没有改。国民政府委员、五院正副院长、国民政府主席都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国民政府主席不是对全国人民或全国人民选出来的代议机关负责,而只是对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国民政府便是国民党的政府。
蒋介石撕毁政协协议后,1946年年底,国民党单独召开“国民大会”,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宣布训政时期结束,宪政时期开始。作为国民党执政通过的第一部正式宪法,比较全面地规定了国体、政体、人民与政府的关系和基本国策,在形式上也确定了一些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制度的条文,但这部宪法的基本内容与精神并非民主政治制度,以党治国、一党专制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
以党治国,实质上是一党独权,越俎代庖,以党代政,弊端不少,加上,蒋介石在实际操作中,加进权术色彩,使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政制很不顺畅。
在权力配置上,高度垄断,个人独裁。在训政时期,国民党独揽大权,政务包办,蒋介石独裁;在宣布进行所谓“宪政时期”后,虽有两个御用小党分享一点残羹剩菜,也只不过是装饰而已,基本政治格局依然如故。
训政初期,国民政府主席一职,《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主席为国家元首,对外“代表国民政府接见外使,并前行或参与国际典礼”,同时兼任中华民国陆海空军总司令。1928年,他当上国民政府主席后,不满足组织法规定给主席的象征性权力,为了进一步扩大主席的权力,1931年6月召开的国民党五中全会,应他的要求通过修改了《政府组织法》,这个《组织法》规定,主席不仅有公布一切法律、命令的权力,而且还有不经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直接提请国民政府任免五院正副院长、陆海空军正副司令及直属国民政府各部会和五院各部长的权力。后来由于派系之争,他居于下风,于12月辞去副主席职务,由林森担任国民政府主席,为了使自己手中的权力不因此而丧失,蒋介石在辞去主席职务的前两天,便授意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修改国民政府组织法,又将主席权力大大削减。1943年8月,林森病死后,蒋介石又由此代理主席,到担任主席,同年9月,又把国民政府组织法改过来,恢复了原来主席的职权。
蒋介石揽权成癖,非集权于一身不可。1943年国民政府改制的核心,是使国民政府主席不仅能“负实际政治责任”,而且可以肆意集权,实行独裁。主席对外代表国家,对内兼陆海空军大元帅,提名五院正副院长,并使掌握国家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等五种权力的五院正副院长对他负责;主席任期三年,但可无限期地连选连任,只对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而国民党总裁就是他,他可谓“君临一切”,把大权全置于自己手中或控掌之下。他还兼任了数不清的职务,国民参政会副主席团副主席、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大银行联合办事总处主任、中央军官学校校长、“新生活运动”委员会董事长、中央设计局总裁,等等,头衔之多、权力之大,空前绝后。
在政制组织机构的职能上,始终没有理顺。政制机构的设置,还是孙中山提出的“五院”制,背离“五权”分立、权力制衡的原则,而是实行“五院分治”,由主席统揽。最初之所以要设“五院”,一个重要原因是适应政治利益再分配的需要,因为那时“有功的人物至众,唯有庞大的五院政府才能够容纳他们”。只有设立平行的五院,才能调和彼此之间的利益。难怪一个外国记者当时称,国民党实行五院制的政制,是“兄弟间的分赃协定”。
五院制国民政府组织,大体上分为三个层次,即:国民政府本身,即主席、国务会议、辅助和直属机构;五院,即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五院各部会。五院制国民政府概括起来,就是国民政府总揽“治权”,五院分别执行“治权”。以后,也有多次大的变化,政制始终没有理顺,在五院与国民政府本身,五院院长与政府主席(后为总统)之间的职权划分,变来变去,没有定制,当然万变不离其宗,一切变动都服从于蒋介石独裁。
在机构设置上,照顾利益关系,因人而变,叠床架屋,人浮于事。除了上述三层次,定编设员外,还设置了很多辅助于机构,尤其是蒋介石的即兴之作不少,这样的运动那样的中心,层出不穷,随之而来的临时机构增设,由蒋介石“钦定”即可,到了抗战后期,尤其是解放战争时期,机构膨胀,人浮于事,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庞大的行政费用开支,不堪重负,这是当时通货膨胀的重要诱因之一。
在权力运作方式上,特务政治介入,把权力的使用异化为暴政。以党治国,一党专制,人民没有民主可言;而且低效无能的政府不仅不能给人民带来福祉,反而搜刮民脂民膏,人民群众不堪重负,常用各种形式表示不满与反抗。蒋介石独裁,也在国民党内树敌众多,常有分庭抗礼之举。为了维护国民党的统治和自己的独裁,蒋介石建立了庞大的特务机构,分两大系统,即“中统”和“军统”。这两个特务机构在活动范围、行动方式和机构设置上有所不同,但都听命于蒋介石。军统特务的头子是戴笠,军统特务要员沈醉后来说:“戴笠是佩在身边的一把犀利的匕首,也是最善于窥伺主子意图,最博得蒋介石欢心的一条忠实、凶恶的走狗。”
受蒋介石指使的特务组织,为了达到他的政治目的,绑架,暗杀其政敌,屡见不鲜;肆意逮捕、杀害共产党员和其他革命者、革命群众,杀人如麻;压制民主,镇压民众的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制造一个又一个的流血惨案,罪恶屡屡,罄竹难书。高压政治,压而难服,国民党置政权于与人民为敌的地位。
评析:
以党治国开始于国民党“训政”之初。这是与民主政治完全背离的治国方略,弊端种种,从国民党执政地位自身考察,最大的弊端就是以党治国,导致政体不顺,在权力配置上,高度垄断,个人独裁,所谓民主集中制只是闪烁其词的空话、假话,这是导致国民党政坛纷争不断,没有多大内聚力的体制性的原因;在政制组织机构的职能上,难以理顺,朝定夕改,规制失范;在权力运作方式上,特务政治介入,把权力的使用异化为暴政。
而紊乱的政制,使蒋介石的权术有了用武之地,他的确获得了很多很多。然而,1949年,在国民党腐朽政权即将倾覆之际,他玩弄“下台”的把戏,以愚弄“天下”,挽救失败的命运时,却再也不灵了。覆巢之下无完丸,蒋介石在大陆的一切政治权力与其“党国”一起被砸得粉碎。
治篇第135节 阉割“主义”,党魂不存(1)
蒋介石提出,要唤醒党魂。他自诩为孙中山三民主义的忠实信徒,要把国民党建设成真正的三民主义的党。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的《宣言》提出“从组织与理论上建设真正的三民主义的中国国民党”的党建目标。不过他所说的三民主义与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尤其是与他的新三民主义风马牛不相及。阉割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党魂荡然无存。
事例: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是与进俱增的革命理论。1905年,在创建同盟会期间,他第一次把自己的政治主张概括为三民主义,说:“余维欧美之进化,凡以三大主义:曰民族,曰民权,曰民主。”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经历了争民族独立、争民权解放、争民生幸福的三个阶段,“是三大主义皆基本于民。”此后,他和他的战友们对三民主义进行阐发、宣传,并指导革命实践。在这一革命思想指导下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王朝,建立了共和国。辛亥革命后,他的思想曾出现过迷茫,他认为前面两个“主义”的目标已经实现,因此,提出“一民主义”,宋教仁血案发生后,他再度打起民权主义的旗帜,主张“二民主义”。到了1919年,再次重申“三民主义”,《中国国民党规约》总纲规定:“本党以巩固共和、实行三民主义为宗旨。”此后,他潜心研究总结革命的经验教训,研究与进一步阐发三民主义,增加一些新内容,即中国革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内容。
以酝酿国共合作,改组国民党为起点,在他逝世前的两年里,把三民主义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宣言》,对三民主义作了合乎时代潮流的新解释,在民族主义中突出了反对帝国主义的内容;民权主义中强调了民主权利应为“一般平民所共有”;民生主义则以“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为两大原则。孙中山在大会讲话时特别强调:“现在是拿出鲜明反帝国主义的革命纲领,来唤起民众为中国的自由独立而奋斗的时代!不如此是一个无目的无意义的革命,将永久不会成功!”国民党“一大”在事实上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反帝反封建的纲领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回答与明确了国民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的革命目标和团结和依靠的力量,是新三民主义的灵魂。
蒋介石口口声声讲的三民主义,是阉割了“灵魂”的三民主义。蒋介石叛变革命,完全抛弃了“三大政策”,他对共产党使屠刀,而正是这个党诚心诚意地帮助孙中山改组国民党,使一个正在“堕落中死亡”的政党焕发了青春;共同掀起大革命高潮,推动与支持北伐战争;把屠刀对准工农革命群众。他不仅放弃了反帝的纲领,而且与帝国主义相勾结,维护其在华利益,为了得到帝国主义的支持与援助,不惜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他不但不反封建主义,反而与封建势力相勾结,残酷压迫与剥削贫苦农民,孙中山三民主义中的革命精神荡然无存。他打着“训政”的旗号,愚弄民智、强奸民意、压制民主、剥夺民权、不顾民生,孙中山三民主义中的民主精神荡然无存。
孙中山三民主义中的革命精神、民主精神被阉割、被抛弃,他所要坚持的,是三民主义中,主要是旧三民主义中的消极的因素。孙中山的理论如同任何一种革命理论一样,经历了一个从不成熟到比较成熟的过程,孙中山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增加新鲜内容,摒弃错误的、不合时宜的内容,同时,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在旧三民主义中存在某些消极的内容。比如,在“二次革命”失败后,在他的思想中出现的“一个政党、一个领袖”的思想倾向;强调党内集权,要求党员绝对服从领袖;在国共合作过程中,他一方面强调共产主义是三民主义的好朋友,另一方面,却认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包含在他的民生主义中,他要“毕其功于一律”,如他的世界观上的二元论。
蒋介石把这些消极的东西,加以坚持与放大,正如当年张闻天批评蒋介石的假三民主义时所说的,假三民主义的反动性“在于削弱与掩盖三民主义中基本的革命精神,保存与发展了三民主义中所包含的一些消极的与保守的因素,而使之成为不彻底的、富于妥协性的或片面三民主义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