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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纸上人-第8部分

小说: 纸上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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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说:“我真没想到,五姐还有这等本事。你们知道不?你们大哥在政府里,一个月才挣100块钱,他还是上过大学呢,咱们五姐几天功夫就挣了60。”
雪兰听了,有点不好意思,觉得自己得谦虚一下。
“姐、娘,你们别把这事看看得太容易了,其实写文章也要有灵感才能写得好,写得流畅,否则言之无物,人家杂志社也不收。”
三姐说:“我知道,你写了咱们三个的事情,所以才写得那么好。”
雪兰说:“要不是亲身经历过,也写不了那么真实。”
“没事,你能写就写,不能写咱们就干别的。咱们现在有院子了,可以包衣裳和针线活在家干了。”李氏说。
雪兰听后觉得很踏实,她在三姐和李氏中间睡着了,睡梦里,她似乎梦到了妈妈,妈妈的体温也是这样,让人安心、舒服。
几天后,雪兰在报摊上买到了新一版的《小说周刊》,她翻开一看,自己的小说竟然在前半部分,这说明她的文章很不错,所以才放在了前半部分。
在这个年代,文字都是竖排的,从右往左读,中国古代的书都是这样写的,至今日本和台湾也都是这样的格式。标点符号夹在竖排的空格里,没有双引号,只有类似“『』”的符号,文段成块状,浪费许多空间,看起来格外难受,其实西方从左往右横看的格式还是挺好的。
看着油墨印刷的一排排文字,雪兰觉得特别满足,她把杂志拿回家后,李氏也喜滋滋地看着,尽管她一个字都不认识。
“五姐,你再多买几本回家,咱们收着,也好当个纪念。”她对雪兰说。
雪兰只好又出去买了七八本回家,李氏还把几本锁到了自己柜子里。
这年头识字的人其实不多,普通老百姓都是文盲,只有地主才有这个闲钱和意识送孩子上学读书,以求‘修的文与武,卖与帝王家’。所以人们都尊敬读书识字的人,这代表了前程,甚至代表了高人一等的身份。
李氏就是这样,她还悄悄对雪兰说:“你要是个男孩就好了,将来也去考个状元。”
雪兰却想提醒她,状元早就没了。
☆、第 13 章
李氏真的承包了一堆衣服回家洗。
这大冬天的,在院子里洗衣服可是要命了,就李氏那小嫩手,没几天就起了冻疮,她却是忍着疼,继续干活。
用李氏的话来说,五姐虽然写文章挣了钱,但这不是长久的办法,还是要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才行。洗衣服虽说很累,赚钱也不多,但既不用抛头露面,又有固定的收入,她还年轻,干着也没什么。
雪兰却觉得脸红,她表面是个小女孩,但内在已经不小了。既然有能力,那么帮衬家里是理所应当的。她以为是自己那天说的话,让李氏觉得她没办法获得固定收入,所以才弄了衣裳回家洗。
想到这里,雪兰又坐到书桌前,她准备再动笔写点什么。她本想继续往《小说周刊》投稿,但是写了好几个开头,都不太如意。
这个年代还是很注重文章合理性的,要是把后世的穿越、重生什么的搬上来,就有点野书,上不了台面的感觉。不过为了能获得固定收入,写长篇小说连载是势在必行的。可雪兰能写出来的长篇小说,肯定不能发表在《小说周刊》,这种刊物太正规,文风也更拘谨,恐怕无法接受‘科幻’小说。
雪兰的《妻妾成群》是仿照《小说周刊》的标准风格写的,可谓量体裁衣,属于正统大路文。前世她就在《小说周刊》投过几篇类似的稿子,改过几十次才有这样的成果,继续写也可以,只是一定没有第一篇那种眼前一亮的感觉了。
雪兰又翻出她之前买的十几份报纸,浏览了一遍后,她锁定了一份叫《京郊晚报》的报纸。
这是北平当地的报纸,前清光绪年间就创刊了,不过目前它还是一份比较特殊的报纸,为什么说它特殊呢?举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有那么一两页都是广告,广告的标题大字如下:“内外痔疮见奇效”,这个简单,功效一目了然。
“妇科降生丹”,所谓几代医圣传人的奇方,女人吃了就能生孩子,不但能生孩子,还能生儿子。
“人参鹿茸灵芝海狗肾汁龙马酒,此酒大补,壮阳种子,一夜不倒,六旬老汉令女子着怀”,不要怀疑,标题就是这么长,真是应了后世人们的‘标题长长才有人看’。
于是明白了,这份报纸不太正经,虽然也有各类时事新闻,但总的来说,关于敦伦大事书写比较多。各种黄色小说,有古文的,也有白话文的,有的写得比较委婉,有的写得比较直白,总之是非常劲爆的一份报纸。
不要以为古人写的黄色小说不好看,人家古人比现代人会玩多了。
作为一个前世时潜伏各大小说网站消磨时间的姑娘,雪兰深深觉得古人写得OOXX,尤其是上了正规刊物的,都很有美感,还写各种香艳的诗词搭配,颇具内涵。
她瞪起狼眼,把这份报纸从头读到末尾,还追上了两篇连载。这两篇文章写得非常好,虽说是黄色小说,可是文笔流畅,辞藻华丽,作为男作者,却没有一般黄色小说的恶心感,反而有点唯美。
一篇叫《绝代女忧》,大体说一位女演员,那真是风华绝代,超级尤物,遇见一个男人睡一个男人,大到电影老板,小到身边小厮,统统睡了个遍。
雪兰看完后只觉得,欲望这么强烈,其实是有性瘾吧。不过人家不单纯写性,故事本身很精彩,写了不少电影圈里的黑幕呢。
另一篇叫《美人摇丝绦》,这个名字很美吧,但其中暗喻的邪恶意义,就不在这里表述了,大家可以自行想象。这还是篇奇幻小说呢,说是有个老头子,他捡到了一丸神药,吃了以后,从此金枪不倒,每个沾过他的女人,都没他不行。他也是睡遍了所有出场的女性角色,小到十三四岁的女孩,老到八十岁老妪。
于是,最精彩的出现了。
他吃的这丸神药叫‘壮阳补肾含精丸’,每一章里都会出现一次神药的名字,而这个药名就在同一张报纸的广告专栏里。
“人参鹿茸灵芝海狗肾汁龙马酒,此酒大补,壮阳种子,一夜不倒,六旬老者令女子着怀”,就叫‘壮阳补肾含精丸’。
雪兰决定往这份报纸投稿,首先这份报纸的风格比较自由,适合她随便发挥,其次这报纸在整个北平发刊。毕竟书写了敦伦大事嘛,再通俗不过的读物,哪儿能卖得不好呢。最重要的是,连载比较方便,如果她更新勤快,应该也挺赚钱的。
雪兰决定写穿越文。
所谓的穿越,古代早有先例了,‘黄粱一梦’就非常经典,聊斋等鬼神小说里也有类似的故事。不过真正像后世那样,写穿越到一个时代,然后融入人群的故事还是没有的。
正在这天,她又收到了《小说月刊》的来信。因为搬了家,这封信辗转好几次才收到。
编辑说《妻妾成群》被《京华日报》转载了,所以雪兰又收到了二十块钱的转载费。
《京华日报》跟《京郊晚报》可不一样,那算是北平最正规的报纸了,光绪时期由国家刊办的,后来发展成民营,但本质上还是整个北方最正规、发行量最大的报纸。
雪兰马上就出门买了一份,找到当期的报纸一看。
嚯,不但转载了,还有点评呢。
一个笔名叫秦风的人给她做了点评,点评的名字叫做《解刨》,评论很长。
“《妻妾成群》中,作者刘五姐用她特有的细腻笔触描绘了一个繁杂大家庭中的故事,女人间的勾心斗角,封建大家长的威严和冷酷,精神碾压下女主角的崩溃,全都描写的淋漓尽致如同秋日里斑斓的光泽,洒在生锈的器物上,繁华千里却遮不住腐朽的气息。作者的文风是纤巧的,柔美的,带着一种南方水乡的旖旎和瑰丽之感,却也字字之中隐含着冷静和理性的残忍,颓废感和失落感扑面而来,让人恐惧又无法自拔。明知作者正在向你解刨这个世界的残忍,她把最血粼粼一面挖出来给你看,你却无法移开眼睛,只能任由她把残酷扔在你脸上、身上女主角采薇就是这个残酷现实的写照,她在这泥潭里苦苦挣扎,为了活下去,她不顾一切把自己也染成了黑色,可最终一切成空,飞向凋零的结局深深庭院之中的豪宅大院也是最黑暗腐朽的地狱,情欲、金钱、权势的争夺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争斗、碾压、堕落,人性的扭曲和毁灭每时每刻都在上演,作者在呐喊着,睁开眼睛,看看这个糟糕的世界吧!为什么不奋起反抗,刨开这无望黯淡的人生!”
雪兰看得有点脸红,因为人家表扬得太厉害了。她只是仿照了后世许多类似文章的写作手法,又修修改改了许多遍才有了这篇文章,但是叫人家一表扬,仿佛她写了什么经天纬地的小说一样。果然超前时代的作品,都是受欢迎的。
这增加了雪兰动笔的信心,她准备的长篇连载是穿越题材。
穿越这个在现代社会被写烂了的题材,在民国时代还是极少见的。即便有小说沾边,但也没有后世那种动辄几十万字,融入时代内涵的小说。
雪兰写过网络连载小说,这种小说的特点是要持续连载,不间断更新。现代社会随着网络发展,网络小说也到了极为成熟的地步,许多网络作者甚至每天更新1至2万字,长年累月持续更新。即使其中废话连篇,剧情拖拉,形如注水猪肉,但作者写得足够苏、足够爽、足够详细,这也就使文章更趋近于真实,读者会觉得接地气和身临其境,因而成了一种网文风尚。作者们有钱赚,读者们觉得越长越爽,恨不能作者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写个一千万字。
雪兰初步定下写100万字,其实民国时期,上百万字的连载长篇小说也不少见,但雪兰不敢铺陈的太大,因为她也没写过几篇长篇小说,万一出现漏洞,就难以自圆其说了。
因为是往男性向读者群的报纸投稿,那么呼风唤雨霸气侧漏的主人公应该是男性。
一经穿越,主人公要凭借自身的先进知识和对历史的把握改变命运,达到平步青云的地步,在除掉大小BOSS,走向人生巅峰期间,还要有不少于两位的红粉知己相伴左右。
说起来简单,写好了却很难。当然也可以纯粹苏,这样虽然爽,却很不真实,读者难以买账。所以如何站在苏的角度往真实靠拢,这就考验作者的功底了。
如今穿越小说还没有后世那样烂大街,随便作者怎么创新。雪兰贸然动笔,不能写得过于夸张,要被当今的人们接受,雪兰认为首先应当贴近历史,不改变历史分毫,主人公融入其中,参与所有重大的历史事件,甚至主导历史事件,却丝毫没有违和感,仿佛历史上真的有这样一个人存在。甚至产生一种感觉,因为有了他的存在,今天的历史才会这样书写。
雪兰决定穿越秦朝,刷秦始皇。
一个考古系的大学生,在跟随导师挖掘一座秦墓的时候,发现了一枚琉璃珠子,那珠子流光溢彩、摄人心魂,主角韩海龙被珠子迷惑,一碰之下却昏了过去,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来到一千多年前的战国时代。
中规中矩吗?
雪兰还怕写的太随意呢,这年头的人很注重文学性和美学,你看他们写个黄色小说都写的那么华丽,遣词用句十分斟酌。所以雪兰特意去买了几本书,专门研究小篆的,来学习那个年代的语言特色,谨防历史人物走形。又把《战国策》和《左传》上的相关篇章按照时间和地域一一列出,主要人物也列出来做了标注。
这年代的读书人不是后世那么好糊弄,人家从小学习的就是传统文学,四书五经和史书经典都学得精通,雪兰要是写出个秦兵挥舞‘铁剑’砍人之类的,一定会被笑破肚皮。
考虑到如此,雪兰整整筹备了一个多月,这才开始动笔。
☆、第 14 章
李氏这些日子过得不错。
她跟周遭邻里结交,只说自己男人死了,带着两个女儿闭门过活。邻里都是善心人,怜她不容易,平日经常帮衬。那些小媳妇经常串门聊天,也会介绍些缝缝补补的活给她。所以她虽然累,但心里踏实。
小女儿最近在用功读书,早上很早就起床,几本书全瘫在桌上,她在纸上写写画画,忙得头也不抬。有时候弄到深夜,还要点灯熬油。
她笑她说:“你这是要考状元吗?没得熬坏了身子。”
女儿却说:“我要写本书,所以要看许多材料。”
“写书?”李氏觉得惊讶,这在她看来似乎是秀才老爷们才能干的事。
“我想写点东西,再赚些钱。”女儿说,“不能让你太操劳。”
李氏心里感动,与她说:“你能挣钱帮衬家里,娘很高兴。但挣不到也没事,你才这么丁点大,又生过大病,不要累着自己。实在不行,咱们再搬家,找个便宜的住处。”
女儿答应得好好的,转头又看书去了。
李氏想,读书识字就是好啊,看她的女儿,才十三岁就能养家了。她家老爷是不知道女儿的能耐,若是知道,一定不会这么作践她们。
三姐从外头回来了,她穿着厚厚的棉衣,却冷得直打哆嗦,一进门就长叹了口气:“还是没找到工作,工厂里只要男工人。”
李氏安慰她说:“不用急,早晚能找到,不然你也学你妹妹写文章,你也会写字不是?”
三姐却笑道:“我可写不出来,过去在学校里老师叫我写文章时,我就头疼,半张纸能写一个时辰,写的文章也狗屁不通,还是别为难自己了。五姐就是有这份才气,她才读了几年书啊,写出来的东西像个大人似的。可见她人虽然小,心却不小,我瞧她读的那些书,许多连我都不懂。”
李氏听了,心中更是欣喜,叹小女儿聪明。
“五姐呢?还在屋里闷着?”三姐问。
“是啊,这都一个多月了,也不出门,看着人倒是长胖了不少。”
娘俩对视一眼,笑了起来。
这时,门帘晃动了一下,小姑娘拿着一个信封走出来。
“三姐,等会儿你出去的时候,帮我把这封信寄出去。”
三姐接过来一看说:“咦?这不是寄去《小说周刊》的。”
“这是寄去一家报社的。”
“哪一家?我瞧瞧《京郊晚报》”三姐的脸色就变了,“这这报纸我看过,不是什么好报纸,你怎么往这里寄!”
“怎么?有什么不好?”李氏忙问。
三姐站起来,戳了妹妹的头一下说:“人家《小说周刊》给你一千字两个大洋,你不好好写文章,报答人家慧眼识‘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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