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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特工皇后不好惹-第33部分

小说: 特工皇后不好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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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

“谢谢!”

她低低告了一声谢,接了过来,包袱很轻。

“去吧!换衣裳去!”

秦逍温笑的拍拍她的头顶,那举止,让她觉得自己还真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

她没有多说什么,拿了衣服,罗成去开了另一间农舍门,先往里面探看了一番,确定没什么危险以后,才让云沁进。

*

*

脱了王妃裙,撕下王妃容,穿上以前最爱穿的衣裳,绾起以前最常绾的发髻了,出来时,她不再是慕容瑶,而是七小姐云沁。

穿的是一身是粉米色的裙子,并不繁复,胸前上绣着梨花,配的丝线能在阳光底下熠熠闪光,腰际束带很宽,一朵朵含苞欲放的小花环环衔接,托出了一个纤细的腰肢,裙摆上覆着一层薄纱,颜色稍浅,裙角上又是一圈小花——整件衣裳,简单而清艳,颜色清雅,搭配温和,不张扬,显别致。

是她喜欢的类型。

以前,她挺喜欢梨花,现在,她喜欢琼花——从五年前开始,那种喜好慢慢的改变了,并且渐渐的在定形。

梨花的花语是:纯真。

琼花的花语是:完美的爱情。

一个女人,终其一生,最想找到的是一个落脚的港湾,她跨越千年,执念的就是那样一份一直难以忘怀的爱情。

院子里,秦逍正坐在亭子里,低低的和段仁说着一些什么,而罗成呢,则守在门外头,门神似的,听得开门声,他转过头看。

云沁没有留心他的表情,只看到秦逍敏锐的侧过头来,看到她,微微一笑,挥挥手,让段仁退下,走了过来,说:

“哟哟哟,这小模样,真是越长越漂亮了……真叫我娘全给说中了,长大后,必定是标标准准的倾国佳人!这么好看,真想藏起来,叫别人都看不着。可惜不行呢……”

他遗憾连连,微笑如花,目光在她精致的脸孔上游走,一寸一寸的挪动,带着满满的毫不掩饰的思念之情,凝睇着,审视的,恨不将在她脸上好心刻上他的印迹,以表示那么一种心情。

她瞪着,笑骂:“秦逍,我不是南楚皇帝,用不着你来拍马屁……”

他目光一闪,一笑:“在你眼里,我是那种爱马屁的人吗?”

“不是,不过,你刚刚那话就是有拍马屁的嫌疑,我与你认得十五年,番番叫你骂丑丫头,臭丫头的时候多,你什么时候夸过我一句。赞过我一句。今天,你这语气,太叫我受不了了……我倒情愿你还和以前一样……”

“今时不比往日。小丫头长大了,我若再骂,再跑个没影没踪,那我不是亏死……偶尔也得赞一赞,让她小小陶醉一下……走了,我们先去你农庄接囡囡,然后,到我别馆去可好?今天在我那里住一夜,明天,我陪你回云家去!至于这边的事,交给你的属下就好!”

他温笑的说,伸手牵住了她的手,拉着往外去。

秦逍已经都替她计划好了,如同小时候一样,件件事儿都她安顿妥当:今天学什么,明天练什么,后天往哪里去玩,或是拿些账册来给做,或是拿些当世名人名单来让她记,或是拿些奇闻轶事来叫她看,总之,想着法儿的要调教她。

“秦逍,我们还是先找个地方说话。”

现在的她,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事事愿意听他吩咐行事的小丫头:他想见囡囡,没什么问题;回去云家,也行,她总得回去的,有他跟着,父亲会留几分情面;可婚事,没得说了!

她挣脱了他的手,转头走去对罗成说:

“罗子,你和小常,把那两个人关起来!我和五公子出去兜一圈,回头会去看囡囡,你让常在不必等我了,至于你,办好这件事,就回去,省得被怀王怀疑。”

“主子,这样子,妥吗?”

他低低的问,秦逍是怎样一个人,他是知道的。

南奇北煞,都是惹不起的主!

现在看来,他的主子把两个都给惹了——一个未婚夫,结果,她给他带了绿帽子,五年前逃婚,令他陷入非议里,现如今,人家跑过来,显然是要让她去履行婚约的,而看主子的意思,并不愿意。

另一个是“假丈夫”,瞒天过海,她在人家身边做戏,那戏要是哪天穿了邦,那就有得有麻烦了。

“他是我五哥!”

云沁拍拍他肩,秦逍从来不曾在她身上使上坏,哪怕她伤了他的心,他都不曾骂过她一下,不管他的心,有多深,他自小待她的那份心,还是很真的。

罗成迟疑了一下,点点头。

这时,农庄外,又传来一声马啼声,有人飞身下马,以风一般的速度来到秦逍身上,递给了他一个密信丸子。

秦逍没避开,剥出里面的小纸条,一看,温和的脸色顿时一凛,那如春风似轻柔的眸光,也一寒,但见他那么轻轻一碾,那信,顿成粉末,手一松,纷纷散落到地上,钻入草丛,看不见。

换作以前,她一定会问:“发生什么事了?”

那时,他的事,就是她的事,她会直问。‘

但现在,她与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她并不想知道,也不想参予,故,只缄默,不问。

秦逍转过了身,温笑中微带遗憾,说:

“看来,今天不能和你说话,我有点事,得去处置一下……”

“好,你去忙你的事吧!”

事情可能真的很急,秦逍没有再多作停留,带着段仁转身——他们的马就在篱笆墙外的桃林里悠哉的吃草。

白衣飘然的男子,跨过马,往她脸上流连了几眼,驱马飞奔离开。

她吐出一口气,目送,小的时候,和秦逍在一起的时候,感觉很温暖,很贴心,如今,却感到倍有压力,那一纸婚书,令她头疼——那样一个优秀的男子,应该得到一个全心全意为他,深爱他的男子,她给不了那样的情深不俦。

自小到大,她对他的感情,一直只是亲情。

如今,她的心,只有囡囡,爱的也只有囡囡——在这个世上,再没有一个男人,能令她放开了去深爱。

她理智的想掌控好自己的人生之舵,想让自己的日子过的舒服,不受人摆布。

她没想到的是:她自认为掌握着自己的命运,事到最后,才发现命运从来被别人操纵着,所有的幸福,都是一个假相,在神不知鬼不觉的岁月流逝里,她就被人狠狠摆了一道,那一个个算计她的人,竟还是她最亲最近的人——

要是,刚刚,她能凑过去窥探,就会看到那封密信上写有这么一句:

“稳婆已找到,命危!”

但,就算她看到了,也不知道那代表的是什么意思!

很多事,她完完全全被蒙在鼓里,直等某一天,爆发!

待续!

第十二章,绕膝欢,家有小精怪 (荫)

1

故人庄,是座落在洛城外的一个小村落,司靖带着孩子就住这里,他们并没有选择入洛京,住到繁华的客楼。

这是她的主意。

京城地儿太过复杂,住在郊外,不太引人注目。囡囡那孩子皮,生的又美,加上滑溜的就像泥鳅,一个转眼没看住,早就跑没了,加上,胆子大的出奇,仗着学过一些三脚猫功夫,保不定就能惹出一些小麻烦来折腾人呢!

倒不是因为这里是京城,权贵多,她便怕,而是实在犯不着。

太骄纵,并不好,她从来不是那种爱显摆爱出风头的人珂。

洛京城外的农舍云庄,很小,她是没有来过,听司靖说的,只有七八间农屋,前有果林,后有竹园,边有小河,环境清幽,两年前买的,庄上有人在打理,干净整齐,是一处可以闲居的处所,虽比不得那华丽的庄园,倒也别有风情,可修心养性,练隐士风骨。

云中阁的买卖,这几年越做越大,挺赚钱,她从来不缺钱,顶好的庄园也有几处,银子金子哗啦啦一大把,不过,她从来不主张刻意的浪费,奢华也要有一个度。

他们都说女儿得富养,否则长大了,容易被骗俪。

她给囡囡的生活,尊贵时候尊贵,一呼百诺,众星拱月;简朴时候便简朴,一切生活需自理——一个女子,不仅要有自己的品味、智慧,也要懂得民生疾苦,贴近纯朴生活。

她既要活的像个小公主,也需懂得收敛,做一个稳重内敛善于藏拙的人儿,不能太娇贵,不能太轻浮——雕梁花栋间养出来的孩子,尊贵有余,灵性不足,山间农庄里的日子,那也得用心品味品味。

为了骑马方便,云沁还是让罗成去弄了素净的布裙,将头发简单的绾着,马呢,也不是那种特别名贵的,寻寻常常,这样比较不起眼——这样一副打扮,她还是美的惊人。

骑了马去云庄,要从西城,绕向东城,很久没有见囡囡,总得给那孩子带上一些礼物,云沁往热闹的集市上买东西。

洛城就像不夜城,从早到晚,永远那么热闹。

果然就如罗成所说,萧缙当真在城内城外搜索,路上时不时会看到洛城府的官差在近郊查看,一队队的,还出动了不少人,一个个往她身边走过,哪个知道她就是他们要找的那个刚刚被人掳了去的“怀王妃”,倒是她生的好看,却单身骑马入城而引来了不少人的侧目。

在西楚,少有女子骑马。少女尤是。

残霞尽西天,余辉将尽时,云沁才入城门,身后一阵踢踏踢踏的快马车传来,就连地面都被震的颤动。

她下了马,正想往最近的店铺里去,听得声音,转头看,这一眼,好坏不坏正好看到了那越出城门的萧缙,快速狂驰翻起了那淡色的衣角,面色肃然。

她急忙驱马让开,不想以云沁的身份,和这人有什么纠缠:直觉,一旦缠,就甩不掉。

她迅速的将目光移开,又巧不巧看到了叫人挠心的一幕:

五六个五到八岁的孩子,正在玩老鹰捉小鸡,一个个玩的满脸黑黑的,嘻嘻哈哈,小母鸡忽就带着一队小鸡蹦蹦跳跳的冲了出来,听到有马蹄奔腾的声音时,其中三四人反应灵活的逃开了,另两人因为失重力,踉跄着滚到了马路中间,眼见得要命丧马蹄之下……

“娃娃,小心……”

云沁一骇,娇叱一声,翻身一纵,身如穿梭之燕,掠地而飞,贴地而去,想将孩子救起。

但两孩子滚散了,她只能救下其中一人,另一个滚的太远,根本勾不着,她脸色骇白,眼见惨剧即将在眼前发生。

千钧一发之即,那飞虎一声嘶叫,前蹄站立了起来,嘎然而止,停在了孩子小小的头顶边上。

那孩子胆儿还真大,睁着大眼睛,骨碌碌的看着。

萧缙将马头调开,翻身下马,拎着孩子衣裳吊了起来,令他站稳,那冷硬的淡漠的脸孔上勾出一抹笑,隐隐约约,几乎不见,勾亮了他神情,有点“铁汉柔情”的意味儿。

这一刻,他不像怀王府遇见的那个男人,总是深的可怕。

这一刻,他挺有人情味,而且还伸手摸了摸孩子的头,风带过他说过的话:

“这么调皮捣蛋,大路上能这么闹这么玩的吗?日头马上就要下山,你娘喊你回家吃饭了,走,回家啃馍馍去!别在路上玩儿了!”

“哦!吃饭去嘞!”

孩子眨眨黑白分明的眼,欢呼一声,就撒开脚跑过来,拉上同伴,跑了。

一个拥有着生死予夺大权的男人,也有这么感性的时候,就像在国寺里一样,他愿意肯出手搭救一个草民,这就是怀王的魅力所在。

云沁一怔,不觉而笑,为那孩子庆幸,白白拣了一命。

也许这么小的孩子,终其一生都不会知道自己小的时候曾被一个高高在上、尊贵无伦的王爷救过一命。这个王爷,也许还有可能成为以后西楚的王。

“轻功不错!”

萧缙跨过马,勒着马缰,没有走,而是驱马走到了她面前,冲她眯了一下,那眼,有打量与好奇。

她的轻功,是不错,嗯,以后,记得自己做“慕容瑶”的时候,绝对不能再乱使轻功,这种人,有着让人叹为观止的记忆力,会被穿梆的。

“这位爷,您的马技也不错!孩子得记你一辈子恩德!居然能死里逃生。唉,那小命,大呢!必有后福!”

云沁微笑的答了一句,声音甜津津的,和做慕容瑶的时候不一样。

此刻,虽一身布衣荆钗,但丝毫不显卑微,立于大路边上,从容的面对着马上之人的俯视,那水灵灵,弯弯的带着笑。

萧缙挑眉,忽然一笑,好像觉得有趣,可能是因为觉得她的胆大吧!

在西楚,一般女子咸少会与自己亲人或丈夫以外的男人说话,若是对话,便是轻言细语,带着几分矜持的,飒爽的不是没有,不太多见,而她现在是村妇的打扮,在面对一个权势薰天的王侯时,无所畏惧,的确有点不一样。

她就是不屑伪装,云沁就是云沁。在云府外,她只想做一个真实的自己。她没有再说话,拉了自己的马,慢悠悠的往对边的而去,心下琢磨着该买一些什么好玩的东西给囡囡。

萧缙瞅了一眼,驻于马上良久,才再度一夹马腹,一行人则很快飞马而过。

他与她,各走各的路,总是在不断的寻找,不断的在错过。

****

最终,云沁什么也没买,囡囡的生活里什么也不缺,只缺一个父亲,这是她没办法满足她的,除此之外,她需要的是她的陪伴,而不是将她扔给别人照看。

骑马来到云庄,眼见得绕过那竹林就到了,心情变的极为的舒畅,有一种满满被填的喜悦。

那小小的人儿,是她所有生命力量的源泉。

“野孩子,你是野孩子,我娘说了,你没爹,你是野孩子……啊……”

一个五六岁的顽童捂着满头包,惨叫着被人踢着滚了出去。

云沁勒住马,因为那“野孩子”三字心一沉,定晴看了一眼,这是怎么一回事?今天她怎么那么有孩子缘,时不时遇上孩子打闹。

正想着,从林子后,又冲出十来个孩童,将地上的顽童给围住,同时,他们又纷纷让开道,就像迎接女皇似的齐齐看着一个方向,似乎在等某人发话,一个个脸上全是敬畏之色,仰望之情。

那些稚嫩而发亮的眼光,令她想到自己在云中阁堂上训话时,底下那一帮子投递过来的眼神,一个个都把她当了神似。

云沁将手支在马头上饶有兴趣看着。

没一会儿,一个梳着精致小辫子的漂亮女娃儿,身穿一身火艳艳的贴身小劲装,手执一根银白短鞭,笑眯眯的睨着一张粉嫩粉嫩的脸蛋儿,来到那顽童身则,居高临下扣扣人家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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