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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此生等待-第3部分

小说: 此生等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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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慌张的快步向前,她不敢再继续感受众人的目光,似乎她脸上写了“第三者自作自受”几个字似的。
  夏珺实在忍不下去了,她躲在角落试着拨了耿立明的电话,手机听筒上传来了那个男人声音的同时,泪水喷薄而出,无声而又撕心裂肺的哭泣。
  虽然在心里咒骂了这个男人上万遍,无数次嘱咐过自己再也不要搭理他,再不要给他任何靠近自己的机会,就连在梦里都总是出现追杀他的情景,也发过无数次的誓,此生不要再见到他,要忘记他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这些看似铜墙铁壁包裹着的毒誓还是被她破了,破坏得如此轻易,如此自然,如此轻描淡写,此时此刻,除了他还有谁能给她安慰呢?
  这次耿立明来得倒是快,不像每次约会总是让夏珺苦苦等待一样。
  处在人生最无助、最无奈的时候,夏珺不想再说怨谁、恨谁的话了,事情已经发生了,这不是夏珺的错,亦不是耿立明的错,只是命运安排给了他们,有些苦难必须由她来承受,只有承受,没有其它。

  七、那份真情岂是轻易能断
  夏珺改变了很多,她不再相信任何的密语甜言,就连跟男同事说话时也刻意保持了距离,好像得罪她的人不是耿立明,而是被全世界的男人给得罪了,要誓与这世上所有的男人为敌了似的。
  只要心里哪怕还有一丝丝的蠢蠢欲动,肚皮里面深处的伤口便会用针扎一样的疼痛来提醒她,不长记性么?快快远离男人,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你因为男人受的罪还不够么?非要弄个遍体鳞伤才算完么?真是不知死活的傻女人!
  这样的声音在人流手术后,跟随了她好一段时间,不是臆想,真的是可以听到的声音在对她说,很清晰、很真切的声音。
  她的话也少得可怜了,平时,除了必要的工作需要的交谈外,只和女同事淡淡的聊几句,表情却也总是呆板、落寞的,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致来,整个人看起来像是死过一回了似的,面对一切,心如死灰。
  她几乎都有点不再相信生活了,她痛恨那些被说成天崩地裂、海誓山盟的爱情,她觉得那些不过都是无聊之人闲时编纂出来骗人的胡话,世上根本就不存在至真至烈的爱情,更别说什么一生不变、为爱而生了,都是屁话。
  男女之情,不过是出于欲望而瞬间爆发出来的一种令人作呕、事后追悔的无稽之事罢了。
  孤寂中的夏珺迷上了网上的一个组织,那是为着共同喜爱的一个歌手而自发组成的粉丝团,这些年轻人在网上互相交流着喜欢的音乐,探讨着偶像的最新造型,说着各种美食的制作方法,有时还会组织一些集体活动。
  和一群陌生的年轻人在一起,夏珺觉得自己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仿佛又回到了去青岛之前的日子。
  他们的相聚没有过去,没有彼此熟知,没有苦痛,没有前科,有的只是为着共同喜爱的一个人取得的成绩而真心祝福、真心热爱、真心期盼。
  他们在一起的话题永远是围绕着共同的那个人,与自己的生活毫无关联的那个人,永远不会牵扯到参与者自身,这让她能够放松自己,觉得身上不再有任何思想负担,暂时忘记现实残酷的人生。
  唯有这样的时刻,她才能短暂的找回从前的自我——那个总是开口滔滔不绝的说话的自己。
  虽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但逃避有时真的可以将一个人快速地从苦难中解救出来,用短时间的忘却,来舔噬自己的伤口。
  不过,在夏珺做了人流手术后,耿立明对她的关心却像开闸放水了一样,不断汹汹涌来。
  每天下班总会按时来接她,她还收到了平生第一次的“99朵玫瑰”,只要夏珺提出想吃什么、想玩什么、想要什么,他便会以最快的速度带她去达成所愿,哪怕是刁难。
  一开始,他的这些行为令夏珺觉得恶心,因为这些优待都是因着那样的原因才得来的。她认为耿立明的行为,绝非出于本心,绝非出于爱,而是一种怜悯,一种出于对受伤害的人的可怜之心,她觉得耿立明是个慈善家,而自己便是那什么都不会做,等待别人施舍的可怜虫。
  但是,慢慢的,伤口的疼痛倒也减轻了不少,当别人的话题中涉及到的时候,也不会再像之前那样敏感了,心上的伤口似乎也会奇迹般的愈合,难道这世上,真的没有什么伤口是不能愈合的么?
  时间一长,面对耿立明,竟然都不是那么深切的恨了。
  人的本性还是贪婪的,耿立明每日的无微不至不能说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那份试图深深埋葬的真情排排徊徊总也不肯消失,真情,动了便是动了,那是一种不可复制又无可挽回的物质,在人的一生,只有这种情感是有着绝对使用次数限制的。
  也许命运的安排注定了他们两个人的相爱,但造化弄人,又使他们受尽折磨,不得善果。
  女人毕竟是感性的,总也不能把空自己的感情,往往会轻易的被感情所左右,又很容易随着自己的感情发展来处理事情,这也使夏珺在这条本不该走下去的路上越走越远。
  女人的真情当真是无法自控、无法放弃的。

  八、美味背后
  夏珺是个在吃方面很挑剔很细致的女人,生活中她可以忍受不买新衣服、不买化妆品,但一天也忍受不了没有美食。
  她在公司里有事没事的就会跟同事一起咒骂食堂的万恶,原本大家还不觉得什么,可就怕这一传十、十传百,添油加醋,以讹传讹,转眼食堂的罪恶就成了全公司皆知的秘密了。
  其实从表面上看,食堂每日的饭菜还算干净的,品种也称得上丰富,轻易让人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食堂里的午餐分为左右两个区,左边是米饭炒菜,每天有十几种不同的菜品可供选择;右边是面食区,拉面、饺子、烙饼、煎饼、馅饼什么的,品种也很丰富。
  每每看到旁边的人吃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夏珺总会习惯性的觑着鼻子说,“小林,你看那些男人,真是好糊弄,这种饭菜还吃得那么香,真想不明白”。
  “虽然我也觉得没有家里的饭菜可口,但是”林曦兰也看了一眼那几个大吞特嚼的男人,“唉呀,总之,还算凑合了,比我们学校食堂强的多了,珺姐,不好吃,你就少吃点呗,反正你也要减肥”。
  夏珺瞥了林曦兰一眼,“就是你们这些人把食堂的人给惯的,做什么你们都吃,就算是猪食也说香”。
  林曦兰不再说话,她怕夏珺说她也是猪,低头耙拉着自己盘子里的饭,可饭到嘴里怎么也不是滋味,脑际周围总是徘徘徊徊“猪食”两个字。
  又勉强吃了几口,夏珺便起身,将托盘里满满的饭菜全部倒掉了,继而在水果筐里挑三拣四的,好像长成什么样的水果,都不入她的眼。
  林曦兰对她的做法也有些看不惯,先不说什么“粒粒皆辛苦”的大道理,单就她的行为表现,典型一个更年期妇女。
  “给,”夏珺递给林曦兰一个苹果——经过精挑细选的苹果。
  “你是不是总觉得我说的话有水分呢?”夏珺穷追不舍的质问林曦兰。
  “什么,什么话啊?”林曦兰大口大口的吃着苹果。
  “呵呵,我就知道你是怎么想的,这样,我带你绕到食堂后门去看看”。
  夏珺神神秘秘的走在前面,绕过光鲜豪华的写字楼大门,沿着玻璃外墙向车库方向走去。她好像害怕林曦兰会偷溜似的,紧紧抓着她的手。
  在两栋写字楼之间,竟有如此背阴的角落,这里很少有人来,一般都是运货车卸货的地方。
  但脚下却像是踩到了什么,油渍麻花的。
  “嘘,”夏珺给林曦兰打了个不许出声的手势,继而用细小到仅能她们两个人听到的声音说,“我也是上次出来办事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诺,你自己看吧”。
  透过挡在身前的柱子,正好看到不远处停着一辆破烂不堪的面包车,有几个人正在匆匆忙忙的从车上往下搬运着什么,有成箱的、有高桶的,里面装的究竟是什么,却不知道。
  正要开口问夏珺,却惊异的发现,从那两人搬运的箱子上滚落下一袋东西,再一看,竟是一袋白白的馒头洒了,铺了满地,那人却不急不忙的一一捡起来,重又放回了箱子里。
  遥遥听见两人的对话,“还能吃么?”
  “怎么不能吃,又不是你吃,怕什么的”。
  “不脏么?”
  “你不说,我不说,谁看得出来,再说了,人家白领工作的地方,地面都干净得能照人,根本沾不上土”
  眼前的情景,惊起林曦兰胃口的阵阵翻涌,侧目发现夏珺正在审视的注视着自己,想说什么,却又没有开口。
  “怎么样?”夏珺抢先一步问到,“我那天看到的可比这个恶心的多了,你不知道他们用手从炒好的菜里往外挑出多少只死苍蝇”
  林曦兰赶忙截下她的话茬,“好了,别说了。。。。。。我一直以为他们卖的饭菜都是在食堂现场做的呢,没想到他们每天还摆好现场制作的样子,累不累啊?他们为什么舍近求远呢?”
  “这个你就不懂了吧?不管怎么说,他们做的都是小本生意,赚的也是辛苦钱,写字楼里的水费、电费都是需要他们自己交的,本来承包下这个食堂就够贵的了,要是再加上在这里现场制作的费用,成本可比在他们自己的小作坊里面制作要高出几十倍呢?所以,他们宁可舍近求远,将做好的饭菜每天这样运来运去的,还要不厌其烦地制造种种假象,”夏珺像专家一样为林曦兰详尽的分析着。
  “不看还好一点,真是一看吓一跳,以后,我也不在食堂里吃饭了,珺姐,以后我们每天中午出去吃,”林曦兰用渴望的目光注视着夏珺,似乎是在征求她的同意。
  夏珺只是笑。

  九、选择老男人,还是小男孩儿?
  说来也真是怪了,就在夏珺领着林曦兰侦查了食堂的后门以后,那个曾经无比辉煌热闹的大食堂,竟然离奇的倒闭了。
  于是,在物业选定新的食堂承包商之前,他们就成了没人管饭的孤儿。
  就为这事,两个女人暗暗窃喜了好久,像是打败了敌人一样的兴奋。
  “你们俩每天中午都去哪儿吃啊?能带上我么?我实在是找不到吃饭的地方,”说话的人是她们俩的男同事姜维,一个四十几岁的单身男人。
  夏珺对他的问话不置可否。
  同样的话,在两分钟后再次听到,这次说话的同样是她们俩的男同事,人叫庄楠翔,不过这名字在公司内早已被人们淡忘了,大家只记得林曦兰为他扣上的外号“撞南墙”,年方二十有五。
  夏珺对他的问话同样不置可否,转而问林曦兰,“怎么样?要老的,还是小的”。
  说完,二人的目光不约而同的注视在“撞南墙”的身上,当然,这不仅仅是因为年龄的优势。
  姜维的落选,他的那张破嘴恐怕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就这样,三人同行,开始了他们那段美好的午间幸福时光。
  公司地处市区繁华地带,周边吃饭的地方简直是太多了,与其说他们借口没有地方吃饭,不过是觉得一个人吃饭太别扭罢了。
  正直春暖花开,芳菲四月天。
  道路两旁的丁香花、桃花、玉兰花齐齐绽放,远远望去,好一派姹紫嫣红的绚丽景象。
  虽说这时的迎春花已经开始慢慢凋零,但余留的娇柔媚黄却显得更加的诱人,虽然并非名贵花种,但迎春之于北京却是最可宝贵的。因为,它的意义已经不仅于花,而是有着化冰雪破严寒的神圣之感,只要人们走在路上,看到含苞待放的迎春花,便会有轻松释怀之感。
  是的,迎春花开了,就意味着又捱过了一个寒冬,春天也就会跟着来了。
  夏珺最爱迎春,说不清到底是什么原因,也许是因为它代表着春天吧,也许是因为它那好看柔媚的颜色,又或许是由于它那由淡黄一点花苞,到娇黄盛放,再到盈黄凋谢的不败勇气吧?
  没错,就像一个深爱自己,永不服老的女人一样,迎春花是越开越艳黄,越老越娇媚的,直到凋零一刻,也不会屈服,仍要带着那惹人怜爱的娇羞形象谢去,更留残香阵阵。
  这世上又有哪个女人不想像迎春一样美丽终老呢?
  春天的空气吸入鼻吸,是甜滋滋、馨香香的,尤其是丁香的味道,香压群味,让人痴迷,让人留恋。
  林曦兰一个人又蹦又跳地走在前面,像小孩子一样贪恋的惹弄着花花草草,好不开心快活,忽然转头冲着夏珺和庄楠翔轻轻说了声“嘘”,表情很是认真凝重。
  继而蹑手蹑脚的慢慢步上台阶,看着距离差不多了,“哦喉喉”大喊了一声,惊起数百只麻雀扑啦啦齐齐飞上天,顿时,林曦兰便成了那被百鸟周身环绕的仙女,让人看了好不眩目,好不欣喜,好不振奋。
  但那些麻雀好像是受惊过度,飞的速度极快,用逃生的心情一下子向周围四散开去了,只剩下林曦兰一人还站在原地痴痴的看。
  呵呵,呵呵呵呵
  林曦兰一努嘴,“哼,你们还笑呢,”手指指向庄楠翔,“你,撞南墙,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帮我粘几只玩玩儿,怎么到现在还没准备好粘网呢?害得我只能每天到这个破草垛上看看解眼馋”。
  庄楠翔依旧大笑不止,“我们听说过百花仙子,昆虫精灵,就是没听说过还有麻雀女神的”。
  哈哈哈哈
  春天的好景致,就像是快乐的加油站,每日的午间时光虽然很短暂,但却给他们带来了一天的好心情,真的没想到,原来幸福就是这样的简单,就是这样的拓手可及!

  十、转变
  时间一长,内心对于自己身为第三者的那种沉沉的负疚感,竟然没有曾经那样深切了,不但这样,反而觉得自己与耿立明的和谐,会令二人之间的感情更加的牢固稳定,夏珺甚至单纯的认为,耿立明愿意和自己在一起,绝非因为性,而是真心的出于感情、出于爱。
  这就更加坚定了夏珺要做个单身贵族的决心,因为她觉得婚姻是给男人上的双保险——禁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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