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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部分

鬼风吹-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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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我要轰轰烈烈的活着。
  我很渺小,要干大事。
  是的,平凡怯懦的人没有谁做到过。
  但谁说就一定不能做到呢?
  (注:这章的故事熊的毛衣是八年前从萌芽上看到的,一直记忆犹新非常喜欢,今夜无眠,光棍很苦,去酒吧买醉,不省人事,写了些抄了些,完成此章,心觉羞愧难当,以后绝不发生此类现象,生活不易,风霜雨雪,刻下伤痕,在此谢罪,请多包涵,恳请看到的朋友原谅。)<a

  ☆、第九十八章 僵尸变

  
  “大海,故事太棒了,你这个有情怀的人!”阿英双眼亮得吓人,一把勾住我的肩膀,不是有碍于男女有别的话,看那架势简直就想一口亲上去。而且她这个动作,把胸脯完全压到了我的手臂上,丝毫没有避讳。我的感知何等敏锐,立刻就感受到了她胸前是何等汹涌澎湃。
  波涛汹涌,真材实料呀!
  我忍不住偷偷咽了口口水,舔舔有些干枯的嘴唇。
  随即阿英拍着我的肩膀,不厌其烦地说:“别太相信所谓的爱情和友情,年轻人,记住,除了至亲之人,在这个世界上没什么人值得你付出一切去信任。在战场上,只要拿着武器向你冲过来的,无论是谁,都是你的敌人。在战场之外,凡是想把钱从你口袋里掏出去的家伙,也都是敌人。骗你欺你耍你玩你的,全他玛都是敌人。”
  我默然,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阿英盯着我说:“温情,并非好事,那多半意味着你很怀旧。你要做一个自信的人,你的目标永远在前方,而不是过去。”
  “你喜欢怀旧,那就意味着你现在并不幸福。”
  “那些对自己失去信心的人,在现实中找不到快乐和希望,他们才会怀旧。所以,你要自信,自己相信自己,自信改变人生。”
  “现在,你是一个盗墓的人,未来,你可能会是一个舞蹈的人。”
  “我很看好你,请努力。”
  她老说她看好我,我真的就那么好看吗?
  我不觉得,虽然我感觉不怎么难看,但也算不上好看。
  难道是我有某种特殊的气质吗?
  气质有与生俱来,有后天形成的,也有先天具备的,并且是由一些珍贵的品质体现出来的。我觉得自己可能唯有的气质便是书生气吧,当然,其实本人是个文盲,没读过几年书,只是翻了些野书,便自觉知识很多我一直认为自己就是那只坐井观天的蛤蟆。
  阿英是个不虚伪的人。
  我喜欢这样的人。
  她说,你要好好努力,莫要浑浑噩噩。
  她又说,要想成为赢家,必须成为专家。
  专业成就梦想,大多数人的奋斗目标是从一而终。
  打工皇帝唐骏的年收入远远大于很多企业老板的总收入;姚明打球的收入远远大于很多老板的总收入;刘德华唱歌就足可以成就他一生的致富梦想;农民科学家袁隆平的财富是无法用钱来衡量了。
  所以学好专业或技术对于年轻人来说,是一条很好的成功致富之路。
  阿英笑吟吟地说:“当然,我也不排斥盗墓这个专业。”
  “不过,你并不适合干盗墓这个行当。”
  “为什么?”
  “人心险恶,世事无常,进了墓杀了人,一切都在无形中改变你很难再开心起来。”
  “我希望你开心,别像那只戴着金箍猴子。”阿英微叹口气,似有心事。
  我微凛:“我不做傀儡,不做猴子,别无选择下,我宁可化龙为马,做匹和尚屁股下的白马。”
  “龙马?”阿英莞尔,说:“我就跟你说说龙马的事。”
  那是马。
  那是龙。
  只有那个该死的和尚从我身滚上下来时,我才有机会仰望天空中的云彩;就像某些人只有在沟渠里滚得一身是泥,才会想起还有星星。
  我还记得,我曾经是一条龙。
  我讨厌那个和尚,他总是在我的背上放屁,而且还是闷屁,袈裟盖住了,没人知道,除了我。一开始,我喜欢把他送到强盗和妖精的窝里去,希望他们能帮我除去这个爱放闷屁的和尚。后来我就放弃了,因为随行的猴子太厉害,虽然我想要摆脱和尚,但我不想让太多人无辜地丧命。
  除了猴子之外,我的同伴还有一头猪和一个水怪。我讨厌水怪,不管他的出身是什么,在我还是龙的时候,他哪里敢走近我身前三尺?不过那头猪倒是很聪明,我得承认。
  我刚成为一匹马之后不久,猪就来了。一个午后,和尚在树荫底下睡觉,猴子飞走了去化缘——其实我知道猴子都是用抢的,可我不会说破——马是不能说话的。
  “我知道你是为了一个女人。”猪走过来,这样对我说。我当时正在看云彩,被猪吓了一跳。
  “我也是。”猪继续说着,我在他的眼里看见了一丝悲哀。
  于是猪就会趁着和尚睡觉和猴子不在的时候给我絮絮叨叨地讲他和嫦娥的事,其实不用他说,当年天上都传遍了,神仙都爱嚼舌根。
  不过猪也提醒了我,让我记起来我为什么变成了马。在我还是龙的时候,我喜欢上了父亲将要迎娶的小妾,所以我抢亲。
  我一直认为抢亲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但父亲不这么想,或许是因为他老了,不敢去追求浪漫的缘故吧。当然我失败了,要不然我也不会被变成一匹马,还要去驼一个爱放闷屁的和尚。
  这件事给我一个教训:浪漫很靠不住。
  好像父亲在这件事情上也很失败,他想告我忤逆,却又不愿丢面子,只好给我安了一个纵火的罪名,可爱嚼舌根的神仙们早就了解了真相,传得满天下都知道,于是我变成了马,父亲也没能保住面子。
  我挺喜欢猪的唠叨,但水怪加入我们以后,猪就不再说这些。我觉得猪很聪明:一匹不会说话的马是不会泄露他的秘密的,水怪就没准儿了。
  发生了很多事情值得记下来,比如,有一次我差点儿就真的除去了和尚。
  那是在宝象国,我遇见了奎星。
  奎星是我的兄弟,我们有共同的爱好,都喜欢追求浪漫。我觉得他比我成功,他真的抢走了一个公主,还生了两个孩子。可奎星不这么认为,他说抢亲是好玩的,但成亲就很愚蠢了,尤其是居然还生了孩子。奎星说他很羡慕我,我没听懂他的意思。
  当时猴子已经被和尚赶走了,我不知道和尚为什么这么做,不过和尚应该是有理由的,或许就是为了给我一个机会。就好像我琢磨不透他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闷屁一样,和尚的想法别人休想明白。
  奎星到底是我的兄弟,他打败了猪和水怪——我怀疑猪是故意被他打败的,这样他就可以回高老庄了。猪对我说过,高老庄的“翠兰”很象嫦娥。
  奎星还去了宝象国,骗信了国王,替我把和尚变成了老虎。我问他怎么不直接杀了和尚,他摇摇头,不说话,我发现我似乎也有些不懂奎星的想法了。
  但我还是很高兴能摆脱了和尚,还有和尚的闷屁。在离开宝象国重奔天空和大海之前,宝象国的银安殿里,我喝了酒,打破天花板,指着云彩告诉奎星我平时看见的,哪朵云彩是龙,哪朵云彩是马;而我,既是龙,又是马,就像云彩一样。奎星的表情很奇怪,我笑了,他不懂我的想法也没关系,这样我们就扯平了。
  我记得我变成了一个美丽的女子,舞剑给奎星看,奎星的表情更奇怪了。其实我也很奇怪自己为什么变成了这样,但能让奎星觉得奇怪是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我也就不去想太多了。
  后来我的酒醒了,发现银安殿里一片狼藉,奎星却不见了。我回忆不出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和尚已经变成了老虎,我也该走了,该去天上看云彩。
  临走,我去找猪道别。本来我可以不去的,但想到猪曾经告诉我那么多他的心事和秘密,我还是去了,大概是因为马上就会得到自由,我变得多愁善感起来的缘故吧。
  我猜我一定做错了许多事情,而这是最错的一件。
  猪见到我时,他好像很吃惊,又好像有点儿别的什么;就是当初猪对我诉说他的秘密的时候,他的表情也没有变得这么不可捉摸。我以为,那是猪又想起了嫦娥。
  然后,事情就变得与我无关起来。
  猪背起包袱走了,但他竟然放弃了自由,放弃了高老庄的翠兰,甚至也放弃了天上的嫦娥。
  猪竟然去找了猴子。
  猴子很厉害,但他不像猪那么聪明,猪很容易就让猴子离开了花果山,去找奎星的晦气。
  当我赶到碗子山、黑松林、波月洞时,一切都来不及了。奎星向猴子投降,交出了公主和他的两个孩子,不知道为什么,我分明看见,奎星的脸上一副如释重负的表情。
  接下来,和尚又从老虎变回了和尚。
  就在那一瞬间,我彻悟了。
  ——往西天的路还有很长,我必须继续忍受和尚的闷屁。这是我的宿命。
  离开宝象国时,猪经过我的身边,他没有看我一眼。
  以后,当和尚睡觉的时候,猪就会站在我的跟前,猪不看我,但我也不敢再去仰望天空中的云彩。
  那是龙。
  那是马。
  从此,云彩只能存在于我的想像中了。
  有时候我会偷偷冷笑,谁都有秘密的,猪把他的告诉了我,但马不会说话,猪永远也不可能知道我的秘密。
  在我成为马的时候,我被骟了。
  说完,阿英问我,这个故事怎么样?
  我五味杂陈,只觉阿英这么戏说西游,隐有深意。胖子咋呼道:“你怎么可能被骟了,以前实行计划生育的时候,管那叫结扎”
  阿英怒目而视,胖子也就不再多嘴了。
  我盯着平台上的巨棺,皱着眉头扯开话题:“我最担心的是那个头盔者,他带给我的感觉比偷窥更让人不舒服,我有一种想法,想到了某种可能,想起来都毛骨悚然。”
  “什么可能?”胖子和阿英两人异口同声的问我,齐刷刷地将目光投向了我。
  “那人可能是墓中跑出去的僵尸。”我心情有些沉重地说道。
  “怎么可能!”两人又是异口同声。
  我说道,我曾经听过很多野谈杂闻,其中就有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据传在某农村意外死了个人,没来得及置办棺材,就停在打草场院里,给尸体头旁点了蜡烛做长明灯,身上蒙了个白被单子,拿几条木头凳子架着,雇了个闲汉守夜,等待转天打好了棺材入殓。
  当夜,那守夜的汉子为了壮胆,喝了半壶老酒下肚,结果不胜酒力醉倒了,他迷迷糊糊地听着有狗叫声,当地风俗最忌讳被黑犬看见尸体,他惊醒过来一看,大惊失色,只见正有条黑犬在啃死尸的脚趾。
  这时阴云密布,一个炸雷击下,正中木凳上平躺的尸体,那死人突然蹿起来撞开院门跑走了,把守夜者吓个半死,大小便失禁,赶紧招呼人来帮忙,冒雨出去寻找,找遍了山野都不见踪迹。直到很久以后,村里有个皮货商人出远门,路过一个地方看见当初逃走的死者,正跛着脚在路边摆摊卖牛杂碎。这地方距离他们的老家已不下千里之遥,那皮货商人以为这同村之人当初没死,就上前攀谈,说起当年起尸夜逃之事,问他怎么流落在此。
  谁成想一说此话,这人却突然倒地不起,瞬间露出尸体腐坏之状,最后报知官府,被就地焚化,骨灰送回家乡掩埋。这件事被称为“惊魂千里”,广为流传。盖因人死之初,体内残存的生气尚未散尽,倘若遇到特殊情况,比如被雷电击中,或是让黑狗看见,便会发生近似起尸回魂之类的种种变怪,白天言谈举止与活人无异,到夜里则露出僵尸原形,并且丧失心智,对自己以前的经历毫无记忆,只有被知情者说破死因,才能吓得亡魂离开尸体。<a

  ☆、第九十九章 梦

那个消失了的人始终是我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
  我心难安。
  我怕在稍一疏忽的时候,被人钻了空子。
  钻了空子,还要取之性命。
  烂命一条,也要爱惜。
  如果我的理性思维过于敏锐,周围的环境将很难影响到自己的个人情绪。
  然而事与原违,我是一个感性和情绪化的人。
  这是致命的弱点。
  但我总觉得自己明察秋毫,多愁善感,是一个敏锐的人。
  敏感的心。
  拥有敏感的心的我我做了一个怪梦。
  我梦见自己躺在棺材里,变成了棺中的尸体。
  这个梦究竟预示着什么呢?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千万别小看了梦的奇异之外。
  别望了解梦的周公。
  周公解梦。
  庄周梦蝶。
  是蝴蝶在人的梦中还是人在蝴蝶的梦中,就连庄周都搞不清楚。
  醒世恒言上有这么一个故事。
    独孤生归途闹梦。
    话说大唐德宗皇帝贞元年间,有个进士覆姓独孤,双名遐叔,家住洛阳城东崇贤里中。自幼颖异,十岁便能作文。到十五岁上,经史精通,下笔数千言,不待思索。父亲独孤及官为司封之职。昔年存日,曾与遐叔聘下同年司农白行简女儿娟娟小姐为妻。那娟娟小姐,花容月貌,自不必说;刺绣描花,也是等闲之事。单喜他深通文墨,善赋能诗。若教去应文科,稳稳里是个状元。与遐叔正是一双两好,彼此你知我见,所以成了这头亲事。不意遐叔父母连丧,丈人丈母亦相继弃世,功名未遂,家事日渐零落,童仆也无半个留存,刚刚剩得几间房屋。那白行简的儿子叫做白长吉,是个凶恶势利之徒。见遐叔家道穷了,就要赖他的婚姻,将妹子另配安陵富家。幸得娟娟小姐是个贞烈之女,截发自誓,不肯改节。白长吉强他不过,只得原嫁与遐叔。却是随身衣饰,并无一毫妆奁,止有从幼伏侍一个丫鬟翠翘从嫁。白氏过门之后,甘守贫寒,全无半点怨恨。只是晨炊夜绩,以佐遐叔读书。那遐叔一者敬他截发的志节,二者重他秀丽的词华,三者又爱他娇艳的颜色。真个夫妻相得,似水如鱼。白氏亲族中,到也怜遐叔是个未发达的才子,十分尊敬。止有白长吉一味趋炎附热,说妹子是穷骨头,要跟恁样饿莩,坏他体面。见了遐叔就如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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