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腾讯vip完结]皇上,我错了-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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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天下并肩看,比翼连理鸳鸯羡:第三百十三章 征讨突厥,皇后忧]
突厥——一个让人生畏的民族,然而,宇文邕就是这么一个人,越难的地方他就越要去尝试。这好比他身上留着的鲜卑族血一样,带着狼性。三月,当初春重新光顾齐国的都城之时,它的主人已换成了我的夫君。他提早结束了在邺城的逗留,与我,子涵一起先行回了长安。其实,他还有很多事没有处理完毕,但因着邺城曾经对我刻下的记忆,他便提早带我离开了那里。
离开邺城前,我曾经寻过季平与心蝶的踪迹,然而却一无所获。不知他们是否去了无名谷,与那边的姑娘们继续着世外桃源般的生活,亦还是他们都有了各自的去处。我祈求上天,让好人一生平安。
回到长安,他自是受到了百姓的热烈欢迎,本想低调的我,被他揽放到了身前,许是我这张脸,还算比较能让大众接受,百姓们的脸上并不一丝厌恶,反而每个人都很开心。
“看他们多喜欢你?”
他边朝着两侧的百姓递送着自己永也用不完的迷人“秋波”,边在我身后低声道。
“哪有?他们是喜欢你。”
“傻兰儿。”“爱屋及乌,我就是那个‘乌’了。”
“什么乌?你是我的兰儿。”
“呵”
幸福的人,总是带着笑,因为那是发自内心的一种情感流露。我便是如此,只要能和他一起,我都是幸福的。
※※※
九个月后,正与子涵在御花园玩耍的我,被着一双手蓦地蒙上了眼。
“猜我是谁?”
猜是谁?他的手心,他的檀香,他的声音,勿说是我被蒙了双眼,就是捂住鼻子,贴住耳朵,我都能辨出。
“父皇,抱”
微微的轻叹,被着我的一声扑哧打断,遮着我双眸的手亦放了下来。子涵最爱见的就是她那绝俊的父皇,一见他来,自是积极主动地要他“抱”。故而,她父皇拙劣把戏还未被我揭穿的时候,已提前被她终止。
“子涵,你喊的可真是时候。”
一手抱起伸手待宠的子涵,他轻轻吻了吻小家伙的额。
“父皇。”
“今日怎么下朝这般早?”
“没什么事,便早些过来看你。”
“看子涵。”他的话自是漏了怀中那个咧嘴而笑的小家伙。
“对对,看子涵。”
对着女儿的纠正,他只能采取承认,否则等待他的就不是那个笑。
“呵”
“兰儿,明日一起去太白山好么?”
太白山,那是一个我们已很久没有去的地方。
“我听你的。”
“子涵去。”
“子涵不能去”
“要去。”
“不能去。”
两双浅褐的眼眸直直地望着对方,开始着女儿对父亲的权威挑战。圆嘟嘟的小脸上布着一层重重的不满。
“子涵,妈妈也不去,好不好?”
“子涵去。”
她依旧执着地喊着自己要去。而宇文邕的脸亦满是不悦。我知道,太白山对我与他意味着什么。太久太久,我们没有单独在一起过,难得而出的闲暇,他自是想与我寻找那份曾经的回忆。
“子涵,妈妈抱。”
“不。”
也许是被宠的太多,小家伙很倔强,有的时候,我觉着她的性格既像我,亦像他,又或是像我们两个。
“臣,独孤翎参见皇上。”
“干巴巴。”未等独孤翎起身,宇文邕怀中的小孩停止了瞪眼,转而喊起了独孤翎。我教了她很多次,叫独孤翎“干爸爸”,可她每次就喊“干巴巴”。
“免礼了。她怎么样了?”
“谢皇上,阿史那皇后只是心情结郁,身体并无大碍。”
“呵”他淡淡一叹。
“翎,阿史那皇后她怎么啦?”
从他的叹中,我已知晓他不会告诉我答案,自然,我只能将问题问向了独孤翎。
“若兰,突厥佗钵可汗是阿史那皇后的亲叔,皇上准备征讨突厥,所以”独孤翎微微斜眸,止了接下的话语。
原来,阿史那云在为宇文邕征伐突厥的事而难受,毕竟自己的丈夫要去讨伐自己的亲叔叔,与情理而言确是两难。只是,宇文邕又怎会轻易放弃这统一大业?
“翎,自佗钵可汗继可汗位以来,处处视我大周为儿国,甚至公然挑战朕,接受所有齐国逃将,加官进爵。如今,我大周国势渐长,亦是与其对抗之时,朕是绝对不会放弃!”
“父皇凶。”
子涵又插嘴评论了起来。
“臣自是知晓皇上的用心。阿史那皇后那里,您可不必忧心。”
“忧心?翎,有件事,朕很忧心。”
“嗯?”
“替朕照顾几天子涵,朕要和兰儿离宫几日。”
“子涵。”独孤翎才低低一唤,粘人的小家伙便激动地在宇文邕的怀中闹腾了起来。
“干巴巴抱。”
“呵呵”
亲们,今明两日的更新会减少,周三,也就是七夕的时候,宝宝上大结局。
[江山天下并肩看,比翼连理鸳鸯羡:第三百十四章 同踏雪路,共回家]
次日,子涵被独孤翎领了回去,虽这与北周的规矩不合,但是翎很喜欢子涵,而子涵也很喜欢翎,和他在一起,她经常忘了我与宇文邕的存在。
小电灯泡被领走后,虽然我有些不舍,甚至还有些埋怨宇文邕,但是靠在他的怀里,我便又融入了那份温暖。
“上马吧?”
“怎么只有你的马?”
“想和你近些。”轻啄了一下耳缘,他便抱我上了马,自己则贴在我的背后飞身而上。
去往太白山的路并不陌生,他与我一同去过,而我也独自骑过。只是那么久之后再去,总觉着有些兴奋。村落依旧,路依旧,山林覆雪,松挂凌,银装而裹的太白山与着别季颇为不同。
马蹄踩在无人走过的道上,留下深深印记,回首而去,就好比我与他走过的一段段路,曲曲折折,却又清晰印刻。
“宇文,快到家了。”
“是啊,一会儿就到了。”
“我们下马吧。”
“怎么了?”
“没事,我想和你一起走过去。”
“雪很深,你等我抱你下来。”
我点颌应着,候着他的安排。忽而,我感觉着自己似乎已经很依赖他,而且还沉醉于这种依赖。
脚落下的时候,只听见“嘎吱”一声,雪便顺着靴的边缘陷了下去。
“小心点。”
“拉紧我手。”
“慢慢走。”
他的声声嘱咐轻响在我的耳畔,而他的人,他的手却从未离开过我。有他在,我又怎会受到伤害?终于,我与他在一步一迈中到了家门前。蓦然回首,两排深深的足迹已跃然入目。
“宇文,你看——”
“兰儿,这好像我们曾经的经历,坎坎坷坷后,最终步到了终点。”
“宇文”
“傻兰儿,我真后悔当初说喜欢你的泪。瞧瞧,现在锁也锁不住了。”话说着,丝巾已在我的眼角边轻轻地擦拭。
“我们进屋吧,里面还要打扫呢。”
“呵”
淡淡一笑后,他与我推开了我们久违的屋门,一片红色跳入眼睑,好多喜字已步在每一个角落。硕大的对烛亦放在了台上。
“这”
“几日前,我来过。当时地上的雪不如现在那般厚,不过也只能慢慢骑”
原来,原来他早已计划着这一切。
“我有一个傻兰儿,她不要册封,不要大婚,所以,我只能给她一个小小的名分,无名的婚礼。”
“宇文,我”
虽然宇文邕从邺城回来后又问过我册封的事,但已经习惯于在他身旁的我却似乎对着任何的名分已然无意。
“先脱鞋。里面湿了吧?”
湿,他不说,我倒不觉得,而他一问,我却感到了雪已钻入靴中,湿了脚趾。他俯下身,为我脱了靴,取过一块布为我擦拭着脚上已化成水的雪。
“对了,给你看样东西。”
“什么?”
走到墙角的暖炉边,他取过一个盒子,打了开来,里面放了几根蘸着些土黄的小木棍。
“这是我从邺城皇宫带回来的。据说是宫女们取火用的。”
取火,再望一眼,两个字便跳入我的大脑。
“火柴。”
“火柴?”
“这是火柴,呵,原来火柴是在你这个时候发明的。”我瞪大双眸看着一脸茫然的宇文邕,他并为完全理解我的话语。
“我去取火,这东西虽小,不过还是需要借助火石才能燃起。”说着,他将我侧放到了榻上,用锦被裹住了我的脚。自己则去了屋外,开始了“火柴”的使用。望着他从红幔中隐没的背影,我更觉着他身上那份不似帝王的温柔。
*
「注释」:根据记载最早的火柴是由我国在公元577年发明的,当时是南北朝时期,战事四起,北齐腹背受敌进迫,物资短缺,由其是缺少火种,烧饭都成问题,当时一班宫女神奇地发明了火柴,不过我国古代的火柴都只不过是一种引火的材料。
[江山天下并肩看,比翼连理鸳鸯羡:第三百十五章 因为有你,霞才美]
搬回的暖炉放在屋中,我冰冷的脚,在他温暖的手中,自是热了起来。他取出了两套衣装,那是红色的喜服。
“做我的新娘。”
虽然,那双浅褐的眼眸已不是第一次这般望我,然而我却依旧能感着自己的羞涩。
“我”
“不许说不,我这就帮你都换了。”
不过是几秒的停顿,他却霸道地替我做了回答,手亦替我褪去了身上的衣裳。
“怎么这样?”
我低低地反抗着。
“穿上它,你就是我的新娘了。”
“孩子都有了,你还”
邪魅的俊唇微微一撇,只是稍停的手,又继续地将着红色的喜服穿到了我的身上。这是我第二次穿上喜服,比着第一次,我没有一丝沉重,反而被着欣喜填满了心窝。
“看我的眼光多好,你身子的每一处我都记这么清楚。”
他仔细地望着眸前一袭红衣的我,兀自地夸耀起了自己,亦顺带赞赏起了我。
“宇文”被他这么一说,灼肤的热烫不由地烧起了面颊,“别说了。”
“傻兰儿。”标志性的亲唤,更让我觉得无措。
“给你梳个汉人的发髻吧。”
“啊?”
“我去宛馨小筑学的,虽然没上过手,不过,你就相信一次你夫君,好不好?”
虽说他也曾经替我插过发簪,可要拿我的头发做他的处女表演,我自是很紧张,倒不是因为舍不得自己的青丝被他蹂躏,而是怕他弄不好后,心生郁闷,毕竟这是属于女人的活。可是他执着于要给我梳发,墨发如瀑而落,手中的梳子已开始了他轻轻的整理。他的动作很轻亦很柔,让我丝毫感觉不出梳子与发丝间的相擦。
“重不重?”
“不。”
轻到我都已阖上了长睫,享受他给予我的温柔,他却依旧还在问我。久久地,他似雕琢一件精品般弄着我的发髻,直到半个时辰后,他一句激动的话,才将我从着浅寐中唤醒。
“好了好了。”
铜镜中,我看着他为我而挽的发,虽不能与宫人们平日的梳发相比,但出自他之手,却犹让我惊叹。
“我怎么觉着有点歪?”
铜镜后的那双俊眉不由蹙了蹙,低喃起来。
“哪有?是你站歪了,一点都不歪。”
其实,发髻确实是有一些歪,只是我并不想他重新来过,所以便在扯了谎后,拉着他离开了铜镜,他便未在追求,许是心里已甜滋滋地享受起了我抛于的满意之笑。
这一日,他亦着上了喜服,在橙黄跳动的红烛面前,与我一起以天地为证,成了亲。
虽说仪式很简单,亦无人旁观,但我与他却同样享受着所有喜结连理的新人一样的快乐与幸福。我真真正正地成了他的妻,而他真真正正地成了我的夫。
※※※
次日,一夜春宵之后的我们去了冰洞,那是他曾经给我做刨冰的地方。我寻着冰凌上的字,却已找不到踪迹。
“没有了。”
“许是我们写的东西被老天妒忌,把它擦了。”
“那怎么办?”
“以后我们一直来写,与老天比速度。”
“呵”
幽默的因子在他的身上是隐性的,只有当我们一起的时候,它才会在主人清冷的脾性中跃出。
这一日,他又给我做了刨冰,不过这次我没有独食,而是与他一起分享了那份甜蜜。
太白山顶的湖,他在第三日带我去了。湖面很静,若如白玻,偶尔掠水而过的鸟,是这静中唯一的动。然而,在我眼中,这片湖水并没有想象的那般美丽,也许我对它的期望过高,也许这湖本就不是那般极致之美。不过,我没有失落,因为播撒美韵的其实并不是景,而是心。他只会同爱的人一起看太白山顶的湖,而我就是他爱的这个人——这也就够了。
耀日褪下灼目的金,红袍顺着苍穹上的那抹蓝慢慢披上,倒映着白云的那面大镜终被着落霞的美景吸引而住。
“宇文,晚霞好美。”
“因为有你。”
[江山天下并肩看,比翼连理鸳鸯羡:第三百十六章 随军同往,灵州去]
新年前,他给了我一份最好的礼物——高纬因谋反被他下诏赐死。其实,究竟高纬会不会谋反?是不是真的谋反?又有谁会知晓?而这一条罪正是当时他强按在高长恭身上的“莫须有”。
浅褐眼眸在告诉我这一消息那刻的微微一动,我便已接过了他递来的信息。
“宇文,谢谢。”靠入他的怀中,我低低语道。
“傻兰儿。”
冬去春来,很快迎春花又接来了属于它们的季节,而我亦收到了直的来信,牒云芊洛又有了身孕。
“你说这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