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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荒原狼-第4部分

小说: 荒原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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览会,在节日游行中,在为渴望受教育的人作的报告中,在大体育场上寻找的究竟是什么乐趣。千百万人正在为得到这些乐趣而奔走钻营,我也可以得到这种乐趣,但我不能理解它,不能和他们同乐。相反,能够给我欢乐的为数不多的几件事儿,我认为是人间至乐的事儿,不同凡响的事儿,令人欣喜若狂的事儿,世上的人最多只在文学作品中见过、寻觅过、喜爱过,在现实生活中他们认为这都是些荒诞不经的事。实际f,如果说这些世人的看法是对的,如果说这咖啡馆的音乐,这些大众娱乐活动,这些满足干些微小事的美国式的人们的追求确实是对的,那么我就是错的,找就是疯子、狂人,我就确实像我自称的那样是只荒原狼,误入到它不能理解的陌生世界的兽类中间,它再也找不到自己的家,自己的空气和食物。

我一边思考着这些久已萦回于脑际的问题,一边在潮湿的街道上继续前行,我穿过本城一个最安静、最古老的城区。对面,在街道的那面,一堵古老的灰色石墙耸立在黑暗中,我一向很喜欢看这堵墙。那石墙在一座小教堂和一座古老的医院之间,总是那样苍老而无忧无虑。白天,我的目光常常停留在那粗糙的墙而上,在内城,这样安静、美好、默默无闻的墙面并不多,这里,到处都是商店、律师事务所、发明家、医生、理发师、鸡眼病医士的牌号在朝你高喊,没有半平方米的空间。现在我又看见那古老的墙安详地耸立在我面前,可是墙上发生了一点什么变化,我看见石墙中央有一座漂亮的小门,门拱呈尖形,我糊涂起来,再也记不清这座门是原来就有的还挂后来才开的。这座门看去很古老,年代非常悠久,这是毫无疑问的;也许这紧闭的小门(木头门板已经发黑)几百年前就已经是一家无人问津的修道院一的人口,现在虽然修道院已经不复存在,但是这座门依旧是荒芜古国的人口。这座门我也许已经见过。〔再次,只是没有细看,也许因为它新L了油漆,才引起我的注意。不管怎样,我停住脚步,十分注意地前那边看,可是我没有走过去,中间的街道非常潮湿,路面泥泞不堪。我站在人行道向那边看,一切都笼罩在夜色中,加门柱子好像编织了一个花环,或者装饰着别的什么彩色的东西。我睁大眼睛细看,看见门t挂着一块明亮的牌子,我觉得牌子上似乎写着字。我使劲看也看不清,于是便不顾污泥脏水走了过去。我看见门楣上端灰绿色旧墙有一块地方闪着微光,彩色的字母闪烁不定,忽隐忽现。我想,现在他们连这一堵古老完好的墙也用来做霓虹灯广告了。我看出了几个瞬息即逝的词,这些词很难认,只好连猜带蒙。各个字母出现的间歇长短不等,淡而无力,片刻之间就又熄灭了。用这种广告做生意的人算不L精明强干,他只能算是个荒原狼,可怜虫;为什么要在这老城最黑暗的街道的墙上拿字母做游戏,而且偏偏选中夜深人静、冷风凄雨、无人过往的时刻?为什么这些字母这样匆忙、短暂、喜怒无常、不易辨认?好了,现在我终于拼出了几个词:

魔剧院连——普通人不得入内

我去开门,使劲扭也没有扭动那又重又旧的门把。突然,字母游戏结束了,非常伤心地停止了,好像懂得了这种游戏徒劳无益。我后退了几步,踩得满脚都是泥,字母不见了,熄灭了,我在污泥中站了许久,等待字母重新闪亮起来,然而却是任然。

我死了心,不再等候。我走上人行道,这时我前面水泱泱的沥青路面上忽然映出几个彩色的灯光字母。

我读道:

专一为一狂一人一而一设!

找的脚湿滚滚的,冻得好冷,但我还在那儿站着等了好一会儿。灯光字母再也没有重视。我仁立在邢里,心里想道,这柔和的、色彩斑斓的、像鬼影似地在潮湿的墙L和黑暗的沥青路面上闪烁不定的字母谜灯有多好看啊。这时,以前的一个想法一一干金色的闪光的痕迹的比喻——忽然跌入我的脑海,这痕迹忽然变得那样遥远,无处寻觅。

我觉得很冷,继续往前走去,我想着那条轨迹,满心渴望着那专为狂人开设的魔剧院的大门。走着走着,我到了市场,这里,各种消夜娱乐活动应有尽有,三步一张招贴画,五步一块牌子,竞相招徕顾客,上面写着:女子乐队,游艺,电影院,舞会。但这都不是我去的地方,这是“普通人”的娱乐,正常人的消遣,我所到之处都见人们成群结队地涌进各个娱乐场所的大门。尽管如此,我的哀愁仍然有增无减,因为刚才那几个闪耀的彩色字母,那来自另一世界的致意,仍在触动着我,它们映进了我的灵魂,搅乱了我埋藏心底的音符,使内心一丝金色痕迹的微光再次隐约闪现。

我去光顾古色古香的小酒馆。我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大约是在二十五年前,从那时以来小酒馆没有一点变化。老板娘还是当时的老板娘,现在的有些顾客二十五年前就常到这里喝酒小憩,今天他们坐的仍是老位置,用的仍是原来那样的杯子。我走进这简朴的酒馆,这里是我避世的场所。固然,这种避世与静坐在南洋杉旁的楼梯上遁世相差无几,我在这里也找不到我的故乡和知己,我找到的只是一席安静之地,可以在一个舞台前观看与我异样的人表演的陌生的节目。不过,这块安静的地方也有它的可贵之处:这里没有拥挤的人群,没有喧闹,没有音乐,只有几个安详的市民坐在不加修饰的木头桌旁(桌子没有铺大理石面,没有镶珐琅面,没有铺丝绒台布,也没有黄铜装饰!),每人面前放着一杯味醇的好酒消夜。这几个常客我都面熟,他们也许都是些货真价实的庸人,在家里,在他们那庸俗的住宅里都放着呆板笨拙的家用祭坛,祭坛后面是那可笑的知足常乐的庸俗偶像;他们也许和我一样,是些孤独失常的人,理想破灭了,成了借酒浇愁的酒鬼,他们也是荒原狼,穷光蛋;他们到底都是干什么的,我不知道。乡恋、失望、寻求精神补偿的需要驱使他们每个人来到这里,结了婚的人到这里寻找独身时光的气氛,年迈的官员到这里寻找自己学生时代的岁月,他们大家都相当沉默,喜欢喝酒,像我一样宁可慢慢地独斟独饮半升阿尔萨斯酒,也不愿坐在女子乐队前面看她们表演。我在这里坐下,在这里可以果一小时,两小时也行。我刚喝了一日阿尔萨斯酒,就忽地想起,今天我除了早上吃了点面包外还没有吃过什么东西呢。

真奇怪,人什么都能往下吞!大约十分钟前我看了一份报纸,把一个不负责任的人的思想通过眼睛映入我的脑海,把别人的话在嘴里加进唾液,大口咀嚼,不能消化的又吐了出来。我就这么吃着,结果整整“吃”了一栏报纸。接着,我吃了一大块牛肝,这牛肝是人们从一头被打死的小牛身上取下来的。真奇怪!最好喝的是阿尔萨斯酒。我不喜欢烈性酒,至少平常日子不喜欢喝,这种烈性酒香气四溢,都有一股特殊味道,而且因此闻名。我最喜欢的是纯正温和、便宜无名的土酿葡萄酒,这种酒不醉人,味道很好,有一股泥土、蓝大和树木的气味。一杯阿尔萨斯酒加一块面包,这就是一顿美肴。可现在,我已经一块牛肝落了肚,对我这样一个很少吃肉的人来说这是很不寻常的享受,我又斟满了第二杯酒。说来也怪,不知哪个绿色山谷里的健壮老实的人种植葡萄,酿成葡萄酒,然后让那世界各地远离他们的某些失望的、默默喝酒的市民和一筹莫展的荒原狼从酒杯中汲取一点勇气,获得一点暂时的欢快。

管他奇怪不奇怪的2反正喝酒还真不错,对稳定情绪有帮助。对报纸上那篇无稽文章,我事后轻松地笑了一阵,忽然,刚才听后已经遗忘了的、用木管演奏的钢琴曲的旋律在我耳边响起。这旋律像一个小小的反光的肥皂泡,闪着光亮,五光十色地映照出整个世界,然后又轻轻破灭。假如这美妙绝伦的小旋律能暗暗地在我灵魂中扎根,日后又会让那五彩缤纷的花朵在我心中开放,那我怎么能算完全垮了呢?即便我是迷途的动物,不理解周围的世界,但是我能听到那优美的旋律,所以我愚蠢的生活仍然有它的意义,我身L有什么东西能答复疑难,接收来自天国的呼唤,我脑子里储存着千百张图画:

这是乔托画在帕多瓦小教堂蓝色拱顶上的一群天使,在天使旁走路的是哈姆雷特和戴着花环的莪菲丽亚,世界七一切悲哀和误会的美好比喻,那一张画的是站在燃烧的气球中的基亚诺索在吹号角,那面,亚提亚·施默尔茨勒手里拿着他的新帽子,婆罗浮屠把他成堆的雕塑吹到空中。尽管这许多优美的形象也活在千千万万其他人的心中,然而还有上万种其他不知名的图画和音响印在我的脑海中,它们的故乡,它们的耳目都只活在我的内心。那古老的医院院墙呈灰绿色,由于长期风雨侵蚀,墙上斑斑点点,显得十分破旧,那一条条缝隙、一块块污斑中似乎有千百幅壁画——有谁理会它,有谁把它摄入自己的灵魂?谁爱它,能感受到它那慢慢减退的颜色的魅力?教士们的带有精致插图的古老册籍,被人们遗忘了的一两百年前的德国作家的作品,所有那些磨损发霉的书籍,老音乐家的书籍和手稿,记载着旋律的幻想的又硬又黄的乐谱,这些书里的声音,妙语如珠的也好,荒诞不经的也好,怀古思旧的也好,今天有谁在倾听这些声音?有谁心中充满这些书中的精神和魔力来到与这些书籍精神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谁还会想起古比奥①的山上那棵顽强的小柏树?这棵柏树被山上滚下的一块大石头砸成两半,但仍然保住了性命,又长出了新的小小的树冠。谁还能对那位住在二楼的勤劳的家庭主妇和她的南洋杉正眼相视?谁会在夜晚透过浮动的浓雾辨认莱茵河上空白云组成的字母?只有荒原狼。有谁在他那生活的废墟上寻找支离破碎的人生意义,忍受似乎是荒唐的事情,过着似乎是疯子的生活,暗中却在最后的迷惑的混乱中希望能接近上帝,得到上帝的启示?

老板娘还想给我斟酒,我紧紧捂着我的杯子,站起身来。我不要洒了。那金色的痕迹又闪亮了,提醒我想起永生,想起莫扎特,想起群星。我又能呼吸一个小时了,又能生活一个小时了,又能活在世_L而不用忍受什么痛苦,不必担惊受怕,不必感到羞耻。

我走出酒馆,来到静寂的街上;街上冷风飕飕,雨点被风吹打到街灯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射出一闪一闪的微光。现在上哪儿去?如果此刻我会什么魔术的话,我就让它给我变出一个漂亮的路易·赛泽式的小客厅,几位音乐高手为我演奏两三首亨德尔和莫扎特的曲子。我会很有兴致地去欣赏音乐,像上帝喝醇酒那样把那清淡高雅的音乐唱下去。噢,要是我现在有一位朋友,他住在一间阁楼里,屋里放着小提琴,点着蜡烛,他坐在桌旁冥思苦想,那该多好!要是有这样一位朋友,我就会在万籁俱寂的夜晚潜进他的房子,悄悄地走上东弯西拐的楼梯,给他一个措手不及,我们会兴高采烈地交谈,听音乐,度过这夜深人静中的几小时超脱尘世的时光。以往,在那已经消逝的年月,我曾多次享受过这种幸福,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这种感觉已淡漠了,离我而去了,在此时此地与彼时彼地之间横亘着黯淡的岁月。

我犹豫了一会儿,便登上归途。我高高地翻起大衣领子,手杖敲在潮湿的路面上发出略略的响声。我哪怕走得再慢,也用不了多少时间就能到家,很快我又会坐在我的小阁楼里——一我那小小的所谓故乡,我不喜欢它,但是我又少不了它,因为我已不能像过去那样在野外游荡,度过那冬天寒冷的雨夜。这样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嗯,好吧,我不愿让那风雨、南洋杉、风湿病痛败坏我夜晚的雅兴,虽然找不到演奏室内乐的乐队、找不到演奏小提琴的孤独的朋友,然而那高尚纯洁的音乐仍在我心中回响,随着有节奏的呼吸,我轻轻地哼着,为我自己表演。我一边想着一边向前走。不,没有室内乐,没有朋友也行,无可奈何地苦苦寻求温暖岂不可笑。孤独就是无求于人,我渴望得到孤独,天长日久,我总算获得了它。孤独是冰冷的,噢,是啊,它又是那样的恬静,那样的广阔无垠,像那又冷又静、群星回旋的宇宙空间一样。

我走过一家舞厅,迎面传来一种强烈的爵士乐的声响,活像一种生肉蒸发的气味,令人感到又热又难闻。我驻足停留了一会儿;我非常讨厌这类音乐,但是它又总是悄悄地吸引我。虽然爵士乐与我格格不入,但比起当代所有学究式的音乐来,我却十倍地喜爱爵士乐,因为它能以粗犷欢乐的节奏深深刺激我的感官,激起我一股质朴而直言不讳的情欲。

我站在那儿闻了一会儿,嗅了嗅那带有血腥味的刺耳的音乐,恼怒而又贪婪地闻了闻大厅里的气味。抒情的那一半音乐忧郁而又悦耳,非常伤感;另一半则非常粗犷,变化无常而节奏强烈;然而这两部分又天真烂漫、和谐地融成一体。这是没落的音乐,最后几个皇帝统治罗马时肯定有过类似的音乐。和巴赫、莫扎特以及真正的音乐相比,这种音乐简直是胡闹;但是只要一加比较,就知道这一切就是我们的艺术,我们的思想,我们的所谓文化。这种音乐有个优点:它非常坦率、纯朴、诚实、天真、愉快。在这种音乐里包含有黑人味,美国味,对我们欧洲人来说,黑人和美国人那样强壮,显得非常有生气,非常天真。。、欧洲是否也会变成这样?是否已经在变化之中?难道我们这些了解并崇敬昔日的欧洲、昔日的真正的音乐、昔日的真正的文学的人只不过是明天就被人遗忘、被人嘲笑的少数愚蠢的、复杂的神经官能症患者?难道我们称为“文化”。称为精神、灵魂、优美、神圣的东西只不过是一个早已死亡的幽灵,只有我们几个傻瓜才以为那是真的、活的?难道就从来不曾有过真正的、生气盎然的文化?难道我们这些傻瓜梦寐以求的只是一个幻影?

老城区把我融进了它的怀抱,在灰色的夜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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