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脚踏实地-第8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之前同一个剧组表现的亲和力,在刚刚那一瞬间估计都没了。他性格就是如此,总想左右逢源,哪里都不得罪,不过世间哪里有那么好的事情,谁都不得罪谁都讨好,总是要作出选择。
而严暮月则回去调监控了,看看那两人到底是什么时候进来的,那样的大活人,结果从头到尾居然监控里面没有看清人的脸。
秦心坐在车上,很安静,身上的红疹慢慢消了,胳膊露在外头风吹了却还在,红红一片一片的,在车上摇摇晃晃的,她就靠在后座椅上睡了过去。
小李和小王从后视镜里看到秦心睡着的模样,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原本他们接这样的任务是有点担忧的,他们以前也接到过要保护这样年轻小姑娘的任务。充分的理解了什么叫不作死不会死的理念,小姑娘明知道有危险,硬要冲过去,信誓旦旦的觉得自己是有人保护的无所谓……他们只是保镖,又不是超人,不可能是无敌的,小姑娘看到人家玩刀,她还要凑上脸去折腾,这是想找黑白无常聊天的节奏,最终命保住了,脸却毁了,他们任务完成了一半一半吧,这是少有的没有圆满完成的任务。
看到秦心的态度倒是挺乖巧的,不过他们不敢掉以轻心,当初那小女孩在长辈面前也是乖的跟绵羊一样,私下就疯的不得了。
结果小姑娘果然是没有表面那么乖巧,虽然没有找着作死,可是那一脸憨态可掬的利落的打人的模样,也真是让人醉了,小李小王虽然没有什么散打十段,什么红带绿带的称号,可是手上却是有真功夫,真正见血的,不知道为毛,两人在看秦心的打人的时候,觉得异常亲近,居然有尼玛这个同伙的错觉……因为看小姑娘的手势,绝对是打人行家,那拳头的姿势,握拳的方法,揍人的角度都深谙如何打别人轻松不费力,让别人好痛,生不如死的精髓。
其他人都以为只是秦心醉了,或者唐玲玲太弱了,轻易被按住打就不起来,只有小李小王看出来门道,普通人哪里那么容易被按住就不起来了,一个小朋友被按住都会挣扎何况是那么大一个女人,小姑娘轻易的把人按住,而且看似随意的一扑就把人扑倒,这里面门道很大,没有经过实际打架练出来,是不可能感觉到的,在那一刻小姑娘哪里有醉态,灵敏的像野生的狸猫一样。
呼呼睡的秦心浑然不知自己在小李小王的眼中已经从人类升级到了野生动物了。
车进了院子,秦心才被叫醒,迷迷糊糊下车就见祝军跟一只大狗一样朝自己扑来,那种感觉就像是久等主人的宠物,就差摇尾巴了。
秦心睡的脸一侧压的有点红,她这身体酒精过敏不时一般的严重,胳膊的红疹原本车上都差不多好了,一下车风一吹居然又发起来,一片一片的特别明显。
祝军这一阵子被他老爸抓去特训了,不是训练身体,他这身体已经很是棒棒哒了,祝英虎觉得儿子太蠢了,应该让他多接触一些阴暗面的东西,免得下次再犯蠢。
这一顿特训,终于让脑回路笔直的祝军认识到自己上次的错误,在第一个救那人挣扎的那么厉害他就应该警惕,到了第二个人应该直接先敲晕,舍命救人差点死掉,结果是一个局,这是死的真是太冤了。
也深刻的让祝军认识到,当时秦心在明知道有水草自己都不行了的情况下还跳下去救自己需要多大的勇气,原本他自己救人,对秦心也救人,就感觉是一样的,可是听这样一分析才明白,自己那是蠢,媳妇不蠢,却还是义无反顾的下水救自己,他只觉得满满的感动。
不过遇到危险自己不能救媳妇反而让媳妇救自己,祝军觉得自己很无能,尽管想看媳妇,还是克制住了,认真学习老爹灌给自己的腹黑课程。
教育也是要看时机,要是没有经过这件事,祝英虎给儿子灌输这些东西,祝军肯定不会那么容易接受,反而有逆反心理,看陆家小孩陆湖就知道了,典型的失败教育。
经历了这次危险,也算是吃一堑长一智,祝军领会的很快,学的很好。祝英虎终于觉得儿子不再单纯蠢萌,身上还是有自己腹黑的基因的,
等到他要订婚前夜终于把祝军放回来了,虽然表面上学的不错,不过也是第一次接触那些东西,祝军真有点喘不过气,迫切的想见媳妇,媳妇求安慰……老妈在一边哀怨,有了媳妇忘了娘……慢慢适应吧。
结果一来,却看到秦心这样一副模样,几乎是一头栽进自己的怀里,充分吸收厚黑学教育精髓的祝军第一时间就脑补过头了,有人欺负我媳妇,难道给下药了,妈蛋,在京都谁敢这么嚣张,老子灭了他……
秦心不知道自己那阳光明媚的未婚夫在这一刻终于坚定了必须腹黑一百年的信念。
她看到祝军,只觉得有些委屈。
她是来订婚的,结果跟老师住在祝家,祝军人却不见了。
虽然祝家人不错,爷爷奶奶都对她挺好的,祝妈妈也很好,就是祝军大伯大伯母有些客气生疏,可是就这份客气生疏还是让秦心觉得不自在,总觉得自己像是外人。
然后今晚的沙龙,硬被逼着喝了一杯酒,就直接过敏了,让秦心想到自己上辈子喝酒喝到进医院的场景,那时候她生活不规律,还要减肥,喝酒却是必须喝的,有一次喝到了胃穿孔,进医院都吐血了,躺一晚上,第二天江术仁继续带她去另一个饭局,继续喝,想起来那种生活,宛如地狱一般。
什么事做太过了,都会物极必反。所以她现在才会一碰酒精就过敏吧。
有委屈又喝了酒了秦心,没有了平日的高冷,化身海绵宝宝一般,靠到了祝军身上。
祝军心疼的要死,尤其是看到她手上的红疹,脸色很不好。
小李和小王都是比较喜欢祝军的,算是祝军的半个老师,看到他这副模样,给解释了一句:“她酒精过敏了。”
祝军听到小李的语气是喝过酒的,自然明白为什么,因为一般他们执行任务的时候都不会喝酒的,很真诚的道了谢:“麻烦李叔和王叔了。”
秦心也乖乖的鞠了个躬:“谢谢李叔替我挡酒,谢谢王叔叔送我回来。”
脸上笑嘻嘻的,很乖巧懂事,声音比平时娇柔一些,萌萌哒。
小李小王见过了秦心的本事,没有敢真拿大,留下祝军秦心小两口。
秦心拽着祝军的胳膊,身体热乎乎的靠着祝军,祝军低头看到她手上还没有消退的红疹,他的大手轻轻的碰触那些红点,有些热烫,“还难受吗?”
“刚刚有点痒,现在好多了,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能喝酒,喝一杯就成这样了。”秦心的声音有些撒娇的感觉。
祝军被秦心软软的话挠到了心里,媳妇这么柔弱,还要下水救自己,他忍不住伸手环抱住了秦心,抱了好一阵才松开。
两人一起走到湖边草地上,坐下肩并肩的靠在一块,仰望着星空。
祝军这段时间被灌输的东西太多了,若是以前他会开口说,不能喝酒就拒绝了吧,但是现在却没有这么说,华夏的人□□故都这样,不是简单的可以拒绝的问题。
他只是搂着秦心的肩膀道:“我会努力的。”
秦心不知道祝军忽然为毛拐到努力的方向去,她抬头看了一眼祝军,忽然明白了他的意思,秦心认真的道:“我也会努力的。”
房间里祝军奶奶跟祝军爷爷抱怨:“老头子,你帮我看看,明天穿这件衣服好不好,不要玩你的望眼镜了。”
“别吵,老太婆,过来看。”祝军爷爷拉着祝军奶奶,两人挤在一个望眼镜跟前,一人一边,正好可以看到院子里坐在草地上相依而靠的秦心和祝军。
如果这是一幅画,就可以看到湖边有一对少男少女肩并肩依靠着,而他们不远处有一对老头老太太也肩并肩依靠着,或许这就是人类的延续……
作者有话要说:早上很早起来,为毛没完成码字呢……我回想了一下我就干了一件事……存钱……草草是属仓鼠的,喜欢存东西……比如有一笔钱625,我会把500存起来,125拿来花,要是912,我就努力想凑88,变成1000,存起来……多年来控制购物的好办法,双11到了,把帐号清空一下,呵呵,全部存起来……留下能花的只有一点点零钱了……
☆、第一百〇九章 :订婚宴
“莫兴宁,晚上的留学生PARTY你来不?”一个戴着黑色大镜框,有些胖的女孩,伸手捅了捅莫兴宁的胳膊。
莫兴宁感觉手上一阵不适应,他不喜欢别人碰他,强忍着皱眉道:“我会去的,不过我有一篇论文没有写好,可能会晚点。”
“安拉,你是优等生,反正能来就行。”胖女孩很爽朗的又拍了一下莫兴宁的胳膊,扭头大踏步走了。
莫兴宁看着她的背影,不知道为何,却想起了记忆深处的她,也是那么不会看人脸色,有时候,原本记忆深刻的厌恶会因为时间而淡化,留下的就剩记忆深刻了。
他背着包缓缓的走到自己的车前,看上去就跟正常人一样,坐上车,发动引擎,米国的街道很宽敞,不会像华夏国那样每天都大堵车,他其实不是要写论文,只是不想去的那么早,说是留学生Party莫兴宁去过一次,更像是loser聚会,回国是天之骄子,在这里却是一个边缘存在,大家的共同话题一般就是抱怨这边的东西难吃,饮食各种不合适,牛肉不放血,腥味重,什么某某人对华人有歧视,开到后来更像是诉苦大会,再然后就是异国他乡男女凑对了……
莫兴宁不喜欢这种会,他觉得抱怨东西不好吃,是因为你没钱,你足够有钱,可以吃到你想吃的任何东西,对华人歧视,那是因为你不够出色,你足够出色,没有敢歧视你。不过这些人回国也算是一翻人脉,毕竟能出国留学的家境都不错,就像之前那胖妞,据说是京都的某大领导的女儿,莫兴宁才会忍着她一戳再戳自己,莫兴宁可以感觉到那小胖妞喜欢他,那眼神如以前的秦心一模一样,也才感觉到,原来那就是喜欢,爱慕。
他有一身好皮囊,身材好,个高,长的也英俊,只是在学校的时候,别人经常会误认他为日本人,让他很不爽,他终究是华夏国人。
所以即使不喜欢去这Party,莫兴宁还是没有拒绝,只是说晚点去。
莫兴宁开车去附近的沃尔玛买点日常用品,结果到了超市居然又碰到那小胖妞,陈丽笑的十分灿烂,一副惊喜偶遇的样子,莫兴宁也是醉了,自己十次来超市八次都能遇见她,这也叫偶遇吗?根本就是小胖妞知道他的生活习惯,专门等他的。
看到陈丽那骄傲兴奋的模样,莫兴宁选择了保持沉默,没有多说什么,心里不自觉的又想起来某人,以前莫兴宁遇到这种情况是怎么做的?直接找了借口甩掉她,或者干脆就不来了,可是现在他却能淡然处之,对陈丽也没有恶言恶语,果然好男人都是由一个被伤害的千疮百孔的女人培养出来的。
莫兴宁买了不少东西,陈丽也跟着买了许多,几乎是看莫兴宁拿什么,她也拿什么,结账的时候,各自结账,莫兴宁没有给她买的意思,她第一次抢着要给莫兴宁付,莫兴宁拒绝了。
推着购物车到停车场,要把东西放后备箱,莫兴宁是有洁癖的人,非常擅长整理,后备箱不大,他买了许多东西,却能一样一样塞好,放的整整齐齐。
而那边小胖妞正在鼓着脸憋足劲妄想把后备箱硬盖下去,把里面的东西压住,她不会整理,直接丢进去的,莫兴宁想装作看不见直接开车走的,可是看到她居然还打算用屁股坐到车盖上,不忍直视,还顶着一张华人的脸,莫兴宁黑着脸,下车,帮她把后备箱的东西拿出来全部整一遍,十分整齐的放好,小胖妞就看到莫兴宁那修长的手指跟有魔力一样,所有东西都服服帖帖的归到了自己的位置上,两眼更加冒星星了,好帅。
“兴宁哥?”就在小胖妞陈丽犯花痴的时候,一个甜美的声音在附近传来。
莫兴宁愣了愣,抬头,居然看到了马复香。
上次之后,马复香就搬家了,两人也没有再联系,不过她的校区在这附近,会来这个超市也正常,能遇上算是巧合了。
“好久不见。”对马复香,莫兴宁再见居然觉得很淡然,当初惊马事件,马复香在自己残疾了就离开自己,莫兴宁回想起来居然没有太大愤怒,可能他不够喜欢她,她也不够喜欢他,仅此而已。
“这是你女朋友?”马复香穿着一身白色香奈儿裙子,脚上搭配的是小香的单鞋,脸上化了淡妆,手上挽着最新走秀款的小香,一头长发随意的扎起来,额前掉下一缕,有点小慵懒性*感的模样,她依靠在自己的新车玛莎拉蒂面前。
犯花痴的小胖妞开的是一辆普通的丰田,穿着白T恤,黑色牛仔裤,运动球鞋,因为胖也显得不高,头发是*头,不过刚刚她在那里跳着压车盖,流了一头汗,头发也乱了,*头一乱就不好看,还很容易老气。
而莫兴宁像是永远不会出汗一般,帮她整理一堆东西也神清气爽的,他穿着黑色亮面衬衫,黑色长裤,身高挺拔,头发长短适中,很好看,倒是跟一身白的马复香非常登对。
马复香面带笑容的看着莫兴宁,这句话绝对是打趣,她笃定莫兴宁不会喜欢那样不修边幅的女生。
莫兴宁低头看了一眼有些狼狈的小胖妞,忽然点头道:“是的,她是我女朋友Cherry。”
陈丽忽然间觉得自己被一个巨大的幸福砸中,笑的更傻了,完全没有注意到莫兴宁喊自己的英文名,她的英文名其实是跟中文名陈丽差不多发音随便取的,是樱桃的意思。
莫兴宁这样说的时候,不是因为亲昵,而是忽然间他发现他想不起来小胖妞中文名是什么,只是听别人喊她Cherry的时候,他想着这么胖,不应该叫樱桃叫蟠桃还差不多,还有就是Cherry还有处*女*膜的意思,看小胖妞这副模样,妥妥的处*女一百年的节奏,因为这样的联想反就把这名字记住了。
马复香脸色呆滞了,说了句有空联系,有些尴尬的走了。
“那个,她是你前女友?”陈丽好奇的问道。
“算是吧,后来我受伤了,就分手了,刚刚别往心里去,晚上见。”莫兴宁低头看小胖妞呆滞的模样,莫名的伸手敲了敲她脑袋。
这时候陈丽才发现莫兴宁的腿似乎是有些问题的,他走的很慢,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小胖妞一下子脑补了一段十分悲情的感情在莫兴宁身上,直到他的车都开走,尾气都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