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兵穿越之大宋亲王-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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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哈道:“都统,事情果然不对”完颜娄室气在心头,恨恨说道:“你说。”达拉哈道:“是这样的,赵汝庆带着的,是乾坤剑客夏侯东大师,以乾坤剑客夏侯东大师的剑技,再加上那些五百高手和近两千士卒,怎么可能只逃脱了赵大人一人?我不相信区区的一些宋军士兵能有这样的本事。赵汝庆做事非常隐秘,他们总不能早早的就知道,调上万兵马对付赵汝庆一行吧?难道是敌将高庞”
赵汝庆捻须,心里明白,对方说的可能是盘踞在中条山的那股,曾经截杀自己两次粮草的高庞军。
可恶的高庞,这是什么?一种示威。现在的天下,能够做到这一点的,距离他们还很近的,有条件做的,只有高庞军了。
而此时,在解州东部盐池南部金军完颜烈部的营帐里,正在欢笑与大庆中。这几天来,完颜烈率军东征西讨,连连胜利。一路攻城掠地,宋军节节败退。
此时的完颜烈已然忘了曾经的战败了,他现在率领着七千多人,已经击败了李彦仙的军队,将李彦仙的宋军驱逐到了中条山以南。
完颜烈感觉,自己的手下已经无敌于天下了,没有再把曾经打败过自己的宋军放在眼里了。
军帐里面,一名金军偏将粗着声音道:“完颜将军好威风!开战以来宋军无一是您对手,特此祝愿将军再接再厉、旗开得胜!”
这时,一个机灵的完颜烈亲随躬身转入大帐,这便来到完颜烈耳边耳语。完颜烈原先面上还有些惊讶,谁知听了耳语之后,顿时哈哈大笑,他对几名将领说道:“那赵汝庆带人来了,哈哈,他带着粮草和物资先来我们军营了。说明他识趣,知道我是金军之中最为厉害的。”
其实他真正高兴的,不是别的,而是说赵汝庆的到来,可以让他多截留一些物资,发上一笔财。
转过头,完颜烈大声叫道:“来人,速请赵大人入帐,他将来是我们大金的大臣,不可怠慢呀!我请他喝酒吃肉,来得早真是不如来得巧呀!”
此时乔装送粮草物资团队的赵榛指挥着下面的人道:“王旭祥,你看好马群在什么地方,把头马认出来,到时一发儿动手。”
“小刀,金军有财物有粮食,一会一发儿端了。不要手下留情,要下死手!”
王旭祥当然不能进入帐中,他的目的是那金军马群,从一匹匹的马中,寻找着他要的目标,也就是找头马。马是群居生物,众马之中,必然有一匹头马。群马随着头马而动,也就是说,如果动手,只消骑上了这匹头马,其余的马也就会跟着这匹头马而行。这样,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把这些马群一股脑子的带走。
在金军的一名副将的带领下,赵榛带着几名身手很好的护卫到了大帐门口,只能有两三人等少数人入帐。
帘子挑开,赵榛大步金入,说道:“在下见过完颜将军。”完颜烈哈哈大笑,道:“来得好,来,请上座,上酒菜”
但是却在此时,完颜烈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对面的来人。突然吃吃的说道:“你你你们不是!”
赵榛突然出手,那带路金军将军一个不防,立时被后面的赵榛双手一撮,扭断了脖子。没有一点犹豫,赵榛大喝:“动手!”
随着一声“动手”几名赵榛带着的侍卫上前,立刻与几名金军将领厮杀了起来。赵榛立刻向着完颜烈等人冲来。
完颜烈大叫一声:“好胆!!”反手拔出一把弯刀来。“呛悢悢”从残破的袍角下,两把青色光华的宝剑给抽拔出来了。光华双剑,赵榛一直都不敢拿出来在明面上用的武器。
赵榛两剑在手,冷目扫视场中的所有猎物,一共有十二名金军侍卫守卫着,还有十几名金军将领在这里。先是从外头的守帐卫士探头进来了,两道青色光芒,血溅当场,他们的进来立刻成为赵榛手下第一和第二个牺牲品。
两剑如风一样的飞起,两名探头进来的卫士从脖子里向外喷血,他们的脖子被赵划动了一下,赵榛一转身躲过对方喷出来的血,那血液溅得远处的一名愣神的金军侍卫一头一脸。
第076章 冲击群龙无首的金营
赵榛挥舞光华双剑发动致命一击,青光闪耀,把冲上来的侍卫一个个斩杀在当场。几十名武士冲了上去,愤然拔刀剑抵抗赵榛。赵榛大喝一声,青色光芒闪出无数的光点和光线。青色光芒就是地狱的召唤,冲上来的金国武士侍卫们都纷纷喷血倒地。
不要小看赵榛的手段,凭借十八岁的他,也许年龄比较小,但他为了练功,无疑是吃过很多苦的。
很多人练武,锻炼杀人之术,很多人都不是很到家的。真正的武学与杀人技术,是需要技术学习和战斗经验的。
赵榛拔剑的速度非常快,他是怎么练拔剑的?是一遍遍的重复的拔剑,他一千每天有空的时候,都要拔万次左右,甚至可能更多。除此之外练习剑法技术的时候更多。拥有前世记忆的他,知道武器的各种性能,尤其是宝剑的战斗技巧。加上勤奋练习和苦心的锻炼,他现在可以说是一名剑术非常厉害,甚至超越了这个时代最厉害的武学剑客的水准。
现在的赵榛可以用一种,惊人到没有人能比得上的速度,用剑杀人。对面两名金军侍卫杀了上来。光华一闪,一个人的肩膀上,那带着血的手臂飞起。赵榛再一个矮身扫腿,万斤之力,只听得“咔嚓”一声,另外一个武士的腿被赵榛扫断了,同时,赵榛也避开了对方从自己头上横过的一剑。
此时的完颜烈怒喝连连,一个武技高强的金军副将向着赵榛冲来,但赵榛看也不看。面前的这个金军将领一点也不在他的眼里,他轻轻用宝剑测击对方的长剑。赵榛看起来没用力气,其实用的是巧劲,瞬间就打弯了那个挡路金军副将的剑。再狠狠的一刺,刺入那金军副将的脸面,沿着眼窝刺入了对方的脑海。随即一抽一划,对方的一张脸皮变成了半张脸,金军副将的尸体地整个上半身,立刻血肉模糊连牙也掉了数颗。
完颜烈高声叫道:“快上,快挡住他,快来人”金军大帐自然戒备森严。很快就来人了,是那些金军的侍卫和武士。但对于这些金军侍卫和武士们来说,他们应该最向他们的主将完颜烈跑去支援,但现在,他们冲向了赵榛。
这些金军侍卫们也都是见多识广的任务,他们知道赵榛厉害,所以必须先集中人数优势击败或杀死他。所以,他们向赵榛冲了过来,他们以为赵榛不是想象的那么强,赵榛杀了几名硬点子后,便守在最紧要的门口位置。对于金军侍卫们来说,只有打倒赵榛,这样,从外头才可以叫来更多的人。
他们冲向的是赵榛,要杀赵榛。而赵榛何尝不是守在这里锁死他们,将他们牢牢困在里面。外面的金军侍卫和武士纷纷杀了进来,但是随后青色光芒闪耀,在赵榛强大的武技面前,没有人可以在短时间里突破赵榛的这一关。
他们并不知道赵榛是谁,当然更不知道赵榛的厉害。虽然知道对方就是那个曾经夺取过自己军队粮草的那个强悍的宋军将领。对赵榛恨之入骨,但依然无法用仇恨击败赵榛的强大武技。而在赵榛手下的几名侍卫高手的激战下,几名金军将领和侍卫纷纷倒地。
于是守卫在完颜烈身边的亲卫军侍卫长出剑了,他是在赵榛抵挡好多金军侍卫时出剑的。但是他没有想到激战中的赵榛,依然精觉性那么高。由于他要拔剑,那剑避不可免的要发出声音,这是剑从鞘中发出的磨擦声。
对于赵榛来说,这个声音再熟悉不过了。避过几名赵榛的亲卫高手的金军侍卫长,本是要拔剑,利用拔剑的冲击力刺杀赵榛。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赵榛的反应那么快,这边他的剑才拔出一半多点。
另一边,赵榛的青色锋芒就过来了,那飞快的速度,让金军侍卫长知道什么才叫真正的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什么才叫真正的快。快到他都没有感觉到,就觉得手上一空,半支手臂就这么落到了地上。而赵榛把剑又反手闪电般转向,回去削断了数名冲杀上来的金军侍卫地武器。
在没有反应过来到发现自己的手臂没了,金军侍卫长这时才隐隐感觉到伤口的痛,并且,他的手臂就这么没了。而且呼呼的直冒血。
“啊——”金军侍卫长惨叫着倒下了,全赖身边的一名金军侍卫扶住他。一群金军侍卫和武士向赵榛出手攻杀,表面上看,赵榛只是回击而已。但是,没有人觉得赵榛是被围攻的弱者,事实上,从头到尾,都是赵榛在出手决杀。而冲杀上来的金军侍卫们,不是被杀死就是武器被削断了。
赵榛手中的两把宝剑对于金军侍卫长来说太醒目了,金军侍卫长好像记得有人提起过那万马群中取上将首级的信王赵榛就有一对青色的宝剑。
他还没来得及辩认这是对什么剑,就见到青色剑光再次近距离闪动,赵榛一手一把宝剑,“滴溜溜”身子转个不停,在他的带动下,剑更是如同刮风了一样。
在人身体转动的时候,可以加快出剑的速度!更加快速的撕破对方的薄甲,砍杀对方的血肉之躯。
赵榛如同风车一般,以腿力催动腰力,腰力推动臂力,猛然转动斩杀。这个动作就像刮风一般,风起而掠,就那么一下子就过去。当你杀不死对方,如同一场屠杀的风,速度如闪电般的一转,一圈敌人纷纷倒地,砍过来的武器纷纷被斩断。
只转眼间,赵榛又斩杀了十余个金军侍卫。有五六个人是被赵榛划破了颈子,另外三四个人齐胸而断,还有一个被赵榛砍中了脸庞,直接消掉了半拉头颅。
鲜血四溅,其他金军侍卫或给砍断了脖子和身体的,都造成大出血。也不消耗宝剑的锋锐,是最好的出剑法子,也是赵榛出剑对准的部位,那个头给削下来的人就是没有削准。
赵榛的手段不是武侠小说的艺术加工,事实上赵榛已经尽力了。人多了,快速出剑的准确性自然要差一些。赵榛这样已经算是顶级的水准了,已经非常惊世骇俗了。
剩余冲杀而来的金军侍卫们显然没有想到赵榛是这么厉害的,如同地狱魔王一般迅速收割着他们的生命。而赵榛却不给他们机会,闪转腾挪行踪不定,两道青色光华飞舞闪耀着死亡的光芒。
赵榛的手段极为厉害,牵制并杀死了好多的金军侍卫和将领。一名名字叫王之充的赵榛亲卫高手。这时终于冲到了完颜烈的面前。赵榛手下的亲卫高手本来就都是民间有名的武林剑侠。后来‘经过赵榛的魔鬼式训练和培养,一个个武功突飞猛进,掌握了杀人的技巧。
完颜烈显然没想到那个“高庞”手下还有人会这样厉害。他一边和王之充交手,一边叫自己的人,但,现在他的人还有几个?
王之充与完颜烈激战了十几个回合,凑准完颜烈气喘吁吁有些自顾不暇的机会,王之充正要下杀手。可是他正要出手,然后足后一紧,他一回头,是那个断臂的金军侍卫长冲了过来抱住了他的腿。
就见王之充另一支脚一个回踢,踢在那金军侍卫长的太阳穴上。这是一个小幅度的出手,所以力道是不可能大的,纵然王之充问赵榛学了好多巧劲的应用,他的脚下也有一定的功底,也一样不能直接踢死对方。
可踢王之充踢中的部分是那个金军侍卫长的太阳穴,这却是人身上的弱点,那金军侍卫长虽然没死,但是头一昏立时就软瘫的扒下了。
王之充抽出了腿脚,向完颜烈再次冲上,完颜烈大吼一声,提刀就劈。但这个完颜烈毕竟武技比较差,他就是脑子好使,连手下的低级将官们都打不过,你能指他有真正的强大战斗力吗?
当然,毕竟在金军中,没有两下子是无法获得人们的认可的。完颜烈的力气还是不小的,尤其是一时间的暴发力。所以,他提刀劈来,虎虎生风。
面对完颜烈拼命看来的一刀,王之充没有硬拼。只见他身子一矮,忽然扭腰发力,他的力气从腿力而起,从腰发力,瞬间猛的一踢!天天在赵榛的训练下,他们都踢过木桩,如此腿功,岂能小觑?
完颜烈立刻就被踢倒了,王之充一个箭步冲过来,把剑放在了完颜烈的脖子上。完颜烈也是一个有金军中存在地那特殊尊严的金将,纵然是落入敌手,也不可能放弃抵抗。这是一种必然,金军之所以横扫天下,灭辽攻宋,就是以因为金军崇尚勇气和武力,最鄙视的就软蛋!
完颜烈还想趴着抓自己的战刀,王之充对他的手狠狠踏下去,足掌运转,当即把完颜烈的手骨踩得断碎,再也合不拢了,那还怎么拿刀子?
完颜烈还有另一只手,王之充再次出手了。剑如闪电,他一下子,就把完颜烈的另一只手地手拇指给削下来了。
“都住手完颜烈在我们手里了在抵抗我就杀了他!”王之充高声叫着。赵榛这时又迅速杀了两个冲杀上来的金军侍卫,他说道:“让这里的人把兵器放下去”他的目光转动,但有一个慢的,立时上前,青光一闪,人头落地。
剩余的金军将领和侍卫们无奈的纷纷放下了武器,在一个个赵榛手下的亲卫高手地控制下了。
而帐外的所有金军军队和侍卫们也投鼠忌器的不敢进营帐中了,万一主将被自己害死了,在严厉的金军军规中,可是全家都要倒大霉的。
赵榛这时微微一笑,瞬间出剑,刺死帐中地一名已经缴械的金军侍卫。赵榛不要这些碍事的俘虏,只要完颜烈。所以他不会有一点客气,反手一剑,就又杀死靠前的一个金军副将。他眼角一抬,他手下的所有亲卫高手都立刻出手了,只见他们纷纷挥动武器杀了下去,没有武器地金军侍卫和将领们惊叫连连,但叫有什么用?他们只能一一死在赵榛以及一帮赵榛亲卫的剑下。
杀到了这时,现在,这间金军主帅大帐内,只剩下了完颜烈和刚刚醒过来的,断臂地完颜烈手下的金军侍卫长了。
“金军侍卫长是吧,当初你带着亲卫队在军阵中堵截我很爽是吧。”赵榛说到这里,对手下道:“把他也给我砍了!”一名赵榛的亲卫立刻一剑砍下,对方人头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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