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兵穿越之大宋亲王-第21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夜色很快降临了,此时的刘振东欣喜的是发现自己没有任何的事情了。他浑身并没有因为月亮升起而溃烂而死。此时不管他庆幸那个半仙守承诺的欣喜,王山岳与孙正先等人却是要行动了。
远在几里外,山寨附近的山头上就能看到前面的山寨所在的高峰中,点燃了一片片的火把,形成了一片火海。事实上这样的一幕在往日里并不常见,因为这说明盘踞在里面的山贼强盗们在夜里有大行动了。此时他们正在集结,但要让乱哄哄的没有任何纪律可言的山贼集合起来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尤其是你还要把一千多甚至缺乏基本的左和右的概念地家伙重新编制,这就是一项更加浩大的工程了。
大约集结了一个多时辰左右的时间,西方又出现了另外一支点着火把的长长的队伍进入山寨。星星点点的火把很快汇聚一起,聚集起来的火把好像映红了那个方向的天际。
而同一时刻,旁边的山头上静静地站立着四个人,在注视着对面的山顶。
“明教大圣王教徒们和金人也与山贼汇合了。”信王赵榛眼睛里映着火光,小声说道。
“还有王山岳的人。”庞正在一边补充道。信王赵榛点点头。
“你就这么确定他们会兵分三路,千岁?”庞正又回过头问道:“万一他们合兵一路怎么办?万一他们拆穿了我们的把戏又怎么办?”
“没有那么多万一。”信王赵榛心说,以自己的判断与对方的思维还会有万一?如果是面对自己的那些精锐的特战队,他这些小把戏可能不会奏效。不过以这些山贼土匪的素质,以及王山岳那个不懂军事的家伙,是绝对不可能猜出他的企图地。
他有一个很有利的因素,那就是他清楚对方有多少实力,但对方对于他实力的理解却还停留在宋一水口头上描述的那十二个武功高强的护卫。
在这样的条件下,无论是山贼头目也好,还是明教大圣王护法团的团长,兼任金国特派员的王山岳也好,都绝对不会想到信王赵榛打的算盘竟会是全盘吃下他们。
别说是猜测,恐怕就是信王赵榛亲口告诉他们他要用十多个武功高强,比较有实力的战士。就要干掉对方一个千多人的强盗团,外加几百武功高强地明教大圣王教徒和金人的高手,估计对方也只会以为这个信王赵榛得了失心疯了。
不过信王赵榛停了一下,还是回头答道:“即使是最坏的情况,也无非是他们合兵一路而已。表面上他们是猎人,我们是猎物。在一场追猎中,决定方向的永远都是猎物而不是猎人。而我们,则要利用我们是猎物,而要成为吃掉猎人的猎物。”
庞正听到他的话后,默然的点了点头。一旁的特战队队长一脸冷然地站在一边没有说话,三人身边的最后一个人是罗月儿。
罗月儿对于远处山下那星星点点地火把的认识,远没有其他人那么直观。相反,她觉得那些光点不像是敌人似的,倒是有些好看。
他们在黑暗中汇聚在一起,映入她的眼帘,就像是一幅由火焰构成的美好画卷一样,让她从心里感到美丽异常。
不过信王赵榛倒不是专程叫她来看焰火的,因为很快,那些火把开始分散,最终分成三条笔直的线。
“信王千岁,您猜对了!”庞正眼中一亮,忍不住激动地说道。不过他神色忽然又黯淡下来,信王赵榛的胸有成竹与自信,让他不由自主地想到了肖山河。
如果要说在原来明教护法团教众的心中,有谁永远有办法带领他们前进的话,那这个人曾经一定是肖山河,可惜,所谓的永远终归只是一厢情愿的认识而已。
相比于庞正的情绪波动,信王赵榛却一点也不显得不惊讶。因为,这一晚上要上演的,他一手导演地戏剧才刚刚开始。他指着下面问道:“罗月儿,能看到下面领头的人分别是什么样子吗?”
庞正与特战队队长齐齐一愣,这怎么可能?这里离对面山峰起码有七、八里远,从山头上看下去那些火把的光芒都像是萤火虫一样黯淡,更不要说看清拿着火把的人是什么样子了。
可马上他们就认识到原来一直与他们在一起的这个小姐,不是一个普通人,因为罗月儿拿起一个带着玻璃镜子的竹筒,抬起来用眼睛望去。随后,她马上点了点头,说道:“当然可以,恩最左边的一队人马,最前面的好像是一个山贼头的样子,赵榛。”
“那是山贼大王孙正先,继续。”信王赵榛看了罗月儿一眼,对于这位商人大小姐的能力心知肚明。
罗月儿能做出比信王赵榛还要更远程的望远镜,这是她的天赋。虽然特战队也有信王做的望远镜。但是,在夜里是无法发现对方的。而且,这个罗月儿不知道是为什么,拥有一对比信王赵榛还厉害的夜视眼。
用她自己做的高倍望远镜,她可以在几乎没有星光的夜里也能看清几里外的敌人。这会儿又是月光,又是火把的光辉,看清对方的样子简直是太简单了小事情了。
“然后中间那一队,领头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哦,是那个王山岳,穿着轻甲好像还有一个北方的蛮人跟着他。”罗月儿仔细将那蛮人形象描述了一遍,信王赵榛立刻说道:“王山岳与蒙古人的首领,奇怪,他们两个在一起。那么第三队又是谁带领?难道是大圣王的手下?王山岳不是大圣王的手下么?罗月儿继续看。”
罗月儿点点头,目光落到第三队人身上,然后把自己所看到的描述了一遍。
“穿着长袍?黑色的,有火焰图标么?”信王赵榛问道。“这个我看不清楚,信王赵榛。哦,忘了,因该叫王爷。”罗月儿满嘴跑火车的说道。
信王赵榛沉吟了一下:“是明教大圣王教的高层教徒,没料到还有这样一个家伙。看来对马月英下散的就是这家伙,只是不知道他的武技是多高,但按照宋一水那家伙的说法想必不会太厉害。”
“那么大人,还是维持原计划不变吗?”庞正问。信王赵榛原本的打算是先干掉蒙古人首领,可现在蒙古人首领与王山岳在一起,迎上去就是一番苦战。
当然苦战倒是其次,他生怕自己没办法把对方留下来,如果让对方全身而退,那可就麻烦了。蒙古人首领必然是一个部落的高手,其实力再加上一个大师级实力的王山岳在一旁策应,要想留住他们还真不是容易的事情。
信王赵榛摸了摸下巴,一时间有点苦恼。他要怎么办才好呢,干掉个山贼或者是明教大圣王高层教徒好像都有点无关痛痒?
不过等等,明教大圣王高层教徒?他马上又想起另一个问题来。那可是明教大圣王高层教徒啊,明教大圣王高层教徒是什么?那不就是杨幺手下最强的高手吗?
信王赵榛想道,自己要是干掉这个明教大圣王高层教徒,那么杨幺就会少一个得力的膀臂。恐怕还能离间对方与金人的关系。
一想通这一点,信王赵榛就感到自己的思路好像豁然开阔了,把明教大圣王高层教徒一干掉,自己还可以获得对方的解药,马月英身上迷药也会因为失去控制而暂时被压制,那不是自己手上又多了一员悍将?
因此他马上一拍手,答道:“不,现在我们先拿明教大圣王高层教徒开刀好了。”
所有人都是一愣,不明白为什么这位年轻的信王千岁的计划怎么说变就变了。
但信王赵榛拍拍自己坐下战马的脑袋,让这头战马调转身体。同时他笑道:“计划有时候会出现一些临时的变故,这是正常的。放心好了,这并不会影响什么。总之,我们先回到埋伏的地点吧,这次和他们交战,一定要获得全胜。”
四匹战马在黑暗中穿行,淡淡的影子如同流水越过山谷,当为首的骑手高高举起手。骑士们在一个急刹后停下,整齐划一的调转方向,然后纷纷翻身下马。信王赵榛一只手按着剑柄,大腿越过不知什么皮革制成的鞍子,单脚着地时,就听到一边的罗月儿在战马背上摇晃着身子一个劲地对他抱怨道:
“信王赵榛,骑这个东西在丛林里穿行好难受呢。”罗月儿一只手托着脖子皱着眉头说道:“一点都不刺激。”
信王赵榛一笑,一边走过去扶这位小姐从战马背上下来,信王赵榛看自己的女伴脸色不大好,也有点于心不忍,温和地答道:“你去休息一下吧。”反正接下来的战斗,罗月儿也插不上手。
“那我去睡觉咯——”罗月儿从他手臂上跳下来,对他眨眨眼睛:“我会为你祈祷的哦,信王赵榛。”
“在梦中吗?”信王赵榛没好气地问道。“恩,是在梦中。”美丽的女孩子认真地点点头,她一笑明亮的眼睛眯起来变成一条弧线,好像狐狸一般的娇媚的看了他一眼后,转身跑开了。
信王赵榛也在心中一笑,他喜欢的就是罗月儿这种无论是处在怎样的逆境下都能保持乐观的心态,以及后现代女孩的那种性格。当时在那个客栈的那一天夜里,罗月儿的第一个动作就深深地吸引住了他。
不可否认信王赵榛对这个女孩的感情,位女孩征服了他这个真正的现代人。
他吸了一口气,夜色下冰冷的空气立刻渗入他的肺叶之中,稍微有一些发热的头脑逐渐冷静下来。信王赵榛又从迎上来的侍卫中看到了崔虎,怔了一下,马上向这位老练的侍卫队长作了一个‘往回走’手势。他说道:“回去准备一下吧,敌人离我们只有不到三里的距离了,三百多山贼,外加百余名明教大圣王手下的高手,我要让他们一个不剩地留下来。”
因为自己的手下都是不需要战前鼓舞斗气,就已经斗志昂扬的百战精锐。所以信王赵榛也就不在这场小规模的战斗之前说太多废话了。要讲都已经讲清楚了,这只是一次小小的伏击战而已。
比起过去在与金国开展的大战地时间里,连一次稍微上规模一些的战役都比不上。
信王赵榛的命令很快得到了执行,一行人迅速回到山坡上的森林中,信王赵榛就开始布置战术。
面对四百人出头的敌人,信王赵榛还是决定采用他们在过去与金国的大战中最常用的办法,伏击分割作战。
战士们开始与崔虎、信王军特战队战士们的指挥军官一起隐藏在林地之间,向下看着信王军特战队与其他的战士们依次进入预定位置。作为来自对金之战中最专业的精锐战士,信王军特战队战士们的盔甲都由老练的工匠作过油漆处理的,倒不会在月色下反光。而战士们大多身着轻巧的布衣,更不会有这个顾虑。
战士们一排排在灌木丛背后蹲下,单手按着自己的剑柄,等待着出鞘。还有一些拿着重武器的战士,出于同样的顾虑,他们的重武器,比如说长枪、长戟、锤和狼牙棒等武器,也被用枯叶掩埋起来。
而在他们身后大约三十尺,归顺了信王赵榛的原明教的战士们各自紧张地端平了自己手中的短弓或者弩,大气也不敢出一口。
事实上信王赵榛不想在这场战斗中出现任何伤亡,因此他让侍卫们和特战队担任近战锋矢,而那些明教归顺的战士们则只负责远程压制与杀伤。
他这个下意识地为了减少单位损耗的行为,落在新加入的明教战士们的眼中,就成了体恤下属的表现。
过去的明教护法肖山河虽然也能一次次为他们带来胜利,然而作为一个明教高层出身的指挥官,他们的通病是将自己的属下的伤亡数字仅仅看作一个数字。
在古代的战争中,充裕的中华民族的人口,让人在中国战争历史中,永远是指挥战争的将军们地眼里,只是一个消耗的数字而已。
然而信王赵榛出身于现代社会的时间里,作为一个现代人,他们的每一个人的性命,都是最宝贵的。每一个人类的生命都来之不易,不管是为了现代人的重视生命的心理,还是提升自己的无伤亡或少伤亡的战绩,信王赵榛自然舍不得像是炮灰一样将战士们的生命都消耗进去。
当然,信王赵榛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这个下意识的举动,已经调动起了新加入他的明教教众们的忠诚。就如同是信王军的所有战士们一样,信王赵榛从来只有亲自冲锋上千,而没有抛弃放弃任何一支信王军。
所以,信王赵榛的信王军天下无敌,作战勇敢。当然,信王军有强大的武器装备和训练精兵体系,也是重要的原因。
此时,信王赵榛仰头看了一下天空,粗略的估算了一下时间。
根据特战队的哨兵汇报,距离敌人进入这片地区,顶多还有一炷香的时间。
信王赵榛轻轻的呼出一口气,抖动了一下身体,好让自己在黎明前寒冷的森林中变得暖和一些。他微微一笑的看着远方,目光穿过洒满一片灰白色月光的林地时,忍不住有点血液加速流动的感觉。
这的确已经不是他在这个世界的第一次战斗了,可他已经多久没有这样彻夜隐藏在一片森林中,只为了等待敌人的经过了。
他看着天上的一轮明月,想起当初自己刚刚转世被俘虏的时候,还在互相埋怨的俩皇帝——徽宗和钦宗,不由得心中好笑。此刻,他又想起了侍卫长王之充拿着的自己这具身体生母的骨灰盒子,不由得暗暗心动。
第214章 杀戮
此时,信王赵榛想起了侍卫长王之充拿着的自己这具身体生母的骨灰盒子,不由得暗暗心动。
那个时代,是不可能有火葬这么一说的。其实刘太妃早就病故,葬在皇陵,后来被金兵贪财者挖掘了皇家坟地之后,将葬品搜刮之后,将刘太妃以及很多皇族尸体都暴尸于皇家坟地之上。
只不过因为信王赵榛带兵起事,成了气候之时,他提出过要求。那就是将自己生母的骨灰带回给自己。
当然,带给信王赵榛发臭的尸体,那自然是信王赵榛也不愿意的。最后金人南下的时候,就将从皇陵挖掘出刘太妃已经干枯的骨头架子,烧成了灰,放在骨灰盒子里,准备伺机利用。
而信王赵榛的暗线,则利用机会,让暗线从徽宗的手中,拿到了一份分封自己为全国兵马大元帅统帅全国之兵马,举国北上救驾的圣旨,并且将圣旨藏到了刘太妃骨灰盒子的夹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