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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部分

特种兵穿越之大宋亲王-第136部分

小说: 特种兵穿越之大宋亲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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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大雪,运送物资和新兵的队伍到徬晚才到了军营。当他们到的时候,就见军营操场之上,黑压压的围着一圈的人,都是一批批的士兵,这些士兵都看戏似的往里面瞧着。刘震天愕然,他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一队军兵上前问明事非后,把路让开,刘震天引着众人入内。原来是赵榛在练武,都说信王赵榛武功天下第一,万马群取金兵上将首级。赵榛练武,当然大家都来看了。
  黄施叫来刘震天,两人进入人群要看看有什么事,由于刘震天的身份,围观的军兵纷纷给他们让路,顿时,露出了里面正在练武的信王赵榛!
  此时大雪纷飞,虽然周围有人围着,可风仍是呼呼的刮着。而信赵榛竟然是光着上身的,他只在下身穿了一条稠布裤,踏着皮靴。寒冬腊月的,他竟然连三叶甲裙都没有围上,整个上半身精赤着,一块块精钢一样的肌肉在剧烈的运动混上了汗油,黄白色的皮肤闪闪发光。
  赵榛现在练的是枪法,舞动着的是大神龙枪。这把兵器和它的名字一样,神奇得很!因为这把兵器通体合金钢打造,散发着紫青之色。枪身上面好多的血槽都因为饮了无数鲜血,散发出了黑袖之色。
  就枪法,在马战上用的少,那就是冲上去猛的一枪,当面一个点扎,就是在两马交错的一瞬间。至于从后面杀敌,那就容易了,提枪回身点砸就行了,这也是赫赫有名的回马枪。可是要说步战,那就不同了,相对来说是很要求技巧和速度的。
  在国古代,各种钩镰枪、月牙戟、方天化戟等带着钩的兵器之所以为人所喜,并非是一无是处的。它们的作用极大,由于有了钩头,能斩能劈,能扫能刺,能冲能杀,能挡能架,这种兵器厉害就厉害在它的作用多,一个精于此道的战士在战场上的作用那叫一个凶。
  可这样的兵器对于士兵来说太难了。一把兵器,似戟这样的兵器,用处是多。可惜的是,在战场上,本就是以繁杂为害。也就是说,如果把一名士兵以戟来当武器,至少要训个三五年技术,因为他们要练习的太多了,有队形,有杀阵,最重要的是还有很多技巧等等。这对于新召集的新兵就要用到战争去的金宋等国来说,都绝对是不的。
  比如,不会用戟的士兵用戟勾挂住了敌人的兵器,而且拔不出兵器来,这时又会影响到军阵的发挥。相比起来,枪就简单实用多了。
  一名枪兵,只要很短的时间就可以训练成型,并专精刺杀。如此,才可以用很短的时间里装备出一支支最精良的军队。
  在步军的枪法里,也就是刺击而已,但刺有不同,上刺,下次,平刺等。这也是宋朝后华朝代大部分军队都用枪的原因。
  至于赵榛现在使的,就不是简单的普通枪术了。他这种枪术可以活动到全身,舞动时,大枪随着身体上下翻飞,那只枪头如同一条顽探海蛟龙一般,时不时抖出繁星点点的寒光。
  “哈!”赵榛吐气一喝,手腕翻动,那把大神龙枪顿时在赵榛的手里打转了起来。合金钢枪如飞旋转如风车一般,顺着大神龙枪的抖动,随着大枪的舞动,大枪带起一道道枪气在雪地上留下一道道鸿影!雪花被枪身扫动得纷纷飞扬了起来!
  随后,赵榛手一个轻摆,顿住了大神龙枪,当下就是一招抖枪诀,大神龙枪枪头在抖动之下,枪兴上那些细杂的鬃毛飞舞飘动,使如远古凶兽复活过来一般,一股择人而噬的凶煞气息扑面砸来。随着赵榛的抖动,一股气浪腾起,围观者看赵榛舞枪,竟然都吓得不而同的向后退了一步。
  “嗡”一声,大神龙枪再度飞舞,它如同活过来的上古龙兽一样,时而向天飞翔,时而向地穿震,时而左右摆头,时而隐入赵榛身。
  “呀——”赵榛带起大神龙枪如风卷云一般,猛然间,一个回首,这正是枪法著名的杀招回马枪!这种招法厉害到了极点,这本就是败求胜的高招。或者有的时候在难分胜负的时候,就用这一招来败敌。
  就见赵榛把大神龙枪绕身转动飞舞,犹如飞龙盘旋。此时,枪身蕴足了力道,猛的向后刺出。这一股子力凶猛到了极点,一下子扎透了这扬谷场上用于骑兵训练打下的木桩子里。这木桩子有小孩身粗,是硬度极强的硬松木,此时他一枪以力惯透,就这股力道,穿什么甲具都挡不住。
  众兵士齐声道:“好——!王爷无敌!王爷无敌!”要知道这松木桩子坚固异常,士兵们练习时没少给那坚硬的松木桩子反震伤手的。士兵都是知道那硬松木厉害的,往往刀砍上去都给弹上来,枪扎也就是一个小点。几曾想过会如信王赵榛这样一枪扎得穿透了过去的!
  哪知喊声未绝,就见赵榛身子微扬,他的手先是离了大神龙枪的枪柄,两手顺着大神龙枪划出了一个太极手印,结成了大圆满状,然后大喝一声,双手把住大神龙枪的枪杆,先左右一分,放打出一道离合震劲,将那木桩打松开些许,然后身子一扭,平转翻出了三百十度角,“喀嚓”一声,那木桩子顿时给枪刃分开!散成数截,就近枪刃的部分更是碎成了木粉!
  大神龙枪就此平安恒稳的收回!赵榛斜提枪在手,他精赤的身子白得发亮,上面白气弥漫的散发出蒸腾的汗气!此刻,虽然漫天风雪,那雪片每一瓣都有小拇指大,可却是让人丝毫感觉不出寒意,赵榛整个人,就如同战神一般!激得看他舞枪的士卒们腾起了一身的沸血!
  不仅赵榛的信王军本部兵马臣服,连那些降兵们也老老实实的一并跪下来,大呼道:“信王神勇!信王万岁!”
  这就是对强者的崇拜,古代的人们,就是对那些强大的人无比的崇拜。如霸王项羽,兵败时仍有二十八将与八百童子兵死命相随。如三国第一猛男吕布,在面对强敌曹操时屡战屡败,张辽、高顺、陈宫等人都死命相随。人们会为了他们心目那些强者,不顾自己性命的追随。
  赵榛哈哈大笑,在这一刻,他也体会到了当第一强者被人崇拜的那种感觉,难怪项羽、吕布、李元霸这些各个时代的第一强人都会迷恋自己的个人表演。总想着在众位英雄和士兵面前现现,原来是如此。这种万众睹目羡慕佩服的感觉那叫一个爽!
  也就在这个时候,一把干哑的声音道:“赵榛——”赵榛一看,却是笑了,道:“你怎么跑来了?”他说着把大神龙枪斜插入雪地,来到了冬余的身边,这冬余下身麻木,可不是一时半会能好的,现在根本无法自己行走,要靠着刘震天和黄施搀扶。
  到底是自己的女人,哪有老让别人扶着的道理,赵榛当下把她横抱起来。随后,便抱着冬余进了自己的大帐。
  赵榛表演了一下他个人的武勇,能如赵榛这样,在大雪纷飞寒风大起的时节精赤着身体舞枪耍武,先一步加强众军士对他的强者崇拜,再引出了冬余以及援兵带着大量补给而来,更是温暖人心。
  信王军军现在需要的并不是粮食,几个重要城市以及金兵主力军队的米粮都落入了信王军的手里。所以对信王军人来说,他们要的是盐,是茶叶,是调味料,是兵器,是战马,是甲具。
  而这些都来了,甚至大多数人还可以分到一张平滑精美的面具,这面具看上去小,可也算是精品,没见过世面的百姓壮丁和那些降兵们哪里知道,一个个喜得都说不出话来了。
  进入了帐篷,赵榛猛的将冬余抱起向空一抛,而后接住,那冬余吓得花容失色,嘴里叫道:“你这疯子,你这疯子!”说着举手打赵榛,却是雷声大,雨点小。再说,就算她用力打赵榛,却又哪儿打得动。赵榛只消一攒劲,身上立时就硬得和铁石一样。
  外面的军队也不以为意,赵榛专门调来了两千多名妇女,她们就是军激,同时也是奖品。一方面,赵榛用她们满足一些士兵的,并且能收回些军饷来。当然不全是花钱上得,立功的或是表现好的,也可以。赵榛下令,争取尽可能的平均,要让所有的士兵都有机会上。总之,至少赵榛的军里还没有什么同性恋的发生。
  所以士兵们都很了解这种状况,见王爷急着要和自己的女人行房,反而生出了一股同类的亲近。
  此时,刘猊和刘夔都在头疼,军粮不足,寒衣更是不足,什么都是不足,这个可怕叫一个恐怖。而四面天天可以看见无尽的信王军兵,金兵汉人军们看得很清楚,这些士兵都能看清,那信王军兵里有很多的金兵汉人军兵降兵,这算什么?金兵汉人军兵打金兵汉人军兵?加上信王军的汉人不打汉人,以及投降给田地,当兵给军饷的优厚条件。城里的金兵汉人军人的士气下降的可想而知了。
  现在,以金兵汉人军的力量,不要说守住这个寒冷的季节到春暖花开三四月的季节了,连这个腊月过去都难。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女真人探子从城外来了。当下,众金兵汉人兵士用框子将这个女真人带上来,兵带着这个女真人到了城,引见给刘猊和刘夔。
  “你说你是金都统完颜阇母的人?”刘猊咳嗽着说。打了败仗,坐困愁城,他的身体越发的不行了,加上天气冷,他的声音都像是从嗓子眼里挤出去的一样,难听。
  那名女真人先出示了金都统完颜阇母的腰牌,然后道:“我是奉金都统完颜阇母的命令,来探查现在的战局。不过我在城外给信王军巡逻兵给抓住了,他们是让我进来传个话的”
  刘夔恨恨喊了一嗓子:“天杀的信王军!”然后道:“是不是还是那样子,五十亩地,一只羊,一式的新农具,手把手教种地?或是当兵五斗粮的军饷和管饭管肉吃?”
  这几天,信王军人天天在城外喊这口号,先是问金兵汉人军投不投降,再说投降的条件。这条件已经在城引起了不小的风波,现在的金兵汉人军人已经冻死了不少,好多金兵汉人军头悄悄出城投降,导致本部人马被刘猊杀掉。
  就是这样,造成大家也不敢让战友离开自己的实现,生怕自己队伍有投降者,导致自己给刘夔和刘猊拿下了人头。为此,刘夔和刘猊睡觉都不敢闭眼,时不时的,就要起来带兵巡夜,一是怕士兵无故冻死,二是怕有士兵生了逃心后干脆集体逃跑投降。
  那名女真人探子道:“那却是没有,他们说了,不要我们投降,只是要我们放下兵器,然后就可以走了!”
  刘猊的眼睛徒然张开,露出气愤的神色。而刘夔则大叫:“狗屁!信王军的人狡猾透了,他们又想什么招儿呢!放下武器再让我们走人?怎么可能,我们这边放下武器,那边立时就是刀枪逼上来了!说白了,还不是想要我们出城门给他们杀!当我们都他娘的是傻子呢!你傻我可不傻!”
  刘猊想了想,无奈的缓缓地摇头道:“不会,信王不会做这种事,如果是骗我们出城,那没必要,他们就这么封着我们,你认为我们还会耗几天?这座城里我们现在只能杀马吃肉了。可是城里的汉人百姓都快饿疯了,已经几次闹事了。虽然我们杀了几百,但是城里的百姓可有好几万人,我们准不能都杀了吧。况且我们就算想要全杀了他们,凭借我们已经没有士气的士兵们,想杀拼命反抗的百姓,恐怕是不太可能的。”
  “内有乱民,外有强兵。我们没有别的好办法,而且现在天气正冷着呢,我们连冬衣都不全。腊月里的天气,这风雪说不定还有一两场的。我们把所有的马吃了,这才算是保住了我们的军队。可是现在我们连马都吃了,连跑都跑不掉。而且信王虽然勇悍蛮横,但是他是大宋的亲王,说话还是算话的。所以,我们明天出城!”
  刘夔跳起来,叫道:“刘猊,你疯了,我们一出城,就是大屠杀,信王军的手段你不是没有看过,你还不知道那信王的品性吗?信王勇悍,根本就不是人,我们还是快一点趁机杀出去!”
  刘猊冷冷道:“杀出去,怎么杀出去,我们一出去,他们不会和我们硬打的,只会跑,而且我们明天也不能玩花样,如果我们耍了花招,那就不好说了。信王军就不会再相信我们,他们一定会把我们困得死死的,到时,等我们杀马吃完之后,没有了马和粮食,一个个冻得手脚麻木后,他们就可以派几个人进来,就能把我们的脖子全数给杀了。”
  第135章 一降走!乱再降!
  ”刘猊冷冷道:“我一个人去,你看看,到时候,谁会和你一起留下来!你要不信,你就到城里头对每一个士兵说说,看看他们是什么意思!”
  到了第二天,城西门发出了信王军人的叫喊。“换食了,换食了,交出兵器,一件棉衣,一包米饭!”信王军人在南门大声的喊着。此外,一只大锅立在这里,里面全都是热腾腾的大米。信王军人大叫:“只要放下兵器,可以吃一口热饭,领一件棉衣,一包米饭,想上哪就可以上哪儿,我们不拦着你们啦!快快出来吧!”
  看着城下的动静,刘猊摇摇头对刘夔道:“你现在还能留住弟兄们么?”他叹道:“信王军人毒呀,他们做事不做绝,总是露着这一手,他们这是逼着我们行事!”
  很快,金兵汉人军打开了曲沃城门,从里面走出的是一群身体散发着臭臭的体味,一群脏臭到极点的士兵。他们每个人都紧着身上薄薄的烂衣服,有的皮子还是没经过处理的生皮,这些生皮都是从马身上扒下来的。那个臭味更加的难闻了。这还是冬天,如果夏天的话,估计他们都要发霉了。
  刘猊嘶哑着嗓子嘶吼,道:“排队,我们金人打了败仗,可以放下兵器,但不能丢了我们的傲骨!”刘夔在旁暗怒道:“打了败仗,还有他娘的狗屁傲骨!”遂道:“他们要我们的破烂,给他们就是了!”
  金兵汉人军人们一一走到一边,在信王军一千多骑兵和一万步兵的监视下,他们一一放下了自己的长枪、弯刀,每个金兵汉人军士兵们都放下了兵器,而后他们都忍不住的笑了,他们一一就着木勺吃了几口喷香的大米饭,然后领了棉衣和米饭,排队而走。
  发放米粮的是个金兵汉人军降兵,名字叫黄山。不过他现在已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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