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闱-宋代的婚姻与妇女生活-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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掳材纤沃苁夏骨謇砑虮ā保亍段奈铩1990,9:1—13。41图11裹脚的女演员,宋末或元初绘画作品。北京,故宫博物院,翁万国(Wango Weng)摄。
第二部分:男女之别男女之别 5
缠足在宋代似乎从宫廷和娱乐场所波及到经常出入38这些地方的社会精英家庭。周密(1232—1308)从一种已佚史料中发掘出一个故事,即3个世纪以前,后唐(923—935)的宫廷里,一位舞者把脚绑起来让它变得很小、很弯,像月牙一样。这种做法可能在10世纪跳舞的人里推广起来,她们认为绑起来的脚显得有力、好看。到了11世纪,一位相当严肃的学者徐积(1028—1103)显然对这个习俗已有所了解,他在赞扬一位寡妇时写到:“何暇裹两足,但知勤四肢。”12世纪初,缠足习俗的广泛流行导致学者张邦基探究它的起源。张邦基指出,把脚真的裹成弯形,像弓一样,让它变得比天足小,只不过是最近的事,唐和以前的诗歌里都没提到过。
有关缠足的星星点点的史料到12世纪末变得稍微多了一点。这时候缠足已不只是舞者的事,也不仅限于妓女。甚至于有一条史料说一个好人家的厨娘也裹了脚。13世纪的考古资料清楚地表明官员的妻子女儿都已经裹了脚(见图10)。浙江一位官员的陪葬品里有一件东西带着强烈的学术意味,那是他死于1240年的前妻的一双银质缠足小尖鞋,上面写着她的名字。鞋长14厘米,宽4。5厘米,最宽处正对着向上翘起来的鞋尖。这双鞋大概是提醒丈夫怀念妻子纤足的纪念品而并不用于穿着。真正穿过的小尖鞋发现于福州高官女儿黄升(1227—1243)之墓。1242年黄升16岁时嫁与一位宗室子,他的父亲已逝,但祖父仍健在且功成名就。棺材里放置着好几双小鞋子,长13。3厘米—14厘米不等,脚面上放着长长的裹脚布。进一步的证据发现于江西周氏(1240—1274)之墓,她也是官员的女儿和妻子。墓葬里的7双小鞋子比其他小鞋大一点(长18厘米—22厘米,宽5厘米—6厘米)。
宋代文人认为缠足代表精致的美。40苏轼(1036—1101)作诗写一位舞者很想试一试宫样鞋,但发现太疼。诗人还写了用手掌握住缠足时感到的惊艳。有的诗惊叹纤细、弓形的小脚或把它形容为一弯新月。章惇(卒于1105年)总结经验时说他赶上、经历了3件引人注意的事,其中之一就是女子的脚。陈亮(1143—1194)自嘲,说自己像三四十岁的丑女人枉然忍痛缠足,但已无用。在他看来,缠足是女人为了显得美丽愿意付出的代价,但只有从小开始,才能奏效。
尽管缠足与女人愿意为了美而奋斗有关,宋代至少有一位男子对缠足的好处提出了质疑。13世纪中叶,车若水,可能是反对缠足的第一人,他写道:“小儿未四五岁,无辜无罪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来不知何用。”还有一些男人因缠足与追求色相有关而持反对态度。元朝初年有人注意到严谨的道德家程颐的第六代孙女们既不缠足也不戴耳环。
到了宋代末年,缠足的习俗已变得根深蒂固。作家陶宗仪(创作活跃期1300—1360)回顾了元朝头一百年里的缠足史。他看到的最早的记载和周密提到的一样,即后唐宫廷里跳舞的人,然后重复了张邦基提出的晚近开始流行的论点,最后,陶宗仪指出,虽然11世纪缠足的还比较罕见,但由于竞相仿效已比刚流行时普遍了。到了他自己的时代,不裹脚的人已感到羞愧。
作为美的标示,小脚保留了相当的私秘性。绘画中照镜子检查自己外貌和思念男人的女人——画面清清楚楚地表达了至少是温和的色情意味——女人的脚藏在长及地面的裙裾里。这一时期只有一幅绘画表现了露出小脚的女演员或娱乐圈艺人,她们像妓女一样,多半是最早缠足的。因为其中一个女子扮演男角色,所以不得不露出小脚(见图11)。
当代作家常把缠足和同样影响步态的高跟鞋或同属于危害健康的紧身胸衣相提并论。然而这些比较没有指出缠足永久性地把女性身体损坏到什么程度。缠足不仅强调或夸大了性别差异: 41它使男女身体上的差别超出天然的程度,还近似于整容手术。但这样做比较也还不够,因为甚至硅胶填植也不像缠足那样影响身体的其他部位。缠足给女人身体带来的改变不是局部的,还牵扯到整个体态。她将很少走动,尽量坐着而不站着,留在家里而不外出。由于活动变少,她的身体变得软绵绵,而且总是无精打采的。从诗词里我们知道,对于男人来说,慵懒,不快乐,怀着思怨的美人,是很有吸引力的。女人变得更小、更软、更不爱动、更提不起精神,当然会衬托出男性的强壮、结实和好动。因为宋代理想的上层男人形象是内敛、温和和优雅,除非女性更优雅、沉默不语、呆在家里不走动,42否则男人就像是带着女人气。还有什么比小脚更适合陪衬这样的男人?通过缠足引起的变化,新的男子气内涵催化了女性美标准的改变和再生。其间不免掺合着别的东西。比如,对某些男人而言,把脚裹起来不仅是让它变小,也许还意味着色情。
但是我认为我们不能满足于知道男人为什么被缠足的女人吸引。我们还必须紧紧抓住女人明显地积极参与这个环节。毕竟是妈妈们、而不是求婚者无视裹脚引起的剧痛把小女孩的脚绑起来。缠足是她们强加给自己的暴力。动手时她们是否都认定若不这么干,男人会看不上自己的女儿,那样会感到内疚、遗憾?她们自己觉得小脚好看吗?她们为裹出一双完美的脚而骄傲吗?
第二部分:男女之别男女之别 6
如果不顾及女人生活中的基本现实是在妻妾争宠中保住优势,我们就不能理解她们对女性美的感觉。正如后面章节所言,宋代货币经济增长,商业城市遍及全国,纳妾之风盛行于富裕人家。到了北宋中期,男人已经不满足于出入色情场所狎妓的老办法,现在男人已经渴望把女人买回家里做妾。妈妈们知道妓女和妓女般的妾对男人的魅魊力,因而会考虑怎样把女儿打扮得有利于日后做妻子。妈妈们会考虑怎样才能让女儿既不降低身份又能和妓女一样魅人?教会女儿挑选衣服、梳妆打扮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还得让女儿显得谦和、保守、不喜欢到处出头露面,以免混同于毫不羞耻地在陌生男人面前露面的妓女,这才是根本之道。使妓女显得活泼迷人的手段、伎俩对妻子是否构成挑战?教女儿作诗是好主意吗?或许会让女儿更像妓女?我估计母亲给女儿裹脚是因为小脚既是显得更美的诀窍,但又不是任何催促孩子早熟的办法。裹足是个人私事,不示于人。即便是青楼女子,缠裹之事也是在私室里面做,使她们归于“内”,无涉于与男人竞争。
缠足遍及于好人家的妻女当中用了两个世纪。其间可能裹得越来越紧,因为小脚的标准尺寸又变小了。当然也没人穿着在13世纪坟墓里发现的那么小的鞋跳舞。缠足普遍化的早期,43一双天足的母亲可能在小妾进入家门时第一次看见缠过的脚,于是决定给女儿裹脚。她们希望女儿有些自己没有的东西。裹了脚的姑娘长大后,小脚妈妈就多了。经常因小脚而被赞美的女人会由衷地接受这个标准,越来越愿意帮助女儿因脚小而受到称赞。
从大范围看,宋代男女之别的思想在世界历史上并不特殊。阴阳概念大概属中国独有,较之西方概念可能更强调彼此间的关系而不是各自的本质;然而,把女人喻为多产、富饶的土地而男人积极开发大地,与西方社会性别思想基础的自然/人文那种两分法有相似之处。当然极端化的内外之分许多地方都有,但两个领域的互补性还是超过对立或对抗。把男女从空间上分隔开的做法在很多地区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特别在亚洲,社会阶层越高,把女人藏起来的规矩也越严格。几乎在所有的社会,人们都感到有必要按性别属性来穿衣、梳妆。
然而重要的是要超越泛泛而谈的水平。中国的社会性别思想产生于中国社会和文化。它们随着大的社会和文化环境的改变而变化: 因此,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就像有钱人崇尚体力上的优势那样,宋代有教养的文人学士带有的男子气在上层阶级里占优势,缠足之风随之盛行于青楼女子和上层妻女当中。权力介入了这个过程。产生社会性别差异和性等级观念的社会环境里,男人得到比女人更多的法律、经济和文化权力。性别差异造成的两性权力上的不平等,部分源于当然如此,另一部分则源于既成的、不容置疑的生活方式。
在不能否认社会性别区分的权力的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它们内部的张力。很多公式化的表达对什么是自然生理的,什么是个人想望的,只含糊地一带而过,男女差异究竟来源于自然本性,还是仅仅因为社会秩序需要它而被当成人们愿意的,这个问题悬而未决。两极化的阴阳、内外思想各自之间也存在着紧张;每对概念都代表两极之间同时存在的互补和等级的关系。阴阳、内外两个公式之间也有紧张。阴阳思想高扬一方到另一方的连续性和运动,44内外思想则回应保持男女分隔的需要;前者制造了界限模糊的余地,后者则试图斩断交汇的可能。女人可以通过儿子接触到阳,但不能更“外”一点。同样重要、并使上述含义更复杂的是,两种有关联的中性化的模式还伴随着怀着情欲的色情想像。女人应该自己到场取悦男人,还是应该让他们看不见自己呢?
这里再一次指出,宋代中国的情况不是只此一家,社会性别思想在别处也常常凌乱不一。近几年有的学者提出,一个给定的文化内部会有几种对立的性别意识形态,每一种都可能不具连续性、充满了矛盾。个人可以追随对他最有利的那种,也可在生命的不同阶段改弦更张。进一步说,一套特定的思想也会在赋予妇女权力的同时压迫妇女。把宋代妇女留在内闱使她们既受到限制又得到权力: 它使女人处于公共领域以外但又合法地成为家内的权威。本书提到的男作者不嫉妒女人在家务领域的权力,但我们不能由此推测女人用相同的方式看待自己的社会和家庭角色。
把男女分隔开的心理效果是什么?因为我们生活在男女很自由地掺在一起的社会,我们必须保持警觉,不能想当然地推测,宋代妇女遭受我们不能忍受的束缚时有多么沮丧。在当代社会,哪里对女人的谦卑和隐匿要求得比较高,哪里的女人就既不被动、也不萎靡不振,甚至具有不低于丈夫的自信。例如,宋代妇女可能像当代印度妇女那样,能在空间和社会都有限的世界里找到自己的价值。为了理解宋代妇女怎样看待自己,我们必须把她们还原到她们尽力扮演的家庭角色的位置上,然后进行考察。
本章远远没有完成宋代文化中社会性别差异的课题——的确,几乎后面的每一章都牵扯到男女性别差异的一般思想。本章仅讨论一些非常基本的概念,每一种理论都构成其他许多种看法的基础。然而我们已经感到有必要设置一个基本点,这就是在宋代,把人们视为一个角色经常超过他们的性别。换句话说,性别差异思想常常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和社会角色融为一体,女人社会角色的特殊性在于都是家族和婚姻体系派给她们的: 女儿、妻子、儿媳、母亲、婆婆、祖母、姨、姑、等等。下一章将考察怎样理解由婚姻形成的角色,特别是妻子这一角色。
第三部分:婚姻的意义婚姻的意义 1
“婚姻的意义”,古代经典著作《礼记》“昬义”篇一开始就解释这个问题:“昬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①宋代学者经常引用这句话——这只是他们与我们完全不同的许多概念中的一个。
本章考察在更大的社会和文化背景里宋朝人对结婚意义的理解。我的目标是揭示宋代社会盛行的婚姻的假设前提,特别是与我们不同的那些,同时列举史料记载的反例及它们与假设前提间的紧张。我从基本的预设开始,然后考察系统的、现实的一个维度的婚姻模型,继而转向文学作品表达的不那么有组织、但并非不重要的有关婚姻的信息。虽然我用宋代的用法分析概念、观念和形象,但本章内容的大部分对于宋以前和宋以后而言,也是真实的。
语言里的意义
人们用来谈论婚姻的词汇含有很多婚姻作为制度而具有的内涵。比如“婚姻”一词意味着两个家庭之间的关系。按照古代辞书《尔雅》,“婚”和“姻”是新娘、新郎的父母彼此之间的称呼。②婚姻还指“婚礼”,即结婚仪式。“婚礼”强调由统治者传下来的古代礼仪形式;46像其他仪式一样,有义务表达和支持植根于不可质疑的宇宙秩序的社会差别。
结婚还可以理解为把两个团体联结在一起的行动。用英语说“他娶她”,“她嫁他”,或“法官允许他们结婚”,都用一个单词。中国古代不同团体用不同动词表示结婚。男方家庭“娶”儿媳,新郎本人也可以说“娶”妻。新娘父母可把她“予”给某男,“归”到谁家,或准许她当新娘“妻”与某人。一般地说,女子的父母或监护人被描绘为这桩婚事的积极主动的一方。当一位女子结婚迈进男家之门时,也可以说她“适”或“归”入某家。
狭义的男女结为一体的婚姻,对应的中文表达由“夫”和“妻”两个词组成。“夫”字的意思就指男方。“妇”指儿媳的时候多于妻子,强调女人在丈夫父系家庭里的位置。一位妻子可视为一个家庭、一位家长、公公或丈夫的“妇”。中国的训诂学从“妇”的同音异形字“伏”里引申出服从、忍受、甘当配角的意思。③一位妻子,简单地说,就是服从和协助丈夫。“妻”是表示法律上的妻子时常用的概念。既为妻,就不是妾。的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