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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部分

庆丰年-第214部分

小说: 庆丰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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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36章 帮忙

    温心媛脸上青白交替,极是难看。
    让她说什么?她能说什么?亏那两条猎犬还好意思叨着只耗子出来向她摇尾巴献宝,她连凌迟它们的心都有了!
    悄悄把眼往旁边一瞟,方氏不说话,就这么皱着眉保持沉默,一副欲言又止,十分为难的样子。
    而钱灵犀又问了一遍,“郡主,您说让狗进来找,我已经让了,个中情形您是亲眼看着的,事实证明我这儿根本没有,不是么?”
    “话可不能这么说!”温心媛如今是狗急跳墙了,连方氏也不顾,直接黑着脸下令,“给我全院子搜!不在屋里就在院子里,肯定跑不了了的!”
    她将手中的白狐皮往那两只猎犬面前一扔,“若是找不到,你们也别想活了!”
    钱灵犀掩嘴清咳两声,见温家下人和猎犬如没头苍蝇般四下找寻也不阻拦,只看着方氏要如何处置。
    “郡主这是干什么?快住手!”方氏当真急眼了,她不是不明白温心媛急于扳回颜面,但这么做是在打邓家的脸啊!她都已经让温家的猎犬进钱灵犀的闺房了,她还要得寸进尺,那实在是太不知进退了。
    有方氏这一声吼,还是很见效力的,温家的人虽然还要找,但邓家的人却已经拦上来了。
    但温心媛这会子已经逼得无路可退了,她沉着脸道,“请邓夫人勿怪!此事关乎到本郡主的声誉,所以不得不出此下策。邓家的人听着,我是郡主,在这里依我的身份最高,此刻我命令你们,全都站着不许动!”
    “好好!”方氏没想到温心媛居然抬出身份来压自己,这么不给自己颜面,当下气得浑身乱颤,也撕破脸了,“既然郡主说了这话。那就请恕妾身冒犯了!妾身虽然不济。没挣上郡主这么高的诰命,可这里到底是定国公府!就是温老侯爷来了,只怕没有皇上的圣旨,也动不得这里分毫?请问郡主,到底是谁给你这么大的权力,可以大肆搜捕朝廷命官的内宅?”
    被她这番斥责。温心媛才猛地醒悟过来,自己实在太过分了。可这会子让她把话收回来,却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她心中焦急万分,背上急出一层冷汗。忽地瞧见钱灵犀还站在方氏身后,意态闲适,甚至还带了几分笑意看着自己出丑,温心媛知道,今儿这一关若是不闯过去,她别说嫁进邓家,连名声都要毁了!罢罢罢。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拼上一回丢人现眼,先把眼前的危机过了再说。
    众人就见这位不可一世的温大郡主忽地哇地一声开始放声大哭,“我都说了不是这意思了,伯母您还怪罪于我,我不是心急要把小狗找回来么?它昨儿就受了伤,要是给人弄死了怎么办?”
    这眼泪一旦给挤下来,很快化成倾盆大雨,温心媛真是被活生生气哭的。她心里是真怕。这狗不知给钱灵犀藏哪儿了,难道她回头真的要给她磕头认错?
    可不得不说,温心媛这一招十分有效。
    就算她之前的话再无理,可方氏是长辈,能跟一个在自己面前哇哇大哭的小姑娘认真置气?只是温心媛这手段一用,就把自己落于下乘了。大户人家,最忌讳女子学那乡下妇人,一哭二闹三上吊,谁家夫人小姐要是敢这么做。那一定是会被人取笑的。
    可比起不哭不闹要面对的后果。温心媛也是没法子的法子了。
    关键时刻还是可以顶一顶的,钱灵犀深表受益。
    看温心媛哭得唏哩哗啦就想往自己怀里蹭。方氏可没心情消受她这些鼻涕眼泪,果断往后退开,厉声低喝,“请郡主自重!”
    这一吼好歹也可以让温心媛把眼泪收一收了,趁机给自己找台阶下,“都怪心媛一时冲动,才会出言得罪,请夫人勿怪。可我的小狗丢了是事实,还请夫人替我做主找一找吧。”
    她想缠着方氏赶紧离开了。
    可谁也没料到,钱灵犀此时冒了出来,在一旁很是热心的道,“如果只是想找回小狗,我倒可以帮这个忙。”
    温心媛心头一跳,这丫头葫芦里卖什么药?她怎么不追问那个赌约反而还这么好心?
    钱灵犀从袖中取出皮手套戴上,原本蹲在她肩头瞧热闹的麻花儿就大摇大摆顺着她的胳膊走到她手上。
    温柔的摸摸鸟儿身上的灰羽,钱灵犀道,“我这小鹰甚有眼力劲儿,想在府第找一只小狗想来不难。更兼我家狗儿加菲,虽说是从乡下来的,可也随我打过猎,追兔子撵鸡都不在话下。今日若是不把那只小狗找出来,不仅郡主心里着急,而我也实在很怕改天再来这么一出。所以不管是为了郡主,还是为了证明我自己的清白,都应该把那个真凶找出来,才能永绝后患。郡主、夫人,你们说是也不是?”
    温心媛不敢作声了,心中象打着十五只吊桶,七上八下的,那死狗明明给扔到冯三喜那儿,给赵大娘带了来,怎么会没有?若是钱灵犀暗中找人把死狗又扔回自己那里去了,那可怎么办?温心媛才干的冷汗又唰唰的顺着后背往下淌。
    方氏瞟她一眼,却答应了下来,“钱姑娘这话说得很是,虽然只是只狗儿,但一日找不到,还不知得生出多少事来,若是钱姑娘家的鹰犬有这本事,倒可以好好施展一番,看到底是什么人如何恶毒,偷了我们邓府送给郡主的狗!”
    这一番夹枪带棒的话骂得温心媛脸上火辣辣的烫,这狗是邓家送来的,谁会窝藏?眼下钱灵犀这儿没有,不就是在说她监守自盗么?
    可眼下自己要是拦着,那就更显心虚了,她只能不吭声,装起了哑巴。心中却迅速盘算起退路,如果不在自己院子当然最好,万一在的话,就牺牲几个奴才了事吧。总之自己是主子,永远是无辜的,有麻烦也不能找到她的身上。
    钱灵犀微微冷笑,要过那块白狐皮,给麻花儿讲解了一番。那海东青也不知听懂没有,总之钱灵犀纤手一扬,它就飞上半空,先在自家院子上慢悠悠盘旋两圈,才高飞而去。
    远远的,在邓府之外,有人就见半空飞起一只大鸟,神情倜傥的背着手儿笑了,“哟,连这家伙都放出来了,看来事情也该有个了结了。去请老爷,咱们也该回府了!”
    邓府之内,方氏一看麻花很快飞没影了,忙问,“咱们这得赶紧跟上吧?”
    “夫人不必着急,若是找到了,麻花儿会回来报信的。”钱灵犀镇定自若的转而吩咐,“去给加菲把面条热热,人可以不吃饭,它可不能不吃。”
    方氏这才知道,温心媛闹得人家连午饭都没吃,急忙叫个管事婆子去准备一桌上等酒席,一会儿打算亲自向钱灵犀赔罪,又让人把羊车准备充足,待会儿好去追寻真凶。
    当加菲啪嗒啪嗒吸溜着面条时,麻花儿又飞回来了,稳稳落在钱灵犀手上。
    抬手摸摸,钱灵犀问,“找到了?”
    麻花儿不吱声,只是顺着她的胳膊又往肩头上走,钱灵犀微笑,“看来是找到了,那你过去看着,记得机灵点,别让人瞧见你,否则说不定就带着狗儿跑了。”
    麻花儿不去,拿毛茸茸的小脑袋在她脸上讨好的蹭蹭,钱灵犀无奈笑笑,“小馋猫,行吧行吧。”又掏出小袋子,喂它一块肉脯,麻花儿这才心满意足的飞了。
    温心媛看得很是怀疑,就凭她家这两只吃货,能找到那条死狗?
    可事实证明,这两只吃货确实有两下子。
    别看加菲闭着眼睛躺在钱灵犀怀里不起来,但那只狗鼻子闻闻白狐皮,就不停的左嗅嗅右嗅嗅,然后冲着某个方向汪地叫一嗓子,竟是在邓府中曲曲折折指出一条路来。
    眼看这越走越接近于自己的住处,温心媛一颗心怦怦直跳,在羊车内坐立不安,难道钱灵犀真的把死狗扔回到她那儿了?可她藏在哪儿了呢?
    方氏却是心中越摇头,如果当真是在温心媛的屋子里找到了,那这丫头也实在是太没用了些。
    眼见着离自己的住处越来越近,温心媛一颗心也越发提到嗓子眼里。多希望有人能把此事化解,否则自己真就偷鸡不着蚀把米了!
    忽地,就见迎面也过来一辆车,却是邓慕华,见了她们也很是吃惊,急忙下车行礼。
    眼下正是午休时分,她出来得稀奇,方氏自然问起。邓慕华倒答得坦率,“我听说婶娘中午还没回,所以心中不安,想过去看看,帮着尽些心力。”
    如此说来,倒也说得过去。只是这个素来明哲保身的侄女也会主动出来找麻烦,不知所图为何。方氏意味深长的赞她一句有心,便道,“既然都到这儿来了,那就去把你妹妹也请出来,都看看吧。”
    邓慕贞住得极近,很快就出来了,见母亲居然带队抓贼拿赃的浩浩荡荡到了这里,实在有些无法认同。她眼下只希望事情尽快了结,否则万一父亲回来,那只怕连母亲也要被怪罪了。
    突然,领路的加菲突然冲着那几间清厦的方向汪汪叫了两声,麻花儿也攸地从藏身的竹梢掠过,瞧见那鹰落脚的屋檐,除了钱灵犀,众人俱是脸色大变。

    第337章 败了

    邓府的秀园精巧绝伦,天下无双。
    而在秀园里,最好的景致有两处,一处是给永泰公主圈起的园中园,另一处自然在主人居所附近。
    就在定国公侯爷所居的正宅不远处,有一座人工堆砌的小山包,那山名叫绣球山,山上有一所清凉瓦舍,朴素宁静,仿佛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却又异样的象是在一片花团锦簇中点缀着一抹淡雅,让人见之忘忧。
    这秀园最早乃是个富商为了爱妻所建,他们夫妻从贫贱而富贵,妻子为了丈夫吃了很多苦,而丈夫也没有失了良心,在富贵之后仍然一心一意待着妻子。所以这处离主屋不远的绣球山上,最早是依着他们贫穷时的故居所建的茅屋,夫妻二人时常携手登山,站在高处眺望整个府中的美景,忆苦思甜,愈加恩爱。后来妻子过世,丈夫不胜悲痛,就把这里又改成了草庐,时常上来悼念亡妻。
    等到这宅子归邓家所有时,那所土坯茅屋早已被他们后世不肖儿孙嫌弃,夷为平地,建起高塔,镇日寻欢作乐。
    邓家祖先在听说这地方的来历时,甚为感慨,当时就说,“富而忘本,数典忘祖,全不念前人艰辛,这样的人家如何能不败落?”
    于是在翻修时,就专门请人将此处的高塔拆去,建成小小三间清凉瓦舍,名为数典居,以示警戒。而每旬末日,家主必亲临此处,静思其过。时日一长。此处便成了邓家家主的内书房,除了每任的邓家家主,连其他主子都一概不得入内。就是下人来打扫清理,每月也有特定的日子。
    但因此处风景极好。四面皆是景,时常亲戚朋友来了,都想上去小坐。尤其是当年接驾的时候。总得让皇上来看看吧?
    所以邓家就想了个办法,在这所清凉瓦舍之旁,又搭起三间小屋。只是挑土运石,把底逐渐驻高,显出如依着山势般的错落之致,顿时就把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到新的小屋上了。
    旧居朴素,新居自然也不能太过华丽。依旧是绿窗油墙,清雅不俗。但新居的四面窗户却不如旧居般用白纸糊成,而是全部采用了造价昂贵的琉璃,采光极好。而且为了观景方便,新居的四面皆有大扇窗户。无论哪个角度,只要推开窗子就能欣赏到园林风景,自然为人喜欢。
    当年皇上来时,就曾在这里住过,很是中意,回宫后甚至参考了邓家的建筑图纸,也在宫中也修了个琉璃亭,可见此处精妙。
    而此处因为招呼过皇上,自然身份倍增。慕名前来的参观的人就更多了。可此处因为跟邓家主人的内书房相近,故此不是挚交好友,决不接待,若是得蒙留宿之人,更是屈指可数。
    可眼下,众人眼见钱灵犀养的狗竟然冲着那处琉璃居吠吠。而那只灰不溜秋的小鹰儿更是径直飞到琉璃居的屋檐之上,如何能不大惊失色?
    方氏的脸白了,邓慕贞姐妹俩的脸白了,连温心媛的脸都白了。
    只有钱灵犀不解的挑眉问,“夫人,请问那里是何处?”
    方氏不答,只是铁青着脸,提着裙子亲自上前要看个究竟。可刚走出两步,忽听身后有羊车声响,一个中年沉稳的声音疑惑的问,“夫人,你这是在做甚么?”
    他的声音醇和温厚,但方氏听了却如遭雷殛,僵直着身子半天回不了头。
    直到另一个清亮悦耳,说着“给婶娘请安”的声音响起,方氏才猛地似被针扎了一般,回过头来。
    羊车停下,当先是一位披着黑裘的中年人。他个子不算太高,但身形挺拔,显出高人一等的气势,想来年轻时应该也是个翩翩美少年。而今虽然人过中年,有些发福的富态,却并不臃肿,反而多添了几分成熟与睿智。
    他的衣饰并不过分华贵,却是一种千锤百炼后的极简与优雅。通身无过多的装饰,只有拇指上那只象征权力的羊脂白玉板指,才隐隐点出身份。此刻,他虽是问着方氏的口气极其温和,却不失威严,看上去既通情达理,又让人觉得不可冒犯。
    饶是跟在钱灵犀身边的秦姨娘第一次见到他,也不难立即猜出,这位必是邓家的国公爷。而他旁边同样披着黑裘,内着白衣的自然就是邓恒,只是在第三辆马车上下来的一位更年轻些,蓝衣紫裘的公子有些不认得。不过看长相,却比酷似其母的邓恒更肖其父,想来定也是位贵公子。
    可钱灵犀认得,这位相貌较为敦厚的公子就是方氏的长子,温心媛上一世的相公,邓悯。
    “老老爷。”方氏动了几下嘴唇,终于说出话来了。只是那声音抖得,象风中的落叶,让人想不生疑都难。
    蓦然看到邓瑾在身后出现,方氏第一个的眼神是震惊,第二个眼神却是愤怒的。顿时抬头扫向后头的下人们,为什么老爷都入了府,却没有人向她禀报?可在接触到邓恒似笑非笑的眼神时,方氏心下了然,却是又惊又恨又怕。
    脑子里如电光火石般转着念头,要是那只小狗当真在琉璃台被找到,那连她也免不了要被牵连了!所以她虽是给邓瑾行了个礼,却心虚得连头也不敢抬。
    “母亲,您这是干嘛?带着诸位小姐们打算是去琉璃台上赏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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