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烟云-第1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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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可以为大军出力。末将听说,大食那边作战,也有商队跟在军旅之后,一边帮忙采购急需的辎重,一边帮忙处理缴获的战利品!”
军队打家劫舍,商队销赃。不但是大食人的传统,大食以西的十字教国家,亦有类似的先例。众将领对此早有耳闻,如今又听了沙千里的描述,便丢开了将商队抛弃的打算。估摸着众人的意见已经被统一得差不多了,王洵笑着拔出第一支将令,“如果没有人反对的话,王某可就要调兵遣将了,宇文将军听令”
第二章 砺锋 (八 下)
“末将在!”听王洵第一个就点到自己,宇文至脸上对战事的担忧瞬间就变成了骄傲,答应一声,快步走到帅案前。
很满意于好朋友的表现,王洵点点头,笑着吩咐,“你从军中挑选五十名用弓箭的好手,为全军前驱。除了沙、黄两位将军的部属之外,其余各部人马随你挑选。今晚用过饭后便立刻出发,路上遇到敌军探子、斥候”
“只要出现在末将视野之内,末将保证一个也不让他们活着离开!”没等王洵把话说完,宇文至立刻信誓旦旦地承诺。
不料王洵却摇了摇头,笑着补充:“别全杀光,放几个胆子小的回去给俱车鼻施可汗报信,让他知道大唐安西军上门问罪来了!”
“嗯?!诺!”宇文至先是一愣,随后就明白了王洵的意图。接过将令,转身出帐。
目送着宇文至率先离开,众将心里立刻明白,主动向柘折城发起攻击的决定已经无可更改。担忧之余,有一股豪情亦在心中慢慢涌起。
即便将沙千里,黄万山两位包括在内,这伙人的平均年龄也不过才二十出头,心中的激情远远多余暮气。况且刚刚以劣势兵力收拾掉了数倍于自己一方的敌军,令将士们个个都对周围的敌人心生轻蔑。所以纵使有人依旧不看好主动出击的结果,却也将期待的目光投向王洵,希望下一个被点到的便是自己。
“宋将军听令!”在众人殷切的盼望下,王洵抽出了第二支令箭。
“末将在!”宋武答应一声,大步走出队列之外。
王洵冲着他点点头,继续吩咐,“你去选五十名骑术最精湛的弟兄,每人带三匹战马,一杆大旗。吃过饭后立刻出发,先向南绕行五十里,到了药刹水边上后,再掉头向西北,做出与我配合夹击柘折城的姿态。声势造得越大越好,若是能让俱车鼻施汗相信你所部兵马是段秀实将军派过来的,我便记你的首功!”
“诺!”宋武眼中一喜,随后年青的脸上便洒满了阳光。以五十人冒充一支大军,任务并不好完成。然而,这也说明王洵已经完全把他当成了自家兄弟,不再因为哥哥宋昱的关系,故意对他敬而远之。
“沙将军,黄将军”王洵迅速又抽出第三、第四支令箭,毫不犹豫地交给了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位带领本部兵马,同样是多置旗鼓,紧随宇文将军之后。带了柘折城外,先根据敌军布防情况,选择攻击方向,然后静等我带领大军到来。如果战机许可,亦可以不等我。自己决定何时出手!”
闻听此言,众将眼中忍不住涌起了一丝羡慕。王洵手中的兵力只有两千出头,如果沙千里和黄万山提前对城外的某个目标发起了攻击,主力到达之后,便只有给二人做后盾的份儿。换句话说,王洵的这道命令,等同于临阵应变之权交给了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而其本人,则心甘情愿地替沙、黄二将打起了下手。
“诺!”
“诺!”沙千里和黄万山也明白王洵的对自己非常器重,答应一声,阔步很出列,双手将令箭接了过来,小心翼翼地捧在心口处。
目送二人出帐,王洵又将剩下为数不多的兵马分为几个旅,交给方子陵、魏风等嫡系部属和曹靺鞨、石蛮子等异族将领指挥,各自去执行一定任务。随后,又命亲兵旅率王十三将全部侍卫召集到一处,随时准备为大伙提供接应。
待他把一切细节都安排妥帖,夜幕也笼罩在了营地的上空。整个大营一片忙碌,所有人都厉兵秣马,为出征做追最后的准备。王洵四下巡视了一圈,正准备回中军用饭,身后突然传来一阵混乱的脚步声响。
凭听觉,王洵就能猜到来人并没有受过严格的行伍训练。立刻回过头去,手按刀柄,“谁?朱五一,怎么是你?你怎么又回来了?!”
被派去保护商队的朱五一不敢用目光与王洵相视,低下头,很是为难地回应,“俺,不,末将,不不,卑职,卑职去过了。但,但商会的程掌柜说,这个时候,他们不能拖大军后退。所以,所以。”
“所以你就敢违抗我的将令。并且还拐带了一堆无关的人回来!”王洵又是生气,又是感动,指着朱五一身后的齐大嘴、储独眼等一干刀客质问。
闻听此言,朱五一更是不知所措。耷拉着脑袋,喃喃辩解,“他们,他们说,半天云都被您打垮了,周围哪还有强盗轻易敢动商队的念头。您尽管放心向前,他们可以慢慢跟着大队留下的马蹄印儿走!”
唯恐王洵处置朱五一,齐大嘴上前一步,主动替对方开解,“程老掌柜琢磨过,在您跟正主儿分成胜负之前,商队肯定安全。大人不要怪朱旅率,是我等自己要来为大人效力的。朱旅率拒绝过,但我等非要跟着他,他也没办法!”
“是啊,是啊,请将军带上我等!”其他众刀客们纷纷开口。“我等打仗不在行,追追残兵,打扫打扫战场什么的,也能搭一把手!”
“胡闹!”虽然心里感动,王洵还是不得不板起脸来,大声呵斥,“两军交手,岂是儿戏!况且本将这次要对付的是一支劲旅,并非半天云那种乌合之众!赶紧回去保护商队吧,大伙的心意,王某领了!”
“我等知道将军有大动作!所以才前来助拳!”
“带上我等,我等不怕死。”
众刀客心气正高,怎肯轻易推开。纷纷开口求肯王洵准许自己加入。
单论身手,这些人的确都是一等一。可列阵而战,个人勇武却派不上多大用场。万一有人没头苍蝇般乱闯,反而容易冲动自家阵脚。王洵不愿意让别人冒险,自己也不愿意冒险,沉吟了片刻,正准备强行将众刀客驱逐,储独眼却见机得快,“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我老储夹着尾巴,在这条道上走了大半辈子。从没像今天这般痛快过。请大伙让我老储再痛痛快快地活上几天,即便死了,这辈子也甘心了!”
“请大人给我等一个为死去同伴报仇的机会!”众刀客纷纷跪倒,祈求王洵准许自己参战。
见王洵依旧不肯松口,齐大嘴也跪倒在地,用膝盖向前爬了几步,满脸是泪,“这些年来,凡是在丝绸古道上的劫案,哪个能与河中各地的城主们脱开干系?我等平时不敢提‘报仇’两个字,只能把怨气憋在肚子里。这回,有将军带领,我等要是再不拔出刀来,还如何不配做个男人?!”
“请大人给我等一个机会!”
“请大人给我等一个机会!”
想起一个个死不瞑目的同行,众刀客泪落如雨。丝绸古道上的马贼,十有七八是众城主、国主刻意养下的打手。头天做下了案子,第二天赃物就能在城中公开销售。有时候刀客们舍命护着商队的一部分人突破土匪的包围,伤亡惨重地来到前方的城中,在沿街店铺中,便能看见死去同伴身上的遗物。上面的血迹都没擦干净,每一件都深深刺进大伙的心里。
原来唐军从不与百姓打交道,所以刀客们也不敢奢望军队为自己主持公道。而王洵却第一个破了这个例,让他们看到一丝复仇的希望。所以,无论付出任何代价,他们都想将这个希望抓住。否则,日后根本无法面对同行们留下的孤儿寡母。
王洵终于明白一向老实巴交的朱五一,为什么今天敢于违反军令了。即便是他自己,此刻心中也是火辣辣一片。清了清嗓子,他低声道,“如此,你等就单独组成一队。跟在我的身后,我冲到哪里,你等就冲到哪里。不准乱,也不准擅自行动,做得到么!”
“如果谁当了孬种,大人就一锤子砸死他!”齐大嘴喜出望外,代替所有人表态。
“对,铁锤将冲到哪里,我们就跟到哪里!誓死追随!”众刀客齐声响应。
“起来,去找管军需的李参军,每人领一身轻皮甲。一柄横刀!”王洵强压住心中的激动,点点头,沉声吩咐,“朱旅率,你带他们去。这支队伍也一并交给你。”
“诺!”朱五一抹了把脸,憨憨地回应。
“去吧!”王洵挥挥手,命令对方领着刀客们退下。然后继续向中军帐走去,接连迈出了几步,腿都僵僵的,手臂处也传来一阵颤抖。
不是因为对大战的紧张,而是因为感动。他带领的是一群热血男儿,无论以前做过强盗还是做过刀客,都是不折不扣的好汉子。
有这样一群好汉子追随,天下又有何处去不得?
有这样一群好汉子相伴,他又何必要逃,何必要委曲求全?今晚,便是全新的开始。他要将珍藏已久的锋芒露出来,在河中这片碧野黄沙间刻上自己的痕迹。
正激动间,耳畔忽然又传来侍卫十三的呼唤,“启禀将军,宇文将军的队伍已经整装待发,他想请您过去跟弟兄们说几句话!”
“喔!”没想到宇文至动作这么快,王洵楞了楞,旋即顺着十三的指引向不远处看去。夜幕中,有一小队骑兵站在那里,方方正正,宛若一块雕琢过花岗岩。
“告诉他我马上就到!”王洵身吸了一口气,调整好自己的情绪。然后快步走向宇文至等人所在。目光一一扫过众人的面孔,想说几句话来激励士气,最终发现无论怎样的言辞在此刻都纯属多余。只得挥挥手,大声喊道:“出发!”
“出发!”宇文至抽出横刀,冲着队伍高喊,“用贼寇之头颅,砺你我之刀锋!”随后,一夹马肚子,闪电般冲向了夜幕。
“用敌人之头颅,砺你我之刀锋!”五十把横刀同时举起来,半空中虚劈,劈穿远处无尽的黑暗。
第三章 霜刃(一 上)
已经入了秋,空旷的原野里,夜风徐徐吹过,给已经发黄的野草镀上一层银白色的霜。天地之间,一片苍茫。
“凉了!”老哈曼捶打了几下自己的老腰,蹒跚钻出帐篷。抓起一把草叉,继续蹒跚着往牲口栏方向走。已经六十多岁的老骨头了,最怕的就是夜风吹。然而,此刻他却偷不得赖。
今年夏天的雨水少,牲口没抓上多少膘。而给城主大人的羊毛税,给天方教的天课、五一税却半分都逃不得。去年五十里外的老噶厦家才不多晚交了几天,两个儿子便被抓去服劳役,最后竟给活活给累死在柘折城里。老哈曼连儿子都没有,万一给天方教徒带走了,岂不连个骨头渣子都收不回来?!
可即便今年将税交上了,又能逃多久呢?自从城主投靠了大食人之后,赋税的花样就一年多过一年。而与此同时,皮革、毡子和干蘑菇的价钱,却是一路暴跌。以前每逢入秋,来自大唐的行商就会挨个部落拜访,送来大伙急需茶砖、丝绸和药材。将牧民们积攒了一年的皮子、毡子和干蘑菇打成捆买走。但是现在,天方教要收人家三倍的税,就是因为人家不信安拉!如此,谁还愿意再冒着被马贼和天方教联手打劫的风险做这种本来利润就不高的杂货生意呢?!
算了,不想这些,能熬一天就一天吧,说不定明天就熬出头了呢?往马槽中添了几叉干草,老哈曼咧嘴苦笑。河中这带向来没有固定的主人。今天倒向大食,明天也许就倒向了大唐。对于同样是异族的唐人,老哈曼本来也不甚感冒。但现在,与大食人的作为比较起来,唐人的一言一行都显得那样可爱。他们的官府也征收财货,却很少把手伸到每个普通牧人的毡包里。他们的军队也杀人,却很少对付手无寸铁的老幼贫弱。他们与城主、国主老爷们的争斗,更像是神仙打架,凡人会受到波及,却不至于连条活路都剩不下。而那些狂热的天方教徒,则像极了一群蝗虫,除了石头之外,几乎没有它们吃不下的东西。
“的,的,的的,的,的,的的”一阵由远及近的马蹄声,吓得老哈曼一哆嗦,手中的干草全都掉到了地上。是在过兵,只有军队,才会发出这么急促的马蹄声!凭着多年养成的习惯,他迅速吹灭了挂在牲口棚前的火把,丢下手里的草叉,一头扎进草垛中。然后向漫天神明默默祈祷,“佛祖、火神、安拉,不管你们哪个有空,请保佑老哈曼,保佑老哈曼不被人发现,至于其他东西,谁爱拿走谁拿走”
仿佛是听见了他的祷告,那一小支军队只是匆匆在他的毡包前停了停,就又去远了。没有放火烧帐篷,没有迁牲口,也没有将他赖以活命的糜子拿走。甚至连摆在帐篷内火堆旁的铜碗和铜壶,都没有拿
从草垛中钻出来的老哈曼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愣愣地看着自己的牲口圈,自己的毡包和自己的所有财产,嘴角不断颤抖。天啊,天啊。忽然,他将手伸出来,伸向头顶阴沉的夜空,“长生天啊,您终于开眼了啊。开眼了啊!”
“这贼老天,终于开眼了!”骑在马背上,沙千里心里也在狂呼。快三年了,在这片土地上忍气吞声地憋了三十多个月,终于盼到了重新扬眉吐气的一天。
三年来,他不敢让弟兄们露出安西军余部的身份。不敢扩充队伍,不敢做“大生意”。他眼睁睁地看着周围一座座防御上充满破绽的城市,却不敢带领属下进攻。遇到城主们的私兵,他望风远遁。遇见马贼同行,他俯首做小。他躲,他藏,他忍,卧薪尝胆,他终于等来了,老天开眼的这一刻。
把大唐战旗插在他们家门口。让那些首鼠两端的城主、国主们在大唐的战旗前颤栗。让那些投靠大食人,将被俘的安西将士卖往异国他乡的地方豪强们,为他们的愚蠢和短视而付出代价。让恒罗斯畔那些无名冤魂看到,我沙千里不是孬种,我回来了,我带着咱大唐的队伍回来了。我为你们复仇来了。你们在九泉之下,可以将眼睛闭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