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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部分

盛唐烟云-第161部分

小说: 盛唐烟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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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带几个弟兄去队伍两侧,免得一会儿有人被吓到,做出什么冒失举动。”用手拍了对方一巴掌,王洵毫不客气地吩咐。旋即,拨转坐骑,逆着人流走向队伍正中央。
    宇文至冲着他的背影咧了下嘴巴,随后,点手叫过十几名自己的嫡系手下,“赵大元、杨昊、史怀义,你们几个,各带一伍弟兄,四下加强警戒。待会儿若是发现有人敢不服从命令乱跑乱动,直接射杀!”
    “诺!”几名低级军官齐齐拱手,大声回应。
    被点到的都是见过血的老兵,原本就不怎么合格的伪装一去掉,浑身上下立刻杀气毕现。商队中立刻出现了一阵混乱,无数双眼睛抬起来,错愕地看向了队伍中央。
    那是“李记”大掌柜所在。虽然这些天来,此人很少露面。但那身雍容华贵之气,还是给商贩们留下的极为深刻印象。
    然而,令大伙更惊愕的事情出现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李记”大掌柜却冲着姓王的护卫头领,诺诺拱手。正当大伙迷惑不解的时候,几名身材魁梧的“家将”从李记大掌柜身后的骆驼背上,扯出了一面旗帜,迎风抖了抖,骄傲地挑过了头顶。
    “唐”红色的大字,黄色的旗面,边缘缀满了流苏,在太阳的照射下流光溢彩。
    多日来压抑于众人心头的谜底终于揭晓。不知道为何,几乎所有人在此刻感到的不是恐惧,也不是惊讶,而是发自内心的激动于骄傲。王洵和宇文至事先做出的预防手段全部落空,商贩们先是难以置信地张大嘴巴,伸出手来用力揉眼睛,然后猛然间爆发出齐声欢呼。
    “噢!”
    “噢!”
    “大唐!”
    “大唐!”
    这个远在数百里之外故国虽然不尽如人意,此刻却使得离家在外的游子们心中充满了骄傲。
    我是个唐人。凭着这句话,无数黄色的面孔行走于陌生的国度,无论面对多少危险和挫折,却始终能挺胸抬头。
    我是个唐人。凭着这句话,无数黄色的面孔在陌生的地域生根、发芽,开枝,散叶。却始终未曾忘记自己的祖先,自己的文明。
    感觉到那欢呼声中得崇敬,护旗的兵士挺直身躯,尽力将旗杆挑直,挑高,挑高。
    起风了。
    金秋的风吹过来,将旗面吹得猎猎做响。
第二章 砺锋 (二 上)
    第二章砺锋(二上)
    西域的秋风,吹得四野一片金黄。
    天更高,云也更淡。曾经齐腰深的牧草都被风吹得倒伏下去,没有力气再站起来。露出附近平整空旷的大地。
    这是天生给男儿放歌纵马的所在。每次看到它就令人神清气爽。特别是坐在一头汗血宝马的雕鞍之上,周围簇拥着数千弟兄的时候,更是不由得你不豪气干云。
    半天云的大当家阿尔斯兰就是这样一个幸福的人。坐在马背上放眼望去,附近清一色的牛皮硬铠,清一色的大宛良驹,足足一千五百余名弟兄,个个红光满面。这都是他阿尔斯兰的手下,他纵横河中的本钱。如果丝绸古道上的买卖能像最近这般继续红火上半年的话,阿尔斯兰相信,附近某座大城,就要换了自己当主人。
    也不怪他气焰如此嚣张,最近半个多月,这支绰号叫做半天云的马贼,的确赚了个盆满钵圆。丝绸古道南线被大食溃兵人为给破坏掉了,往来商贩们只好绕行北线。而半天云的势力范围,刚好覆盖了药刹水拐弯处这数十里绿洲,商贩们无论如何也绕不开的地方。
    正所谓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连续十多天下来,阿尔斯兰带着麾下弟兄,日日出击,日日都满载而归。丝绸、茶叶和珠宝等物在东西方的巨大差价,导致往来商贩们个个们都将骆驼背上的行囊塞得满满当当。而在阿尔斯兰手里,这些商人无异于一头头送上门的肥羊,不抢简直就是对不起自己。
    当货物落到了阿尔斯兰手里后,很快就会通过一个便捷的渠道,以极其低廉价格销售给附近的城主、国主、和总督们。为他换回来大把大把的金币和粮食!有了钱和粮食,就意味着能招募更多的弟兄。有了更多的弟兄,就意味着能吞下更大的肥羊。吞下的肥羊越多,半天云的名气也会变得越响亮。名气越响亮,则在河东一带越吃得开。不但穷困潦倒的牧民会主动前来入伙,就连肩负维持地方安宁的国主、城主和总督们,也会悄悄地伸来友谊之手。准许马贼们在他的城中设立窝点,销赃、打听信息,购买铁器、粮食和战马,反正只要不公然在城里动刀子,其他什么事情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儿。
    当然,这个友谊不是无任何代价的。在“朋友”需要的时候,马贼们必须两肋插刀。比如在“朋友”不方便出面时,替他做掉某个人,某个家族。或者在朋友与别的势力发生冲突时,作为雇佣军突然出现在敌对势力的后方。偶尔马贼们还需要干点儿本职工作,到朋友指定的地点去制造几场耸人听闻的流血事件,然后在朋友带领军队来时,丢下几具尸体迅速被“击溃!”。这样,“朋友”就会因为做事得力而受到其更高层主人的赏识,马贼们也因为配合默契,拿到应有的补偿。
    今天,阿尔斯兰准备做的生意,在某种程度上,就可以说是受了“朋友”之托。有一支规模巨大的商队即将从药刹水大拐弯处通过,数日之前他就得到的消息。随后,便有几支马贼同行主动示警,宣布这支大唐商队是根难啃的硬骨头。几家同行陆续派去踩盘子的眼线,居然全被保护商队的刀客们给射死了!这么多天,连商队具体规模和主要运送的货物,都没一支马贼队伍能探听清楚!
    本来阿尔斯兰听到示警之后,已经不打算动手了。以免折损过多弟兄,得不偿失。毕竟绿林道上纯凭实力说话,万一啃上去嘣了门牙,很快就会被别人取而代之。然而,老朋友俱车鼻施可汗却主动派人找上门来,以伍佰把军中专用大食弯刀的代价,请他出马。不由得他不重新考虑自己的决定。
    河东一带好铁匠难寻,肯到马贼中讨生活的铁匠更是凤毛麟角。大多时候,马贼们手中的兵器需要高价从城中购买。而被准许在市面上公开买卖的兵器,质量肯定比军队所用差上一大截。所以对正准备大肆扩充实力的半天云来说,这批弯刀简直就是雪中送炭。
    凭着多年到刀尖上打滚儿练就的本能,阿尔斯兰不相信大宛王俱车鼻施会如此好心。然而,伍佰把弯刀的诱惑,又让他实在无法拒绝。思前想后,他决定接受自己的军师,一个来自中原的牛鼻子道士的建议,收下俱车鼻施的礼物,然后联络附近的几家绺子,一块儿“宰肥羊”!这样做,将商队的护卫杀光之后,分给每到每一家绺子头上的“羊肉”难免会变薄,但同时也把被猎物嘣掉门牙的风险,降低到了最小!
    今天是个出猎的好天气。放眼望去,十里之内的景物一览无余。阿尔斯兰本队人马的左侧,有两支衣冠不整,兵器杂乱的队伍,人数各自在三百左右。那是阿尔斯兰请来助拳的盟友,一捧沙和雪打旺。右侧,则是另外两支前来助拳的盟友,老北风和倒拔柳,各自人数也在三百上下,喽啰们个个面黄肌瘦。跟绰号兵强马壮的半天云相比,这四家盟友简直都是叫花子。根本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如果我做完这趟买卖之后,顺手把他们”猛然间,阿尔斯兰眼中冒出一道凄厉的寒光。周围这四家同行的实力太弱了,跟他们一起生意,自己肯定吃亏。而过后不肯按约定分赃的话,四家盟友肯定也不会善罢甘休。最合适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在“融入”半天云。这样的话,自己不必再为分出去的东西儿而肉痛,与商队战斗时所遭受到了损失,也能迅速补充回来。
    这个主意是如此的高明,阿尔斯兰一旦想到,就觉得心头火烧火燎。扭过脸,他向身边的亲信马六儿吩咐,“你,去把老穆头儿给我叫来,不,请,请军师过来。说我有大事跟他商量!”
    “军师”马六儿有些犹豫,“您不是让军师带人去探听商队情况了么?”
    “叫你去你就去,哪那么多废话!”阿尔斯兰不喜欢被属下质疑,举起皮鞭,狠狠地给马六儿来了一记。“让军师把事情交给别人做,赶紧到我这边来!”
    马六儿躲闪不及,脸上立刻出现了一道血痕。他楞了一下,不敢动手去擦伤口,催动坐骑,迅速跑开。望着此人顺从的背影,阿尔斯兰心中突然有点儿后悔,然而大当家的骄傲很快又压住了后悔之心,撇撇嘴,低声骂道:“连一点儿眼力架都没有,还敢跟老子顶嘴,该死!一支商队,还有什么可探查的。你们几个,给老子打起点儿精神来,一个个低头耷拉脑袋的,老子没管你们饭啊!”
    后半句话是冲着其他几名亲兵说的。因为马六挨打儿而物伤其类的亲卫们被吓了一跳,立刻将身体挺得笔直。阿尔斯兰这才终于觉得心里舒坦了些,扫了众人一眼,大声道,“别给老子丢人。谁敢给老子丢人,老子就要他的狗命!只要你们好好干,咱们早晚也会有一座城池来安身。到时候,老子给你们每人都封一个大官做,谁都不会落下!”
    “谢大帅!”明知道阿尔斯兰在画饼充饥,众侍卫们还是齐声道谢。
    阿尔斯兰心头一片火热,继续喋喋不休,“老子说到,就会一定做到。阿悉烂达当年,不也是跟老子一样吃刀头饭的么?他现在已经做了国主,老子只是生得比他晚了十几年罢了!”
    这下,不但侍卫们受到了鼓舞,附近的喽啰也士气大振。纷纷拔出弯刀,大拍马屁,“阿尔斯兰汗!”“阿尔斯兰汗!”“阿尔斯兰汗!”
    现在称汗,肯定太早了些。阿尔斯兰不想过于招摇,挥挥手,制止了众人的欢呼。如果能吞并其他几家盟友,他麾下的战兵人数就可达到四千。再动用今年劫掠所得,招募一些牧民入伙的话,明年开春时凑出五千骑兵没有任何问题。
    五千轻骑,用得好的话,已经可以颠覆一个国家。特别是在大唐与大食争锋,河东一带群雄乱成一团的当口。阿尔斯兰记得军师穆阳仁曾经对自己说过,附近的大宛王俱车鼻施和拔汗那王阿悉烂达,都不是正统的大宛皇家血脉。他们之所以能各自窃取半壁江山,完全是由于懂得把握机会的缘故。
    而阿悉烂达手中的兵力满打满算也只有一万五千左右。俱车鼻施的实力比阿悉烂达略强,能够养得起两万步骑。可他们在即将到来的争夺河西之战中,肯定要选择大唐或者大食其中一方。无论怎么选择,战斗中都不可能不蒙受损失。那样的话,半天云的力量,就几乎能与这两个国家平起平坐了。
    如果手中掌握着一支可以跟国家平起平坐的力量,谁还当马贼?!!阿尔斯兰将拳头握紧,将手指慢慢塞进自家的嘴里。
    狠狠咬了几下之后,他确信自己并没有在做梦。老天已经把机会摆在眼前了,就看自己能否把握得住。坐视机会流逝的人,天亦弃之!
第二章 砺锋 (二 下)
    第二章砺锋(二下)
    片刻之后,一身道士打扮的狗头军师穆阳仁骑着马赶到,板着灰败的老脸冲阿尔斯兰拱了下手,低声询问,“大当家找我什么事?马上就要跟敌人开战了,最好不要轻易改变部署”
    “当然是非常要紧的事情!”阿尔斯皱了皱眉,念在眼下正有用得到此人的份上,没做过多计较,“区区一个商队,还用不着你我太紧张。本督突然觉得,等宰了这批肥羊之后,咱们的队伍又需要增加些人手了!你以为呢?”
    说着话,他拿眼光不断往左右两侧的盟友方向瞄。谁料一向擅于揣摩上意的穆军师今天的反应却出奇地迟钝,顺着阿尔斯兰的目光逡巡了好一会儿,才转过头,喃喃地回应道:“若是能筹集到足够的钱粮,把队伍扩充一下也是应该的。不过。”
    “不要跟我说那些没用的废话!”本想听几句奉承却没听见,阿尔斯兰心中有些恼怒,用力甩了下鞭子,阴森森地命令,“本督已经做出了决定。你只需要想办法把事情做好便是!人,我想要。但最好是他们乖乖地把队伍交出来,免得大伙撕破了脸,到最后谁都为难!”
    穆阳仁本能地向后躲了躲,脸色显得愈发灰败。反复沉吟了半晌,他才幽幽地说道:“如果大当家执意如此的话,某这里倒也有一个现成主意。可万一传扬出去,未免会坏了大当家的名声!”
    阿尔斯兰眉头一簇,很是厌烦穆道仁的啰嗦,“名声管个鸟用!俱车鼻施、阿悉烂达、还有那个鲍尔勃,他们几个谁的名声好过?说,如果主意管用的话,本督日后少不了你的好处!”
    穆阳仁有犹豫了一下,叹了口气,低声补充,“既然如此,一会儿‘杀羊’的时候,大当家何必让弟兄们动作稍慢一些!能让踩盘子的眼线一个都回不来的商队,实力肯定不会太弱。咱们先设计使得一捧沙、雪打旺、老北风和倒拔柳他们不顾一切往上冲,冲得伤筋动骨。然后大当家再借着照顾彩号的名义,邀请他们到咱们那边休整。届时,恐怕他们心里即便不想去,也没胆子推脱了!”
    这个主意的确足够阴损,只是显得有些过于一厢情愿。毕竟其余四伙马贼的大当家也都是刀尖上滚出来的,不可能一点儿提防之心都没有!阿尔斯兰斟酌了片刻,又低声问道:“这么明显的陷阱,他们肯往下跳么?一旦看出来了,岂不是要耽误本督的正经事?!”
    “大当家刚才也说过,敌手不过是区区一个商队而已,再强能强到哪里去?”穆阳仁拱了拱手,用阿尔斯兰自己的话做注解,“况且那四人都是穷疯了的。只要大当家事先跟他们约定,谁第一个攻破商队防御圈儿,就有权分七成货物。他们岂肯落于咱们身后?”
    “哈,这倒是个好主意!”阿尔斯兰高兴得将手中鞭子上下乱挥,差点抽到穆阳仁的眼睛上。“好好好,本督这就将他们几个请过来做约定。你,该忙什么继续忙什么去吧!”
    “是!”军师穆阳仁整了整道袍,冲着阿尔斯兰深施一礼,然后慢吞吞地拨转了马头。
    “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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