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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抗日之杀鬼子-第2部分

小说: 抗日之杀鬼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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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王大可对于他们身上的衣服也有点眼红,但这样的衣服显然不是自己现在能穿的,再说自己身上的衣服虽破,但可是真正的全棉,穿在身上又保暖又舒服,所以他才没要。
  这两个所衣的特务身上除了这几块钱跟枪之外再也没东西,这年头物质贫乏,一斤肉才六毛钱,身上能带个一两块银元那也算是“身怀巨款”。
  东西既然到了,他当然不会傻傻的等着别人来抓。特种部队的条例中就有一条:尽量保存自己的有生力量,争取对敌人进行最在的打击。但自身的安全第一!
  所以王大可也不想在县城内大开杀戒,当然,凭他的两把枪,就算想大开杀戒也不可能,再说他对于这两把枪的特性还没有摸熟。所以把两人草草掩藏了一下之后,王大可马上谅出了城。
  虽然他出来的时候提了个包袱,但是在城门口却没有受到刁难。很顺利的就出来了。
  现在王大可已经知道王家村的大概方位,所以他并不想顺着原路回去,再说现在才刚过正午,天色还早,他也想多熟悉一下周围的情况。
  所以他先是拐了个大弯,然后再顺着王家村的方向回去,一路上除了在田里农作的庄稼人之外很少见到其他人,甚至连像样的村子也没见到。
  等走了一个多小时以后他才碰到一个镇子,说是镇子其实也只是一条百来米的街道,两边开了十来家粮店米店茶馆当铺,王大可回到这个年代之后可以说还没有真正吃过油荤,现在身上有钱,心里不慌,肯定要到这里吃点喝点。至于包袱里的东西,他还没放在心上,凭自己的身手,这里就算人再多也不怕。
  “小二,来盘鸡来条鱼!”王大可走进这家镇上唯一的饭馆后叫道,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店里的伙计,但好像记得以前的电视上就是这么称呼的。
  “好咧,一盘鸡一条鱼!”小二唱道。
  虽然口味说不上什么好,但至少有肉,对于以前每餐无肉不欢的王大可来说,现就就处给他碗水煮肉他都会吃得欢快,何况这里毕竟还算得上是个炒菜,也加了佐料。
  “多少钱?”王大可道。
  “七毛!”
  王大可递过一块,找回了三毛。
  吃了肉体力也恢复了过来,走在镇上想着给庆嫂买点什么东西回去。但走到粮油店的时候,他才想起自己出来的时候可以身无分文,现在回去的时候如果提着东西,那该怎么向庆嫂解释呢?
  如果说自己的钱是抢来的,那庆嫂肯定会发彪,庆嫂这个人王大可虽然只是接触了几天,但知道她是个非常刚强的人,身上有着中国人的优良传统,绝对不会食嗟来之食!搞不好会把自己这个“不孝之子”赶出门外!
  看样子自己得想个办法把这些钱“洗白”才行,否则庆嫂肯定会把自己当成强盗来看待。而且庆嫂可以说给了自己第二次生命,自己可不想让她看不起自己。再说,凭现在手里的两把枪,那以后还有什么东西搞不来?
  所以王大可最终还是没有买任何东西,他甚至想到回去之前一定要把身上的这些东西藏好再回去。
  在出了镇子的时候,王大可走了五六里的样子,竟然又发现了一个炮楼,这里只能说是一个炮楼,除了一个圆形的建筑物之外,没有其他任何的东西,他们的任务也很简单,就是守卫着碉堡前方的一条公路,不让别人搞破坏。
  “哎,真怀念以前的那具红外望远镜啊!”王大可自言自语道。
  这里地方不大,正适合他一个人攻击,所以有这样的好目标,王大可当然不会放过,他找了个山坡,寻找一个适合隐蔽的地方之后就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想观察一下炮楼里实际情况,有多少人,什么样的火力配置,最重要的是有多少鬼子。
  虽然上午的时候王大可已经完成了自己来到这个时代的“处女作”,但是因为目标不是鬼子,所以他只给自己打了六十分,真正的“点心”他希望能在这里找到。
  真正的军人都是喜欢在战场上撕杀!王大可也不例外,何况在这里杀鬼子也是他作为一名军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王大可在“前世”的时候确实是名党员,但到了这里他却并不想去找组织。到时自己的身份能说得清吗?而且现在党的力量并不强大,很多时候并不能按自己的意愿行事,而且在哪里杀鬼子不是杀鬼子,大不了到时自己等抗战胜利后出国就是,自己也是懂得几门外语的,所以王大可至少目前来说他还不想去找组织。
  侦察是枯燥无味的,而且因为没有手表,他不得不用用自己的脉搏记时。还好王大可至少不用担心自己的肚子问题。
  他发现炮楼里的人每过一个小时左右就会派出两名鬼子带着五名伪军出来巡逻一下,巡逻的范围在多大王大可不清楚,但一般都是在半个小时以后才会回来,也就是说他们的巡逻半径是十五分钟,按他们的步速,王大可估计应该在七八百米远的样子。
  王大可一直在那里观察了四个小时,看到他们出来巡逻了四次,他给每个能记住的人都编了号,但从第三次巡逻开始他就发现这是第一次出来巡逻的原班人马,所以他估计炮楼里只有十四个人,最多十五六个,加上一个日军士官和伪军队长这类的人。
  十六个人如果是在平原或是丛林,那王大可可以像跟今天中午吃那盘鸡的时候那样解决他们,但在炮楼里却不行,不说那里有一挺轻机枪,就算没有,自己也不可能孤军突入吧,那样跟找死有什么两样!子弹可是不长眼睛的,他可不说你是穿越的还是不穿越的,一样的要人命,而且王大可知道这个时期的鬼子枪法还是不错的,自己现在对于手里的驳壳枪还不熟悉,如果能在几秒之内把出来巡逻的七人击杀,那他可能就会尝试一下。
  摸清了他们的规律,王大可拍拍身上的灰尘,然后往东拐了几百米,绕过了这个炮楼,直奔王家村
PS:第一次在这里发书,很多规矩不知道,大家原谅则个。 
   第四章  王家兄弟 '本章字数:2839 最新更新时间:2008…11…02 23:59:48。0'
 
  回到王家村之前,王大可先把包袱藏在了村后的山上一棵大树的树叉上,现在天色已暗,而且明天早上自己就会来处理这个包袱,王大可相信绝对是安全的。
  听到门外有脚步声,庆嫂马上点燃了平时难得一用的煤油灯,虽然只有黄豆大的火花,但在黑暗的屋里慢慢的还是能看清东西。
  “是可儿吧?”庆嫂道。
  “是,妈,你怎么还不吃饭,等我做什么?”王大可看到桌上摆着吃食,放着两双筷子,但显然庆嫂还没有用饭。
  “当然要等你回来了,今天到县城好玩吗?你去的急也忘了要给你点零花钱,下次再去的时候妈给你一毛钱,到城里买点好吃的,不要饿着自己。”庆嫂道。
  “妈!”王大可热泪盈眶,多好的一个人啊,虽然自己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从今天开始,王大可从内心就要把庆嫂当成自己的亲妈!
  “傻孩子,菜都凉了,我去热热。”庆嫂摸索着下了地,王大可要去帮她,但被她一把就推开了,厨房里是女人们待的地方,一个大老爷们不要进来。
  “妈,我想到县里去找份事做,以前我也学了点手艺,在县里也能找份工,到时挣点钱让您老人家也享点清福。”王大可道。
  “好啊,去县里做事比在家里种田要有出息,但妈不贪求你的钱财,只要你快点找个媳妇,让妈能早点抱上孙子就行了。”庆嫂叹道。
  “妈,您放心,只要找到合适我,我马上给您领回来看看,只有你点了头,我才能娶媳妇。”王大可道。
  “好啊,妈等着。”庆嫂道。
  在王家村的后面有片大山,当然,这片山也是有主人的,它的主人就是王家村的大地方王世仁,村里有几户猎户,如果在后山上打了猎物,那王世仁得收一半,剩下的一半才是猎户自己的,如果打了猎物不主动来交东西,那要是被王世仁知道了,那绝对是没有好下场。
  但王大可绝管不了这么多,他第二天一早就上了山,拿了昨天的包袱专往山里钻,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之后,他才开始熟悉这两把驳壳枪。
  其实他也只需要几枪就能完全掌握这两把枪的特性,要知道每把枪都有自己的特征,特别是准线,有的需要往左偏一点,有的需要往右偏一点,而驳壳枪最大的特性就是会往上跳,所以在国外很多人不喜欢用,但中国人却有自己的解决办法,把枪平放,就算跳也会变成左右,不会影响效果。
  每把枪开了三枪,王大可就收拾东西准备下山。但没走几步,就听到“砰”的一声枪响。
  对于枪声特别敏感的王大可,马上一个标准的倒卧,然后观察枪声的来源,听到枪声离自己不远,马上悄悄的接近,但等他到了地方才发现自己太过紧张,原来只是把猎枪,两个小伙子在那里打了只山鸡。
  王大可想找,没想到一个不小心碰到了根树枝,马上让对方也发现了自己。
  “这不是庆嫂家刚回来的王大可吗?”一个年轻人看到王大可后马上说道。
  “是啊,你们是?”王大可知道自己在晕迷的时候,全村可能除了王世仁家里的人之外,其他所有的人都来看过自己,能认识自己当然没什么奇怪的。自己他自己现在除了庆嫂,好像村里的其他人他都不认识。
  “我叫王宝根,他叫王富根,是我的弟弟,怎么,你也想来打猎?”王宝根道。
  “没有,我只是想来玩玩。”王大可道。
  “别骗人了,我还不知道,一定是想吃荤了吧?”王富根道。
  “就算想也没办法啊,我又不会打猎。”王大可笑笑道,这个时候的人民很纯朴,让王大可想起了“傻根”。
  “没关系,等会我们也要在山里吃只鸡,要不一起来吧?”王宝根道。
  “好啊。”王大可“当仁不让”的道,自从昨天吃了“大餐”之后,现在总是感觉嘴里淡而无味。
  王大可把两把驳壳枪插在腰后,也不怕他们会看到,跟着他们又打了两只山鸡一只兔子之后,来到一条小溪边,把一只山鸡洗静去内脏,看到他们还准备拨毛,王大可马上说道可以有个省事的法子,到溪边挖点泥巴,然后直接抹在鸡上,直接就丢进了火堆里。
  “这样能熟吗?”王富根道。
  “当然了,泥巴可是传热的,只要火堆不熄,保证肉嫩香甜。”王大可道。
  半个小时以后把泥鸡扒出来,敲碎外面的泥土,露出里面的鸡肉来,果然是一股清得的味道,三人闻是都是吞了一口口水。
  王大可的年纪比他们两兄弟要大些,年轻人在一起很容易混熟,而且王大可有着太多的话题跟他们说,而且很多东西他们都是闻所末闻,所以熟悉以之后的结果就是王宝根王富根两兄弟以后对王大可都是以大可哥相称。
  在下山后三人约定,以后王宝根他们再上山打猎一定会叫上王大可,虽然他不会玩枪,但至少可以保证让他吃点荤腥。
  只是王大可却没有太多的机会再吃他们的白食,第二天他就跟庆嫂说要去县里找事做,如果找到了就会等发了工钱再回来,如果没有找到,隔一天也就会回家。
  这次王大可出门,庆嫂显然要慎重的多,不但给了他五毛钱,让他在外面买吃食,而且还特意给他准备了几套他“爸”生前的衣服。
  王大可拿着那一大把一分二分的票子,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他可是清楚的看到,庆嫂为了让他出门不委屈自己,可是把自己的积蓄都拿了出来。你要知道,一个瞎婆子,一个人能攒多少钱呢?
  王大可一开始坚决不要,但是庆嫂最好都哭了,一定要让他拿着这些钱,在县城就算没找到活干,也要别饿着自己。
  有这样的母亲王大可还能说什么呢?只好先拿着。
  只是出了门之后,王大可却没有直接往县城的方向去,而且是去了上次自己侦察好的那个小炮楼,他决定先在那里干一票,然后再去城里,否则自己没有本钱啊。
  先到小镇上吃了中饭,然后买了点卤菜打包,再次返回到那小炮楼那里。现在王大可首先要解决的是把那小炮楼里跟外面联系的电话线剪断,否则到时自己会手忙脚乱。
  还好,这里到处空旷,很容易就把电话线给剪断了,所以王大可就静静的等到他们这些小队巡逻的最大半径处,在那里开枪之后,他算过,炮楼里的人如果来支援也会在十分钟以后,到时他早就打扫了战场。
  “砰、砰、砰、砰、砰、砰”
  接连七枪,枪枪爆头,王大可吹了一下枪口,很有种双枪老太婆的味道。
  马上跑过去,先搜身,王大可在第一个鬼子那里就找到了一块向往已久的怀表,这可是好东西,另外子弹跟银元他是最喜欢的,可是搜完全部的人他才找到五块银元。
  “他妈的,怎么一个个这么穷啊!”没办法,时间不等人,他背起七把三八大盖跟上千发子弹,马上跑路。
  王大可的体力不能说不好,跑了一个多小时看到一处山林,然后马上进山,尽量的消除掉自己留下来的痕迹之后,他找了个地方,用三八上面的刺刀挖了个洞,先垫了些干草在里面,然后把枪跟子弹放进去,就算自己的两把驳壳枪他也放了一把到里面,只是给自己留下所有的手枪子弹,然后再在上面盖了厚厚一层干草跟树枝,然后再用原来的土埋上,不仔细看根本不可能看出来这里刚刚被挖开过。
  留下自己能认识的记号后,王大可认准方向,连夜向县城的方向走去,这个时候他口袋里有近八块钱,在这个时候可以说是一笔巨款,所以虽然刚刚狂跑了几个小时,但现在却是心情非常好。
 
   第五章  抓特务 '本章字数:2568 最新更新时间:2008…11…03 00:05:51。0'
 
  在确认自己安全之后,王大可放缓了脚步,现在身上有枪又有钱,该干得什么才好呢?但还没想清的时候他已经到了县城,只是到县城才想晚,现在是晚上,没有开城门,不能进去,再说,晚上的时候城门上也有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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