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神-第3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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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主大人,莫尔斯城堡已经陷入沃尔夫狼兵的重重包围当中。因为敌人的警惕性很高,所以无法靠近做进一步的侦查。根据粗略的估算,围困莫尔斯城堡的敌人总兵力应该是四万上下,其中的披甲战兵大概有一半……”
“嗯,我知道了。”道格拉斯微微的点着头:“你先下去休息吧!”
在这波侦查骑兵下去休整补充的同时,另外一波侦骑已经打马而去,留下一阵渐行渐远的马蹄声。
距离莫尔斯城堡还有不到三天的路程,要是急行军的话,两个昼夜的时间就可以到达,如果情况紧急,还可以再快一些。
侦查骑兵带回来的信息和上一次的侦查基本一致,知道了克拉姆王子的大致兵力,但也就仅仅只能知道这么一点点信息了。
第五章 休戚相关(下)
因为战争已经开始,克拉姆王子早已经把莫尔斯城堡团团围困,根本就不可能做进一步深入细致的侦查,很多重要的细节也就无从得知了。
这就是没有修建魔法传送阵的短板了。
如果莫尔斯城堡内部修建有传送阵的话,就可以派遣人过去,或者道格拉斯直接传送过去,可以了解到更加详尽的情报。比如说城堡的坚固程度,城堡内部的兵力,在大军围困的情况下还可以坚持多少时间等等,所有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情报。
但是在莫尔斯城堡没有魔法传送阵的情况下,道格拉斯只能得到一些粗略的情报,然后根据这些情报自行分析那边的战况。
因为曾经和克拉姆王子打过交代,对于沃尔夫狼兵的战斗力有所了解。佩姬公主也曾经把莫尔斯城堡的兵力很详细的告诉给道格拉斯,但这是战争。
战争从来就不是简单的数字游戏,瞬息万变的战场形势存在无数种可能,在最后的结果出来之前,道格拉斯也无法准确的判断出胜负情况。
遥望着莫尔斯城堡的方向,道格拉斯喃喃低语:“克拉姆出动的兵力比原来预想中的要多很多,希望公主已经采取了最大程度的收缩战略,要不然情况会很不妙啊!”
莫尔斯盆地中,零星散落着很多泰格族的部落,也有一些附属的小部落。但是在敌人的兵力占据优势的情况下,众多的部落反而成为一种负担。
因为乱七八糟的小部落分散在盆地各处,就会极大的把佩姬公主的兵力分散开来,没有重点的处处设防就等于是没有设防,很快就会被剽悍的狼兵给消灭掉。只有主动放弃那些部落,把所有的物资和人口转移到坚固的莫尔斯城堡内部,将所有的实力集中在一起,然后施行坚定的坚壁清野战略,让克拉姆没有机会通过抢掠部落来获得物资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不做任何反击,死守待援是守住莫尔斯城堡的唯一机会。
对于莫尔斯之战,道格拉斯始终都有十分清醒的认识:这场战争的胜负,完全取决于速度。
就算克拉姆手下的狼兵战斗力相当强悍,也不可能在瞬间就攻破坚固的莫尔斯城堡。强行攻取坚固的城堡,沃尔夫狼族的损失必然会很大,但这并不表示克拉姆没有胜利的机会。
事实恰恰相反,克拉姆胜利的概率其实是非常大的。
再怎么坚固的防御,在不断的进攻下,被攻破也只是一个或迟或早的问题而已。
时间才是关键。
只要道格拉斯行进的速度足够的快,就可以赶在城堡陷落之前做出有效的支援,哪怕手中的军队仅仅只是一支精锐的小股力量,也可以给城堡中的兽人以很大的信心,激励他们继续坚守下去,等待后续的大量肯特援兵。
如果道格拉斯的速度不是那么快的话,佩姬公主手下的虎族战士迟迟看不到援兵的影子,会对守城的信心和战斗的士气形成毁灭性的打击,那将是一场灾难!
“加快行军速度!”
在道格拉斯的命令下去,肯特的精锐们加快了速度。
几千人的队伍,行进的速度再怎么快,其实也是很有效的。
因为要顾及到军队的队型,要顾及到辅兵和辎重,不可能不顾一切的夺路狂奔。为了防止敌人的袭击,在前进的同时还要不断的侦查,还要选择安全的、可以有效利用的宿营地,更重要的是在行军中保证战士们的体力不受到太大的削弱,所以行军的速度并没有提高太多。
随着队伍的行军,距离目的地已经越来越近了。
不断的派出更多的侦查骑兵,同时也收到了更多的情报。
综合这些情报,可以分析出一个准确无误的情况:莫尔斯城堡的争夺战十分激烈。
因为惦记着妻子的安危,道格拉斯有心想进一步加快行进的速度,但这个想法刚一说出口,立刻就遭到了斯潘诺里斯的反对:“领主大人,您担心佩姬殿下的安全,我完全可以理解。但是我们的行军速度已经不能再加快了……”
斯潘诺里斯的战斗力虽然比较一般,但他的稳重却是在整个肯特势力范围之内出了名的。手下的绝大部分兽人都过分的迷信道格拉斯的个人实力,那些勇士们甚至认为,只要已是半神的领主大人一个冲锋,就可以把敌人打的落花流水。
但斯潘诺里斯还是万分谨慎!
如果道格拉斯强行下令急行军,不顾一切的让战士们把速度提升到极限,确实可以尽快的赶到战场,但要是真的这么做的话,几乎等于是在断送这支精锐的军队。
在崇山峻岭之间行进,一味的追求速度,就会把队伍拉扯成一条弯弯曲曲的长线,队型根本无法保持。披甲战兵和辅助兵种就会脱节,甚至有很大的可能直接把辎重和物资远远的甩在后面。
在这种情况下,一旦遇袭,前后根本无法呼应,还没有到达战场就已经损失惨重。
就算运气好的出奇,根本就没有遇到任何袭击,到了战场之后,战士们的体力已经在高速的行进中消耗殆尽,根本就无法立刻投入战斗。
克拉姆王子不是没有经历过战争的菜鸟,自从沃尔夫狼族分裂成东西两个部分之后,克拉姆就一直处于战争状态,早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战场经验,又怎么会给疲惫的敌人喘息、休整的机会呢?
道格拉斯确实非常关心莫尔斯城堡,也更加的关心妻子的安危,却不得不承认斯潘诺里斯所说的都是最正确的。
战争不是游戏,必须稳重、谨慎,尤其是在这种以少军临大敌的情况下,更不能莽撞的去冒险。
刚刚回来的那波侦骑当中,已经有出现在负伤者,这让道格拉斯不得不更加谨慎。
侦查骑兵在战斗中负伤,这足以说明这支精锐的小股军队已经引起了克拉姆极大的重视,在这个方向上派遣了大量的侦查狼骑。
在战场上,几千人的规模,其实已经相当不小了,不可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隐藏。在发现敌人之后,用不了多久就会被敌人发现。
在爱情峡遇袭,就说明克拉姆王子已经对肯特方向的援兵有了准备。随着进一步的深入,双方的侦查斥候已经开始遭遇并且开始互相截杀,所有的这一切都表明双方的距离已经不远了。
按照常规的战争方式,现在的克拉姆王子肯定在调兵遣将,分出一部分力量来拦截自己,免得围困莫尔斯城堡的大战略被搅乱。
在道格拉斯的经验当中,沃尔夫狼族的拦截力量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必须做出准备。
在这种情况下,就算道格拉斯心急如焚,也只能下达减速的命令:“用过午饭之后,萨菲隆的小队调到后面,保护辅并和辎重,一定好紧紧跟随在战兵的后面不能拉开距离。弓兵前调,斥候全部撒出去呈小队规模侦查,有任何风吹草动都绝对不允许恋战,马上回来报告……”
因为要提防敌人的拦截,已经把弓兵调到了队颈的位置上,整个队伍的速度就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因为现在的行动已经相当谨慎,所以要时刻留意侦骑斥候的情报,所以,速度已经降的很低了。
这样的安排,主要不是担心遭遇克拉姆的主力,而是担心狼族的拦截力量。
克拉姆是一个军事经验丰富的老手,不会一见到肯特的援兵就惊慌失措的放弃对莫尔斯城堡的围困,肯定会抽调一部分力量来拦截道格拉斯。
能不能打败道格拉斯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拖延时间,让这支精锐的援兵无法在预定的时间内赶到莫尔斯城堡附近,因为那里才是主战场。
当天晚些时候,队伍路经一个兽人部落。
这个部落早已经被破坏的面目全非一片狼藉。
部落外围的寨墙已经被扒的不剩下多少,早已经失去了防御的功能,几座塔楼也被悉数焚烧,只留下基本焦黑的粗大木桩。部落内部的房屋几乎全部损毁,而且存在大量过火的痕迹,到处都是燃烧过后的灰白色灰烬和焦黑的残留物。
这种破坏十分彻底,整个部落基本已经丧失了最起码的功能,就算是占领也没有任何意义。经过一番细致的勘察,并没有找到战斗的痕迹,这让道格拉斯放心了不少。
重重迹象表明,这个部落并不是毁于战火,而是主动破坏成了这个样子。
佩姬殿下来到这里之后,按照道格拉斯所说的那样,执行了坚壁清野的战略方针。只要还有机会,就破坏掉莫尔斯城堡以外的所有居住点,然后付之一炬。把所有的物资以及部落里的全部兽人,统统转移到莫尔斯城堡,不给克拉姆留下任何抢掠、补给的机会。
看着已经成为一片废墟的部落,所有的战士都清楚的感觉到了战争已经近在咫尺,对于即将大声的战斗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就在这里宿营,我们已经距离战场非常近了,敌人有可能会在今天晚上发动袭击,所有的战兵轮流休息,就算是睡觉也不能解下战甲!”
“是!”
“好,开饭吧,用过晚饭之后,我亲自带队执勤守夜!”
第六章 援兵何在(上)
外面的夜色昏沉,用餐的大帐中早已经点起了几百根粗大的蜡烛,把偌大的帐篷照耀的如同白昼。
长长的餐桌上铺着雪白的桌布,四周角落里的铜质兽首炉子里飘散出香料的味道,十几个美貌的女奴小心翼翼的捧着精美的餐后小甜点,正在伺候克拉姆王子和施伯伦大人用餐。
用银质的餐刀切下一小片小牛肉,这片烤到六成熟的肉片红白相间,放到天青色的瓷盘中,拿起小巧玲珑的勺子舀出一点深海鱼子酱,和着颜色可爱的小牛肉送到嘴巴里,慢慢的咀嚼着,体验着唇齿间的美味。
在施伯伦所有的意识当中,这才是一个贵族应该享受到的晚餐。一想到前些日子那不堪回首的苦难,施伯伦就愈发的真心现在的生活。
虽然是寄身于克拉姆王子的军中,但克拉姆王子不仅是一个热情的主人,更是一个贴心的朋友,更重要的是,他还是一个懂得享受的贵族。
只有贵族,才更理解贵族。只有克拉姆王子这样富有并且乐于帮助朋友的贵族,才会让施伯伦重新找到昔日的感受。
现在的施伯伦,已经洗去了满身的泥垢,身体虽然还是比较虚弱,但是在穿上一身昂贵的白色礼服之后,再配以优雅的贵族仪态,谁能想到在几天之前他还是一个在烂泥中苟活的乞丐?
微微抬起右手,乖巧的女奴立刻在他手中的水晶杯子里斟上了甘甜的葡萄酒。
葡萄酒醇厚爽洌,在晶莹剔透的水晶杯中闪耀着玫瑰一般的娇艳颜色。
施伯伦微微擎臂,对着长餐桌另一头的克拉姆王子遥遥举杯:“万分感谢克拉姆殿下的盛情款待,我提议,为了我们的友谊干杯。”
克拉姆王子的脸上洋溢着最热情的微笑,应言举起酒杯:“真是个美好的提议,我相信我们的友谊一定可以天长地久,为了友谊,干杯!”
在最困难的时候,克拉姆王子帮助了自己,这让施伯伦万分感激,同时倍加珍惜这份难得的友谊。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或许是因为这份友谊实在动人,或许干脆就是葡萄酒的缘故,施伯伦那苍白的脸上已经泛起了一丝红晕。
克拉姆王子一边吃着烹饪的恰到好处的鹅肝,一边有意无意的说道:“上一次在爱情峡,打了一场漂亮的伏击战,重创了肯特的来援之兵,只可惜让那个可恶的道格拉斯给跑掉了……”
说到这里,克拉姆王子说话的语气出现一个小小的停顿,抬眼看了看施伯伦。
提起“道格拉斯”这个名字,施伯伦脸上的那抹红晕顿时变成了病态的潮红,优雅的贵族仪态一扫而空,脸色已经扭曲起来,咬牙切齿的样子如同狰狞的恶鬼,重重的一拍桌子大叫起来:“可恶的道格拉斯,该死的道格拉斯,居然让他跑掉了!”
克拉姆意味深长的笑了笑,端起酒杯浅饮了一小口:“其实当时完全有机会把道格拉斯干掉的,但是我始终认识,只有神子杀死另外一个神子才更有意义。所以我命令手下捉活的,想要把道格拉斯亲手交给你,由你来杀掉他。你也知道,活捉他的难度比杀死要高很多,因为的布置上的一个小疏忽,还是让他逃走了,真是可惜啊!”
在爱情峡的那次伏击,确实给从肯特方向过来的援兵造成了一些损失,却远远没有克拉姆说的那么夸张,也谈不上什么重创。事实上他埋伏在那里的沃尔夫狼兵遭受了道格拉斯的重创,死伤惨重。
事实是什么样子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要让施伯伦知道道格拉斯刚刚吃了一场大败仗,要这个蠢货相信沃尔夫狼兵远比肯特军队的战斗力更高。
每次提起道格拉斯这个名字,施伯伦的陷入一种无理智的癫狂状态,这次当然也不会例外。
“我最亲爱的朋友,克拉姆殿下,没有谁比我更加了解道格拉斯那个混蛋,他根本就没有正面作战的勇气,他所有的成功都是建立在鬼鬼祟祟的偷袭上面。要是有机会和他正面作战,我一定可以把他打的落花流水跪地求饶。”说着说着,心头的恨意就再也控制不住了,施伯伦手舞足蹈的比划着:“我一定要打败他,要他跪下来舔我的靴子,直到我把他羞辱的够了之后,才一刀一刀的慢慢把他杀死,用最残忍的手法把他身上的肉一片一片的割下来,我要听到他凄厉的惨叫,我要看到人徒劳的挣扎……”
“我最亲爱的朋友施伯伦阁下。”被施伯伦成为亲爱的朋友之后,克拉姆同样使用了这个长长的敬语:“现在的道格拉斯已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