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神-第3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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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道格拉斯调试那个蜘蛛形的金属护卫之时,所有的兽人都被那个巨大的金属构装体所展现出来的强大破坏力给深深震撼了。粗鲁的莫洛斯甚至提议让狼王和那只金属蜘蛛打一场,看看究竟是刀枪不入的金属护卫厉害,还是狂野的魔物银背狼王更加强悍。
这个提议差点把银背狼王气的吐血,并且从此之后就把犀人首领莫洛斯看做是肯特部落最愚蠢的蠢货。
那个蜘蛛形态的金属构装体再怎么精妙,也不过是一个大铁疙瘩而已,就算它能刀枪不入也不过是用来冲锋陷阵罢了。那个没有生命的东西或许可以挥动刀形前肢砍断两排木桩,但银背狼王还是看不起那东西。
没有精确的反应,没有准确的判断,不懂得随机应变,没有一点战斗意识的金属疙瘩还需要道格拉斯分出一部分心神去控制,怎么能和灵活机敏的狼王相提并论?
在银背狼王的心目中,他和道格拉斯就是互为战斗伙伴的关系,是绝对可以放心的战友,至于那只金属蜘蛛——最多算是一个体型庞大的武器罢了。
还是和罗杰这种变化万千反应机敏的对手比试更有味道。
可惜的是,罗杰真的没有时间。
“是罗杰回来了吗?”
当佩姬公主的声音从房间里传出来的时候,少年罗杰立刻整理了一下稍显凌乱的衣物,对着银背狼王打了个“稍候”的手势,肃声答道:“殿下,我已经回来了。”
“你进来吧,我正等你的消息呢。”
当罗杰迈步走进房门的时候,银背狼王忽然意识到:虽然这个日渐嘈杂日渐繁荣的肯特部落于它最喜欢的荒凉狂野相去甚远,其实还有很多值得留恋的东西。比如曾经无数次并肩浴血的道格拉斯,比如这个看起来很有意思的瘦弱少年,或者,还有些其他的东西,更加值得留恋……
佩姬公主十分随和,示意罗杰可以随意坐下:“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了?”
罗杰并没有就座,而是保持着躬身垂首的姿势,很恭敬的说道:“尊敬的侯爵大人,尊敬的公主殿下,莫尔斯城堡那边的情形很不乐观。沃尔夫狼族一度抢掠我们的部落……”
莫尔斯城堡及其周边区域是佩姬公主的封地,已经作为嫁妆转到了道格拉斯名下。已经占据了落丘山脉的沃尔夫狼族虎视眈眈,是个很大的威胁,早就让道格拉斯心生警惕。
前些日子,佩姬公主曾经派遣罗杰去探明情况,事实进一步证明了道格拉斯的猜想:分裂出去的狼族人已经威胁到了自己的地盘。
第二章 友情萌生(下)
道格拉斯仔细倾听着罗杰的汇报,用手指的关节轻轻的敲打着桌面。
“莫尔斯城堡东南方向的几个部落,几乎被沃尔夫狼族洗劫一空,今年收获的粮食、皮革、牛羊等物资,差不多全被狼族人抢走了。虽然狼族已经退回到了落丘山脉,损失最严重的那几个部落可能无法度过这个冬季……”
听着罗杰的汇报,敲打桌面的声音骤然一停,道格拉斯猛然抬头问道:“狼族人没有占据那几个小部落?”
“报告侯爵大人,狼族人在洗劫了那三个小部落之后,卷走了大部分粮食、牛羊和其他财物,然后就又退了回去……”
被罗杰成为侯爵大人,而不是肯特领主大人,这让道格拉斯稍微感觉有些不习惯。奈何罗杰是自己妻子多年的贴身侍卫,从本质上来看,他依旧是虎族的成员,而不是自己的手下。
道格拉斯转过头去,看着自己的妻子,低声问道:“那片领地中有多少战士?”
自己的封地到底有多大的家底,佩姬公主十分清楚:“我的领地中,至少拥有一万四千名虎族战士,其中有五千多是精锐的披甲战兵……”
“总共有多少个部落?”
“二十二个部落,其中大型部落一个,中等规模的三个……”
听到佩姬公主的话语之后,道格拉斯的神态愈发的沉重了:“战争会提前到来,我们将不得不在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面对一个强大的对手……”
在兽人大陆上,实力是一切行为准则的基础。因为每个种族都需要为冬季做准备,所以抢掠之类的事情屡见不鲜,就是同一个种族内部,也会发生部落之间的小规模战争。
沃尔夫狼族是雷因族的盟友,肯定会抢掠佩姬公主的封地,这确实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但要是说会发生大规模的战争,佩姬公主不相信沃尔夫狼族有这个胆量。
不管怎么说,泰格族都是黄金种族,那片封地中拥有一万多强壮的虎族战士。就算是克拉姆王子控制着狼族一半的实力,拥有近十万的兵力,也不可能全部用在莫尔斯的战场上。
在佩姬公主的心目中,自己拥有一万多勇士,就算不能打败克拉姆王子,至少也可以把战争拖延下去,只要等到虎族的大军来援,狼族人肯定会被打的落花流水。
但是,道格拉斯却没有这么乐观。
“就算克拉姆王子只拿出两万狼兵,莫尔斯也守不住……”
当道格拉斯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佩姬公主面前压制住不悦的神情,沉声问道:“我的侯爵大人,难道你认为一万四千多名虎族勇士还打不过两万狼兵?”
虎族的战士身强体壮实力强悍,确实可以抵挡倍数的狼族士兵,但战争绝对不是简单的数字游戏。
所谓的一万多名虎族勇士,其实是指封地内的成年男子数量。
总体而言,各个种族的兽人都比较贫穷,除了少数贵族和领主之外,其他的兽人都需要从事生产之类的活动,只有在战争爆发的时候才会放下锄头拿起武器,成为军队的一员。
兽人天生勇武强悍,尤其是泰格族虎人,拥有惊人的爆发力,但这并不表示泰格族就拥有强大的军队。
军队的战斗力,更多是体现在配合、协同当中,所有这些都需要长时间的训练。
放眼整个兽人帝国,只有道格拉斯拥有一支真正意义上常备军。
肯特的红臂军团,虽然数量不多,而且个体的战斗力也不是多么卓然,却是真正脱离生产完全以战斗为使命的军队。
莫尔斯领地中的虎族人半农半兵,而且零散的分布在二十多个部落当中,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局面。
道格拉斯非常忧虑的说道:“如果我是克拉姆王子,绝对不会和泰格族决战,而是采用个个击破的方式,逐一吞并那些小部落……”
佩姬公主何等精明!马上就意识到了这个巨大的缺点:“我马上动身去莫尔斯,把各个部落的兽人和物资全部撤到城堡当中,把所有的力量集合在一起,依托坚固的城堡进行防御……”
说到这里,佩姬公主颇有深意的看了自己的丈夫一眼。
莫尔斯城堡修建的十分坚固,把封地里的兽人和物资集中到城堡内部,完全放弃城堡以南的广大区域,这确实是一个很稳妥的防御姿态。
但是,无论再怎么坚固的防御,都很难抵挡住狼族的进攻。
尤其是现在这个时节,刚刚收获的粮食还没有完全归仓,放弃了外围就等于是放弃了外部的补给通道。困守孤城的情况,就算城堡没有被敌人攻破,只要把粮食消耗完了,也肯定是个惨败的结局。
唯一的希望就是在佩姬公主努力防御的同时,道格拉斯能够带领肯特的军队去解围。
道格拉斯当然明白她的意思,微微点了一下头说道:“我会尽快组织起军队去支援莫尔斯城堡,但是……但是军队的数量可能不会太多……”
肯特部落早已经今非昔比,控制着兽人帝国西北边陲的庞大区域,看起来已经十分强大了,其实也不全都是好事。
随着地盘的扩大,必然要把有限的兵力进一步分散。尤其是和佩姬公主结婚之后,等于是和泰格族缔结了牢固的盟约。为了防备雷因族的侵犯,已经增加了远行之森南部的驻军数量,道格拉斯可以调动的机动兵力进一步减少。
就算是道格拉斯可以在斯内克族中征召一些新兵来扩充军队数量,也无法保证后勤的顺畅。
远征莫尔斯,需要维持庞大的后勤补给线,考虑到秋季的短暂,战争很可能会延续到冬季。在外远征,又是酷寒的季节,这对肯特的后勤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道格拉斯深知,现在的肯特部落正是高速发展的关键时刻,并不适合进行一场大的战争。
肯特并没有为战争做好充足的准备,在和泰格族结盟的时候,道格拉斯已经反复强调过这一点了。
奈何局面并不会以道格拉斯的意愿而有丝毫改变。
和佩姬公主的婚姻,虽然让道格拉斯获得了泰格族的战略支持,却不得不履行战争的义务,在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提前介入战争。
更重要的是,佩姬公主的封地已经作为嫁妆到了道格拉斯的名下,成为肯特的势力范围,并且以后还会成为肯特大军进入帝国腹心地带的跳板,绝对不能容忍沃尔夫狼族的侵犯。
战争,势在必行,已不可避免。
按照道格拉斯的初步设想,可以在有限的机动兵力中抽调精锐的战士,组成一支精悍的小规模队伍,以高烈度、低范围的方法来捍卫自己的领地。
第二日清晨。
佩姬公主和一些泰格族的成员已经准备妥当整装待发,道格拉斯亲自出来送行。
因为要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前进,所以佩姬公主的身上已经洒满了朝阳的光芒,显得有些模糊。
在即将登车启程的时候,佩姬公主轻轻握住道格拉斯的手,微笑着说道:“就算克拉姆有十万狼骑又能怎样?我会尽可能的把狼族人吸引到莫尔斯城堡附近,让他们在坚固的堡垒面前撞的头破血流。至于最后能不能解围,就看你的了。我深信,我的丈夫战无不胜,是不会让我失望的。”
道格拉斯点了点头,小声嘱咐着自己新婚的妻子:“这里到莫尔斯路途遥远,而且我还需要做出一些筹划和准备,所有的这些都需要时间,所以我的支援可能不会很及时。公主殿下千万注意自己的安全……”
听到这句话,瘦弱的虎族少年罗杰微微低下头去,沉吟片刻才抬起头来看了看道格拉斯,说话的语气虽然不大,却满是果断决绝:“侯爵大人请放心,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敌人伤害到殿下。”
少年罗杰虽是虎族人,却对于泰格族没有太多的忠诚,也不大在意其他的利益。在罗杰的心目中,他只对佩姬公主本人负责。无论敌人有多么强大,除非是踏着他的尸体走过去,否侧绝对不可能伤害到佩姬公主。
罗杰的这种思维,和银背狼王有些相似。
作为道格拉斯的战斗伙伴,银背狼王只关心道格拉斯本人的生死,至于肯特部落是强大还是弱小,狼王甚至懒得去理会。
初升的阳光同样泼洒在道格拉斯的身上,给他镶嵌了一圈淡淡的金色光芒,看起来好像是一个金色的剪影。
道格拉斯拍了拍罗杰的肩膀,郑重的嘱咐道:“你是殿下的私人护卫,我无权命令你去做什么。但我还是想嘱咐你一下,战争的胜负和你没有关系,你只需要尽可能的保护好殿下,等着我的援兵就可以了,你明白吗?”
“侯爵大人,我从来都没有忘记过我的使命。”
以佩姬公主的生死为自己的生死,这是罗杰的使命,也是他存在的意义。
当佩姬公主和道格拉斯挥手告别的时候,罗杰已经再次化身成为一只小小的貂鼠,钻进了佩姬公主随身携带的皮囊当中,圆圆的小眼睛滴溜溜的转动着,似乎是在送行的队伍中寻找着什么……
可惜的是,罗杰终于没有找到他最希望看到的那个身影,有些失望的把小脑袋缩回到皮囊当中。
不远处,银背狼王站立在一块高耸的巨石上,迎着荒原上的风,目送罗杰离去!
罗杰的离开,让银背狼王感觉到了不舍和牵挂,却又不愿意表现出来,因为狼王始终认为“多愁善感”绝对不应该出现在自己身上,因为它是狂野的狼王。
所以,狼王默默的为罗杰送行!
第三章 复仇欲望(上)
终于抓住了这只肥硕的仓鼠,施伯伦心满意足的捏住手里的猎物。
手上的力量越来越大,仓鼠吱吱的叫着。
看着手中的猎物徒劳的挣扎,看着仓鼠渐渐凸出的眼珠,仿佛捏在手里的不是一只老鼠,而是自己的宿敌道格拉斯。
脑海中早已经把这个可怜的小东西当成了道格拉斯,那种感觉让施伯伦十分畅快,心中充满了复仇之时的快感。
想象着道格拉斯在自己的手中奋力挣扎的样子,力量越来越大,“砰”的一声闷响,既然把仓鼠捏爆了。
甩了甩沾在手上的血污,用一根尖细的树枝把仓鼠串起来,架在篝火上烧烤。
为了抓住这个可恶的小东西,施伯伦足足花费了一个上午的时光。
经历了大半年的逃亡之后,施伯伦的身上已经看不到半点贵族的优雅和高贵,而是像低贱的流浪者那样,可以为了一口食物趴在老鼠洞外等待大半天的时间。
现在的施伯伦,已经学会了坚忍,学会了吃苦。
看着渐渐烤出略显焦黑色的老鼠肉,施伯伦的肚子不住发出咕咕的鸣叫声,忍不住舔了舔已经开裂的嘴唇。
喉结上下移动,拼命的吞咽着口水,强忍着想要把这点少的可怜的老鼠肉一口吞进肚子的强烈欲望,很有耐心的等着烤熟的时刻。
施伯伦顾不得烫手,把烤的焦黑的老鼠肉凑到鼻尖处,仔细嗅着烤肉的香气。
随着天气的转冷,施伯伦已经很难再找到填饱肚子的野果,他已经整整三天没有吃过真正意义上的食物了。费尽了心机才捉到这只仓鼠,实在舍不得一口吞下去,而是将老鼠肉仔仔细细的闻了好半天,充分享受着这股充满诱惑的香味,然后才很小心的撕下一小块肉放进嘴巴里。
先用口水把烤肉浸的软了些,才慢慢的用牙齿一点一点的咀嚼。
极度的饥饿,让他的味蕾十分敏感,
这没有油盐没有佐料的老鼠肉,已经成了天地间最醇香的美味。
当第一口老鼠肉咽下肚子的瞬间,施伯伦就忍不住的发出了一声惬意的呻吟:有东西吃真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啊,以前怎么就没有意识到食物的宝贵呢?
遥想自己执掌远行之森的时候,就算是最好的牛肉松和最顶级的鹅肝,都已经吃的厌烦了,现在想起来,那真的世间最大的罪恶。要是再有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