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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兽神-第21部分

小说: 兽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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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人道格拉斯对于成为不朽的未来充满了坚定的信念。他决定了后,简直多一刻也不能再待下去了。他立刻回到部落里,趁着父亲乔治去送安德鲁离开的空闲,他很熟悉的来到了父亲乔治的房间。

武器和金币就是他的目标。

道格拉斯很轻松的从父亲的储物间找到了父亲年轻时用过的骑士长剑,他凝视着长剑道:“他们拿走了嗜血匕首,至少应该给我一些补偿,不是吗。”

但是长剑并不适合道格拉斯的感觉,更何况是已经产生了锈迹的长剑。很快他又找到了一柄短剑,一米长,这也是乔治以前用过的,乔治用手掂量了一下,感觉勉强可以便抓在手里。另外,他翻出了乔治以前用过的骑士盔甲,这些太重没法拿走,不过有一件六成新的软甲倒还可以,道格拉斯毫不客气的套在了身上。

最后他在储物间不起眼的一角的暗格里找到了金币,大概还剩下一百多个,想必其他的金币都已经被乔治给了安德鲁。道格拉斯并不太贪心,他只是想拿一些路费而已,他抓了一把,大概有二十个金币,就这样,他回到自己的小木屋中打了个包裹,拿着一些衣服和干粮,离开了自己待了十几年的兽人部落。

神历1237年,道格拉斯离开了犬人部落。

道格拉斯的第一站就是落丘城堡。

经过五天的跋涉后,道格拉斯来到了落丘城堡,惊讶的发现落丘城堡已经被狼人士兵接管了。

但是集市照常举行,并没有城堡更换了主人而变化,道格拉斯借此机会也进入了城堡中。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酒吧的老牛头人达姆,在这里他唯一认识的就是他了。

城堡中不时的就会有一队狼人士兵经过,目不斜视,身上都穿着盔甲,看起来到是比原来的城堡巡逻队纪律更加森严一些。

城堡的集市区有很多兽人,熙熙攘攘兽人群中,叫卖声此起彼伏。

道格拉斯很容易的找到了酒吧,进去后,一眼就看见了老牛头人正在和一个芒克族猿人再哈哈的笑着。酒吧里还多了一个年轻的女性牛头人在忙来忙去。

“嗨,来杯麦酒。”道格拉斯站在吧台前道。

老牛头人看见道格拉斯,不由得笑起来,亲自倒了一杯麦酒走过来道:“二十个铜子。”

道格拉斯扔给他二十个铜子,先喝了一口道:“呃……达姆,这里怎么会出现这么多的狼人战士。”

老牛头人嘿嘿笑道:“这个消息免费,因为这里每一个人都知道,现在的落丘城堡已经是尊贵的沃尔夫王子的领地了。”

道格拉斯并没有参与当日狼人王子在与詹姆斯男爵的谈判,所以他还不知道狼人王子已经向贝尔族宣誓效忠了。

道格拉斯皱了皱眉头道:“那我该到哪里才能找到铁叶小队长。”

老牛头人道:“这个问题我很难回答你,铁叶小队长是尊敬的布兰登大人的家臣,他一定是和布兰登大人离开了。”

“那我应该去哪找布兰登子爵。”

老牛头人达姆道:“这我可不知道,也许他们回到了贝尔族的领地上了,贝尔族的领地在南方靠近人类领地的一大片区域。你要找铁叶小队长有什么事?”

道格拉斯道:“我想加入军队。”

老牛头人哈哈大笑道:“原来你想当兵,还是让我这个老家伙劝告你一次吧,当兵可不是什么好玩的。在战场上,没有人能够帮助你,你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杀死敌人,或者被敌人杀死。哈哈,我看过太多的新手,他们热血沸腾,以为可以在战场上杀死敌人建立功勋。可是他们大多都会在看到敌人或者战友的脑袋在地面上滚动时而痛哭流涕,有的还吓的尿裤子。”

道格拉斯道:“你以前也是战士?”

老牛头人达姆露出骄傲的神色,扯开袖子露出了一条长约三十厘米的暗色伤疤,道:“我曾经是两级牛头战士。”

道格拉斯欣喜的道:“那你一定知道去哪里才能加入军队。”

老牛头人见自己的劝告一点效果都没有,不痛快的道:“你一定会后悔的,哼,如果你一定要加入军队的话,你可以一直往北走,那里是雷因族狮人代代相传的聚集地,听说他们那边最近一直在招募兽人士兵,你可以去那里碰碰运气,不过我警告你,战场不是你这样的兽人应该待的地方。”

道格拉斯一口气喝干麦酒,又掏出一个银币抛给老牛头人道:“这算我买消息的钱。”

第十六章 应征(上)

落丘山脉本是卡基山脉位于伦达大陆最南方的一部分,但是由从卡基山脉最北端发源的淮江的一支最大的分支玛瑙江将落丘山脉从卡基山脉中分离了出来。因此落丘山脉也可以被视为是一支单独的山脉。

玛瑙江靠近卡基山脉向北的方向有一大片广阔的平原和丘陵,这里就是雷因族狮人们聚集的地方,因为背靠卡基山脉又有玛瑙江的滋润,这里的物产极为丰饶,所以养育了大量的兽人种族。黄金种族之一的雷因族也因为占据了这块富饶的地域才得以兴起拥有可以与泰格族虎人相抗衡的实力。

两个山脉被玛瑙江分开的区域是一个巨大的峡谷,通过峡谷对面就是人类所占据的整个伦达大陆中心位置。

因为这个峡谷的重要性,对面的人类在扼守峡谷的重要军事区域建立了坚固的城堡,这里作为历来兽人与人类冲突的重要区域之一,有一大片高地已经被荒废,甚至被血染红。有人将之称为血染的高原,也有人将之称为荒芜高原。

在这里,以及更北方的高原都被一群半兽人占领。

半兽人是一群类人的智慧种族,但是他们的智慧非常低下,群居,喜好生活在半地下和穴洞里。

他们繁殖能力极强,但是脾气暴躁,战斗力并不强,几场与人类和兽人发生冲突。

道格拉斯的目标就是位于玛瑙南平原上的雷因族的城堡哈茵城堡,根据老牛头人的消息,这是由雷因族的一个狮人男爵所统治的区域。越过玛瑙江来到玛瑙北平原就是雷因一族的主要聚居地了。

道格拉斯此时正坐在一辆牛车上,望着两边正不断冒出的葱绿,他已经有点急不可耐的想要到达哈茵城堡了。

自从离开落丘城堡到现在已经将近两个月了,初次出门的道格拉斯却因为对道路的不熟,走了很多弯路,却也因此见识了很多以前没有见过的兽人部落,不过由于他不懂得节省,带出来的钱已经花了精光,甚至连他从犬人部落带出来的那件软甲也卖给了一个贝尔族的熊人武士,获得了两个金币,这是他现在全身的家当,当然还有一柄短剑。

道格拉斯道:“强森大叔,哈茵城堡还有多远?”

赶着牛车的是一个兽人部落的构特族羊人,曾经也是一个兽人战士,年老了,而且又幸运的没有在战场上战死,于是便回到部落中养老了。不过偶尔也要去哈茵城堡中做一些营生赚点外快。半路上遇见了道格拉斯,得知道格拉斯也是要去哈茵城堡,于是就招呼他上了牛车。

道格拉斯经过了两个月的野外跋涉,虽然瘦了一些,但看起来仍然很胖。

老羊人强森回头看了看道格拉斯,高声道:“不要着急,很快就能到了。你是应征兵令而来的吗?”

道格拉斯奇:“你怎么知道的?”

老羊人憨厚的一笑,道:“我每个星期都要给城堡中送货,听说了城主发了征兵令,上周送冻鱼的时候还看到很多兽人都去应征了。据说开春后,又要和人类打战了。”

道格拉斯紧张的道:“已经有很多兽人去了吗?强森大叔,你看我会不会被选上。”

老羊人用浑浊的双眼看了道格拉斯一眼,笑道:“我们兽人小伙个个都很强壮,如果人类没有魔法师,没有那些高高建筑起来的石头城堡,我们兽人早就统一整个大陆了。”

兽人以前没有城堡,也是近些年成立了兽人帝国后,从人类那里学来的。从战斗技能和身体素质来说,人类远远不如兽人,但是人类作战的时候狡计百出,还会制造很多兽人没有的大型武器,凭借着坚城利器,人类一直占据上风,不过自从兽人帝国成立以后,兽人的实力大增,又从人类那里学到了很多战斗的知识,人类的优势已经减少了很多。不过兽人帝国想要统一整块伦达大陆却依然是不可能的。

道格拉斯安心的躺在牛车上,不多会儿竟然睡着了,直到老羊人强森把他叫醒:“道格拉斯,你可以下来了,前面就是征兵的地方。”

“到了哈茵城堡吗!”道格拉斯马上就醒来,并惊喜的叫道。

站在牛车上的道格拉斯马上看见了远处屹立在山下的城堡,“哦,还很远呢?”虽然城堡已经清晰可见,但是从这里走过去,依然是不近的一段路。

老羊人强森指着另一边道:“你不用去城堡里,征兵处在那边。”

道格拉斯惊讶的顺着老羊人强森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看到了离这里大概一公里的丘陵中有一些军营在稀疏的树木中若隐若现。

道格拉斯连忙和强森打了个招呼,就迫不及待的抓起自己的短剑从牛车上跳了下来,向不远处的军营跑过去。

道格拉斯一路气喘吁吁的跑到了军营处,军营中有一些兽人正在训练,可以听到兵器撞击声和叫喊声。道格拉斯热血沸腾起来,终于可以加入军队了。

“我是应征兵令来的。”道格拉斯努力使自己看起来强壮,向着看守营门的两个雷因族狮人战士道。

雷因族狮人天生战斗素质就高于一般的兽人,所以两个是人战士对于看起来肥胖臃肿的道格拉斯表现出不屑一顾的样子。其中一个狮人战士用手中的刀指了指另一个地方道:“去那边报名吧。”

从小就受尽白眼,所以他不在意狮人战士的表现,他甚至还说了声谢谢,就连忙向狮人战士指点的报名处跑了过去。

果然,他跑过去后就很轻易的发现了报名处,因为那里排着几十个兽人都在等待报名。他欢快的跑过去,站在了队伍的后面。

但是事情显然并不像道格拉斯预计的那样简单,所有来应征的兽人战士都要经过简单的考核才能被选中,成为哈茵城堡的一名正式兽人士兵。兽人的考核倒也简单,就是测试一下力气。

第十六章 应征(中)

不多久,就轮到了道格拉斯。

道格拉斯看着眼前若磨盘一样大的石头,心中有些忐忑不安。

负责测试的狮人战士毫不客气的斥骂道:“蠢家伙,该你了。”

只要能把这块石头抱起来就能成为一名正式的士兵,道格拉斯咽了口唾沫,蹲下身,两手环抱,肥肥的肚腩顿时凸起,顶在石头上,引来旁观兽人士兵们的一阵好笑。道格拉斯大叫一声运气全身的蛮力,脸也憋红了,但是任他怎么用力,足有三百多磅的大石头只是略微动了动。

累的气喘吁吁的道格拉斯不得已松了手,狮人战士十分不满的道:“不通过,下一个。”

道格拉斯忙道:“我还有力气,我还有力气。”说着就又蹲下来双手抱着大石头,但是这一次更不济,石头连也不动一下。

道格拉斯还想用力,忽然背部一痛,一股大力将他踢了出去,狮人战士冷冷的道:“把他赶走。”

当下就有几个军营中的战士将道格拉斯给赶了出去。

三百磅的力量在人类来说或许算是一个力士了,但是在兽人中只是等闲,更别说那些以力量著称的贝尔族、匹格族,动辄都有七八百磅的力量。

因此道格拉斯的表现使得在场的兽人都十分的瞧不起。

对于一些体型瘦下的兽人,还有专门的考射箭的场地,而道格拉斯这样肥胖的身型显然绝对不会是一个合格的射手。

道格拉斯在一旁恋恋不舍的不愿离去,超越众生,成为不朽,这并非是一句空话,在道格拉斯立下这个志愿的初始,他就已经预料到未来的路不会平坦,但是他从未想过,自己连这通向不朽之路的第一步都迈不出去。

沮丧之余,是深深的痛苦和不甘。

很多传奇英雄就是在无数的挫折和磨砺中,性格转变成十分坚韧,最终成为传奇,为众多的吟游诗人在伦达大陆上传诵。相比天赋,坚韧的性格才是成就大事的最重要的因素。

所谓十人之一为杰,百人之一为豪,千分之一为俊,万人之一为英,有天赋的人实在很多,但是想要成为传奇却万中无一。原因就在于坚韧的性格,大多数智慧生物在面对磨难和挑战,大多都会选择回避,这是出于生物生存的本能。当然也有敢于面对挑战的,但是却缺乏持久的坚持,因此上万年来能够成为传奇的也不过寥寥无几。坚韧、果断、不畏才能成就传奇。

道格拉斯不甘心的在附近找了一个只有百人的小型兽人部落住了下来,两个金币足以让他在这个部落里待很长一段时间,努力回想熊人铁叶曾经用来训练雇佣兽人战士的方法,用来训练自己,重点在于锻炼自己的臂力,争取可以早日举起三百多磅的石块来。

三百多磅的重量并不算特别重,经过训练,双臂的力量完全可以达到这个要求。每过几天,道格拉斯都会去征兵的军营,一方面是检查自己是否已经达到要求,一方面则是看一下哈茵城堡是否还在征兵。

道格拉斯一早上严格的训练自己,直到筋疲力尽,他感觉自己已经差不多有三百多磅的力量了。所以他决定吃了早饭后就去狮人的兵营再一次。

道格拉斯的早饭是两只大鹌鹑和七枚鹌鹑蛋,在离这个兽人部落不远的地方,有一片水草丰富的溪流,溪流边长满了灌木,道格拉斯昨天在河流中冲澡时惊喜的发现了鹌鹑的踪影。

淮江流域就有这种鸟类出没,所以道格拉斯对鹌鹑的习性很是了解,四处找了一下,便找到了一大片灌木。

这种鸟就喜欢在灌木和水草中做窝,灌木既能保护这些鸟儿的安全,而且也提供了很多觅食的机会。不多久,道格拉斯就找到了一处鹌鹑窝,在成功捕获了两只大鹌鹑后,还幸运窝里发现了七枚小巧的鹌鹑蛋。

鹌鹑肉不仅嫩,而且对于补充体力有很大的好处。

回到部落中的居处烧了一锅水,又将从部落里买来的几个土豆清洗干净切成块和打理干净的鹌鹑一块放到了锅里,所说这里不比在犬人部落时有很多调味的东西,但光是那股肉香已经是够诱人了。

过了一会儿,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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