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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兽龙道-第4部分

小说: 兽龙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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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谦越想心里越乱,偏偏身边又完全没有人可以分担半点压力。他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疯狂地冲着天空大喊了起来: “这到底是哪儿?”他狂吼着,不住发出野兽般的撕吼。突然,远方的天边传来了一阵血色的光芒。他惊恐抬起头来,竟然发现除了正当头顶的有一轮烈日之外,另一轮无比巨大的血色太阳正从东方缓缓升起,射出了万丈高的血色光芒!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绝不可能是原来那个属于他的世界——地球!

愣了好久,杨谦才回过神来。

“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不知为了什么,或许是被江峰那血淋淋的可怕惨状深深地刺激到了,生物求生的本能猛地爆发了开来,杨谦口中喃喃自语,却在最短的时间内让自己强行冷静了下来。

脱下上衣,用衣服重重地将仍然流血不止的伤口包扎好,杨谦观察了下四周,确定周围不再有危险之后,才象只猴子一般,灵活地溜下了大树。

他又想起了小时候的事情。杨谦的父母都是大学老师,工作繁忙,他自小便跟着爷爷奶奶在剑阁的深山中长大。深山古树是日常所见,进山打猎对他毫不陌生,孩时的顽皮让他成了爬树的好手。这技能虽然十几年没用,但一到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却仍然非常地熟练,就像镶进身体里的本能一样,想忘都忘记不了。。。。。―――――――

恨恨地拿了块大石头,将死得透了的豹子尸体砸了个稀巴烂。发泄完愤怒后,杨谦将有用的东西收在一处,然后用步枪的枪刺在丛林中挖了个坑,将江峰的残骸小心地掩埋起来。三寸长的枪刺并不适合挖土,但丛林中土地湿软,帮了他大忙。中国人讲究入土为安,这个绝对马虎不得。

片刻之后,一座小小的土包出现。插了根树枝权做墓碑,从怀里掏出早已被压扁的两只香烟插在泥地上,用打火机点燃。

冉冉升起的青烟中,杨谦的视线不由有些模糊,仿佛看见了同伴们的笑脸。刚才生死一线间还不觉得,眼下天地之大,就只剩下一个人了。江峰死得早,至少还有自己给他收敛。自己的葬身之处,又会是那只野兽的肚腹中呢?

算了,日他先人,操他妈的,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眼下关键的是,要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

他开始清点剩下对自己有用的物资。

刚开始清点,杨谦便悔青了肠子,刚才不知不觉中,一个弹卡里三十二发步枪子弹被他挥霍得干干净净,存放物资的背包显然没有跟着他们来到这个奇异的地方。也就是说他眼下手上最犀利的武器,弹尽粮绝了。

一颗子弹在关键时刻就是一条命啊!

刚才自己竟然为了泄愤,将自己最后三十多条命射了出去!

操他老母的,射精也不是这个射法啊!

没有子弹的步枪,连烧火棍都不如,哪怕枪头上装上枪刺,也只能当红缨枪耍了。

这已经是他唯一的武器。

杨谦发现自己在片刻间便由火器时代倒退到了冷兵器时代。

比鲁迅宾好点,不用自己做石刀。

不过要是这枪刺掉了,大丛林里连石头都没有,恐怕就会只落几十个时代的差距,直接跃过铁器,青铜,石器,跃入共产主义的社会,原始得用牙齿和爪子解决问题的不知道什么时代了。

除了烧火棍外,其它有用的东西不过是一个随身携带的打火机,一个小小的便携指南针。嗯,还有一把半寸长的指甲刀,刃口倒也锋利。

完了,杨谦傻傻地看着手里的玩意。

这不是特种部队丛林特训的标准配备么?

人家至少还配有一小包盐,还有点伤药什么的。

不顾背上的伤痛,他倒头栽倒在铺满厚厚落叶的林地上。

痴痴地望着重重树木中透落的金色阳光,被枝叶切割得支离破碎的蓝天白云。

自己的小命,难道就交代在这里了吗?

软弱是短暂的,生命是现实的,求生的本能是强烈的。

很快,杨谦就开始了他的终极野外生存大训练。

三个月后,莽莽林野中,一个敏捷的身影小心翼翼地前进。他的动作象猴子般灵活,走路象狸猫般轻巧,不带一丝声音,任何时候都会把自己置身于上风的有利位置,随时注意着附近是否有猛兽粪便尿迹脚印等可能会带来危险的东西。而他自己现在就是一只猛兽,手中寒光闪闪的枪刺就是他的獠牙,粗大血槽中幽幽的烤蓝掩盖不住干涸的鲜血,那是失败者的残骸。

从林也给他带来了独特的印记,黝黑的皮肤,杂乱不齐的毛发,整个野人一般,脖子上还用红绳子挂了几颗兽牙,兽牙的中间串着一小颗在洞里拣来的红宝石,估计杨谦的父母看到自己秀气的宝贝儿子变成这副尊容,立马会背过气去。

杨谦自己可不会在乎这个,他只关心自己脸上一周前被那只半大豹子临死前留下的伤口会不会化脓发炎,在无医无药的丛林里,任何一个难以愈合的伤口都是致命的。幸好他的身体远比想象中争气,深深的伤口不到一周便已经愈合,面颊上淡淡的伤痕更增添了几许成熟男人的奇异魅力。

这三个月里,杨谦靠着自己的能力坚强地活了下来。渴了就喝清晨的露珠,饿了就抓点小动物吃,连甲虫蜗牛都被他吃了不少。第一个月,他在死去黑熊与豹子的地盘间度过了一段有惊无险的时间。充分熟悉了丛林中基本的生活技能,他决定凭借指南针走出这片丛林。去哪儿不知道,或许找个有人烟的地方会让他找到回家的办法。

这里虽然不是地球,但以杨谦所见,那些他见过的动物种类似乎与地球上没有什么不同。所以或许会有人类的存在。当然,以他贫乏的野生物学常识,同与不同还是很值得疑问的。如果江峰还活着,想必便能看出很多奇异的地方。

事实证明,离开黑熊的地盘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他很快便遭到了野兽的袭击。可惜在丛林中混了一个月的杨谦早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双方谁也没有贡献出自己肉体的意愿,便只有手底下见真章了。

天昏地暗的一场大战后,杨谦终于把这只不幸流落在丛林中的半大小狼干了个半死。嗯,最后还让它跑了。

杨谦感到十分失望,但也总结了不少经验。红缨枪是个没用的玩意,枪刺握在手中威力远比装在枪头大。

就这样打打跑跑,遇到大的猛兽杨谦就爬上树,遇见不如他的便武力相向,时不时还弄个火把之类的威慑性武器防身。杨谦凭借着指南针的方向不断北行。为什么朝北走?因为他小时候听老人说过,在丛林里地形不明的化,一般是北方林木较稀疏,有较大的机会走出丛林。

直到他一星期前碰到那只半大不小的豹子。

那混蛋竟然不怕火。

当凶猛的豹子迎着火光扑来时,杨谦着实被吓了一跳。奶奶的,怎么会有这样的豹子,难道是火堆旁长大的么?

将火把往豹子的方向胡乱一扔,杨谦随便找了棵树胡乱爬了上去。

可没想到混蛋豹子倒也是个爬树好手,这下倒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被逼得无路可逃的杨谦被激发了凶性,脱下上衣,向豹子盖了过去,借豹子视线被挡的瞬间猛扑过去,锋利的军刺没有丝毫偏差地扎进了豹子的颈部。

热辣的鲜血浇了杨谦一头一脸。

不让老子生,你也别想活。

满脸鲜血的杨谦显得颇为狰狞。

终于,历尽艰险的杨谦等来了回报。

三天前,林木便已经变得颇为稀疏,由丛林向树林转化中。

眼下,前方竟然传来了犬吠声,隐约还有人类的吆喝声。

人类,终于找到人类的踪迹了么?

有人,就能活下去!

杨谦激动了!丛林中危险的生活早已让他厌倦,每晚紧抓着军刺才能勉强入眠的生活让他疲惫。

他对这种连睡觉都要睁着一只眼的生活毫不留恋,如果能找到人,那就意味着能够回归社会,意味着有机会能够安全地活下去。

活下去,杨谦眼下的目标仅此而已。

第三章启蒙上
第三章 启蒙 上

杨谦没有莽撞地直接上前,丛林中经历的无数危险让他变得比从前成熟,想得更多,考虑得更周全。

如果对方是原始人怎么办?如果对方是食人族怎么办?如果对方是那种对外来人极度警惕的人怎么办?最糟糕的是,万一这个鬼地方没有正常意义上的人类怎么办?杨谦脑中出现几个长着恶魔外表,牵着地狱三头犬的形象。天上有着两个太阳的地方,没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贸贸然走前无疑是把生命交给老天,被老天如此捉弄,悲惨地流浪到这种地方以后,杨谦丧失了信任命运的习惯。

远远地观察清楚再做打算是最好的选择,最好对方是处在危险或者危难的情况下,然后自己恰好能为他们出上一把力,那就完美了,哪怕是食人族,应该也没有宰掉恩人吃肉的习惯。杨谦边小心潜伏前进,边进行着不负责任的YY。

藏身在茂密的灌木丛后方,确保自己处在上风处,气味不会被猎犬嗅到。杨谦小心翼翼地露出半个脑袋,仔细观察着。

林中一片空地上,三个带着猎犬的人在与一头背靠大树的棕熊对持。遗憾的是,棕熊明显处在下风,被包围的它多少显得有些惊恐。

三头灵活的黄毛大猎犬不断从各个方向向棕熊进攻,弄得它手忙脚乱,空有一身蛮力,却被弄得遍体鳞伤。

三名穿着破烂衣服的男子正指挥着猎犬。他们绝对是人类,鼻子眼睛眉毛嘴巴,手脚,个子也是普通人大小,该有的一样不缺,不该有的一概没有。头上没有张角,嘴巴里也不会喷火,除了一个又粗又塌的鼻子,鼓鼓的面颊让他们显得颇为丑陋外,杨谦可以用任何东西担保他们是人类的一员。鼻子难看怎么了?北美洲的印地安人还全都是扁平鼻子呢?难道他们就不是万物之灵了?非洲的黑人兄弟藏在煤里就找不着,但你也不能否认非洲人是所有人类的祖先吧?

杨谦悬在半空中的心放下一大半,是人就好说话啊!看这般兄弟也不是很发达文明的样子,说不定拿几个玻璃球出来也能蒙混不少财宝到手。兄弟我不是西方殖民者,不希罕金银财宝,买条自己的命总算可以吧,大家交个朋友好说话嘛。

心里一松,脚底下就难免有点不利索。啪地一声,杨谦不小心踩中一枯枝。

双方距离不到二十米,耳聪目明的猎犬老大听见这有异常的声音,纷纷扭头朝杨谦的方向狂吠不已。

棕熊兄弟眼看机不可失,时不在来,谢也没有一声,便四肢着地,溜之大吉。猎犬回过头来,已经是追之不及,只得将怒火发泄在杨谦身上,朝杨谦的方向猛扑过来。

三名男子怒喝不已,但没有猎犬的帮助,倒也不敢去拦那头棕熊。

杨谦郁闷无比,刷地一声窜了上树。

眼看对方三人看着自己十分不善的眼神,杨谦觉得这个黑锅背得有点大。

几里哇啦,也不明白对方是在说什么,但杨谦可以从他们手中不断挥舞的刀子中明白自己的处境。双方语言不通,就算想道歉也无从说起。

正当杨谦一筹莫展的时候,对方三人已经走到树下。见杨谦只有一个人,三人脸色好看了不少,收起了手中的刀子。其中一名较高大的男子恶狠狠地盯着杨谦,手中比手画脚地大声叫唤,意思明显是叫杨谦下来。

杨谦一想老呆在树上也不是办法,咬了咬牙,磨磨蹭蹭地从树上爬了下来,站在三人面前。当然,他手中还是偷偷紧握着插在身后的那把军刺。

三人看着身上服饰与常人明显不同的杨谦,脸上的神情阴晴不定,看得杨谦心中发毛,几乎想掉头就跑。

直到中间较高大的那人注意到杨谦脖子上挂着的那串自制项链。

只在红宝石上粗粗扫了一眼,那人便开始仔细观察杨谦脖子上挂着的兽牙,越看脸上便露出越是惊奇的表情。

这个表情是杨谦的猜测,因为三人相貌丑陋,脸上出现的表情到底是什么意思也实在不好说。

另外两人也注视到了杨谦脖子上的项链,眼中露出狂热的神情。

顿时他们的态度就变了。

立刻喝止了仍在低声咆哮的大猎犬,三人对杨谦现出热情的笑容,极力表达着自己的善意。

对方前恭后据,杨谦难免有些糊涂,但大概意思还是明白的,对方似乎很喜欢自己的项链,对项链上的兽牙很感兴趣。他心中不由大喜,这可是表达善意的好机会啊,离开这些人,杨谦不认为自己能在丛林里生存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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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对方不住比划,表示想好好看看那串项链时,杨谦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不但摘下来给他们看,甚至做出喜欢就送给你们的表示。虽然那个项链中的红宝石是珍贵文物,兽牙是战利品,但比起生存来,这些都不算什么!想生存,必须和对方打好关系。中国人无论大小,年纪老幼,绝对不缺乏交朋友的手段与义气。

对方大喜,较高大的那人豪气千云地大笑,接过项链的同时,上来拍了拍杨谦的肩膀,表示双方以后便如兄弟一般。(杨谦自己猜的)

毫不在意地将红宝石扯下,随手扔进衣袋,那高大汉子如获珍宝地抚摸着那串兽牙,脸上露出迷醉的表情。

另外两人会意地对视一眼,热情地走上前来,表示要将杨谦带回他们的住所。(同样是杨谦自己猜的)

赠送完礼品后,宾主气氛变得及其融洽。其中一人甚至拿出自己的水袋给杨谦喝,杨谦在森林中苦熬数月,不知多久没有接触过清洁的水源,立刻接过来畅饮。

三人带路,走出不到半天,便到了一处丛林外的小小村寨。

村寨大约住了百来户人家,都是低矮的土房子,显得很穷,有些猪什么的家畜竟与人住在一间房子里。

一路上的交谈,虽然语言不通,但杨谦大致明白那三人中高大的那位叫乌鲁,地位较高,另外两位一个叫呼噜,一个叫胡噜,都是一个村子里的人。

进入村中,乌鲁立刻进入了村里最大的那间屋子。片刻之后,乌鲁与一位长者走了出来。

那位长者年约五旬,头发胡子都白了,外貌五官倒与乌鲁他们差不多,看起来有点慈眉善目,不亏是一个村的。

长者名字叫朱厚,似乎是村长,他的态度与乌鲁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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