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贝壳-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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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她仓卒的说,想给自己的躲避找一个理由。“我只是不习惯,我好像完全不属于这里,我很怕——见到陌生的人,这使我紧张不安,许多时候,我都宁愿孤独,我想,我生来就不太合群。”“是吗?”他深深的望著她:“孤独是每一个人都需要的,寂寞是每个人都不要的,但愿你有的是前者,不要是后者。”他笑了笑,喝了一口茶。“能够孤独还是有福的人呢,许多人,希望孤独还孤独不了。”“你吗?”珮青问,感到自己紧张的情绪逐渐的放松了。面前的这个男人有种懒洋洋的松懈,斜靠在那儿,注视著那些高谈阔论的人,有股遗世独立的味道。“要孤独的男人很少,他们都是些入世者,要竞争,要为事业奋斗,要在人群里一较短长。”她轻声的说。“确实不错,”他看了她一眼:“所以男人比女人难做,他们不能够很容易的获得片刻孤独。人往往都受外界的操纵,不能自己操纵自己,这是最可悲的事!”
“我有同感呢!”她低低的说,伸展著手臂,想起那间盛满暮色的小屋,她宁愿蜷缩在那沙发里,不愿待在这灯烛辉煌的大厅中。“我和伯南见过很多次,他不常谈起你,”他说,在人群里搜索著伯南:“你们有孩子吗?”
“没有。”她轻声说。“我有两个,”他喝了一口茶,愉快的笑著,眼睛里突然闪烁著光彩。“孩子是一个家庭里的天使,你们应该要孩子,那会使家庭热闹很多。”“你太太没来?”她好奇的问。
“她不喜欢应酬。”“我也是。”她叹息一声,似乎不胜疲倦,并不是每一个丈夫都要强迫太太出席宴会呀!
伯南远远的走来了,手里拿著珮青的披肩,对夏梦轩客气而疏远的点了点头,他夸张的把披肩披在珮青肩上,用不自然的温柔说:“珮青,你身体不好,别坐在风口上,当心回去又要闹头痛了。”
珮青看了伯南一眼,什么都没说。她是了解伯南的,在人前,他总要做出一股温柔体贴的样子来,朋友们都认为他是“标准丈夫”!在家里呢?温柔体贴就都不必要了。顺从的站起身来,跟著他向前走去,伯南暗中狠狠的捏著她的手臂,在她耳边悄悄的说:“你该去和主人谈话,别和那个夏梦轩躲在一边,他只是个贸易行的老板而已!满身铜臭!那边那个白眉毛的老头是孟主任,在我们部里很有点力量,对我出国的事颇有助力。他对你的印象很好,去和他多谈谈!”
她愕然的看著伯南,他想要她和那个孟主任谈什么呢?孟主任!就是那个用膝盖碰她的老头!她的胃部一阵痉挛,身子就不由自主的僵硬了。“不,伯南,我要回家。”她低声的说。
“什么?”伯南皱紧了眉。“你是什么意思?”
“我要回家。”珮青像孩子似的坚持著:“我要马上回家。”
“胡闹!”伯南捏住她的胳膊。“上前去!”
“不!”她向后退,用执拗而又委屈的眸子望著伯南:“我要本书由炫书网提供下载回家,请你带我回家!”
怒气飞上了伯南的眉梢,他紧握著珮青的手臂,彷佛立即就要发作,但是,他又忍下去了,望著珮青那张小小的、坚决的脸,他明白她固执的时候,谁也没办法让她屈服。收起了怒容,他说:“好吧,我带你回家。”
到了主人面前,伯南的脸色已经柔和得像个最深情的丈夫,对程步云点了点头,他温柔的揽著珮青说:“对不起,内人有些不舒服,请允许我先告辞一步。”
主人夫妇一直送他们到门口,且送他们坐进汽车,伯南怜惜的把西装上衣披在珮青的身上,看得那个程太太羡慕不止,车子开走了好久,才回头对程步云瞪了一眼。
“你该学习。”“算了!”老外交官咧嘴一笑:“人家是小夫小妻呀!”
这儿,车里的伯南已经变了脸,从反光镜里瞪著珮青,他厉声说:“你简直可恶到了极点,完全给我丢人!”
珮青缩在座位里,用披肩裹紧了自己,怯怯的说:
“我——我很抱歉。对不起,伯南。”
“我不知道为什么娶了你?”伯南怒气冲冲的吼著:“倒了十八辈子的楣!”珮青咬住了嘴唇,每当她无以自处的时候,她就只有咬紧自己的嘴唇,好像一切难堪、哀愁、痛苦……都可以在这一咬里发泄了,或者说,因这一咬而被控制住了。可是,泪雾升了起来,她看不清车窗外的任何景致了。
“你永远学不会!永远长不大!永远莫名其妙!”伯南仍然咒骂不已:“我要你这样的太太做什么?只是养了一个废物!”泪水滑下珮青的面颊,热热的、湿湿的。窗外的雨加大了,冷冷的雨水像是全灌进了她的衣领里。她把整个身子都缩了起来,仍然抵御不了那包围著她的一团冷气。紫贝壳3/44
2
夜深的时候,夏梦轩才离开了程步云的家,他是全体宾客最后离去的一个。站在程宅的大门外,他深吸了一口夜风,雨停了,他喜欢秋夜那种凉凉爽爽的空气。他那辆米色的道奇牌小汽车正停在街道旁边,上了车,他让车子滑行在人烟稀少的街头。深夜开车是一种享受,稳稳的握著驾驶盘,不必和满街的车子行人争先抢后。人生的驾驶也和开车一样,何时才能有一条康庄而平稳的大道?不需要在别人车子的夹缝里行驶?随时担心著翻车、抛锚、和碰撞?摇了摇头,一种淡淡的、疲倦的感觉就对他包围了过来,燃起一支烟,他对著窗玻璃喷过去,百无聊赖的叹了一口气。
为什么在程家待得这么晚?他自己也不知道,只觉得在现在这种争名夺利的世界里,像程步云那么富于人情味的人已经不多了。他喜欢那对老夫妻,事实上,他和程步云还有一段不算小的渊源。十五、六年以前,程步云曾经在他念的大学里面兼课,教他逻辑学,他们可以说是彼此欣赏。后来,程步云曾想把自己的一个大女儿嫁给他,千方百计的为他们拉拢过。但是,那位小姐太娇,夏梦轩又太傲,两人始终没有建立起感情来。接著没多久,程步云就外放到南美去了,他的那个大女儿也在国外结了婚。数年后,夏梦轩留学美国,还和她见了面,她已是个成熟的小妇人了,豪放、爽朗、热情的招待他,颇使他有些怏怏然的懊丧。而今,程步云年纪大了,退休了,儿女都远在异国,只剩下一对老夫妻孤零零的在台湾,他就和他们又亲近了起来,像个子侄一般的出入程家。老夫妻热情好客,他也常在座中帮忙招待。
今天,今天为什么要来呢?他加快了车行速度,耳边有著呼呼的风响。他记起那个范伯南对他那畏怯的小妻子说的几句话:“别和那个夏梦轩在一起,他只是个贸易行的老板而已,满身的铜臭!”范伯南以为他听不见吗?“满身的铜臭!”这对他是侮辱吗?其实,谁能离开金钱而生存?赤手空拳的闯出自己的事业,赚出一份水准以上的生活,这也算是可耻的吗?这社会真是滑稽而不可解的,讥笑贫穷,也同样嘲弄富有,焉知道贫穷与富有,都未见得是嘲笑的对象!这社会缺少一些什么呢?他煞住车,深思的喷出一口烟,注视著前面的红灯,给了自己一个答案:“缺少一些真诚,一些思想和一些灵气!”
一个满身铜臭的人嫌这个社会缺少灵气?他不禁哑然失笑了。车子到了他那坐落在松江路的住宅门口,看看手表,已经快十二点了,美婵和阿英一定都睡了,别惊醒她们吧。下了车,他用钥匙打开车房的门,先把车子倒进了车库里,再打开大门走进去。花园里的玫瑰开得很好,小喷水池的水珠在夜色里闪耀著,是一粒粒亮晶晶的发光体。他穿过花园,走进正房,客厅的灯光还亮著,地毯上散满了孩子的玩具和靠垫、报纸,电视机忘记关,空白的画面兀自在那儿闪烁,一瓶已残败了的花还放在茶几上面,在那儿放射著腐朽的浓香。他四面看了看,出于本能的关掉了电视,收拾了地下的书本和报纸,把靠垫放回到沙发上,叹口气,自语的说:
“美婵是个安分守己的好太太,只是不大会理家!”
关掉了客厅的灯,走进卧室,他一眼就看到了美婵,短短的头发下是张讨人喜欢的、圆圆的脸,埋在枕头中,睡得正香。棉被有一半已经滑落到地下,双手都伸在棉被之外,却又蜷缩著身子,像是不胜寒冷。夏梦轩站在床边,默默的对她注视了几秒钟,奇怪她虽然已当了两个孩子的妈妈,却仍然保持著稚气的天真。把棉被拉了起来,他细心的把她的手塞进棉被里,就这样一个小动作,已经惊醒了她,睁开了一对惺忪的大眼睛,她给了他一个朦胧的微笑,睡态可掬的说:
“你回来了?我今晚跟孩子们玩得很开心,我是大老虎,他们是小老虎!”怪不得客厅那样零乱!他想。美婵翻了一个身,闭上眼睛,立即又沉沉入睡了。梦轩转过身子,走到孩子们的卧室中,电灯同样亮著没有关,他先到六岁大的儿子小竹的床边,小竹熟睡著,一脸的黑线条,像个京戏中的大花脸,睡觉前显然没有经过梳洗。小小的身子歪扭著,彷佛睡得不太舒服,梦轩伸手到他的身子底下,首先掏出一把小手枪,继而又掏出一辆小坦克车,最后再拉出一只被压扁了的玩具小熊,小竹的身子才算睡平了。他怜爱的看著那孩子,诧异他怎能躺在那么多东西上面入睡。离开了儿子的床边,他再走到八岁的女儿小枫的床边,小枫是他的小珍珠,他说不出有多喜爱这个女儿。停在床边,他惊异的发现那孩子正强睁著一对充满睡意的眸子,静静的注视著他。
“嗨,小枫,怎么你还没有睡著?”他奇怪的问。
“我在等你呀,爸爸。”小枫细声细气的说。
“噢!”他弯下腰去,抚摸著那孩子粉扑扑的面颊。“我不是告诉过你么,爸爸事情忙,晚上回来得晚,你别等我,明天还要上学呢!”“你没有亲我,我睡不著。”小枫轻声的说,突然伸出两只小小的胳膊,揽住梦轩的脖子。梦轩俯下头去,在她的额头,两边面颊上,都吻了吻,那温温软软的小手臂引起他衷心的喜悦和感动的情绪。怎样一个小女儿呀!为她盖好棉被,把脖子两边掖了掖,他宠爱的望著她,低声的说:
“现在,好好睡了吧!明天我早早的回来陪你玩,嗯?”
孩子点点头,唇边浮起一个甜甜的笑。
“明天见,爸爸!”“明天见!”梦轩退出房间,关了灯,带上房门。心底有层朦胧的温暖,什么快乐能比得上孩子所带来的呢?那是最没有矫饰的感情,最纯洁,也最真挚!
到浴室里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上睡衣,他觉得了无睡意。下女阿英早就睡了,他自己用电壶煮了一壶咖啡,到书房里坐了下来。书房是他的天下,也是全房子中最整洁雅致的一间,窗上有湖色的窗纱,窗下有一张大大的书桌,和一张皮制的安乐椅。桌上,一架精致的台灯放射著柔和的光线,四壁有著半人高的书柜,上面陈列著一些小摆饰。燃起一支烟,握著咖啡杯子,他对著墙上自己的影子举了举杯,自我解嘲的说:“再见吧!满身铜臭的夏梦轩!”
打开书桌中间的抽屉,他取出一叠稿纸,开始在夜雾中整理著自己的思想。中学时代的他,曾经发狂的想成为一个艺术家,徒劳的学过一阵子速写和素描。到了大学时代,他又爱上了音乐,狠狠的研究过一阵贝多芬和莫札特。结果,他既没成为艺术家,也没成为音乐家,却卷入了商业界,整天在金钱中打滚,所幸还保留了看书的癖性。到近两年,他竟开始写作了。他曾用“默默”为笔名,自费出版过一本名字叫《遗失的年代》的小说,这本书和他的笔名及书名一样,在文坛上连一点涟漪都没有搅起来,就“默默”的“遗失”在充斥于市面上的、五花八门的文艺著作中了。他并没有灰心,对于写作,他原只是一种兴趣和寄托,说得更明白一点,他只是在找寻另一个自己,另一个几乎要“遗失”了的自己。所以,尽管没人注意到他,他在夜深人静时,却总要写一些东西,而从这一段时间里,获得一种心灵的宁静与和平。
啜了一口咖啡,又喷出一口烟,他沉思的望著那在窗玻璃上漫开的烟雾,思想有些紊乱而不集中。为什么?总不应该为了范伯南那一句不相干的话而沮丧呀!只是,那个女孩会对他怎么想呢?女孩?她已经不是女孩了,她结婚都已五年。但是,她怎么还会有处女一般的畏怯和娇羞?如果不用那过份艳丽的红缎子把她包起来,她会是一副什么样子?
吐出一个烟圈,再吐出一个烟圈,两个烟圈缠绕著,勾划出一个模模糊糊的脸庞来——一张似曾相识的脸,有怯怯的眼睛和惶恐的神情,谁惊吓了她?
早晨,是夏家最紊乱的一个时刻,两个孩子起了床,小的要上幼稚园大班,大的在读小学二年级,漱口、洗脸、穿衣服、书包、铅笔、练习本,闹得一塌糊涂。这时的夏梦轩一定还在床上,阿英在厨房里忙早饭,美婵则夹在孩子的尖叫声中尖叫,她的尖叫声往往比孩子还大。
“哦呀,小枫,你的书包带子断了,怎么办呢?快叫阿英去缝!”“糟糕!小竹,你的围兜呢?去问阿英!手帕?老师说要带手帕?带点卫生纸算了!不行?不行怎么办?去问阿英要手帕!”“什么?小枫?你饿了?阿英!阿英!赶快摆饭出来呀!”
“慢慢来,慢慢来,小竹,你要什么?你的剪贴簿?谁看到小竹的剪贴簿了?”“哦呀!你们不要吵,当心把爸爸吵醒了!”
“什么?小枫?你不吃饭了?来不及了?那怎么行?阿英!阿英!饭好了没有?”“怎么了?小竹?别哭呀!剪贴簿?阿英!小弟的剪贴簿那里去了?”梦轩翻了一个身,把棉被拉上来,盖在耳朵上。昨夜睡得晚,疲倦还重压在眼皮上。但是,外面闹成一团,却怎样也无法让人安睡,孩子的吵声哭声,美婵的尖叫声,和阿英跑前跑后的“咚咚咚”的脚步声。好不容易,小竹被三轮车接走了,小枫也吃了饭了,外面安静了下来,他把棉被拉下来,正想好好入睡,一阵小脚步声跑进了屋里,一只小手摸住他的脸,一张小嘴凑在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