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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恐龙大军在异界-第2部分

小说: 恐龙大军在异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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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靠,这里没有互联网,没有岛国文艺片,没有漂亮妹妹,连个说话解闷的人都没有,我快疯掉了!”林枫摸着这几个月如同野草般疯长而出的胡须,仰天长叹。
        林枫决定检验一下这三个月苦修的成果,如果运气好,能通过血契从蛋里孵化出足够保护自己的魔兽,他就准备离开草原,到人类栖息的城镇生活。毕竟是脱兔乱马的性子,要他长时间过苦行僧那样的刻板生活,实在太难。
        林枫从空间戒指里选了一个大约半米高,直径三十厘米的蛋出来,然后集中精力,咬破右手食指,用鲜血在光滑蛋壳上书写血契符文。
        这几个月的苦练还是有成果的,虽然林枫是个学历不高的粗人,但这道符文被他反复练习之后,书写出来有模有样,一气呵成。
        “呃?居然没反应?有没有搞错!”望着毫无反应的蛋,林枫颓丧的摇着头。
        分析,这事得分析。
        按照玉佩上对于血契的描述,如果召唤师无法孵化出魔兽卵中的生物,存在三种原因。第一,召唤师在书写血契符文时出现了失误。这一点林枫可以排除,这种符文并不复杂,之前他就已经反复多次练习,千锤百炼,就连做梦都可以准确无误的书写出来;第二,蛋有问题。这个……林枫不能接受。第三,蛋里的生物过于强大,召唤师的精神力太微弱,无法得到回应。恩,应该是这个原因!
        好吧!“睿智”的林枫找到了问题的关键!
        “呃,那换一个蛋吧,反正我的蛋很多!”林枫把这个无法孵化的蛋收入空间戒指,又挑了一枚体积较小的蛋出来。
        再次从伤口中挤出珍贵的血液,书写血契符文,结果……还是失败!
        轻微的愤怒。
        再换一枚更小的蛋,依然失败!
        牙齿咬得咯咯响。
        继续换更小的蛋,还是失败!
        暴跳如雷!
        拿出所有蛋里面,体积最小,只有鸭蛋大小的一枚,结果……失败了。
        “天啊!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要这么玩我!”林枫被折磨得够呛,头发乱蓬蓬,十根指头都肿胀着,起码流了半斤血。苍白的脸,绝望的眼神,纠结的心,离崩溃只差一小步。
        “好吧,最后试一次,如果还是不行,我直接自杀算了!”林枫如同输疯了,准备最后孤注一掷,把身家性命全部压上的赌徒。
        闭上眼睛,凭感觉,随意取了一枚蛋出来。那是个大概三十厘米高,直径约十厘米的蛋,蛋壳上有云状纹路。
        忍着痛楚,狠狠咬破早已伤痕累累的左手中指,集中精神力,行云流水的在蛋壳上书写符文。
        当林枫最后一笔完成的时候,他的精神力仿佛一下子被抽空,整个人都虚脱了,像是生了场大病一样,瘫倒在地上衰弱的喘气。
        与此同时,蛋壳上的血色符文闪烁起刺眼的金光,整个蛋的表面开始出现蜘蛛网般的裂纹,好像有什么猛兽欲要挣脱蛋壳的束缚,强行破茧而出!
        一种远古凶煞气息纵横在天地间。
        林枫的眼角直抽搐,目瞪口呆的看着发生眼前的一切。
        一团耀眼生辉的红色光球终于把蛋壳撑了个粉碎。光球像是吃了伟哥一样,在林枫惊骇的目光中不断膨胀扩大,当光芒黯淡下来的时候,林枫眼前突兀的出现了一只形象奇特的怪兽。
        怪兽体长约两米,浑身长满褐色羽毛,头部类似火鸡,有红色鸡冠,如同鸟喙一般的嘴中林立着森寒锐利的尖牙,尾巴长而坚挺,犹如镰刀一样的利爪闪着代表死亡的光泽。
        与此同时,林枫脑海里闪出一段信息。
        迅猛龙,敏捷的盗贼,驰龙科恐龙。动作敏捷,速度快疾。小型掠食性恐龙,喜群居。天赋技能:狂风术,增加百分之五十移动速度,持续时间一小时。
        “恐……恐龙?原来这些蛋都是恐龙蛋!天啊!劳资穿越前正好掉在恐龙蛋化石堆里,难道这些化石蛋复活了,陪着我一起穿越了?”林枫喉头干涩,一切都太离谱了,太荒谬了!但是这头迅猛龙活生生的站在自己面前,而且自己同它居然有了一种血脉相连的奇异感觉。
        不可思议……但是感觉棒极了!
        林枫发现迅猛龙看向自己的眼神里,充满了乖驯,忠诚,亲昵。就像是条养了多年的土狗。
        这家伙是我的宠物?
        “过来!”林枫试着命令迅猛龙。
        迅猛龙像是听得懂林枫的话,乖巧的跑到林枫跟前,献媚似的摇晃着它高跷的尾巴,还不停的磨蹭着林枫的身体。
        “我靠!别人扛着神器穿越,带着游戏技能穿越,带着中华武术穿越。劳资也不差啊,带了一堆恐龙蛋穿越!而且,这些恐龙蛋还可以孵化出劳资的宠物!哇哈哈,感谢苍天,感谢大地,感谢CCTV……”林枫一身疲倦被巨大的兴奋冲淡,他卖力高呼,声音嘶哑狂妄。
        不对,怎么还有个天赋技能狂风术,搞得跟游戏一样?
        林枫皱着眉思索了一番,随即释然。恐龙这玩意,谁也没见过真的,它们拥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神奇技能,也是有可能的。反正宠物的技能越牛逼,对自己的好处就越大。
        “对了,怎么把这家伙收起来呢?总不成整天让它跟在自己身边吧?”林枫想。
        念头刚落,迅猛龙诡异的消失了,林枫却清晰的感觉到,迅猛龙去到了一个神秘的空间,但它还和自己在精神上保持着一丝联系。
        “出来!”
        随着林枫的一声断喝,空间一阵诡异扭曲,迅猛龙又乖巧的站在林枫旁边,亲昵的磨蹭林枫。





    正文 第三章 食人族
     更新时间:2009…11…9 16:31:59 本章字数:6597

        血契的成功,激起了林枫对自己那堆无价宝藏,恐龙蛋的浓烈兴趣。他决定召唤一些其他品种的恐龙出来。
        很显然,他太高估自己的精神力了。休息了三天,才把耗费一空的精神力补充回来,从空间戒指里挑出各种大小不一,纹路不同的恐龙蛋进行血契召唤,流血又流汗,最后他得出一个结论,按照他目前拥有的精神力,只能召唤迅猛龙。而且每召唤成功一头,精神力就会枯竭,需要修养三天,才能恢复如初。
        “看来,以后要搜罗一些顶级的精神力修炼功法才行。阿莫夫留下这套精神力修炼功法,实在太逊!”林枫确定了目标。要召唤出更强大的恐龙,必须不断淬炼自己的精神力。
        霸王龙,剑龙,翼龙……林枫时常在睡梦里YY这些恐龙中的霸主。
        空间戒指里一共还有三十七枚迅猛龙蛋,林枫耐着性子,花费了好几个月的时间,一一孵化而出。毕竟这个世界太危险,多一分力量,就多一分活下去的可能。
        “哇哈哈,该出去了!美丽风骚的异世界,我来了!”现在林枫拥有三十八头迅猛龙,他认为自己已经拥有在这个世界活下去的资本。当然,只是活下去。要想活得更好,就必须孵化出更强大的恐龙,这不是短时间能解决的问题。所以,林枫决定先走出这片草原再说。
        根据玉佩里的信息,林枫朝草原的东边走,来到落日森林边缘。只要穿过落日森林,就可以抵达隶属勒沃库森帝国的凡尔赛城。
        阴暗潮湿的落日森林,地上铺满腐坏的落叶,踩上去软软的,就好像踩在淤泥上一般不断往下陷。那恶心的腐臭气息,更是熏得林枫连眼睛都没法张开,黑暗中时而闪过几点幽幽绿光,那是觊觎林枫鲜美肉质的各种贪食魔兽。
        环境恶劣难不倒林枫,毕竟经历过三十七度高温天气下在工地上搬砖的艰辛,吃苦耐劳已经成为林枫的高贵品质;区区魔兽,更不放在林枫眼里。前几天,一群自以为是的幽冥狼围住了林枫,想打劫林枫那身瘦肉。结果只放出两只迅猛龙,这群不知好歹的幽冥狼就被拆成了一堆堆零碎肉沫。还有一次,一头看上去很拉风的六级暗黑魔虎,被七只迅猛龙生生磨死,让林枫白白收获了一根虎鞭。
        现在最要命的问题是,林枫迷路了!玉佩里并没有穿越落日森里的地图,更何况林枫一个外来人口,不迷路才怪了!
        林枫已经足足在这个森林里转了一个月,这该死的森林就像是一个庞大的迷宫,不管林枫从哪里出发,也不管他在森林里怎么摸索,等到他筋疲力尽想坐下来休息的时候,似乎总会发现,眼前的树木竟是如此的眼熟……
        价值五十块钱的高档衬衫已经被荆棘灌木割破,成了一条一缕的乞丐装;浓密的胡子不要命的疯长;没有洗发水滋润的头发,头皮屑多不说,枯槁黯淡,毫无发型可言。
        野人!林枫现在觉得自己是个十足的野人。
        一天早上,林枫两眼呆滞的在森林里晃荡,忽然脚下一紧,一个绳套勒紧了他的脚脖子,然后“嗖”的一声,他就被凌空扯了起来,倒挂在一棵巨树的桠枝上。
        “妈的!陷阱!”林枫醒过味,刚想召唤迅猛龙打手,一阵麻痹感从脚脖子传了上来,迅速蔓延至全身。意识抛弃了他。
        等到林枫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绑在一根木桩上。
        这是一个原始部落。
        用泥土草叶搭建的简陋矮房,团团围住了中间一块空地。十几根木桩被固定在空地中央。
        木桩上面,绑着人。
        除了林枫,还有十几个人跟他一样,被绑在木桩上。
        每一根木桩前面,都燃烧着一堆篝火,一口大锅,架在篝火后面,热气腾腾。
        一群精赤着上身,下身用宽叶围住的黑人,虎视眈眈的盯着木桩上绑缚的猎物。
        林枫饶有兴致的打量着这群黑人。
        是的,黑人,纯种的黑人。皮肤是见不得光的漆黑,板寸头,宽额,厚唇,脸上涂满了五颜六色的条纹,狰狞恐怖。
        黑人中有男有女,还有小孩。
        男的,一律高大魁梧,肌肉滚圆壮实,脖子上挂着用颅骨串成的项链,人的颅骨。
        女的,恬不知耻的把丑陋干瘪的乳房暴露在空气中,一走路,那玩意就来回晃荡。
        一些黑人小孩坐在矮屋门槛上,目光痴呆,一看就是低能儿。
        再看看身边那些,和自己一样,被绑缚在木桩上的可怜人。
        一共十七个人,统一的男性,都是金发碧眼的老外。此刻,他们的目光中充满惊恐,嘴唇不停的抽搐着,仿佛脱水的鱼。
        林枫联想到了屠宰场那些等待屠夫杀戮的猪和羊。
        林枫并不想马上召唤出迅猛龙,他想看看这些黑人到底要干什么。当然,如果黑人稍微表露出要伤害自己的意思,那他们将会是迅猛龙最丰盛的午餐。
        一个项链上颅骨最多的黑人,气势威严的说了句什么,叽叽咕咕,反正林枫是听不懂。
        然后,他身后一名黑人就来到大锅前,用木棍使劲搅拌锅里的沸水。
        一阵清香随着黑人卖力的搅拌,飘了过来。林枫用鼻子嗅了嗅,恩,黑人熬汤的手艺还不错。
        那些金发碧眼的老外一闻到这股香味,整齐划一的呕吐起来。
        “噢!该死的杂种!快放开我们!”一个发型飘逸,长相俊俏的年轻人忽然声嘶力竭的狂吠起来,还死命扭动身体,想挣开捆在身上的绳索。不过他所做的,都是徒劳的。
        那个威严的黑人,眼中爆出犀利如刀的目光,他伸手指向嚎叫不停那位帅哥。
        两个矫健的黑人,立即冲了过来,他们手里执着石锤。
        “不!救命!救……”帅哥的声音嘎然而止,如同被利刃切断的布帛。
        一名黑人直接用手里的石锤狠狠砸中了帅哥的头部。鲜血狂飙。
        帅哥的头颅软垂下去。
        林枫觉得胃里阵阵翻涌。
        接下来的事情,更为恐怖。
        黑人把帅哥身上的绳索解开,将生死不明的帅哥抬了起来,送到威严黑人身边。
        威严黑人用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然后掏出一根一端削尖的木钻。
        “扑!”一声恐怖绝伦的声音,威严黑人直接将木钻钉入帅哥头颅,白色的东西从帅哥头上的破洞里冒了出来。
        威严黑人兴奋的嘶吼起来,俯下身子去吸允帅哥头上的红白流液。
        林枫开始呕吐。
        不多时,威严黑人满意的点了点头,一声呼哨,几个黑人女性雀跃的跑了过来,用棱角磨得尖锐无比的石块肢解帅哥的尸体。
        开膛破肚,取出内脏,用嫩绿叶片小心翼翼包住……
        恶魔,食人族!林枫脑子里不停冒出这样的字眼。
        林枫一刻也不想在这个地方待下去了,他要把眼前这些丑陋的东西撕碎。
        “轰!”一团火球在半空中划了一道艳丽弧线,突兀的砸在食人族架设的那口大锅里,滚烫的沸水立时掀了起来,浇在那个用木棍搅拌沸水的黑人身上,脸上。
        “嗷……”那黑人被烫得全身直冒青烟,跑了两步,就倒地痉挛而死。
        “哈哈,是艾里克森魔法师!我们得救了!”被绑在木桩上的人第一时间欢呼起来。
        而黑人们争先恐后的拿出石锤和石斧等兵器,叽叽喳喳的叫唤着,惶恐的情绪蔓延到整个部落。
        准备召唤出迅猛龙的林枫,也停止了动作,决定先隔岸观火,按兵不动。
        黑人的首领,那个项链上颅骨最多,气势威严的黑人,猛的一抬手,断喝一声,试图阻止部下的慌乱。
        但四周矮屋上出现的一些弓箭手,彻底打乱了黑人首领的方针。
        飞蝗一般的乱箭从四面八方射向黑人。
        黑人们抱头鼠窜,凡是中箭的,不论被射到什么部位,都是一声不吭,直接倒地。很显然,箭头上抹了见血封喉的毒药。
        如果说弓箭手是黑人的噩梦的话,那个被一群武士簇拥着进入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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