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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尘劫录-第18部分

小说: 尘劫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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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剿灭或驱逐。就在我们刚离开衷都后不久,遭遇了那一大队犬人。 
  当犬人在山坡上出现,嗥叫着蜂拥而至的时候,我发现天子的士兵全都面如土色,有几个甚至哭出声来。倒是我的随从们还算镇定,钟宕站在我身边,牢牢握住长戟,眉毛挑得高高的:“家主,王师不堪一战,我保护您冲出去!” 
  我的目光在犬人群中搜寻着,终于,被我看到了那名高大的犬人首领,不知道为什么,他杀死了我的父亲,但我对他的仇恨却远不及对峰氏家主的仇恨来得深刻。我指给钟宕看:“冲出去?那家伙你可以对付吗?” 
  钟宕倒吸了一口凉气,脸色有些发青。看到他魁梧的身影,我突然想起了峰氏的家臣革高,他们两个无论身材,还是武艺,都可谓棋逢对手。我倒并不害怕,也许是彭刚的记忆深植在脑海中的缘故,荒漠、大海、鹏王、鬼霓,无数危险我都见识过了,还在乎这些犬人吗?虽然我清楚地知道,现在的我,作为峰扬的我,也许一个普通犬人就能取了我的性命。 
  然而,在见识了平静的萦、狂暴的劫、秩序的宇和喧嚣的宙以后,死亡对我来说,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拉弓放箭,一名犬人应声而倒。钟宕挥舞着他的长戈,招呼作为御手的弧增:“往西去,彭国一定会派人在边界上迎接王姬的,只要和他们会合,就不会再有危险了!” 
  王姬?我突然想到了那个同行的伙伴,于是匆忙转头望去。我看到天子的士兵四外奔蹿着,已经完全不成队列了,相比之下,我的队伍虽然人数较少,又没有世袭家臣,倒成了对抗犬人的唯一战斗力。我看到一名犬人骑着长毛的野牛,手持石斧,砍倒了几名天子的士兵,向王姬那围着绣花丝绸帷幕的马车冲了过去。 
  犬人一斧,砍倒了驾车的御手,我听到帷幕中传来一声尖叫。那犬人分明被这声尖叫吸引住了——真是奇怪,他们长得完全不象人类,审美观点也应该全然不同,可是却对人类的女子相当偏好,不会是基于对文明种族的仰望才会形成这种习惯吧——又一斧劈向帷幕。这个笨蛋,他的石斧立刻被轻柔的丝织品缠住了,并且越扯越紧,挣脱不开。 
  帷幕被砍裂,我看到了车中的那个女人。王姬花容失色,蜷缩在车角,一动也不敢动。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前突然出现了幻觉,我看到一个相貌与她酷似的女人,没有穿着宽大的丝绸袍服,却穿着细麻的紧身衣装,裸露着雪白的脖颈和小臂,驾着一乘两马战车,远远地向我驰来…… 
  “冲过去,去救她!”我用脚背轻踢驾车的弧增。“家主,现在没有余暇救援王姬了。”钟宕大声反对。我瞥他一眼:“如果失去了王姬,你以为咱们会受到彭国人的热情款待吗?”钟宕无语,弧增立刻抖动缰绳,向那辆彩车驰去。 
  我的第一箭射中了那名犬人的肩窝,他大叫一声,把仍被丝绸缠绕的石斧扔在了地上。第二箭,又中后心,但那家伙却似乎并未遭受致命的打击,竟然暴叫着转过头来,向我露出他尖利的牙齿。但这时候,我们已经驰近了,钟宕狠狠一戈,刺穿了他的咽喉。 
  弧增熟练地驾驶着马车,车辙划条弧线,掉过了头。钟宕跳下车去,而我向彩车伸出了手:“王姬,到我的车上来!”那女人惊恐地望着我,象是吓掉了魂,竟然只知道哆嗦,却站不起来。钟宕跳上彩车:“请恕不敬之罪。”一把将她拦腰抱起。 
  他正准备跳过车来,突然瞪大了眼睛:“家主,小心!”我急忙转过头,看到那名犬人首领竟然已到身后,抡起他巨大的石斧,向我当头劈下。我本能地举弓抵挡,“喀”的一声,弓背折断,一股巨大的力气从手臂上直透心胸! 
  犬人首领那庞大而丑怪的头颅,他通红的瞳仁,他的满嘴獠牙,就在我的面前。我眼前一……

  (。。)

    正文 第一部 历劫在心 第二十一章 侵
     更新时间:2008…6…12 12:28:33 本章字数:4274

                史载:鸿王七年春二月,畏鹏侵彭,彭侯刚败之于潼水。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眼前只有两点暗红的瞳仁,于黑暗中放射着诡秘恐怖的光芒。我被浓重的黑暗包围着,上不着天,下不挨地,似乎是漂浮在虚空中一样。这样置身于虚幻的宇宙中,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但以往心底所感受的,是恬静,是安祥,而此刻却有无穷无尽的惊骇和恐怖,象无数细针攒刺着自己的灵魂! 
  那暗红的瞳仁突然急剧地闪亮,正如初见血剑时所看到的那种冷冷的摄人心魄的光芒。 
  “你来了,”我听到头脑中有一个声音响起,“你来寻找东方苍绿的玉,你来搜集混沌初开时划分有无的大化之珠。好的,我可以给你……” 
  “你……”我的心灵在惊悸地询问,“你是谁?” 
  “给你又如何?”那声音继续说道,“不要以为得到了大化之珠,就可以避免劫难,就可以消灭我。多么天真啊,那个蒙沌。大劫本就在一千两百年后才会降临,我并不着急。再见吧,孩子,我要睡了,不要再来打扰我的安眠,一千两百年后,咱们再见吧,彭之公孙峰扬啊,哈哈哈哈哈哈~~” 
  那声音发出一连串令人牙碜的笑声,这笑声如利剑般刺破我的思想。“彭之公孙峰扬……那是谁?”心底才战抖着发出询问,突然,眼前的红光消逝了。 
  那个家伙闭上了眼睛,他真的安睡了吗?他究竟是谁?或者说,他究竟是什么?无数疑问顷刻间涌入我的脑海。 
  然后,我就看到一团柔和的青色的光芒,在虚空中隐现,并且缓缓地向我移来。它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最后如露水渗入土地般,渗入我的心胸。全身的疲乏都消失了,睡意却重重涌来…… 
  再清醒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躺在海边,身旁放着血剑,怀里揣着一块绿色的玉石,和以前所见过的宝玉一样,都呈不规则的弧形,象是某个圆球上的碎块一样。我得到东方之水玉了,可我究竟是怎样得到的呢? 
  那对暗红的瞳仁又在脑海中浮现,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冷战。脑海中似乎有一个声音在警告自己:“不要去想,不要再想了,除非你愿意发疯,愿意癫狂……” 
  见到那对瞳仁时所感受到的恐惧,那种恐惧,是以往所从未经历的,即便得到血剑之时,也不象这般让我深刻感受到宇宙的威压和无知的可怕。是的,不要再去想了,再想下去,我真的可能会发狂的。 
  慢慢坐起来,望向波涛汹涌的大海。我已经不在苍槐旁边了,我现在在哪里?正这样想着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天辅保佑!家主,竟然是家主!” 
  那是服庸的声音,我转过头去,就看沙滩上的岩石后面跳出几个人来,领先的是服庸,后面几个,也都是我的世袭家臣。“你们都没有死吗?我还以为你们葬身在大海里了!”我高兴地跳了起来。 
  “我们也以为家主您……”服庸跑到我的面前,曲膝跪倒,“船翻的时候,我们几个攀住了断折的桅杆,经过七八天才漂流到这里。虽然希望渺茫,但想连我们都能侥幸活命,家主自然……” 
  “其他人呢,都死了吗?”我问服庸,“这里是什么地方?” 
  “是东方海上的一个小岛,有船往陆地去,”服庸回答说,“我们每天都在海边寻找家主,还有两个人在陆地的海岸边寻找,其他的人……大概都已经葬身鱼腹了……” 
  “你还活着就好,”我勉强一笑,“我也还活着,并且得到了所希望得到的。咱们回去吧,旅程还远没有终结!” 
  两个多月后,我回到了彭邑。鹏王那只蠢猪,竟敢趁我不在的时候撕毁协议,统率三万大军向彭邑发动进攻。还好我及时赶回来,在潼水岸边将其击败。已经撕毁的协议,象竹简碎裂后又用胶水粘起来一样,大家心照不宣地继续维持下去。 
  第二年春天,我前往威邑去见鸿王,在他们部族祭奠天最的秘洞中,我把水玉交给了他。鸿王把火玉、水玉,还有他最先得到的风玉拼接在一起。“果然是一个圆球的一部分啊,”他指给我看,“只要把这个球拼接完成,就可以获得足以动摇天壤的力量,就可以推翻鹏王的暴虐统治了!” 
  我没有向他描述自己所经历的各种奇事,他也没有问。我望着那个已经大半成形的圆球,脑海中突然冒出“大化之珠”这个词来。我摇了摇头,实在不想再回忆起那对暗红的瞳仁了。 
  “还有最后一块,西方的云玉,”鸿王望向我,目光中充满了鼓励,“拜托你了!咱们的理想就要实现了!”我点了点头,却并不象他那样激动。 
  离开威邑,我径直前往西方,首先来到苹邑,看我继承苹氏的独子届。届今年才刚十一岁……不,应该说他已经十一岁了,但行为举止还和五六岁的孩子一样。他说话结巴,经常辞不达意,贪玩爱睡,不肯学习。我为什么会生出这样的傻儿子来?难道因为父亲太过精明,就更显出儿子的无能?那么鸿王的儿子为什么还算看得过去?论起精明,鸿王就算不如我,差距也不很大。 
  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孩子的母亲太过愚蠢,可怜的届所继承的,都是母系的遗传。是的,那个愚蠢的女人,除了知道陪我睡觉,帮我生养儿子以外,没有丝毫的价值。当初,我把从战场上俘虏的女性带进卧室,我每年千里迢迢去和苹妍幽会,从元老、家臣到奴隶无人不知,只有她始终蒙在鼓里。很简单地栽赃,说她与别的男人私通,将其贬为庶民,她竟然无力辩驳。这样的妻子,确实不要也罢。 
  这时候,我突然想到,若能和苹妍生下儿子,那应该会是相当聪明和武勇的吧……不,如果苹妍不死,让她生下儿子并亲自养育,将来恐怕会成为我的威胁——就象当年我是父亲的威胁一样。 
  不管怎么说,届这孩子是无法继承我的事业的。我把苹氏交给了他,但彭氏该由谁来继承呢?我似乎应该再娶一个妻子,多生几个儿子来甄选一下。此次从西方回到彭邑,就开始计划这件事情吧。 
  “父亲,我要回家!”届一见到我,第一句话果然不出所料。 
  “这里就是你的家呀,”我有些不耐烦地教导他,“你现在是苹氏的族长,你现在是苹届而不是彭届!”届咬着手指,怯怯地说:“可我是您唯一的儿子啊,我迟早要回去彭邑的呀。” 
  我吃了一惊,但这孩子接下来的话更加令我愤怒——“他们说,我没有弟弟,只有我才能继承彭氏。”我瞪起了眼睛:“他们说?他们是谁?!” 
  届竟然被我吓哭了。但寻找这些话语的根源,其实是件非常简单的事情——跟随届来到苹邑的几名家臣想要回归故乡,在幼主面前说些混话,原也在情理之中。我找出那几个人来,二话不说砍下他们的头颅。“听父亲的话,做个好孩子,好好留在苹邑,这里是你的家,”我这样对届说,“谁再敢对你说要回彭邑去,父亲就要谁的命!你记住了?” 
  在苹邑停留了不到半个月,我就继续向西行进,三天后进入了疆氏的领土。疆氏是西方九天十四将中最小的一个部族,没有城邑,只有村庄,贵族和百姓统共还不到一千人。疆氏所居住的疆山,是西方的尽头,翻过疆山,后面还有些什么,没有人明确地知道。 
  传说中,那是一望无际冰雪覆盖的世界,把滚水泼向地面,没等落地,就会结成坚冰。西方的天柱——清木——应该就在这冰天雪地的某个角落里,千万年就这样静静地矗立着。 
  疆氏热情地接待了我。我向他们索要“火狐之皮”——传说七百年前,有一只巨大的赤红色的狐狸翻过疆山,进入疆氏的领地,疆氏出动了族内最勇敢的七名战士,追捕了整整九天九夜,才把这只奇怪的狐狸打死,剥下其皮,作为族中的至宝。据说这件火狐之皮可以抵御凡人所难以想象的寒冷。 
  “不……这……那是不存在的……”疆氏的族长疆廓听了我的话,惊恐得浑身颤抖。我打断他的话:“不需要隐瞒,我知道得很清楚。只是借用而已,如果你不肯答应,我就把这个消息禀告鹏王——你应该想象得到,鹏王知晓此事后的结果。” 
  疆廓无奈地献出了火狐之皮。我把这张鲜红的毛皮裹在身上,但随即象被火焰烫伤了似的,把它剥了下来。可以自己发热的死的毛皮,果然是无上的至宝。我把服庸等家臣留在疆地——没有必要再带他们去冒险,海上的远征,已经使我丧失许多名优秀的家臣了。如果我可以凭借个人的力量进入西方冰雪世界并活着回来,那就不需要他们的帮助,如果注定我将冻死在雪原上,多几个陪葬也并没有意义。 
  服庸坚持要跟随前往,但被我严辞拒绝了:“你们留在疆地接应我,一步也不许离开!” 
  疆山并不难攀登,但接近山顶的时候,狂风骤起,冰霰飞舞,不过一眨眼功夫,我裸露在衣外的面孔和双手都已经冻木了。急忙取出火狐之皮裹在身上,立刻,一股暖流渗入脏腑。佩着血剑,披着狐皮,现在的我就象盛开在皑皑白雪中一朵红梅似的。 
  花了四天的时间,攀上疆山之顶,极目望去,无边无际的白色刺得我双眼发花。虽然携带了不少食物,但我并不知道清木何在,并不知道需要在雪原中跋涉多少天,还是尽量节省宝贵的时间为好。我从背包里取出一块羊皮,包裹在狐皮外面,寻找疆山的缓坡,连滚带爬地冲下山去。 
  上山用了足足四天,下山才不到两天时间而已。只要掌握好下滑的方位和尺度,下山并不比上山困难,何况,整个疆山西坡都覆盖着厚厚的白雪,就好象绒垫一样,根本不怕摔跌。 
  下山以后,面朝正西方,顶着猛烈的暴风雪,我艰难地跋涉着。我感觉地面应该是高低曲折的,但覆盖上白雪以后,看上去却平坦无垠。有的地方,雪才齐膝深,有的地方,却会没过我的身高。好几次我突然跌入谷中,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爬出那坟墓一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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