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爱恨晚-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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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亦欢永远都记得那一天,她手上执着一把锋利的水果刀,刀尖就抵在脖子的大动脉上,澄澈的眼底是一望无际的坦荡,她站在二楼,对着下面的叶书华和吴茵,只说了一句话——
“你今天敢改这园子的名字,我一定会用我的血染了这座房子。”
吴茵看她那样决绝的神色,吓得脸都白了,连连颤声道:“欢欢,听话,把刀放下,我们不改名,不改。”
她的视线又投向一旁的叶书华,看着他浑身颤抖的点头,这才放下了手里的刀。
然而她的刀一放下,叶书华就猛地冲了上来,抓着她的衣领劈手给了她一个耳光,那么响亮的耳光,打得她嘴角都流出了血,耳朵里嗡嗡作响。
可是她一点也不后悔,那天晚上,她一个人坐在母亲的画室,对着林晓君的照片流着泪笑了,轻声说:“妈妈,我把这个园子给您保住了。”
不能想,一想就心痛,心痛就忍不住想流泪。
叶亦欢吸了吸鼻子,推开大门走了进去。
让她意外的是,一进客厅,她就看到了坐在沙发上正在和叶书华说话的凌南霄,叶书华满脸堆笑的和他说着什么,他微微俯首,不时点头迎合两下。
是她高烧还没退吗?凌南霄怎么会和叶书华这么融洽的坐在一起?
听到响动,沙发上的两个人不约而同的转过头,在看到她的一瞬间,叶书华的眼中明显出现了嫌弃和厌烦,而凌南霄则是微微扬着下颚,眼神中略带清冷。
他当然没有忘记她白眼狼的事,可是还记得那天叶小瑜在医院叮嘱他的话,所以今天公司没事了就来了,可是他没想到,叶亦欢居然比他来的还晚。
叶书华看她傻站在门口,皱眉催促道:“你还站在那儿干什么?还不过来跟南霄说说话?”
他在凌南霄面前到底是不敢太给叶亦欢脸色看,毕竟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他也怕凌南霄生气。
叶亦欢不想和叶书华争,只好换了鞋走向凌南霄,正襟危坐在他旁边。
他和早上那个颓废的男人已经判若两人,下颚的清渣已经刮的干干净净,头发也打理的清爽整洁,白色的衬衫衬得他清润了一些,没有打领带,袖口浅浅挽在小臂上,露出一小节精壮的手臂,又是一副恣意乖张的样子。
两个人坐在沙发上都没有说话,凌南霄等着她先开口,却只见她冷着脸坐在身旁,完全没有要说话的意思。
叶书华看着两个人相顾无言,觉得叶亦欢回来把他刚刚好不容易营造出来的翁婿之间的好氛围都打破了,一时间又气又恼,语气不耐道:“坐下来就没反应了?南霄累了一天,不懂得去给丈夫泡茶解乏吗?!”
真的是一分钟都不能让她消停,他天天跟别的女人出双入对,哪有一点疲乏的意思?倒是她刚从病床上下来,才更应该被体谅一下吧?
凌南霄总说凌振霆偏爱叶亦欢,她倒觉得在叶书华眼里,凌南霄才是他的亲儿子,他俩还真是投错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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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点叶老师的母亲,哎,也是个可怜的女人~~关于杭璐的专业,我在前文写她是音乐老师,那是我当时设定出错了,应该是心理辅导师才对~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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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亦欢烦躁的翻了个白眼,起身又走进书房去拿茶叶。
叶书华看着凌南霄的脸色清淡,急忙解释道:“南霄,欢欢这孩子性子淡,但是心不坏,你多体谅一下。”
凌南霄“嗯”了一声,抬头看了看她闪进书房的背影,唇角却不由自主的勾出了一抹笑。
其实叶书华对她呼来喝去,他也觉得看着碍眼极了,可是谁让她早上不知好歹的误解他,就当是一个小小的惩罚吧,他也总得挫挫她的锐气,凌南霄就这样恶作剧般在心里想着窀。
叶亦欢很快就端着一套茶具出来了,上好的紫砂壶,薄如纸,声如謦的景德镇茶杯。
她拿了垫子放到地下,跪坐在垫子上,又随手从桌上拿了一支笔将头发简单的绾起来,有两绺头发垂下,为她平添了一分娇气,嫩白的颈子暴露在空气之中,优雅而淡美。
她将茶具在面前一字排开,上好的西湖龙井被她放入紫砂壶,洗茶、冲泡、封壶,分杯,每一步都做得极其到位,就像是茶馆里那些表演茶艺的人一样。
她的母亲林晓君就是一位多才多艺的才女,精茶道,会插花,善长鉴定珠宝,写诗作画也是信手拈来,并且还弹得一手好听的古筝,她会煮茶,也不过是小时候跟在母亲身边耳濡目染的学了点皮毛罢了,母亲身上的灵气,她怕是一半都没学来。
皓白纤细的手腕在凌南霄面前晃来晃去,晃得他心神都有些荡漾。
凌南霄的眼底闪过一丝懊恼,真是见鬼了,他现在怎么看到她就会平白生出这种感觉?
茶泡好了,她右手举着小巧的茶杯,左手托着杯底,将茶杯奉到凌南霄面前。
碧波荡漾的茶水晃在白瓷的茶杯里,他接过杯子抿了一口,比起他去杭州出差时在茶馆里喝的味道竟然丝毫不差。
凌南霄的眼里难掩惊诧,他从来都不知道叶亦欢不仅会茶道,而且还是较为精通,泡的茶味道也这么好。
有时候他越来越发现,叶亦欢就像是一个永远也发掘不完的宝藏,总会让他发现到新的闪光点。
煮个差的功夫,吴茵那边的晚饭也做好了,正一盘一盘的端着上桌,看她坐在那里出神,便笑着招呼她,“欢欢,过来给阿姨搭把手。”
叶亦欢抬头便撞上了叶书华警告的眼神,只好站起身走进了厨房。
吴茵正在盛菜,她站在门口看着她忙来忙去,眼底带了一丝反感,年近五十的女人,眼角已经有了深刻的鱼尾纹,腰也粗了一些,便是穿着Chanel的真丝连衣裙,却依旧掩不住岁月的痕迹。
其实她一直都想不通叶书华究竟喜欢吴茵哪一点。她不如母亲漂亮,没有母亲有才气,就连家世也不好,叶书华把吴茵带回晓园的时候,她还是一个纺织厂的女工,穿着洗得发白衣服,走进晓园时一副刘姥姥进大观园的市侩样儿。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其貌不扬的女人,竟然将大家闺秀林晓君打得溃不成军,最终郁郁而终。
吴茵转头看见她站在门口出神,笑了笑道:“愣着干什么呀?去盛饭吧。”
叶亦欢闷闷的点了点头,走进里面盛出五碗饭。
一直到他们快开饭,叶小瑜才姗姗来迟,可是她走近了,叶亦欢才发现了她脸上有一个浅浅的巴掌印,还有些泛红。
她本想站起来把位子让给叶小瑜,好让叶小瑜把她跟凌南霄隔开,因为她现在实在是不想跟这个男人坐在一起,然而叶小瑜却不愿当那个电灯泡,转而坐到了叶书华和吴茵的中间。
这一顿饭吃的让人极其沉闷,凌南霄看出了她从走进这个家就没露出过一丝笑脸,心里也有些奇怪她的态度。
倒是叶书华一直热络的招呼凌南霄,一会儿让叶亦欢给他盛汤,一会让她倒酒,她看着凌南霄眼尾得意的弧度,就好像是一只偷了腥的猫一般,气闷的把整盅汤都扣在他头上的心都有了。
吃完饭,叶亦欢只想赶紧离开叶家逃之夭夭,然而叶书华的一句话却把她打回了原形。
“今天晚上留在这里住一晚吧?我叫陈嫂去把你的卧室收拾出来。”
叶亦欢当然知道这句话不是说给她听的,彼时她看着叶书华殷切的眼神,心底直想冷笑,凌南霄才不会留下来,叶书华怕是又要白算计一场。
哪只凌南霄竟出人意表的点了点头,“那我们就不走了。”<
叶亦欢转头看他,瞠大的眸子中满是难以置信,如果不是她亲耳听见,她绝对不会相信凌南霄居然会住在叶家。
凌南霄今天是撞邪了吗?不仅会在叶家吃饭,居然还会在叶家过夜!
叶书华看他点头,高兴地不知怎么办才好,不停地搓手张罗着,“陈嫂,去把欢欢以前的卧室收拾一下,阿茵,去把我从南京带回的那床丝绒被拿出来给他们送过去。”
阿茵?叫的可真是亲热,他和她的母亲结婚十六年也从来没听他叫过一句“晓君”,永远都是连名带姓的叫“林晓君”,“林晓君”。
叶亦欢站在原地咬牙看着他们出出进进,心里一时又忿又气,隐隐还带点委屈和心酸。
她当然知道叶书华欢迎的不是她,她以前偶尔回来一次,叶书华甚至眼皮都不会撩一下,更别说拿什么丝绒被给她了,她明白自己是沾了凌南霄的光,可是这种光却让她愈发的难受。
凌南霄看不懂她此时的心情,只当她是因为父亲对她的欢迎而觉得感动。
楼上的房间很快就收拾好了,叶书华原本还想和凌南霄谈一谈下一个季度Adamas的广告制作,可是看凌南霄也是一副意兴阑珊的模样,也就噤了口,不再多言。
华远集团也有下属的传媒公司,Adamas的广告是一个大头,任何传媒集团接了都是一笔大生意,叶书华本想借着联姻这层关系把Adamas的所有广告都揽到自己手底下,哪只凌南霄压根不把他这个老丈人放在眼里,广告都是由Adamas的广告部自己发行了。
叶书华看着凌南霄上楼的背影,暗中握了握拳头。
看来广告这个问题不是一朝一夕能谈妥的,如今他也只能把希望全都寄托在叶亦欢的身上,盼着叶亦欢能做出什么压倒性的大事,彻底拉拢凌南霄的心。
叶亦欢本来也想跟着凌南霄上楼,忽然又想到了叶小瑜脸上的伤,想了想还是拿了个白煮蛋,去了叶小瑜的房间。
叶小瑜今天不会在这里过夜,可是吃完饭就回了自己的房间,她觉得十分可疑。
房间门没有锁,半掩着露出一条缝,她走上去正要敲门,却听到里面的叶小瑜正在打电话——
“你究竟想怎么样呢?我们好好的在一起,不可以吗?”
“我跟你解释过了,那些不是我做的,你为什么就不能相信我呢?”
叶小瑜的声音很低,带着一种浓浓的卑微和乞求,甚至让门外的叶亦欢都震住了,骄傲如叶小瑜,她这个妹妹从小到大都是极其洒脱自我的,几时对人这么低声下气过。
这边的叶小瑜还在说着什么,电话那头的人似乎已经毫不留情的挂了电话,她对着电话“喂”了几声,最终失望的放下了手机。
叶亦欢看她背对着门口垂着头,咬了咬唇,轻轻敲了两下门。
“进……”
叶小瑜听到声音,手忙脚乱的擦了擦脸,看到来人是她后也有些错愕。
“姐……”她的声音还带着浓浓的鼻音,嗓音也是沙哑的,看来之前就已经哭过了,只不过回家后一直没有说话,所以谁都没有发现。
叶亦欢坐在她身边,侧眼看她,“出什么事了?”
“没事。”
她避开叶亦欢的眼神,想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叶亦欢却一把扳过了她的脸,就着灯光微眯着眼审视起来,“你脸上是谁打的?”
叶小瑜避开她的手,轻轻道:“真的没事,就是和酒吧的人打起来了,那人喝了酒,甩了我一巴掌。”
“怎么能平白无故的打人呢?你就这样任人欺负?!”
叶亦欢的语气凌厉起来,脸色也变得极其凛冽,一副维护她的样子。
“姐,我真的没事。”
叶小瑜垂着眼轻声道,她的声音虽然很轻,可是语气却很坚决,叶亦欢也知道自己一定问不出什么来,只好把手上的白煮蛋塞进她的手里,“你自己揉一揉吧,下次注意点。”
她说完,轻轻叹了口气,拍了拍叶小瑜的肩便向外走去,叶小瑜却忽然出声叫住了她,“姐。”
叶亦欢转过头,看到叶小瑜冲她弯唇笑了笑,感激道:“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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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已经能察觉到叶亦欢对她的感觉不一样了,这么多年,其实她一直都把这个姐姐当做自己的榜样,如今她终于能接受自己,叶小瑜也感到很高兴。
叶亦欢耸肩笑笑,“没什么。”
有人说过,现在让你哭的事,以后只会让你笑。
自从叶小瑜回来,叶亦欢似乎越来越相信这句话了。就好比她当初千方百计的想要赶走叶小瑜,为了她的出现暗中哭泣了很多次,但现在却觉得有她这个妹妹也是一件很好的事,起码除了杭璐和钟玥之外,叶小瑜是少数几个愿意亲近她的人。而且还是一个有血缘关系的亲人。
这种感觉让她觉得十分温暖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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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叶亦欢去了叶小瑜的房间,凌南霄只好一个人先去了她结婚之间的房间。
叶亦欢的房间在二楼的最尽头,像是一个被遗忘在角落里的盒子,里面住着一个孤单的少女,等着有人能来关怀她一下。
这是她出嫁之前住的房间,在古代也就是女儿家的闺房,私密而隐蔽,就像是一个禁地,是不许任何人踏足的,在凌南霄之前还从未有一个陌生的男人来过她的房间,他是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
在凌南霄的想象之中,女孩儿的房间应该是通体的粉红色,甜美娇气的几乎发腻的感觉,然而当他推开深红色的房门,里面却不像他想象的那般秀气,反而是以白色和米黄色为主,薄凉中透着几分女子的柔弱,显得愈发清新淡雅。
都说色彩是和人性格有关的,就像他素来只穿黑色和深蓝色一样,因为他喜欢深色的稳重和沉着。又比如《红楼梦》当中,林黛玉的房间以绿色为主,充满了书香气,而薛宝钗的房间却是淡漠清冷的白色。
原来她也不喜欢那样嗲的过分的粉红色。
凌南霄勾唇淡笑,视线在这个将近五十平的房间中打量了一番。
叶亦欢的房间陈设很简单,白色的衣柜,白色的梳妆台,白色的琉璃写字台,就连床都是白色的,只有窗帘和床单时米白色的,简约的让人有些心口发闷。
她的房间很显然是临时打扫的,只有床和梳妆台擦过了,他的手指按在琉璃写字台面上,立刻就出现了五个深刻的指印,甚至还能摸出一层灰。
凌南霄的眉心不自觉的高拢起来,叶书华是怎么回事,即便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但是也不至于就把她抛之脑后,连房间都不给打扫吧?
他漫无目的的转了转,终于在写字台的角落里发现了一个红木盒子,被窗帘盖住了一点,所以不容易被发现,鬼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