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爱恨晚-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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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个工作人员也吓傻了,许扬顾不得那么多,一把将她抱起来塞进了车里,用最快的速度赶去了医院。
他没想到叶小瑜会在最危险的时候奋不顾身的救他,看她后背上那一片,他只觉得心都揪起来了,赶去医院的路上只能紧紧地抓着她的手,不停地安抚她,“小瑜,忍着点,马上就到了。”
他很少这么叫她的名字,叶小瑜疼的意识都快散尽了,她想挣开他的手,想告诉他自己不是在勾。引他,只是身体比自己的理智还要先做出反应,待她回过神之后,就只能感受到背上一片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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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告诉你们,某叶子明天要被吃掉了……
☆、138至少她还在他怀里甜
许扬知道叶小瑜伤的不轻,她坐在他车上的时候,甚至不敢靠在椅背上,俯身趴在仪表台上,秀眉紧蹙着,额头上布满冷汗。
陈思思死后,他就不再相信爱情,与其说不相信爱情,倒不如说是不相信女人,尤其是不相信叶小瑜这个女人旆。
可是她今天这样的举动,却是着实让他内心大恸,那种风起云涌的转变,几乎有一瞬间要颠覆了他对她过去一切的厌恶。
他把她送到医院之后,本来还在焦灼的想要看她怎么样,可是叶小瑜根本不许他在这里,厉喝着让他赶紧滚,不然就不接受治疗。
他看她一动就疼的直冒冷汗,只好连声安抚她,转身离开了医院。
可是许扬走了之后又不放心,买了一大堆东西,找了医院外面24小时便利店的店员给她送了上去窠。
“你为什么不让他在这里陪你?”
叶小瑜的药已经上好了,脸色依然苍白如纸,叶亦欢拿着病号服给她穿上,又看了看垃圾桶里堆满了的吃的喝的,坐在她身边担忧的问。
医生说她的烫伤好在不严重,上了药观察一下,如果没有发炎的症状,明天就可以出院了。
叶小瑜冷笑,“我不想看见他,他那个人我太了解了,我跟他说不到三句就会吵起来,到时候他没准儿又会说我是故意受伤博取他同情,眼不见心不烦,还不如让他赶紧滚蛋。”
当真是相见争如不见,与其这样吵来吵去磨掉最后一点情分,还不如这样平淡的过着,等哪天她完全放下了,直接离婚也省事。
她这个妹妹的情路跟她曲折的如出一辙,她救许扬的场景,让叶亦欢又想起了自己出车祸的那一次,危险当头,她们第一个想到的都是最爱的男人。
自古多情总被无情误,她俩又偏生是一条路走到黑的主,认准了就是一辈子。
叶亦欢也不知道怎么去劝她,更何况小瑜是学心理学的,总有一天能走出许扬给她的牛角尖。
两姐妹即便默不作声,也都能感受到相互间的鼓励,病房门却在这时被人推开了。
“小瑜,水煮鱼,你没事吧!”
钱源上气不接下气的赶了过来,他好像是从什么酒会上赶来的,就穿了一身薄薄的西服,连大衣都没有套,大冷的天,却跑的满头是汗。
叶小瑜看着他焦急的模样,心上蓦然一暖,笑了笑,“放心吧,我没事。”
“伤到哪里了?啊?怎么会被烫到呢?”钱源一下丢出一堆问话,脸色又倏然变了变,语气冷冽道:“你不是说今天回许家的吗?怎么会受伤的?许扬呢?”
叶小瑜最怕的就是他提起许扬,急忙道:“我不想看见他,就赶他走了。”
钱源的脸色这才缓和了一点,对她上下看了看,冷嗤了一声道:“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他也算个男人?试问渣男哪家强,中国榕城找许扬。也就你跟个傻子似的,死心塌地的跟着他。”
叶亦欢因为他这句话险些就笑了出来,叶小瑜气急败坏的瞪他,“你不嘲讽我会死啊!”
“不会死。”钱源面无表情的看着她,“但是会睡不着。”
“你!”
叶小瑜简直要气炸了,被钱源这么一逗,一旁的叶亦欢看她也没有刚才的难过和忧虑了,拍了拍她的肩道:“那你好好休息吧,我先走了。”
“哦,那你小心点啊。”
叶小瑜不舍得望着她,经过钱源身边的时候,叶亦欢偷偷对他说:“钱少,我妹妹就交给你了。”
钱源点头,“亦欢姐放心吧,我不会让她难过的。”
有钱源在,叶亦欢是真的放心,拎着暖壶去打了水之后便回到了凌南霄的病房。
然而她刚推开病房的门,就看到凌南霄穿齐戴整的准备出门。
叶亦欢一怔,放下水壶走上去看着他,用眼神在说“你要出去吗?这么晚了去做什么?”
凌南霄的脸色紧绷着,扔掉拐杖大步向她扑了两步,一把将她拥在了怀里,紧紧地抱着她,像是要将她揉进骨血里一样,焦急而气恼的低喊,“你去哪里了?怎么打个水要这么久?你知不知道我担心死了!”
天知道她去了这么久不回来,他有多焦急,上次的危险还历历在目,她的
☆、139你也是想看我不堪的一面吧?激烈
蒋静心去桃城参加研讨会,凌南霄又偷偷遣走了护工王江,借口没人在身边照顾,一定要让叶亦欢留在身边。
虽然说男人都天生带着三分孩子气,可她从来都不知道凌南霄是一个这样孩子气的男人,把她抱在床上不让她离开,非要她答应下来最近都会来照顾他,并且在医院留宿,这才放开她。
重伤在身的凌南霄,大少爷脾气变得更甚,恨不得把她拴在裤腰带上才安心,一刻都不许离开他的视线旆。
她对他简直是无可奈何,趁他午休的时候才得了空子能回叶小瑜家取一些衣服和日用品。
然而她没想到会在楼下碰到邢漠北窠。
一段时间不见,他还是和以前一样英挺隽逸,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呢大衣,只是神色中少了一分温润,多了一分清冷和疏离,他的车停在叶小瑜家楼下,整个人半靠在车身上,垂着头,剑眉蹙起,环起手臂似乎在思忖什么。
她拎着东西走上去,缓缓地开口,“漠北。”
邢漠北这才抬起头,对着她凝视了半晌,眼中隐着一抹思念的光,放下手臂,站直身子笑了笑,“你回来了。”
“嗯。”叶亦欢点头,迟疑道:“你……有什么事吗?”
他定定的看着她,脸上有些抱歉,语气沉沉道:“那天跟你说的话太重了,我是来跟你道歉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生活,我是希望你能过得好,但我不该用自己的标杆去要求你,对不起。”
他那天也是太气了,才会说出那样的重话,事后想想也觉得很后悔,好几次都想给她打电话道歉,后来想想,觉得还是当面说出来会比较好。
她这块璞玉是他发现的,他想要让她重绽光芒,想看她重拾自信。他不否认他有私心,从挖掘她那天起,他就希望能成为站在她身边的那个男人,分享她的成功。
可他的想法终究是他的,他不是凌南霄那个能让她放弃一切的男人,所以她怎样做选择,他也只好遵循她,祝福她。
叶亦欢怔怔的看着他,有感动也有愧疚,其实不是他狭隘,而是她狭隘。他太豁达,一心想让她看看外面的世界,可她却只贪恋眼前的风景。
“对不起,漠北……是我辜负了你的期望,我也很想去参加比赛,可是我不能置他于不顾,毕竟,如果没有他,现在变成那样的人可能就是我了。”
她的声音带了一些哽咽,邢漠北弯唇浅笑,抬手搭在她的肩上用力按了按,似乎在给她身体中注入勇气一样。
邢漠北的眼神落寞,可是眼角眉梢都是温润之意,“我知道,中国有句老话叫做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是救命之恩。”而且他还是你爱的人。
他的话里难掩失落和寂寥,又怕叶亦欢听出来,转身拉开车门,从车上拿出一个纸袋递给她。
叶亦欢接过来,有些好奇的问:“这是什么?”
“隐形助听器。”邢漠北笑了笑,“听说美国前总统里根和布什用的都是这个牌子,所以我按照凌总的听力损伤程度,托朋友从美国带回来的,我想凌总应该不是很愿意见到我,你帮我带给他吧。”
他不是那么胸襟坦荡的君子,对情敌也能做到这么大度。如果非要说出他的私心,他只是想让凌南霄早点康复,这样叶亦欢也就不会放弃比赛了。
虽然本意有些自私,可他终归是没有恶意。
叶亦欢也没想到他能做到这样,愕然而又感激的望着他,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什么都别说了。”他总是能一眼就洞穿她的心思,抬手替她将耳边的碎发挽好,温声道:“时间不早了,我该去学校接Joe了,你也去吧。”
“好,那你路上小心。”
他说完便转身上了车,迅速发动引擎离开了。
其实他哪需要去接什么孩子,他只是怕继续看着她水晶一样的眸子会做不到那么大方,怕他下一秒就会忍不住吻住她,强行带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叶亦欢站在原地看着他黑色的卡宴绝尘而去,手里的袋子却像是有千斤重一样,喉头就像被哽住了,憋闷的她想大声叫出来。
她不知道邢漠北如果自私一点,她心里是不是会好受一些,可他偏偏处处为她着想,而她却一再的辜负了他的信任。
她欠邢漠北的情谊和恩义,或许这一辈子都还不清了。
回医院的路上,叶亦欢一直都有些心不在焉,手里拎着一大袋子衣服,慢慢的往凌南霄的病房走,然而她刚推开他的病房门,就有些愣住了。
病房里一片狼藉,地上到处都是水和玻璃渣子,热水壶也碎了,凌南霄的拐杖东倒西歪的扔在地上,他本人则冷着脸坐坐在床上看着眼前的一切。
叶亦欢吓了一跳,扔掉手上的袋子便去看他有没有受伤,焦灼道:“这是怎么了?”
他这才看到她的人,有些恼怒的甩开她的手,仰起脸质问道:“你去哪了?”
他不过是浅睡了一个午觉,醒来之后就发现她人不见了。他以为她只是出去转一转,可是等了她半天都没回来,便想着倒杯热水喝,右手还不能动,可是左手去端热水壶的时候一下拧了筋,她走时才烧好的沸水一下泼洒在了他的手背上,他直接就把手上的热水壶扔了出去,热水壶一下撞到了墙边的拐杖,病房里霎时变得一片狼藉。
应该是发出了很大的动静,因为有医生和护士都以为出事了,慌慌张张的闯了进来,可是都被他给骂出去了。
反正他也听不见,聋了也挺好的,世界清静无比。
可他从来没觉得自己这么无能,就连倒个水都能烫到手,跟一个废人没什么区别。
叶亦欢也不恼,只是在纸上写了“我回去取点衣服”,拿了扫帚和拖把就开始清理一地的玻璃和水渍。
“碎玻璃没清理干净,千万不要光脚沾地,不然容易受伤的。”
她又在纸上写下叮嘱他的话,凌南霄的脸色终于缓和了一些,仍然有些不耐道:“下次离开的时候记得留个字条什么的,省的又让人以为你是被什么人绑架了,还要浪费感情担心你半天。”
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了,她都不知道他有多担心。
叶亦欢顺从的点点头,心里却有些想笑。明明就是在关心她,可是还偏偏要嘴硬,这个男人难道一辈子都要这样么?
她转头从纸袋里拿出那个装助听器的盒子,凌南霄蹙了蹙眉,问她,“这是什么东西?”
“助听器啊,你现在听不到,戴这个应该会好一些吧。”
她对着说明书看了半天,终于学会了怎么使用,拿起其中一只递给他,在纸上写道:“你试试看,看有没有用。”
“不试!”
凌南霄一把挡开她的手,眼神厌恶的瞪着那个小巧的耳塞,就像是在看一只淬了毒的虫子一样,充满了抵触和鄙弃。
他到底也是个男人,走路不方便什么的他也就认了,伤筋动骨总有好的时候,可是现在连听个声音都要借助这些器械,简直是彻底让他坐实了他已经变成了残废的事实。
让一个顺顺遂遂骄傲了一辈子的男人戴助听器,就好比是告诉了一个断了腿的球星以后只能参加残运会一样。
董事会那些老头子七老八十才戴这种东西,他才三十岁,就已经变得这么无能了吗?
何其羞辱,何其残忍?
聋了就聋了,哪怕是让他一辈子听不到声音,他也不想承认自己废了。
叶亦欢也有些急了,她知道戴这个东西有损他男性自尊,可是现在不是计较那些的时候,无声的世界她虽然没有体会过,可是也知道那是多么无助又可怕的,她不想让他一直都沉浸在那样的世界当中。
“你试一试嘛,听得见总比听不见要好吧!”
她把本子上的字给他看了一眼,随即便倾身过去想把助听器给他戴好,可是凌南霄却一把推开了她,让她一下跌坐在了椅子上。
“我说不戴,不戴!你听不懂吗?”他声色俱厉的冲她吼,可是却不像过去嫌弃她的那样,反而是多了一分脆弱和隐忍,抖动的眸子像是一条裂了缝的玻璃,下一刻就会碎成一地。
听不见就听不见了。为她变成这样,他从来都没有后悔过,只要她好好地,只要身边有她在,这些都是一样的。
可他容忍不了这样无能的自己,今天倒水的时候他就十分自鄙,这个助听器更是刺痛了他最后的自尊。
他的脸色紧绷着,眼里是喷薄而出的怒火,像是要用这种方式喝退她,让她放弃自己无知的想法,可是叶亦欢只在他眼中看到了故作坚强。
她深深地吸了口气,默了默,有些赌气的在纸上写,“那你也不想听到我说话么?”
他当然想听到她的声音,暂时性失聪半个多月,他甚至已经快要忘记她的声音了。
都说十个聋子九个哑,因为听不到声音,慢慢的也就无法对声音做出反应,继而就会变成哑巴。
她不知道,其实他最担心的是这个。
凌南霄的脸色终于缓和了一些,可是仍然绷着一张脸,恶声恶气道:“我为什么要听你的声音?你这个女人在我面前就没说过好话,听你的声音只能生气!”
叶亦欢知道这是他已经动容了的前奏,忍着笑点了点头,顺着大少爷的话,在纸上写,“好好好,我一定不说惹你生气的话,你先戴一下试一试,不舒服的话就不戴了,好吗?”
凌南霄板着脸不回她的话,她只当他是默认了,拿起左耳的小塞子,俯身过去小心翼翼的塞进他的耳蜗之内。
隐形助听器的大小和蓝牙耳机差不多,刚塞进耳蜗的时候,凌南霄就隐隐能听到有一些杂音,嗡嗡嗡的,他转头看向叶亦欢,却见她咬着唇,紧张而期待的盯着自己。
“怎么样?”她屏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