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爱恨晚-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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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里的苹果忽然变得索然无味,干巴巴的就像是嚼柴禾一样,叶亦欢吃了几口就扔到了桌上,转头准备回卧室。
叶小瑜叫住她,“你干什么去?”
“我收拾一下去超市买点食材。”她说完又顿了顿,轻咳了一声道:“他还在医院呢,怎么说也是个节日,我去看看他。”
叶亦欢的话让她忽然又想起了许扬,是啊,怎么说也是个节日,许母久居美国,对中国的传统节日向来很看重,今天应该又要叫她回去吃饭了吧?
虽然不是正式的大年,可是元旦怎么说也是新一年的开端,大街上也都是人声鼎沸的,不少商场都在搞活动,人山人海,好不热闹。
叶亦欢也不是个爱看热闹的人,从超市买了食材就径直回家了。
听医生说外伤患者吃乳鸽很好,所以她特地买了乳鸽和鲜人参,打算给凌南霄做鲜人参煲乳鸽。
这种汤她还是第一次做,每一步都要对照着食谱仔仔细细的看,用火大小,炖煮的时间,调料什么时候放,哪一个都细之又细,特别是炖这个汤,盐要最后放,否则的话肉质就会变成硬柴禾了。
一盅汤出炉的时候,厨房里的香味都已经飘到了客厅里,叶小瑜循着味道就窜进了厨房,狗腿的冲她笑着,“做的什么好吃的,让本吃货鉴定一下呗?”
叶亦欢好笑的白了她一眼,招手让她进来,“你来尝一尝,味道好的话就只能喝一口,味道不好的话,就把这些全喝了。”<
叶小瑜:“……”
其实味道是真不错的,不得不感叹凌南霄真是有口福。
就连医院也感染了节日的气氛,大约是新年新气象,病患们的脸色也变得好了一些。
叶亦欢穿过花园走进住院部,其实她还在想如果碰上蒋静心该怎么办,可是到了凌南霄病房外的时候,这才发现之前的保镖都已经全部撤走了,外面很安静。
她小心翼翼的走上去在窗户上看了一眼,发现病房里没有其他人,这才轻轻地推开了病房门。
彼时凌南霄正躺在床上看文件,笔记本电脑放在没有受伤的左腿上,床上和一旁的小柜上堆得到处都是纸张和书籍,不大的病房里因为这些东西显得有些拥挤和单调。
听见响动,他这才抬起了头,不经意的一瞥,却已经被面前的女人吸引的移不开视线。
叶亦欢今天穿了一件红色的呢大衣,里面搭配了黑色的修身连衣裙,黑色的长靴,优雅的卷发束成了马尾,唇光潋滟,水眸流转,红与黑的搭配显得妖娆又妩媚,衬得她气色更好了。
只是很经典的颜色搭配,可是穿在她身上却像是从VOGUE杂志里走出来的模特一样好看。
凌南霄一时竟看得失了神,叶亦欢走上去把手里的保温瓶和保温桶放在柜子上,又把那些写满各种数据的A4纸整理好,拿起纸笔写了一句,“受伤了怎么不好好休息?”
她的脸上有些不悦,她这是在关心他?
薄唇不由得逸出一抹笑,凌南霄挑了挑眉,状似无意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你又不来看我。”
他这话里多少带了一些嗔怪幽怨的语气,叶亦欢只当没听见,面不改色的将他腿上的笔记本电脑抱走,又将被子给他拉好,在纸上写,“你这样坐着用电脑对腰不好,以后还是注意一点吧。今天是元旦呢,伯母怎么不在?”
“可能在忙吧,好像又接了什么投资案子,我就没叫她来了。”他说的漫不经心,其实心里却在偷偷窃笑。
他早就知道了今天是元旦,她向来是个温婉善良的女人,虽然昨天她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可是这种节日,她不会把他一个人丢在这里当孤家寡人,这一点他还是很有把握的,所以他一早就已经把母亲劝走了,为的就是在这里等她来。
她出现在病房的一刻,他还是比较骄傲和得意的。
至少他还是了解她的,不是么?
叶亦欢并不知道他心里的小九九,她打开保温桶,将饭菜都盛在了小碗里,又把勺子都给他准备好,整个过程都没有去看他一眼,可是余光也能瞥见他唇角含笑的表情。
有什么好笑的?像只臭狐狸一样!
她有些郁卒的将碗勺递到他面前的桌板上,语气不佳道:“给你,赶快吃吧,一会儿凉了就不好吃了。”
凌南霄看了看那堆成小山的饭菜,又看了看旁边浅红色的乳鸽汤,抬起包的像粽子一样的右手冲她扬了扬,不知是在示威还是挑衅,“我的手受伤了,你喂我吧。”
哼哼,看来伤员还是有点特殊待遇的,至少能享受几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皇帝生活了。
他颇有些得意的扬着下巴,叶亦欢蹙眉看着他,不知是郁结还是无奈,半晌才端起小碗,剜了一勺菜和米饭送到他嘴边,幽怨的瞪着他。
品尝着嘴里的饭菜,凌南霄心里都已经乐开了花,可脸上却还是紧绷着,用力的呛咳了几声,发起了大少爷脾气,“烫死了,你能不能先吹一下?”
即使是装在24小时保热保冷的保温瓶里,可从家里带来这里都多久了,还能有多烫?
叶亦欢简直是一肚子的气没处撒,一抬头就对上了他得意的双眼,好像在说“我变成这样都是拜谁所赐”一样,真是让她憋闷到了极点。
再喂他的时候,她只好一勺一勺的先吹一吹,看着她薄如花瓣的红唇微嘟着,凌南霄身体里的不安分因子又在蠢蠢欲动,就连喉咙也干涩起来,喉结重重的滚动,要不是因为现在不方便,真想立刻把她按到床上,好好地品尝一下暌违已久的甜美。
这样干巴巴的喂饭有什么意思?凌大少显然没打算就这么放过她,一会儿烫了,一会儿饭舀的太多了,一会噎着了,这不行那不行的,比小孩都难伺候,叶亦欢险些就要撂挑子不干了。
最后一口吃完,叶亦欢终于是松了口气,在纸上写,“汤你总能自己喝了吧?”
凌南霄鄙视的瞪了她一眼,“喝汤难道不用动手?”
长长的叹了口气,叶亦欢端起汤碗,舀了一勺,吹了吹才送到他嘴边,可凌南霄刚喝了一口就皱起了眉,十分厌嫌道:“什么玩意,这么咸,打死卖咸盐的了?”
怎么会?她尝过的,味道还可以啊,就连小瑜也说很鲜呢。
凌南霄仍然不满,“你自己再尝一口试试。”
叶亦欢疑惑不解的抿了一口,大少爷又训她,“那么一小口能喝出什么味道?你喝大口不行么?”
她只好顺着他的意思喝了一口,刚想说没有问题,面前忽然笼罩下一片阴影,凌南霄倾身凑过来,轻轻挑起她的下巴,闭上眼,俯首吻上了她的唇。
其实这乳鸽汤的味道将将好,他只是借机偷个香而已,看着她红唇一张一阖,他忍了半天还是没忍住要和她亲热的心思。
鲜美的汤汁在两人的唇齿间萦绕,可是还比不上她薄唇万分之一的甜美,他越吻就越觉得情难自已,舌尖掠过她的唇片,细密的触感让叶亦欢浑身一颤,不由得松开了齿,却反倒是让他的舌又侵入进来。
挑着她下巴的长指移到她的脸颊,他捧住她的脸,微微抬起,方便他吻得更加深入。
她在亲吻这方面总是被动生涩的,可是这却让他能更加品咂她的美好。灵动的舌在她的口中长驱直入,缠上了鸽子汤的鲜美,却也染上了她的甘甜,有点像西梅的味道,淡淡的咸涩当中包裹着回味无穷的清甜,点点的微酸又像是一种点缀,让人沾上一次就忘不掉的香美。
凌南霄很明白,这是只属于她一个人的味道。
这种甜美和纯粹,只有叶亦欢一个人能给他。
他风卷残云一样的夺去了她那一口的汤水,甚至连她自己的蜜津也不放过,直到他终于满足了才放缓了动作,松开她之前还恋恋不舍的在她唇上舔舐了一圈。
“嗯,这样就不咸了,这汤味道还不错。”
他像是一个吃饱喝足了的大爷一样向后一靠,脸上得逞的表情像是一只偷了腥的猫一样,要不是因为腿不方便,只差把腿一抬,招呼她说“来给大爷锤锤腿了。”
叶亦欢半晌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他揩了油,而他还一副“我今天就亲你了,你能奈我何”的表情,气得她真想把那一碗鸽子汤下点敌敌畏或者鹤顶红,毒死他算了!
饭也吃了,汤也喝了,现在连饭后甜点也吃干抹尽了,凌南霄只觉得人生简直已经不能再美好了。
叶亦欢郁卒的收拾着他饭后的残局,拎着已经洗好的饭煲从外面回来的时候,看见他正站在窗口看着外面为庆祝节日的城市繁华。
她来的目的就是给他送饭,现在吃完了,她也该走了。
她穿好外套走向他身边,想跟他打个招呼离开,凌南霄却转身拉住了她的手,目光灼灼的望着她,声音恳切的说:“今天是元旦,留下来陪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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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为他而动摇的心8000+甜
他站在窗口望着外面的时候,那种寂寥和落寞是难以言喻的,眼下他用这种商量的语气和她说话,叶亦欢拒绝不了。
她点了点头,转身去取他的衣服和外套,凌南霄终于也弯唇笑了笑。
他的手和腿都受了伤,也就意味着叶亦欢还要伺候他穿衣服,饭来张口已经体验过了,衣来伸手也没能落下旆。
叶亦欢替他穿好衣裤,又找出一双厚厚的毛线袜,蹲在他面前替他穿好。
她的神色专注而认真,动作轻柔,长睫在眼睑下投下一小片阴影,像一只展翅的蝴蝶,轻盈而美丽,撩拨着凌南霄的心弦,温热的指尖划过他的皮肤,任劳任怨的样子当真是让人充满了心疼窠。
一直以来,凌南霄总觉得自己很强势,他习惯了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生活,对于她也总是霸道的掠夺,从来都没有顾及过她的感受。
现在想来,其实她也有强势的时候,只是一直默默的包容他,他却觉得那是她好欺负。
真是不该啊,想想都觉得他当初实在是太过分了。
她真的很好,温柔、温婉这种词用在她身上一点都不夸张,他甚至觉得这些都不足以来形容她的好。
外面的气温低得很,凌南霄身上套着黑色的羽绒服,一手拄着拐杖,叶亦欢则站在另一边搀扶着他,相依相伴的感觉在这一刻真是变得格外的温馨。
天空已经渐渐飘起了雪花,都说瑞雪兆丰年,能在元旦这天下雪,想必这一年也一定会是大吉大利的一年。
她已经在哈尔滨见过了最美的雪景,眼下京都这盐粒似的小雪花倒真是不足为奇了,降雪让外面的空气都变得湿润浸凉起来,一走出住院部,叶亦欢就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凌南霄停住脚步回头看她,她今天穿的大衣虽然好看,可是却没有带毛领子,细白的颈子暴露在空气中,冻得都有些泛红。
他解下自己的围巾,不由分说的绕在她的脖子上,蹙起的剑眉带着一抹难以言说的心疼,“你还真是为了青春美,冻死不后悔啊!这么冷的天,瞎嘚瑟什么?”
叶亦欢怔怔的望着他,他的语气不好,可是动作却温柔到了极致,厚厚的围巾上还带着他的体温,瞬间温暖了她的身体。
“看我干什么?走了!”
他还是学不会给她温柔,看着她小兔一般无害的眼神就觉得窘迫,只好欲盖弥彰的揽过她的肩,半身的重量都倚在了她的身上,一旁的拐杖反倒成了摆设。
叶亦欢无奈的扶着他,两人出了医院走向外面的大街上,人群熙攘,到处都是喜气洋洋的。
他毕竟还是个伤员,走的太远终究不妥当,两个人就只在医院周围的小公园里转了转,叶亦欢还要刻意放慢步调去跟随他。
不过是这么一段路,凌南霄却已经有些气喘吁吁,额头上也沁出了细密的汗珠,就连呼吸也变得沉重起来。
叶亦欢扶着他走向一旁的椅子,“先坐一下吧。”
雪花飘然而落,有梅花还在倔强的盛开,白雪又将它染的更加鲜艳,树枝上都是一层积雪,破有一种千朵万朵压枝低的感觉。
两个人并肩坐在椅子上,簌簌落在两人头上肩上,小广场上有大妈团兴致昂扬的在跳《小苹果》,洗脑神曲果真不是盖的,越听越觉得朗朗上口,叶亦欢的唇角不自觉的流露出了笑意,跟着她们轻轻哼唱起来。
凌南霄侧头去看她,她歪着头,眉眼弯起来像弦月一样,跟着节奏微微点头,他听不到声音,却能感受到她的愉悦,雪花落在她睫毛上,唇上,很快就消融变成水珠,晶莹剔透,令人心动。
他记得她以前是喜欢唱歌的,她的声音娇柔甜美,上学的时候,她坐在他的车后座,抱着他的腰,轻扬的歌声在京大校园里飘然而过。
可是后来他在结婚那天放了狠话说不喜欢听她唱歌,后来她就再也没在他面前唱过歌了。
一直到现在,他连听她说话都成了奢望,更别说听她唱歌了。
凌南霄有些失落的叹了一口气,忽然看到她的视线胶在不远处的一辆移动小车上,再仔细的看,原来是在卖糖葫芦。
他转头问她,“你想吃?”
叶亦欢笑笑,在手机上打字,“还好,很多年不吃了,有点怀念那种酸酸甜甜的味道。”
“你等着,我去给你买。”
他说完就从椅子上站起来,一时竟忘了自己的腿不方便,连拐杖都没有拄,起身的一刻险些就扑倒在地,幸而叶亦欢眼疾手快的拉了他一把。
他本就是一个骄傲的男人,在自己最在意的女人面前出丑,难免会有些狼狈和窘迫,脸色也一下变得紧绷起来。
叶亦欢手忙脚乱的将他扶好在椅子上坐下,手搭在他的肩上按了按,用眼神示意他不要着急,又转身走向了那个移动小车。
凌南霄看着那抹红色的身影一路小跑向那辆车,她脚上那双靴子起码也得有7厘米,在人来人往的公园里却跑的很快,就像是一朵跳跃的蔷薇花一样,站在小车的前面说了什么,很快就拎着一个小袋子跑了回来。
这么一段距离已经跑的她有些微喘,回到凌南霄身边后,便把糖葫芦递到了他手上。
她买了一串去籽的山楂泥糖葫芦,还有一袋糖炒山楂,红艳艳的山楂倒是格外诱人。
糖葫芦外面包着一层薄薄的江米纸,凌南霄随手便要将它撕掉,叶亦欢却抢在他动手之前撕了一片塞进嘴里,凌南霄来不及制止她,有些着急道:“这种东西怎么能吃呢?快吐了!”
这女人是傻了么?放着糖葫芦不吃,去吃纸。
叶亦欢撇了撇嘴,颇有些鄙视的打了一串字,“这是江米纸,可以吃的,就是没什么味道。”
这个细节他倒是真不知道,吃糖葫芦的记忆早就久远的不知